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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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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衙差这才手忙脚乱般,给他们的总办大人准备官轿。而此刻城门外,葛依乎等人的表情异常气愤。若非刘兴华压制,他们早就开枪攻城了。
先前若不是刘兴华一直盯着城上兵卒的举动,看到那偷袭之人出枪,便将莫拉乎扑倒马下。只怕这位老猎人,今天被别人当成猎物给打了。
倒在地上的刘兴华,在救下莫拉乎之后,便果断开枪反击。将那有些发愣的偷袭之人,直接一枪撂倒在城墙下。这一手救人杀人的功夫,令城头上的营兵也心有震撼。
就在葛依乎等人准备开枪时,逃过一劫的莫拉乎,同样阴沉着脸道:“算了,今天我们是来讲和的,不是来打仗的。他们是官,我们是民,记住了!”
尽管心里无比愤怒,可莫拉乎不想小不忍则乱大谋。甚至他觉得,被偷袭的这一枪,让他占据更多道义的上风。等下见到那位总办大人,少不了他要发飙一番了。
况且那个枪手已经被刘兴华给击毙,其它城上的兵勇,这会连头都不太敢冒。真打起来,他们这十多个人,只怕也很难占到什么便宜。
何况,城上的兵勇死活,那位总办大人根本不会顾及。可他这边,随便死上一个,都会让猎户村的新年,蒙上一层悲伤的阴影。所以,这气需要忍!
第四十八章 盘算招兵买马
给辛苦守夜的村民,送去几瓶烈酒暖身的刘兴华,自然得到这些村民的感谢。对于这位莫拉乎退位般,推选出来的新当家人,猎户村的男女老少似乎都很满意。
而做为外来客的刘兴华,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还有这几场战斗。已然适应,他在这个世界的新身份。猎户村对他而言,便是在这个时代的新家。
有了值得守护的东西,刘兴华也觉得生活有了目标。对这些猎户村的百姓,刘兴华也真正开始将他们视为亲人。毕竟,被信任的滋味,真的很不错。
望着村口雪地上,渐渐被大雪所覆盖的尸体。做为和平年代出生成长的年青人,刘兴华确实很感叹。这一幕,让他更能体会,什么叫乱世!什么叫人命如草芥!
今天若是让胡子冲进村,也许晚上被掩盖在白雪之下的尸体,便是这原本与世无争的纯朴百姓。这种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惨酷现实,也说明乱世征兆已现。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刘兴华很清楚。未来的路上,他眼前这种场景,绝对不会就此中止。也许上天将他丢到这个时代,未必没有一点原因的啊!
要为这里的百姓做点什么,也要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做点什么,更要为这个饱受苦难的民族做点什么。这便是刘兴华,看到村外尸体时,暗自下定的决心。
等他带着火热的心,回到葛家的时候,却看到钱杏芳已然不见了,就在他有些好奇时。原本应该睡着的钱大牙,却笑着告诉刘兴华,那个不肯休息的女孩终于去休息了。
见到钱大牙醒来,精神似乎不错,刘兴华自然又陪着他聊了几句。等到钱大牙开始劝说他去休息时,想到天亮还有不少事要忙,刘兴华便也没怎么推辞。
从先前聊天的过程中,他也看出钱大牙精神不错。加上他躺在温暖的被子里,也确实用不着太过担心。何况,真要有什么事情,他在外面叫一声,刘兴华也能听到。
回到房间没在多想什么的刘兴华,钻进温暖的被窝,没多久便熟睡了过去。等到再睁眼时,却看到窗外已然天色大亮,房门外也传来有人谈话的声音。
觉得昨晚这一觉,似乎睡的有点死。刘兴华也清楚,这不是一个军人,应该有的素质。只是他同样清楚,昨天大战一场,又第一次替人动手术,体力精神消耗确实不小。
加上昨晚宴会上,他又喝了不少酒。躺进被窝睡的有些熟,也再所难免。毕竟,他也是凡体肉胎,心力交瘁之下,会出现疲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他真的,能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只怕刘兴华更会觉得,他真不是个正常人了。现在这样,其实往好处想想,倒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推开房门出来的刘兴华,看着一早过来,正在陪钱大牙说话的莫拉乎。也显得很客气的道:“莫叔,这么早!你来了,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莫拉乎笑着道:“没事,我也刚起来不久,便顺道过来看看大牙的情况。听老常他们说,昨晚半夜你还给他们送酒,看来你这新当家人,比我更上心啊!”
面对莫拉乎的夸奖,刘兴华自然谦虚了回了两句。不多时,似乎文静了许多的钱杏芳,便笑着道:“刘大哥起来了!刚好婶子煮好粥了,赶紧趁热吃吧!”
这时的莫拉乎却打趣道:“杏芳丫头,没看见老头子我坐在这吗?怎么你就不问问我吃没吃呢?”
对于莫拉乎的打趣,钱杏芳也不生气,笑容可掬般道:“莫叔,那你老吃没吃呢?”
还真问了一句的钱杏芳,让莫拉乎也稍稍愣了一下。以他对钱杏芳的了解,先前他的打趣,钱杏芳的反应应该是害羞,要么便是反驳他几句。
可眼下的情况,这丫头似乎文静了许多。看到身边坐的刘兴华,莫拉乎突然觉得,钱杏芳性格的转变,只怕一切都是因为身边这个年青人。
虽然他不清楚,昨晚这两个年青人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可他还是很乐意,看着这对年青人,能够走到一起。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趁着吃饭的功夫,刘兴华想到昨晚记录的事情。便问道:“莫叔,今天我打算进趟城。不管怎么说,昨天死了这么多官兵,我想看看那位总办是何反应。”
对于刘兴华的话,莫拉乎扒了两口粥道:“进城的话,你打算怎么办呢?”
刘兴华直接道:“暂时我还没想,跟官府把关系搞的太僵。所以,我打算先试探一下那位总办的反应。等下进城的时候,把那朱师爷的尸体带上,送回漠河城。
如果你老以前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这位死了的朱师爷,对那个总办应该没有利用价值。甚至他应该感谢我,替他处理了巡防营吃里扒外的人。
我会给他两个选择,一个便是大家闹翻,看看最后谁的底气硬。还有一个,那便是大家相安无事。昨晚被打死的胡子,我也会免费赠送给他,让他以此捞些官绩民心。
眼下都快过年,我相信无论是我们,还是这位总办大人,都希望地方上安定一些。真闹翻了,他的日子也未必好过。莫叔,你觉得呢?”
听完刘兴华的分析,莫拉乎点点头道:“你有这种隐忍之心,我就很放心了。我还担心,你进城打算把他也干掉呢!以我对周勉的了解,他也会选择隐忍。
正如你所说,清理掉朱师爷跟那些不忠于他的兵勇,他应该会很高兴。可同时,死的那些兵勇,毕竟也算是官府中人,你也算是折了他的面子。
若是你肯把那些胡子,全部送给他向朝廷领赏,以他的性格,应该会选择罢手。最主要的,眼下年关将置,真把事情闹大,他也不好跟上峰交代。
只是有些事情,莫叔希望你能多个心眼。那个周勉,别看胆小怕事,却也不是个善岔。这样的官员,还是尽量少打交道。不然,什么时候被捅一刀都不知道。”
对于莫拉乎的话,刘兴华点头道:“莫叔放心,我心中有数。另外,我还想跟你老打听一个事情。要怎么样做,才能合法的多招收一些人手呢?”
这话一出,莫拉乎眼神一凌道:“你想招兵买马吗?”
刘兴华摇摇头道:“称不上招兵买马,我只是感觉到,这个年关一过,漠河怕是要大乱。你老应该知道,我是从那边过来的。据我所知,老毛子近年又有些蠢蠢欲动。
眼下朝廷又处于风雨飘摇之时,一旦关内有变,这里距离老毛子如此之近。只怕又会招惹,那些老毛子的贪婪之心。更别说,漠河还有大金矿这种诱人的东西。
一旦老毛子挥兵入侵,指望官府保护治下百姓,我觉得不靠谱。既然意识到这种危险,那我有必要做一些准备。那怕保护不了全漠河的百姓,我也希望能多救一些人。”
见莫拉乎没说话,继续示意自己讲下去。刘兴华很快又道:“打铁还需自身硬,眼下对付胡子跟官军,我们尚且觉得实力有所不足。
将来真碰上老毛子的大军,仅凭这点人手,还不够给对方塞牙缝呢!所以,我打算先训练出一批人来,等开春后拉开清风寨去秘密训练一番。
另外我还打算,等过完年便请些人,在进村的山道上,修筑一些哨楼跟永备工事。另外在山里,也修建一个秘密基地,储备一些粮食跟物资。
一旦将来真跟老毛子的大军干上,至少可以保证村里人安全转移。实在敌不过老毛子,我们在山里也能躲上个一年半载,不至于流落山林无处藏身。”
听着刘兴华的盘算,莫拉乎也知道,他猜测的一点不错。刘兴华这种人,根本不是小打小闹,便能满足的人。
他甚至敢说,明年如果老毛子真敢入侵,刘兴华势必会带人,跟老毛子干起来。到那时,老毛子挟兵报复,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可他必须承认,刘兴华不是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之人。在他做事前,还是把村民安全摆在第一位。这意味着,这样的当家人,还是值得他们支持的。
只是这年头,想要拉队伍,还不让官府忌惮,自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好在如今这世道,有钱好办事。花些钱打点一下关系,谋个地方团练的牌子,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想到这些,莫拉乎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也许他还真能帮刘兴华一把。毕竟,他这个不同寻常的老猎户身上,也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往事啊!
第四十七章 有干柴,没烈火
尽管刘兴华很想回房休息,避讳这种孤男寡女深夜独处一室的事情。可看着钱杏芳一个人,在这冬寒之夜独守病人,刘兴华同样做不到视而不见。
明白这种冬夜气温极低,躺在病榻上的钱大牙好歹有被子盖着。可钱杏芳守在这里,大多靠身上的衣服御寒。那怕大厅烧了个火盆,多少还是让人觉得冻的慌。
决定陪着钱杏芳守夜的刘兴华,最终只能苦笑道:“你先坐着,我去后院拾点干柴过来。晚上天寒地冻,没盆火烤着,人会受不了的!”
说着话走进葛家后院,刘兴华又搬了一些干柴进来。而看着这一幕的钱杏芳,也觉得很开心。因为她知道,刘兴华还是不舍她一个孤守冬夜。
搬来一把椅子的钱杏芳,明亮的大眼睛笑着道:“刘大哥,你也坐吧!其实你可以先去休息的,我一个守夜真的没关系。”
嘴上这样说,可椅子却递了过来。刘兴华只能继续苦笑道:“我若劝你去休息,你肯定不愿意。让你一人守夜,我还算是男人吗?行了,我陪你吧!”
‘多谢刘大哥,你真是个好人!’
甜甜的回了一句,让刘兴华感叹得了张好人卡外。往火盆里面,添加了一些干柴之后,大厅的温度随着火光也提升了不少。
烤着火的刘兴华,正觉得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多少有些冷场时。钱杏芳却主动道:“刘大哥,听莫叔说,你是老毛子那边逃过来的。那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对于这种询问,刘兴华摇摇头道:“没有,我是孤儿。”
这话说出来,刘兴华就觉得有些说错话了。毕竟,这年头类似孤儿福利院的机构,可谓是少之又少。幼时若被抛弃的孩子,能平安长到他这般大,真的不多见。
就算有些孤儿能活下来,他们大多也成为一些大户人家的奴仆。象他这样的孤儿,这个时代只怕真的不多见。可话都说出来,总不能吞回去吧!
似乎没意料到刘兴华会是孤儿,钱杏芳略显不好意思的道:“刘大哥,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提及你的身世。我只是好奇,你在老毛子那边,又是如何生活的。”
面对钱杏芳的抱歉,刘兴华却摇摇头道:“没事,我已经习惯了。我知道,现在村子里有不少人,都想知道我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而我也一直没怎么细说。
其实我在那边,也是被一户汉族百姓收养长大。我养父也是个好猎手,从小我便跟着他钻林子打猎。后来养父母去世,我便参军入伍。
当了几年兵,学了一些打仗的技能。最终却因为看不惯,那些老毛子的军官欺压华裔百姓,我便杀了几个老毛子的军官,逃进兴安岭,希望回国内讨个生活。”
暂时又将身世,稍稍编完整些的刘兴华,并没想过欺骗钱杏芳。可关于穿越的事情,是绝对不能透露给任何人。这事情,确实有些太过惊世骇俗了。
只是让刘兴华没想到的是,听完他这编造的身世,女孩却泪花闪烁的道:“刘大哥,真没想到,你经历了这么多磨难。不过,以后你不用再担心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听着钱杏芳这样的回答,刘兴华也只能点头道:“那当然,等过完年,我让老莫叔给我找些工匠,修幢房子安个家。再托人落个户,以后我也算是有根之人了。”
谁也没有想到,在刘兴华跟钱杏芳聊的火热之时。躺在一旁病榻上的钱大牙,却已然醒了过来。看着窝在火盆旁聊天的两人,钱大牙也忍不住嘴角流出一丝笑意。
做为父亲,钱大牙很自豪拥有这样一个漂亮孝顺的女儿。可随着女儿年龄大起来,她的婚姻大事,也成为他这当父亲的一块心病。
若钱家是什么名门望族,以钱杏芳这样的姿色,挑选的夫婿必然也是人中龙凤。可偏偏她就是一个猎户之女,根本不可能飞上枝头变凤凰。
为了给女儿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夫婿,钱大牙也没少打听,这漠河有什么出色的年青后生。只可惜,他的这种愿望落空了。如今这乱世,出色的年青后生岂会待在家里呢?
都说男儿志在四方,真正有为的年青人,大多都走出漠河,去外面看世界一展现身手。待在这漠河的年青人,大多都很普通,让心高气傲的钱大牙同样有些看不上。
在他眼里,女儿是漠河少有的俊俏女子。给她挑选的夫婿,也必须让钱杏芳看的上,还必须得到他的认可才行。不然,女儿宁愿养在家,他也不愿随便将其嫁出去。
这次因为莫拉乎的玩笑,让钱大牙真正思考起来,刘兴华这个陌生来客,是否配的上他的女儿。得出的结论是,自家女儿反倒显得有些配不上对方。
无论刘兴华的谈吐还是气度,都远非猎户村的后生们所能相比。加上刘兴华的能力,更是少有的英雄豪杰。这样的年青人,岂是他一猎户之女所能配上的呢?
只是人就是如此,明知不太可能的事情,却又希望能得偿所愿。听着刘兴华跟女儿聊的火热,钱大牙也心中暗爽,觉得女儿眼光不错,刘兴华确实符合他心中女婿的条件。
尤其当他听到,刘兴华是孤儿出身,钱大牙就越发觉得合适。毕竟,他就钱杏芳这一个女儿,如果嫁的太远,他们老俩口将来指望谁养老呢?
可刘兴华是孤儿,那意义就完全不同。原本刘兴华就打算在猎户村定居,如果钱杏芳能嫁给他,便意味着女儿不用嫁出村,他等于白捞一个上门般的女婿。
并不清楚,自己正在被算计的刘兴华。看着窗外不时刮起的山风,想到村口那些守夜的村民。忍不住有些担心的道:“杏芳,要不你先坐着,我去村口看看。
晚上山风刮的有些大,这种天气值哨,一不小心便会感染风寒。我出去看看,给他们送点酒过去暖暖身子。还有两天便是除夕,千万别再出什么事才好。”
听到刘兴华关切村民,钱杏芳看了看躺在病榻上的父亲,睡的似乎很安稳。也赶忙起身道:“刘大哥,我陪你一起去吧!”
又是没等刘兴华拒绝,她便跟着走出了葛家大门。望着出来便打了个喷嚏的钱杏芳,刘兴华赶忙道:“行了,你进去吧!我去去就回,没事的!”
见刘兴华表情有点严肃,钱杏芳也只能无奈的返回,站在门口看着刘兴华消失在风雪之中。就在这时,身后却传来声音道:“快把门关上,想把你爹冻死啊!”
一听这话,钱杏芳愣了一下。回头却看到,火盆被吹进大厅的风,刮的有些霍霍作响。那位原本在熟睡中的父亲,此刻看上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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