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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野人谷-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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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接下来?”我不明白。
  
  “两、个、人——擦、肩、而、过——拉、开、距、离——慢、慢、靠、近——”他张着嘴巴,嘴中有气流交换的声音,却没有他的声音,“接、下、来、呢?”他问。
  
  “接下来的是……”我想了想,扑上前一把搂住他,“接下来当然就是像我们这样,心意相通无距离!”
  
  ……
  
  关于野人的心理问题,虽然我觉得很无奈,但也不得不承认,问题的确是问题,并且与他的记忆有关。
  
  我不知他何时有了恐慌,当某一天,他把失忆前的自己设想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歹人,这就给了他进一步设想下去的理由——最终,野人设想,有一天他会再度变坏,或者会为了他自己,害了我。
  
  我无奈摇头,这个野人生成男人真是难为他了,他敏感到近乎一种病态,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但有时候,我又真的搞不懂他在想什么。
  
  依然是笑笑笑茶楼二楼,临窗有风,晴阳微醺。
  
  我剥着栗子,啃着栗子,看野人伏案执笔,一张A4白纸前,他以正宗小篆正经写:本人谨以赤诚宣誓,从此以往,绝不胡思乱想,绝不没事找事,绝不令孙青山为难,绝不皮笑肉不笑,绝不自我诋毁,绝不轻易绝望,绝不背弃,绝不欺瞒,绝不食言……绝不迟到。
  
  “很好。”我咽下口茶,“按手印。”
  
  野人将手指放到嘴边想咬——“你干什么?!”我立马跳起来打他的头,“再加一条,绝不自我伤害!”
  
  野人点点头,又去加了一排小字,然后转过头来看我。
  
  “嗯,把手伸出来。”
  
  他听话地伸手。
  
  “笔。”
  
  他把中性笔交给我。
  
  拉过他的手,我用中性笔将他的食指完全涂黑,“按吧。”我把手还给他。
  
  他郑重在自己签名旁按下指印,我咧嘴笑,很想摸摸他的头说一句:“真乖啊……”
  
  然而野人将纸递到我面前,“干什么?”我不明白。
  
  他指着纸上最左边一排,上面赫然写着:孙青山谨以赤诚宣誓,从此以往,不再多管闲事,不再陷自己于危境,不再令野人担心,不再唉声叹气,不再怨责自己。
  
  “不签!”我耍无赖,把纸递还给野人,“主意是我想的,要签你自己签,我才不签!”
  
  野人拿着纸,表情很无奈,手却没有放下,依然直直盯着我,看样子是不依不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你干什么啊?”我叹口气,用剥过栗子的手使劲搓野人的脸,搓得他一脸乱七八糟。
  
  他也叹气,把纸放回到桌面,再转过脸时,完全不经我同意就把我的笔抢走,还把我一只手也抢了去,我另一只手上去跟他掰,他却力气大得很,全当我在挠痒。
  
  野人死拽着我的手把我手指往黑了涂,像我刚刚对他做的事,然后在我大叫大嚷、誓死不从之下,他毅然决然违背我的意愿用我的手在他写的“五不”旁边盖上章——大功告成。
  
  “你个死野人!”野人放开我,我把指头上的墨水印全往他脸上抹,却被他一抬手抓住两只手,然后两人面对面,太阳光射到他一半脸上,另一半脸留在阴影中,他的神情慢慢变得严肃。
  
  “一、辈、子。”我看他一字一顿,将这三个字说得无比笃定。
  
  不由自主就点了头,野人的脸早被我抹得一塌糊涂,但他终于又变回野人了,静静看我,眼神清澈坚定,唇角微微上翘,不带微笑,却很真实。
  
  一辈子,我忍不住想,真有这个可能吗,保持心意相通无距离?
  
  野人向前倾身,光晕照得我半张脸发烫,他先靠近吻了我的眉毛,然后吻了我的眼睛,他伸手将我轻轻抱在怀里,我觉得不仅阳光照得人周身舒泰,与野人在一起,才是我觉得周身舒泰的根源所在。
  
  然而我毕竟太年轻缺乏经验了——虽然这是一个相对而言的战略问题,但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什么叫赤诚宣誓,野人的誓词根本没有写完,他在心里留了另一半,这样一个对己对人都极为决绝的人,我不该让他立誓的,会令他将自己困住。
  




重度抑郁

  “你为什么觉得自己是坏人呢?”我无聊的时候问。
  
  野人答:就算没有记忆,心里在想什么,没人比自己更清楚。
  
  “你个生锈的野人脑袋!!”我横眉怒目捶他头,“既然没有人比自己更清楚,就代表,你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你还能不认识我孙青山了,你还能飞出我的五指山了——我告诉你山谷野人,我是你最最最亲爱的孙青山,你敢害我吗,给你十个胆,你敢害我吗??”
  
  野人挑眉,慢慢写:人心隔肉。
  
  “再胡说八道——”我扬起手,“真打你了!!”
  
  他凑近捉住我的手,亲了亲我的脸颊,将手环过我腰际。
  
  “大街上呢!”我赶紧把这人往外推,虽然我从不怕被人看,但也不喜欢被人当成放~□子横加指点,就像每每到人多的地方,始终都逃不过几个人议论我一身男装,我穿什么也关了他们的事,果然太闲。
  
  野人放开我,两人正站在一条宽敞的大街,两边都是商铺,还有摆摊贩卖各种小商品的,逛街的人来来去去,很热闹。
  
  但这时,忽然走向四面八方的路人,全转了向,共同往一个方向的街口涌去,个个红光满面,激动难当。
  
  “怎么回事?”我拦了个看起来好说话的年轻人,问他原委。
  
  年轻人停下,手往前指——“你不知道啊,庄老爷家的财礼昨日又叫人给退了,今早媒人索性带了定、财礼一同上门,哈!”这人笑一声,“你猜怎么着,又叫人给抬出来摆到街市口晒太阳了!如今是,女方家不收礼,男方家不罢手,可热闹了,庄三少爷亲带着人往烟花店去了,大家伙都跟过去凑热闹呢!”
  
  “烟花店?”我捉住了一个关键词,“是烟花店要嫁女儿?”
  
  “没错啊!”年轻人急着走,但也算好心,走之前向我把话讲清楚:“烟花店老板的干闺女要嫁城东庄老爷的三公子,草帖换过了,定礼、财礼都换过了,这两日本该使媒人上门催妆,再过几日就要迎亲了,谁知烟花店那小娘子偏偏又不愿意嫁了,听说庄三少爷都快急疯了,媒人使了一个接一个,都快把烟花店的门槛踏烂了,这不,今日终于有好戏瞧了。”
  
  年轻人说完走了,我回头看野人,因为有协议在先,我不敢轻举妄动。
  
  这时野人冲我点头,他知道我不去看这个热闹绝不死心,他也知道我其实很内疚,都江堰旁那日的事,无论如何,都是我惹出来的。
  
  野人同意了,我便拉着野人一路冲到烟花店前。
  
  果然如年轻人所说,除了门庭若市,店门前的一条长街,早让各口箱子,无数酒樽,甚至还有牲口n对,给占满了。
  
  然而最有看头的,是那位样貌身材不算差的十六岁小姑娘,举着一把比人还高的长扫帚,一路从烟花店门铺冲到大街上,将他未婚夫庄三公子给打了出来。
  
  “滚——!”小姑娘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形象,披头散发,目露凶光——“我干爹如今人事不知,他是何模样你又不是没瞧见,还教我嫁你,我看你是狗血污了心——滚,都给我滚!!!”
  
  “津宛……”一身青衣,无论穿戴、长相皆是不俗的庄三公子,这时期期艾艾地叫了小姑娘一声,人群中那脸,哭的相都有了,大家慨叹,甚至有几家遮遮掩掩瞧热闹的小娘子,躲过身子,背地里替三公子抹起眼泪。
  
  庄公子身旁的媒人家丁瞧情势不妥,赶忙替主子上前,结果津宛姑娘往前一大步,手里一把大扫帚横扫,扫退一大片人。
  
  “你这是做什么?”庄三公子示意家人退下,自己上前询问津宛,“你干爹的事我也是知道的,即使你嫁与我,我也断不会叫你舍下她不顾,不多日前你也应承了,为何才几日,便反了口?”
  津宛姑娘竖起扫帚,气喘吁吁,手架到腰上让自己显得更理直气壮一点,然而一张口,两眼便开始泛泪光,全泄了自己的底气。
  
  “干爹……干爹……”小姑娘嗫嚅,“干爹快不行了,你还只想着叫我嫁你,做人不能没良心的,别说我今日不收你的礼,就算明日、后日、明年、十年——我也不会嫁你,不嫁、不嫁、就是不嫁!!!”小姑娘到底是小姑娘,当街便大吼了起来。
  
  四周围的人无不唏嘘:“那徐夷妖人怕是真不行了,小娘子可怜哟,就这么一个亲人……”
  
  也有人落井下石的,“哼,那徐夷妖人必定是坏事做尽,如今糟了报应,该是这么个下场!”
  
  还有人挖人秘辛的,“听说了吗,徐夷可不是个安分人,都江堰上金屋里藏了个美娇娘,还与武林第四美人萧辰辰有往来,那日新欢旧爱一碰头,哎哟妈呀,就出事了……”
  
  另有人接口:“听说还是个跟徐夷颇有渊源的小娘子挑得头,那小娘子受了徐夷的情伤,便买了个杀手杀上门,杀手杀不得徐夷,就把徐夷的小情人给杀了,还听说那杀手是个哑子,轻功步法当世称绝,连南宫二公子都赞不绝口呢……”
  
  这什么什么啊!!!我听得要哭了,伸手拉野人,“你成杀手了。”
  
  野人扯过我的手,慢慢写:你也出名了。
  
  我本来心情挺差的,野人这五个字,又把我心情变好了。
  
  “你说,”我依在野人身边问,“如果我想找大叔当面道歉,应该用什么借口对那津宛小娘子说?”
  
  野人摇头,拉住我的手写:直言。
  
  “直言?!”我吓一跳,“你没瞧见刚刚那小娘子模样,他要知道是我把他干爹害这样,还不得搂着我脖子把我掐死?!”
  
  野人没反应,睁大眼直直看了我一会儿,最后叹气,在我手上写:你不是要道歉么,还怕人怨怪?
  
  ……
  
  野人是对的,那津宛小姑娘赶走了求亲队伍,正要提早关了烟花店的门,我挤上前,她看到来人是我,当下那一眼神,我便明白,她已经知道我在整件事中所起的作用。
  
  但小姑娘没说什么,甚至瞟了我一眼之后却是径直看向野人,看了一会儿道:“我记得你。”
  
  野人点点头,小姑娘又想说什么,到底没说,只道:“随我来吧。”
  
  等将我和野人领到烟花店后堂,我没想到,她竟然是要帮野人把脉。
  
  把完脉,津宛姑娘开了两张方子交给野人,然后想了想,又转身到柜格上的小盒子里取出两张纸出来,走回递给我,我拿眼前一看,竟然是两张交子。
  
  “这……”
  
  小姑娘终于看向了我,“这是干爹让我交给你的,”她冷冷道,“干爹说欠了你的卖艺钱,还让你救过一次,这些钱当是还给你们,从此互不拖欠。”
  
  “什么?”我不解,“徐夷不欠我啊,他……”
  
  “拿了钱就快走罢。”小姑娘便又说,“我忙得很,没空招呼你们。”
  
  我一胸闷,刚想上前,野人却比我更快了一步,比比划划将小姑娘领到桌边,又在桌上铺了纸研墨,弄了好一会儿,才当着小姑娘的面开始写字。
  
  我站得远,看不见野人写什么,但是小姑娘对待野人的态度让我极为不爽,明明就是不待见我,却对野人言听计从,甚至野人不问自取用她们家的纸墨,她也没觉得有错,反倒觉得理所当然。
  
  我总觉得这小丫头看野人的眼神是不对的,从刚刚第一句话对野人说“我记得你”,我就觉得两人之间有点猫腻。
  
  或许是我多心了呢,我根本来不及再想,野人从桌前走回来,小姑娘也跟着一同过来,满脸不情愿看了我一通,然后开口对我说:“我带你去见干爹。”
  
  ……
  
  徐夷大叔的房前,我的心怦怦直跳。津宛对我说了一些大叔年深日久的不堪往事,目的,当然是像现在这样,达到让我愧疚不堪、乃至自怨自艾的惨淡地步。
  
  话说津宛第一次见到大叔的时候,她八岁,还不叫津宛,那时她叫金宛,是神医“惜命如金”大夫如假包换的亲孙女。
  
  徐大叔是神医在结庐的山崖下捡到的,那时大叔奄奄一息,伤重不堪。
  
  惜命如金大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大叔从生死边缘拉回,结果只保住了大叔的性命,却没保住大叔的好身体,让大叔落得一身病根,瘦骨残败。
  
  再后来,大叔为了照顾自己的身子跟神医学医,谁知大叔竟然是医术上不世出的奇才,神医一高兴,便将自己的看家本事一股脑倾囊相授。
  
  大叔学艺一年,学去神医八成本领,便急着想回成都,因为他的家在这里。
  
  正巧神医岁数到了尽头,便将自己父母早亡的亲孙女托付给徐大叔照顾,自己又不忍让自己的医术埋没,便想了个法子将自己的遗言传开,那句话到了此刻早已无人不知,便是:有事到成都,成都找徐夷。
  
  事情到了这里,大叔并不算惨,因为最一开始,大叔还没有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然而到了成都青城(都江堰),大叔才发现自己已经家破人亡。
  
  那时当局政府刚刚平定了四川省一场规模浩大的民间起义,大叔一家赶上了,父母、亲眷、幼子,全部被杀,唯一幸免的,是被民贼、官兵……不知多少人玷污过的发妻,便就是那天我在都江堰边上看到的轮椅中的大婶。
  
  大婶见了回归的大叔一眼,当场便闹自杀,大叔戴面具、毁容,什么都试过一把之后,开始易装,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最后他自己认不出自己了,大婶也就认不出他了。
  
  别人说,徐夷日日玩失踪,因为他要去照看满身暗病的大婶,而那日我与野人在山崖上巧遇他,也是因为他要到高地寻冬虫夏草,治大婶的病。
  
  徐夷大夫不喜欢医人,是因为有很多慕名求医的人,并不知道有很多病症根本不需要来找徐夷,随便街上拉个游医,便能帮着把病治好了。
  
  徐夷只有一个人,他不能兼顾全天下人,更何况他自己的身子也不好,稍一劳累就会低烧气喘,还不如普通病人。
  
  再然后,就是几日前,身体早已无药可治的大婶识穿了大叔的身份,一激动,竟然死了。
  
  那时的情景我也看到了,大叔早就准备好同大婶一道赴死,但萧辰辰在场,受过他恩惠的南宫家二公子在场,还有求着他出手医病的各路武林高手在场,怎么能让大叔轻易去死?
  
  津宛说,大叔回家以后便不言不语,饮食不进,整整四日三夜,谁说话都不理,也不闭眼入睡,整个人像蔫了一样,谁看着,都是离死不远的状态。
  
  津宛还说,大叔像现在这个样子,根本不是一次两次,他在人前人后是两样人,人前带着面具,人后却是恍恍惚惚,极少说话,没事看着大婶年轻时的画像发呆,一呆就是一整天。
  
  津宛又说了……不过她的话我已经听明白了,大意就是大叔很可怜,相比之下我就是多么得万恶,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
  
  然而津宛的话我虽然信了大半,却也不是傻子,大叔只为了避讳大婶而把自己搞成那样?说出来傻子会信,我不会信。
  
  更何况,大叔身受重伤之前是什么人,为何会认识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绝等美女萧辰辰——当然,大叔也是名人,可以理解成大叔曾经治过萧辰辰的病,因此得到与美女亲密交往的珍贵契机。
  
  然而萧辰辰可没把大叔只当大夫,凡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萧辰辰对大叔早已不是青睐、仰慕、以及向往——而是爱意炽烈!如果一个美女,遇上南宫家二公子,连正面眼神都不给一个,却只管追着一个不男不女、阴阳怪气的大叔落泪、气恼,这问题,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够解释得清楚的了。
  
  推开大叔房门,我蹑手蹑脚走进去,然后猛地别过头,使劲咬了一下自己嘴唇。
  
  大叔坐在床上,头靠在床边,眼看着床对面的画像,整个人的样子,让我一瞬间想到完全不相干的野人,我第一次在山谷中见到野人,他狂喜绝望,但至少他每一种感情都很强烈,强烈到几乎让我感同身受,并不像大叔此刻的样子,出气比进气少倒可以忽略,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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