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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我是皇太子-第5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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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此时此刻,她从邓芝的身上感觉到了这一份温暖了。

    浓烈到不可思议的温暖。

    邓芝一位大臣,而这女子不过侍女,按照道理来说,二人根本不会有什么共同话题。但是邓芝却有用到侍女的地方。

    因为,从侍女的口中,邓芝才能了解到目前朔方城中,汉人的生存状况。

    因而接下来的大厅内,并没有陷入沉默。邓芝开口询问朔方,以及匈奴的状况。而这侍女也是知无不言,将邓芝希望了解到的情报,大体都说了出来。

    这对于邓芝来说,非常的有用处。

    而时间就在这个过程中一点一滴的流逝了,而外边却也因为蔡琰的事情,掀起了不少的波澜。

    因为蔡琰的身份不简单,被匈奴掳掠过来后,就成了左贤王王妃了。身份相当的尊崇。

    不过,这股波澜最终还是平息了下来。一来,匈奴人对于女人,就相当于对待财富。只要有价值,女人是可以放弃的。

    另一方面,汉军太强大了。目前的匈奴人又是要紧跟汉军的脚步,抢夺鲜卑人的财物。如何决断,就不用多说了。

    于刃儿在迟疑了片刻之后,就派人将蔡琰带到了单于府内。

    单于府外,一队匈奴勇士们簇拥着一辆马车,缓缓的靠近,最终停在了府门前。随即,一位女子走下了马车。

    这女子就是蔡琰,按照年纪,蔡琰应该有三十多岁了。但是她的皮肤却仿佛少女一般娇嫩,俊俏的脸上没有留下哪怕是一丁点岁月的痕迹。

    相反,随着岁月的流逝,使得她更加风韵了起来。

    当然,人无完人。而蔡琰身上的缺憾,则是她那一双眼睛,那是一双饱经风霜,足以让人心碎的眼睛。

    蔡琰立足在单于府门前,有些恍惚。而后,发出了一声幽幽的叹息声。

    “不想,居然有今日。”

    “不想,汉室居然强横至此。”

    身处匈奴十余年,却没有一次机会,能够让她返回汉室。本以为会老死匈奴,克死异乡。

    却不想十余年后,拨云见日,她居然有这样的一天,可以返回家乡了。

    这是蔡琰道出了“不想,居然有今日。”的原因。

    至于后一句,“不想,汉室居然强横至此。”也是有原因的。蔡琰是一个命运坎坷的女人,她经历了战乱。

    她的父亲于帝都被王允所杀,甚至于她本身也在帝都洛阳,被匈奴人劫掠到了河套。那时候战乱不断,连帝都都被匈奴人给劫掠了。

    这是何等的虚弱。

    而今不过十余年而已,但是一介汉臣,节臣,居然就能逼迫匈奴左贤王于刃儿就范,让她可以回归汉室。

    这是何等的强大。

    蔡琰为此而感慨,乃至于有些不可置信。短短的十余年时间,短短的十余年时间。那一位高高在上,光芒万丈的皇太子,王上大将军是如何做到的?

    蔡琰觉得有生之年,从未有一次像今日一般的震撼,今日一般的恍惚。

    当真是前所未有的感觉。

    “父亲,女儿终于可以回去,为您扫墓了。”终于,蔡琰收起了震撼,一行清泪落下,顺着脸庞,滴在了地上。

    回家扫墓,这是蔡琰一生的愿望啊。

    随即,蔡琰伸出手用袖子擦拭了泪水,镇定了一下神色,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进去。进入了单于府,到达了大厅外。

    于大厅外停顿了片刻后,蔡琰走了进去。

    “陈留蔡氏,见过长史邓大人。”进入大厅后,蔡琰抬头稍稍打量了一下,见上首座上的邓芝,汉臣打扮,又手持节杖。身份已经表明无误,不由立刻行礼道。

    “夫人多礼了。”

    邓芝没有怠慢,亲自起身来到了蔡琰的身前,伸出双手虚扶起了蔡琰,说道。而后,邓芝更是诚恳道:“昔日在下幼童之时,夫人之父,蔡大人已经海内闻名,令在下敬仰不已。而今得见夫人,当真是不胜欢喜。”

    “父亲亡故多年。人言,人亡如灯灭。而今,邓大人却顾念父亲之名,而搭救贱妾。大人德行,贱妾钦佩,亦不胜感激。”

    蔡琰闻言感激不已,也道出了这番肺腑之言。

    “之所以人亡灯灭,后事凄凉。盖因为国家战乱,而人心不古之言也。而今汉室,有天子坐镇九州,威慑寰宇。大将军执掌兵权,征讨八荒。国内,尊礼仪,崇孝道。美矣。而夫人之父,为一代大儒。相信不仅是在下见夫人而怜惜,天子,大将军也必是如此。”邓芝闻言却是笑着说道。

    “闻大人之言,让贱妾心生向往。”

    蔡琰闻言露出了向往之色,说道。

    那坐天子御座,威慑欢愉的天子。那执掌兵权,征讨八荒的王上大将军,是何等人物?而在这一对盖世父子的治理下,汉室又是何等的美好。

    一切的一切都让蔡琰向往。

    “必不会让夫人失望。”邓芝笑道。

    于国家大事之中,能搭救蔡琰这样的名门之女。邓芝觉得很有意义,不过,邓芝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于是,在与蔡琰交谈了一会儿后。邓芝就分出了自己的一半护卫,并命匈奴人出兵三百,将蔡琰送去了南方了。

    而后,邓芝又投入到了计划的制作当中去了。

    波及整个草原的战争,要开始了。

第一千三百一十三章敌人的动作(第四更

    中兴五年,五月十三日。

    这一日,河套地区风和日丽。在温暖的阳光照射下,整个河套草原越发的碧绿了起来,充满了一种勃勃生机。

    朔方城就立在这碧绿草原之上,雄壮异常。

    而此刻,朔方城北方,匈奴大军集结。

    只见一位位匈奴勇士们,跨坐高头健马,佩带着弯曲的利刀,散发着阵阵雄健之气。

    这一刻的匈奴人,仿佛真有几分当年统治草原,地域无数里的达匈奴的气势。不过,可惜的。

    这群勇士们的前方,立着一面帅旗。

    此旗,旗杆高达数丈,上方旗帜也是高大醒目,威武非常。当然,旗帜的格局都有定制,这面旗帜与魏国等帅旗并无不同。

    不同之处,在于旗上那一个字。

    “汉。”

    这一个字在当世,尤其是此刻的匈奴人心中,可以说是重过泰山,威比大日,散发着一股滔天的威仪。

    匈奴大军之中,出现了这样一面旗帜,很让人觉得不和谐。而从细微之处,也可以看出此刻匈奴大军的不同。

    只见这一支匈奴大军,隐约分成了十个部分,每一个部分的前方,都立着一位匈奴将领。

    不管是从大处,还是小处。都无不表明,此刻之匈奴,已经完全不是当年的大匈奴了。而是汉室的附庸,甚至于今日要为汉室出兵鲜卑,做那马前卒。

    “汉”字帅旗下,邓芝身着轻甲,跨坐高头健马,手执节杖。他睁着双眸,扫视了一眼匈奴大军们,尤其是那十位匈奴将领,更是着重的看了一遍。

    这目光充满了威仪,让将军们仿佛是看到了邓芝的背后,那一个“汉”字,堂皇如大日,无边如大海的威仪。

    让他们心中凛然。

    而此刻,邓芝心中也是热血沸腾矣。单枪匹马入匈奴,几经周折,终于有了今日。驱狼吞虎,不费汉室一兵一卒,即于鲜卑人厮杀。

    草原染血,厮杀无边。

    此,岂非汉臣之巅峰也?

    “今日鲜卑之强,强若天日。然汉室之强,更强于鲜卑。今日尔等谨记,身后所立乃是汉室也。只许坚持数月,大将军即可以以七军相援,鲜卑不足为虑。尔等只需尽情的掠夺财富,女人,足矣。”

    邓芝深呼吸了一口气,以汉语高呼道。

    而邓芝身旁,有专门的匈奴人,在邓芝高呼之后,立即以匈奴语翻译了出来,使得邓芝的话,传遍了整个匈奴大军。

    “杀,杀,杀。”

    匈奴勇士们听到了邓芝的这番话之后,顿时士气大振,举起了手中的弯刀,对着天空高吼连连。

    士气倒也是雄壮。

    “出征。”

    邓芝见此喝令道。

    “杀。”

    无数无数的匈奴勇士们掉转了马头,以十个将军为单位,分成了十个部分,往北方草原而去。

    而邓芝也是选择了其中一部,随军出征了。

    此是十部其出,掠夺草原,以乱鲜卑之霸业。遏制曹操等人,借助鲜卑人的力量,乱了汉室在并州所夺取的胜利。

    邓芝出使匈奴,终于完美了。

    无边无际的厮杀,席卷了整个草原。

    匈奴十部杀出,沿途许多鲜卑部落崩溃,血染草原,惨嚎之声日夜可闻。犹如十日横空,天地色变。不过,消息传递到底也需要时间。

    而此刻,处在漠北的鲜卑王庭,也发生了一件事情。

    奉了程昱之命,出使鲜卑,意图求和于鲜卑人,经营草原粮道,以不给军用的程昱。经过万里跋涉后,终于到达了匈奴王庭外。

    与邓芝不同,严忠出使,比较高调。他沿途遇到了鲜卑部落,拜托了当地部落首领,快马往王庭禀报。

    因而,鲜卑单于早就知道了严忠到达,并实现做了准备,以迎接。

    鲜卑人,本是匈奴附庸,后来被汉朝辽东太守击败,从而归顺了汉朝。而匈奴人也分成了南北匈奴。

    南匈奴不用说了,归顺了汉朝,被安置在了河套。而北匈奴却犹自苟延残喘,经过了漫长变化之后。

    鲜卑人逐渐强盛,击败了北匈奴,占据了匈奴的故地。

    而后,鲜卑人又出现了一个盖代人物,叫做檀石槐。他发展农业,网络山川,水泽,盐池。

    终于到达了东西一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的广袤疆域。

    其后,檀石槐与汉朝交恶,年年攻击边境,杀害汉朝吏民。汉桓帝的时候,桓帝忧患,决定封檀石槐为王,并许以和亲。

    结果被檀石槐断然拒绝,以更加嚣张跋扈的姿态,进攻边境,血流成何。当初号称是“平上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

    意思是胡族进攻边境,围猎城邑,兵锋所到之处,全部灭亡。尸骸成山,男子的头被悬挂在马鞭炫耀,而妇女被带回草原,进行凌辱。

    当真是嚣张无比,残忍无比。

    而经过檀石槐,此刻的鲜卑越发的强大了起来。目前的鲜卑大单于叫魁头,是一位相当勇猛的鲜卑勇士。

    麾下步度根,柯比能皆是草原闻名的猛将,可以说,此刻的鲜卑强横的可怕。远非羌族能比。

    此刻,空中多云,天气不算好,也不算坏。

    鲜卑王庭南方,匈奴单于魁头,率领麾下猛将步度根,柯比能以及众多的鲜卑贵族,将军,勇士们,以迎接严忠。

    队伍的最前方,立着三人,居中之人雄壮威猛,有猛将气息,正是鲜卑大单于魁头,而左方则是步度根,此人也是雄峻非常,很有气势。

    右侧则是柯比能,一个看起来很冷静的大将。

    其中步度根又是魁头的亲弟弟。

    “大哥,根据情报,现在汉人内部,分成了五个势力,汉室最强,而魏,燕,吴,赵等联合,方能与汉室抗衡。而今战争方起,局势对这四国不利。因为,四国派遣了严忠前来,怕是有所求。既然是他们有求于我们,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尊重他们,甚至是大哥亲自来迎接?”

    这时,步度根转过头来,对着魁头说道。

    而这也是柯比能的疑惑,因此,柯比能听了之后,也是转过头来,看向了魁头。

    “呵呵,没错,四国确实是有求于我们。但我们也是有所图谋啊,难道,你们不觊觎于汉室的富足?汉室的女人吗?现在不正是获得财富,女人的好机会吗?这严忠可以说就是肥羊啊,对待肥羊和颜悦色一些没错。”

    魁头闻言颇为愉悦的大笑道。

    却是视汉人如肥羊,垂涎于汉室的财富,女人。

    为此,可以放下脸面,前来迎接严忠。

    “也是。”

    步度根闻言想了想,也觉得汉人的粮食,珍宝,以及女人都是让人垂涎欲滴的东西,最终放下了疑惑。点头笑道。

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溜须拍马

    而此刻,严忠的队伍则在前方三里左右的地方,缓缓行走着。相比于邓芝的精简队伍,几辆马车,以及百余精英护卫,严忠的队伍也是庞大许多。

    只见队伍有四面旗帜,分别是“魏”,“燕”,“赵”,“吴”,而最前方,则是一队精悍士卒,披甲持矛,龙行虎步。

    人数足有二三百人。

    居中的是一辆马车,马车由四匹马拉动,车厢高大,精美,显得显贵非常。其后,则是无数辆大车,这些大车上,装载着许多的货物,珍宝,宝刃,布匹,家具。

    这些都是礼物,以此送给鲜卑大单于。大车之后,又是一大堆的士卒。

    队伍加起来足有千余人,当真是庞大。

    “大人,鲜卑王庭就快到了。”这时,一匹马快马从前方驰骋而来,到达了那辆马车的旁边,马上的骑士对着车厢恭敬道。

    “知道了。”

    严忠的声音随之响起。

    “诺。”

    骑士应诺了一声,立刻勒马离开了。

    “终于要到了吗?”

    车厢内,严忠跪坐着,他身上着燕国官服,腰悬佩剑,显得威仪非常。

    “终于到了。”

    严忠掀开了车帘,抬起头来望向前方,发出了一声感慨。

    形成无数里,跋山涉水,终于是到达了鲜卑了。成功与否,就看接下来了。若是成功,则联合鲜卑,保住了粮道。

    使得三**队在晋阳,有了再战之力。

    若是失败,则三**队败亡,并州失陷。汉室的霸业将进一步的扩展,而东方四国的势力,将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可谓此消彼长,酷烈非常。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严忠深呼吸了一口气,心中暗道。

    在严忠下定决心的同时,队伍继续进发,三里的距离,转瞬即至。很快,严忠的队伍与鲜卑单于,魁头,大将步度根,柯比能等人的迎接队伍相遇了。

    在相遇的那一瞬间,严忠的队伍就停顿了下来。紧接着,严忠走了下来,并朝着魁头等人走了过去。

    这一刻,严忠的神态,举止,都还算是雍容大方。但是他先下马车,并步行往魁头而去,本身就是有些谦卑的。

    而魁头等人见到严忠的动作,心下会心一笑,果然是有求于人啊。

    不过,魁头等人心中也是觊觎这场战争,并没有因为别人的恳求,而露出傲慢的神色。他们也是翻身下马,迎了上去。

    “燕王麾下左将军严忠,拜见魁头大单于。”一众人中,以魁头的气势最甚,严忠在见到魁头等人的时候,就认定了魁头,朝着魁头深深的行了一礼。

    “先生请起。”

    魁头很是和颜悦色的上前扶起了严忠,说道。紧接着,魁头上下打量了严忠一番,而后露出了钦佩之色,说道:“严先生威震东北,乌桓,三韩等辈,尽皆胆寒。实在是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人中龙凤。”

    “大单于过誉了。”严忠闻言谦虚道,紧接着,严忠郑重说道:“若说,人中龙凤,当今天下,当首推大单于。”

    “拥众数百万,骑兵数十万,大单于君临草原。即使昔日之大匈奴,也比不上今日大单于之赫赫威风。如此声望,如此权势,在下心中钦佩。”

    一席话,就暴露了严忠的本质了。

    虽然说,严忠的话有部分的事实,但是掩不住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

    所谓有求于人,就是这个下场。可以放下身为汉人使臣,一方名士的尊严。实在是让人脸红。

    不过,这在严忠看来,非常的寻常。因为只要说服鲜卑,就能达到胜利。这就是所谓的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即使盖世豪杰,也难免耳根子软啊。

    尤其是鲜卑人,勇猛是勇猛了,但是这情商就算是拍马也比不上汉人的。魁头大单于听了严忠的话,明知道这是**汤。

    但是心中仍然是爽快不已啊。

    也正是严忠的身份啊,汉人的使臣。自从汉武帝之后,整个汉朝与草原的势力对比,大部分时间都处在上风。

    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时间内,汉人的使臣都是姿态高傲的,而草原人不管是匈奴,还是鲜卑都是谦卑的。

    但是现在严忠的态度却是如此的谦卑,这是什么?这就是势力的体现啊,这就是他的领导有方啊。

    这证明,他这个君临草原的大单于是在汉武帝之后,草原上大单于之中,最是英明的人物之一啊。

    魁头有点沾沾自喜。

    “要说英雄,豪杰。贵国的燕王,西击乌桓,南灭高句丽,威震东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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