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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热红楼历史十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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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庵,时人一般都尊称他为“拙上人”、“拙和尚”、“拙大师”,谁能料到,他居然还有一个别称“拙道人”!康熙朝江苏巡抚、著名诗人宋荦的《西陂类稿》卷十七就记载有《盘山青沟拙道人远道见访留住沧浪亭两首》诗,诗后附有智朴《次韵奉酬》诗。既然“奉酬”了,就说明本人也承认了“拙道人”的称呼。
其实不仅在称呼上可证明智朴这个“情僧”同时就是“空空道人”,在行为上也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智朴这个人是个对儒释道三教都有浓厚兴趣的智者,他出诗集,修山志,大量刻印佛经,也曾刻印过道教的最高经典《道德经》!康熙三十二年,他就曾捎书王士,委托他为刻印的《道德经》作“序引”;王士的《居易录》对此有明确记载。智朴不仅为同他交往的文人雅士讲经说法,劝他们看透仕途人生,还经常给他们送去盘山所产的草药“黄精”、“紫芝”等,在王士、李天馥、洪昇等人头上出现白发时,他都曾捎去“黄精”,据说可治白发,令这些人颇为感动,在他们的诗集中都有记载。采药治病是“道士”的行为,从这一行为也可看出智朴身份的释道二重性。
《红楼梦》历史假托(7)
洪昇同智朴和尚的直接交往,有据可查的有两次:一次是康熙二十年春,洪昇时就吏部尚书李天馥西席,陪同李天馥去东陵“送灵”,归途中顺访盘山,专程往青沟寺拜访了智朴禅师。洪昇此次游历有八首记游诗,今存。此时的洪昇,正处于未被举荐“博学鸿词”的忧郁之中,见盘山满山“大石”的胜景,用手指摇动形影相吊的“摇动石”,听智朴讲盘山女娲炼石补天的故事,正触动满腹心事。这应是他在《红楼梦》中,慨叹“娲皇”用了三万六千块,“独留一石未用”的心境的真实描绘!
洪昇同智朴的第二次交往,是在康熙二十九年春。上年中秋,洪昇因“国丧”期间“聚演”《长生殿》,被革去了“国子监生”,并受了三个月的牢狱之灾。在功名彻底无望、哀莫大于心死之际,洪昇“牛衣肿目”,骑着一头毛驴来到盘山,到青沟寺同老友智朴“逃禅”。洪昇向老友倾诉了自己“愧则有余、悔又无益的大无可奈何”心情,试想,此时的僧人智朴会如何劝慰洪昇呢?只能是《红楼梦》中所说的话:“好就是了,了就是好,若想好,便须了,若不了,便不好”。智朴唱《好了歌》、洪昇答《好了歌解》,应是此时两位老朋友之间当然的行为,也正是洪昇创作《红楼梦》的动机所在。洪昇此次在盘山写了许多思想消极虚无的诗,洪昇的诗集中节录收入一部分,其余都被智朴收入《盘山志》中,读者可自去查阅。
康熙三十年,洪昇携家返回故乡杭州,直至康熙四十三年洪昇逝世,十三年间未见同老友智朴直接交往的记录,但二人的共同朋友朱彝尊、宋荦、王士其间多次南来北往,互传一些朋友的信息是完全可能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四十一年。这年初春,洪昇创作的《红楼梦》初稿终于杀青了。时值朱彝尊来杭,洪昇把初稿拿给朱彝尊看,朱彝尊作了《题洪上舍传奇》诗记叙此事。“洪上舍”者,洪昇也;洪上舍所作的传奇,就是洪昇以自己“亲历亲闻”所作的传奇。朱彝尊诗中说,此传奇内容过于悲伤,令人“不忍终读”,他劝洪昇把此书“莫付尊前”,就是别拿到眼前,避免像《长生殿》那样惹祸,最好是“沉阿翘”,即让你的关于女人的故事最好“藏之深山、投之水火”。此《洪昇上舍传奇》应是《红楼梦》的初稿。
也是这一年,洪昇的老友智朴和尚静极思动,长途跋涉三千里,到江南去“扫塔”,兼看望老朋友。所谓“扫塔”,就是拜谒寺庙,访求高僧大德,探讨宗教哲理。智朴这次下江南是以什么名义去的呢?居然是以不可思议的“道士”名义去的,有宋荦诗中“拙道人远道见访”字句为证。“道人”去拜访各个宗教胜地,就绝不仅仅是“扫塔”而已,而是“访道求仙”。这与《红楼梦》开篇说“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就完全吻合了。
“拙道人”智朴和尚在江南期间,曾在苏州的沧浪亭与时任江苏巡抚的宋荦相聚,当时恰巧朱彝尊也正好从杭州赶来苏州,三人在沧浪亭饮酒赋诗,畅叙友谊。三人的诗后来被智朴和尚编为《沧浪高唱》诗集,求王士作序。在王士《蚕尾续稿》中可见对此事的记载。此次相聚,三人是否谈及洪昇及其新作品,于史无征,但洪昇同三人都有深厚友情,朱彝尊又是刚同洪昇在杭州分手便赶来苏州,三人曾议论过洪昇的新作,就可想而知了。
“拙道人”智朴此次江南之行,还有可能直接拜访过老友洪昇。智朴此行的目的既然是“扫塔”,而杭州的“六和”、“保淑”诸塔是江南塔中翘楚,焉有不祭扫之理;智朴到杭州,又焉有不拜访老友洪昇之理?智朴在“访道求仙”之余,拜读了洪昇的新作,以他“情僧”的性格,“从头至尾抄写回来,问世传奇”,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红楼梦》中“石兄”同“空空道人”那一大段关于文学创作理论的谈话,很可能就是当时二人之间真实谈话的记录;洪昇在《长生殿》序言中,也曾记录了大段同友人探讨文学理论的谈话,可见这种写法是洪昇作品“开篇”的通常写法。
《红楼梦》开篇交代,“空空道人”把“石兄”所写的《石头记》抄写传世后,“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这里所说的“空”,即佛家的“空幻”教义;“色”就是三千大千世界,下界红尘之义;“情”既是佛家的“情”,也应含有《红楼梦》中表达的尘世爱情、亲情之义。“因空见色”,就是因为和尚“扫塔”这样“空”事,见到了江南俗世的花花世界;“由色生情”,就是在尘世中又看到了真情,即看到了洪昇的言情作品;“传情入色”,就是把这部言情著作“传抄问世”于红尘世界中;“自色悟空”,就是这部作品表达的恰恰是“色空”思想,有助于人们看破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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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历史假托(8)
洪昇在《红楼梦》中把老朋友智朴和尚称为“情僧”,除了智朴本人的性格因素外,还必然有历史文化上的渊源。这个渊源应该来自冯梦龙。冯梦龙(1574—1646),字子犹,又字犹龙,自号“情僧”,别署龙子犹,又号墨憨斋主人,詹詹外史、顾曲散人等。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是明朝末期著名文学家、出版家。冯梦龙自小崇拜李卓吾的“异端”学说,言行常出于名教之外,明天启年间曾两次因言获罪。明亡,他坚持民族气节,撰写了《甲申纪事》、《中兴伟略》等著作,寄希望于南明朝廷。顺治三年(1646)春,清兵南下,大义凛然殉国自杀。
冯梦龙是“情教”的创始人,一生都在参悟一个“情”字。他自封“情主人”,自称“情僧”。他视“情”为宇宙之本体,认为“万物生于情,死于情”,人而无情,生不如死,只要人人有情,就会缔造一个和谐社会。他认为人间万物循环的第一链、也是最关键的链就是情,有了情,万物才能生生不已。他创立了与儒家截然相反的妇女观,激烈反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极力张扬妇女的才智,认为“光岳气分,磊落英伟,不钟于男子而钟于妇人”,他在生活中理解女性,尊重女性,体贴女性,一生红颜知己甚多。他极力倡导男女之间以情结合,宣扬情与淫的统一,反对无情的“皮肤滥淫”。他认为“欲”是“情”的基础,但欲决不是情,有欲的情是情,无欲的情也是情,而且是更高层次的情。他提出情是礼教的前提,礼教是情的内化,把情上升到世界观和宗教的高度来认识。
冯梦龙在中国古典文学史上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他一生大量收集整理短篇通俗小说,先后出版了《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即“三言”)和《情史》、《古今谭概》、《智囊》、《智囊补》、《笑府》等名著,还修订出版了长篇小说《新平妖传》和《新三国志》。他一生热中传奇剧本的创作和改编,先后独立创作了《双熊记》、《万事足》,改编修订了《女丈夫》、《风流梦》等十二种,通称为《墨憨斋定本传奇》。他一生兴趣极为广泛,曾大量收集民间笑话、灯谜酒令,并极为重视民歌的收集整理,先后编辑评点并出版了《桂枝儿》《山歌》等民谣专集,对民间文学有重大贡献。
其次说《红楼梦》与“情僧”冯梦龙的关系。《红楼梦》作者为什么一定要让“情僧”为其作品“传抄问世”呢?这应当与冯梦龙的“情教”思想有关。《红楼梦》“大旨言情”,书中表现的“情痴”、“情种”思想,并非《红楼梦》作者初创,而是继承和发扬冯梦龙的“悠悠万事,唯情为大”的“情教”思想。《红楼梦》中的妇女观、爱情观、“意淫”观,都是来自冯梦龙的作品,在《情史》一书中,《红楼梦》中所有关于情的提法,都能找到出处。另外,《红楼梦》中的诸多笑话和灯谜酒令,也似乎都与冯梦龙的相关作品有关,其中那个著名的“镜子”谜语:“南面而坐,北面而朝,像忧亦忧,像喜亦喜”,便是直接抄自冯梦龙的《桂枝儿》中的“古镜谜”。由此可见,《红楼梦》作者之所以用“情僧”来承担“抄录问世”的任务,主要目的是告诉读者,《红楼梦》创作中,深受“情教”思想的影响,创作的目的,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为了宣扬“情教”。
第三节 东鲁孔梅溪、吴玉峰
在上节中我们证实了《红楼梦》作品中,那个把石头的故事“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的空空道人,就是京东盘山(大荒山)、砂岭(无稽崖)、青沟寺(青埂峰)的智朴和尚。智朴和尚俗姓张,号拙庵,人们习称其为“拙和尚”、“拙大师”,由于他又有道士的身份,所以人们也称之为“拙道人”。由于“朴”、“拙”等字均有“空”的含义,所以《红楼梦》中戏称其为“空空道人”;加之“拙和尚”文采风流,同当朝著名文人王士、朱彝尊、宋荦、李天馥、洪昇等交往甚密、时相酬唱,连当朝皇帝康熙都御笔亲题“户外一峰”四字赐予这个空空道人,所以,称其为“情僧”,也可谓名至实归了。
康熙四十一年(1702),智朴和尚前往江南“扫塔”(《红楼梦》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杭州会见了阔别十年的老朋友洪昇。洪昇拿出了自己“十年辛苦”创作的《红楼梦》(当时的书名应为《石头记》)书稿,委托智朴和尚“问世传奇”。当时智朴大师名动京师,经常大量刻印各类图书,百万字的《红楼梦》,洪昇无论如何是刻印不起的,委托智朴“问世传奇”,可谓得人。《红楼梦》开篇时,“石兄”同“空空道人”的一番关于文学创作的精彩谈话,应该就是两位老朋友的谈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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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历史假托(9)
智朴和尚同王士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他撰写的《盘山志》、《青沟偈语》、《辛舌蔓草》等书和诗集,问世前都请王士为之审定并作序。这些在《盘山志》和王士的作品中多见记载。智朴和尚抄录回来《石头记》之后,自己首先另题了一个名字《情僧录》,“问世传奇”前还需要再请名人题名,他最先想到的名人,应该就是名动天下的诗坛领袖、刑部尚书、大名鼎鼎的王渔洋!那么,这个名动天下的王士,是否有可能就是《红楼梦》中提到的“东鲁孔梅溪”呢?
循此思路考证下去,真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快感觉,这个“东鲁孔梅溪”,“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王士是山东新城人氏,自号“新城”,常称自己的家乡是“东鲁”、“东省”或“东海”。王士官居刑部尚书,即所谓的“司寇”;而他的著名同乡、“大成至圣先师”孔夫子,诛杀少正卯时,所任职务正是鲁国的“司寇”。“梅溪”是王十朋的号,代表王姓。三句话合起来就是“山东王司寇”。另外,王士罢官归乡后,最喜欢居住在西城别墅;别墅“诛茅构精舍,清流常在门”,“夫子喜隐流,日夕停高轩”(见谢重辉《杏村诗集》)。据王士《蚕尾续文》记载,别墅在“画溪之右”,“东窗俯溪,梦觉时闻游鱼拨剌荇藻间,亦复欣然和鱼之乐,时作小诗”。这个别墅旁的可爱小溪,是否就是“梅溪”呢?王士有个门人郎廷槐,当时任新城知府。此公之别号就称为“梅溪”。当时著名文人张贞曾为这个“郎梅溪”的诗集点评并作序,他在《娱老集·郎梅溪明府诗序》中说,“先生治境实为渔洋王公之乡”,此乡的梅溪,隐指王渔洋退隐之地,应是十分贴切的。以上分析足以说明,为《石头记》题名《风月宝鉴》的“东鲁孔梅溪”,就是隐指家住山东、与孔子同职、与王梅溪同姓,退隐于家乡梅溪畔的大名鼎鼎的王渔洋!王士不仅是智朴和尚的老朋友,也是洪昇的老师,他十分赏识洪昇的才华,同情洪昇的不幸遭遇。不论是洪昇还是智朴和尚,求他为新书题名,他都不会推辞。以他的身份和思想基础,题名带有浓厚教化色彩的《风月宝鉴》,是完全可能的。
“东鲁孔梅溪”找到了,那个为《石头记》题名《红楼梦》的“吴玉峰”又是谁呢?如果执定《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这个“吴玉峰”大概永远也找不到;如果把作者的视角转向洪昇,这个“吴玉峰”马上就露出庐山真面目!他就是同徐乾学、陈维崧、王士、智朴和尚过从甚密的吴乔!吴乔,字修龄,号玉峰,终生未仕,幕僚终老。为人狂放不羁,精禅学,诗学西昆体。康熙二十年客居金陵徐乾学府邸时,与徐氏子弟论诗,后记录为《围炉诗话》。陈维崧《湖海楼诗集》卷八有《屡过东海先生家不得见吴丈修龄诗以柬之》:“最爱玉峰禅老子,力追艳体斗西昆。朱门纵视如蓬户,入幕长愁似隔村。索饭叫号孙太横,抄书历碌眼尝昏。此间赤棒喧嚣甚,隐几偏知处士尊。”
“玉峰”是江苏昆山的别称。清初,昆山的文化甚为发达,名人辈出,著名文人又都喜用“玉峰”为字或别号,如南党领袖徐乾学以“玉峰”为号,历任浙江、江苏巡抚的赵士麟以“玉峰”为字。但以“玉峰”为字或号的吴姓著名文人,则只有吴修龄一人。智朴和尚南行“扫塔”期间,是否与吴乔见过面,未见记载。但以吴乔的名声,参与在苏州沧浪亭举行的“诗会”,与朱彝尊、宋荦、智朴和尚一起酬唱,是有可能的。沧浪亭诗会期间,朱彝尊刚刚在杭州为洪昇的《洪上舍传奇》题诗,智朴和尚也刚刚从杭州洪昇处归来,洪昇的新作,应是诗会诸人的热门话题。以吴乔放诞的性格和追求“西昆艳体”的风格,为《石头记》题名《红楼梦》,是可信的。
根据以上推测,我们可以断言:《红楼梦》开篇“出则既明”前面那大段的关于此书来历的交代,实际上是综合了两篇序言,四个题名的文字。两篇序言是作者洪昇的自序和“抄录问世”者智朴和尚(空空道人)所作的序。书中“作者自云”那段话,就是洪昇的自序;书中“空空道人”“访道求仙”时与“石兄”的那段对话,应是智朴和尚抄录后所写的序言。四个提名是洪昇自己的题名《石头记》,智朴和尚的题名《情僧录》,吴修龄的题名《红楼梦》和王渔洋的题名《风月宝鉴》。那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题诗,应是洪昇自序中的诗,洪昇著书时,正是洪家“盛席华筵”“散场”之际;诗中的“红袖”和“情痴”,正是洪昇与姐妹们的自况;洪昇和着血泪写自己的“家难”,当然字字血、声声泪;从康熙三十一年到康熙四十一年,洪昇整整经历“十年辛苦”,当然会有“不寻常”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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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历史假托(10)
第四节 甄士隐
我们在以上章节中,曾推断《红楼梦》书中甄士隐这个形象,就是作者真实经历的写照。洪昇在创作《红楼梦》中甄士隐这一典型形象时,是否还参照了当时其他的人和事呢?根据近来发现的一些资料,这里将对甄士隐形象再作进一步考证。
读者诸君可能注意到了这样一点:书中甄士隐生活的年代,正是“石头”同“神瑛侍者”、“绛珠仙子”等“一干冤孽”“造劫历世”之际,甄士隐通过“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之手,同“石头”还有“一面之缘”。作者这样描写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我们知道,《红楼梦》作品创作隐去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按小说创作的一般规律来说,完全隐去时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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