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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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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1)
序   章
  一
  毕业的时候,我刚满19岁。
  就在就在生日那天,傻虫拉着我硬逼着做了个“茄子”的手势,相机卡嚓两声,一副苦瓜脸便永远留在了照片上。
  这些,都已经成为了永远。
  刚进高中时,看着一群傻B整天把头埋在书堆里找东西时,我随心所欲做着自己都觉得无聊的事情,觉得自己特牛B,然而现在,看着别人拿着XX大学录取通知书邀亲友庆功的时候,那样子真牛B,而我却一个人窝在池塘边扔瓦片打水漂,时不时望着水面发呆,感受上身来,那样子真傻B!
  这个时候是夏天。
  是的,一切都始于这个该死的夏天。
  二
  傻虫和我一样,都是落入猎人圈套的老虎。
  傻虫其实并不傻,相反,这小子特贼,只不过戴了副眼镜,加上胖墩墩的脸上爬满了青春痘,让人觉得他有点傻。有一次他抓了5只豆叶黄虫子一连吓跑了5个女生,所以我就叫他傻虫,这容易让人一听仿佛就觉得他像一只虫子一样傻。
  日子在发霉。
  我和傻虫每天奔波于各个同学的庆祝会上,累得够呛,傻虫看着他们满地扔的筷子,满天飞的卫生纸,满嘴塞的食物,满肠灌的酒水,推了推眼镜,说:瞧!撒欢了!
  他这两下笑得十分奸诈,原因可能是这些同学从匆忙高中中跳出,即将落入另一个不知名的粪坑。
  之于读书,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天才,曾多次尝试无师自通,老爸也曾想将我培养成爱因斯坦二世,三年前我信誓旦旦地说,清化北大,志在必得,哪知三年后呢?我想,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人穷志短吧!我在河边沉思了许久,想妈的这个事情怎么会变成这副摸样了,最后发现,以我的智商根本就想不到,于是我在郁闷之中安慰自己,就算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
  从此,一年我有366天在郁闷,一天我有25小时在闲混。
  傻虫和我一样,挺不服气,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小子从口袋里掏出张专科通知书,在我面前扬来扬去,扬得那张纸片像五星红旗似的“呼啦啦”响,并夸夸自语道,老子也要开庆祝,老子也是大学生了!傻虫他妈是个挺富态的女人,谈不上富得流油,不过冒汗是肯定的,所以,傻虫现在的身体也有点趋向于国际化。他妈一听儿子要读书,倒并不惊奇。傻虫兴奋得差点大小便失禁,经常在我面前收身挺腹。从正面看,就像根木桩上裂开了一条口子,乐不合齿,从侧面看,就跟一被挖了内脏的跳水兔差不多。
  于是,在他妈的支持下请来了许多大姨妈的二姨爹等等之流,搞得他家喊“干”连天。
  那天我喝高了,傻虫也是,他嘴里咕噜噜地冒着白泡从桌上躺到地上,再从地上倚到电杆旁,然后拽着我大呼:
  喝!
  挨到傍晚,我忍着有些痛的脑袋,坐在檐边看天,傻虫也许是酒醒了一分,挪到我身边来,手里兀自提着一瓶北京二锅头,问我,干啥?
  我说,数星星。
  傻虫醉乎乎说,星星有啥数头?天都已经黑了,公星星和母星星都已经上床睡觉了,咱还是喝酒去!
  我呆了半响,没有反应,心里一直在思考着许多无聊的问题。
  比如星星。在科学落后的古代,真不明白古人是怎么把天象观察得那么仔细的。听说哪个朝代有个叫做张衡的老头,竟把二十八星宿看得完完整整,依此还做出了一部浑天仪。不过依我看来看去,也就只有那么几点营火之光在屁颠屁颠地闪个不停。猛然间看到一颗星星从头顶上划过,落得不知去向,我赶紧盯着天空,想看看少了哪颗星,因为据说,天上落下一颗星,纣王诞生了,又一颗星落下了,许仙的儿子许士林诞生了,今天又落下了一颗星星,不知谁又要从娘胎里爬出来。我侧起耳朵倾听周围是否有婴儿的啼哭声,可惜除了傻虫嘴里的呼噜声,一切就都安安静静了。我抖了抖脑袋,自嘲笑道:我他妈有点疯了!
  我低下头,颇为自己的幻想而哑笑,可真的发现地上不远处真的躺着一个火红的小点,莫非真是星星落在这里了?
  我走近一看,操!不知是谁丫从楼上丢下的半截烟头!
  我拍了拍脑袋,觉得特搞笑,就在此时,傻虫嘴里的呼噜声突然变得清晰了:一颗,两颗,三颗。。。
  我疑心这小子是诈醉,要不也不会这么条理清楚思路清晰,问道,你丫真能喝,这么多了还认得天上有几颗星星。
  此话尚未说完,傻虫已经数到:六颗,七颗,十颗,十七颗。。。转眼间,他便数到了一万七千九百六十五点九九颗星。
  我推了他一把,说,你他妈现在高了吧?
  傻虫没出声,“扑通“滚在地上,人事不醒。
  早上醒来,脑袋兀自疼得像在撞刺猬。
  回到家里,已经十点多了。
  尽管傻虫一再交代路上小心点,我还是差点出了车祸。究其原因,都归功于一块西瓜皮。我不小心踩在瓜皮上,致使身体不由自主向前滑行了0。5米,然后来了个仰翻90度——那姿势很有点李宁的影子——后来旁边人告诉我的,硬生生摔在地上后,差点被一骑儿童三轮的小女娃给辇着胳膊。
  想起现场,我不禁一阵后怕,回家后连忙给傻虫打了个电话,那丫在那头哈哈大笑,说,幸好你没被小女娃撞,要不然这辈子你都甭见人!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搁了。
  三
  回到家,老爸闻着我全身的酒味,皱了皱眉头,却没有发火。其实这并不是老爸的涵养好,而是他也老爱喝高,经常弄得灰头土脸云里雾里被一群小孩儿推着回家。
  老爸已经是个40出头的小老头了,用哲人们的话说就是到了不惑之年,不过老爸有点反常,不是不惑,是惑得异常厉害。当年毛主席鼓励多生多育奖励英雄母亲的政策让我老爸老妈17岁就谈上了对象,只可惜后来赶上邓爷爷的计划生育,所以他们才在20多岁制造了我,要不然,现在我们家肯定是人丁兴旺。 。 想看书来

第一卷(2)
家里就我和老爸,妈在我15岁那年丢下我们去另外一个世界逍遥去了。我原本以为老爸和我会像《陈情表》里的那个谁和他祖母一样过着“穷穷孑立行影相吊”的生活的,不想在三个月后就有了一个后娘。后娘这人长得白白净净,不像戏里的花旦,倒有几分像小生,除了嘴巴和鼻子大了点外,其他都还算过得去。
  和老爸站在一起,他俩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让人感到烟熏肉和风吹肉究竟有多大区别。
  四
  我闷坐在床上,心神恍惚。
  我思考我以后的生活该何去何从,是像一灯大师屏弃红尘过清净日子,还是像哥斯拉一样从地窟中走出,横行世界。
  横行世界是不可能的了,毕竟我不是螃蟹,只有两只脚,屏弃红尘也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我突然想起在念书的日子里张胖子还欠我30块钱,李二高这小子还欠我一顿揍,以后遇见他们时,我还得一个一个讨回来。
  我扳了扳手指头,突然想到,全班好象就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真正毕业,因为其他人仍然继续前行,跳进了大学的校园。
  傻虫手拿通知书的收身挺腹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我想,大学,我没必要去上。
  如果让我选择,我想我宁愿去做和尚,做一天,撞一天,得了。
  于是第二天,我收拾好自己的野史画册内衣内裤,准备就此开始流浪。
  五
  我的遗传因子多得自老爸。老爸属牛,我也属牛。向来只听说一山不容二虎,现在却有点变成一窝不容二牛。老爸倔,我更倔,老爸要我走东,我偏喜欢走西,老爸要我走路,我偏喜欢过桥,老爸叫我别出远门——这当然,我偏要出走。
  老爸见硬的不行,只得央求邻居叔叔阿姨们让我留在家里。
  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人,我对他们笑着说,好,好,我不走——
  老爸面上开始微笑。
  我说——是不可能的!
  大家一哄而散。
  这应证了一句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六
  我拎着一包东西,踹上汽车,驶向不知名的目的地,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味道。
  路上并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意的,因为汽车的颠簸让我差点大小便失禁,让我惊奇的是,在这样艰苦卓绝的条件下,邻座的一个大叔正睡得酣。这大叔也确实够大,肚子里恐怕真能撑下一条船,可见其比宰相还宰相,身上那此起彼伏的肉疙瘩像热水袋似的随着汽车的颠簸摇来摇去,很有点清末社会动荡不安的味道。
  此情此景,我唯一能感叹的就是:丫真福!
  不知汽车行驶了多久,不过太阳倒是从垂直地面90度到了斜射地面45度。
  到终点站时,汽车嘎然而止,我若有准备地在前座背靠上一撑,慢慢地站了起来,旁边正在酣睡的大叔可就有点不幸运了,先是像一个搁在地板上的铅球遇到地震一样,撞向前座,然后“呼啦”一声坐正。
  就在此时,前坐一个女高音“啊呀”一声叫起来,全车的人立刻将目光转了过来。大叔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用不怀好意的眼光觑着美女,脱口而出:
  小姐,多少钱?
  美女看他一眼,吐出俩字儿:流氓!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刚下车,一群红帽子蓝褂褂的三轮车夫立刻拽着三轮车蜂拥而上,围向还未挺稳的公共汽车,前方一副横布迎风招展,上书几个抢眼的大字:“C城欢迎你!”三轮车夫个个意气风发,肱二头肌练得颇发达,那围攻人群的架势,也很有点“天龙盖地虎,宝塔镇河妖”的味道,只可惜的是个个面目狰狞,唯有一副“你不坐我车,老子K你”的样子,使得我只能避而远之。
  提着重不到三斤二两的包,我吹着口哨,开始在C城宽阔的街道上行走。
  此大道据说是C城的康庄大道,某领导曾为此路题字:通向富裕之路。于是我在路旁发现了许多充满垃圾袋的草坪,一栋栋未完成的像罗马教堂式的高楼大厦,以及形形色色穿着短衣短裙露出性感动人的身材的姑娘们。
  大道一眼看不到尽头,过往的卡车像一只只甲克虫在这上面爬过来爬过去,偶有一两个重型装载机从这里轰隆隆开过,让人觉得这是在工地上。装载机的前面有个其大无比的推斗,让我想起了屎克郎退粪球的姿势。
  我唏嘘一声,斜挎着背包,迈向城内。
  七
  无所事事的我就像这没有云彩的天一样,无聊枯燥得要命。
  我游荡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孤魂野鬼。C城繁华的市区,五彩缤纷的生活,仿佛全都跟我没有关系。我开始用散漫的眼光观察着这里能让我感兴趣的东西,最后发现,除了一些穿吊带的姑娘们,只有广场中心的那座雕像能让我留意了。
  此雕像雕得很高深,我上看下看都不知道它究竟是个啥,这强烈地引发我的好奇心。
  于是我走到雕像的正面,终于发现它是个猴子,一个很像是在蹲着拣香蕉皮的猴子。我吁了口气,扶着栏杆欣赏雕像下面种植的五花八门的花儿。就在这时,心中突然有很多憋屈的感觉,一起涌上来,特想跟这些花儿一样怒放开来。
  我想,人可能就是这样了,孟子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可是我再想想,在这个繁华如沙漠,人多如苍蝇的世界里,我竟然没有丝毫的忧患意识,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无可救药,因为,很少有乞丐能像我一样有雅兴欣赏花儿和雕像。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此刻我的肚子还不怎么饿!
  不知不觉我转到了雕像的西面,那脚下栽着一群类似狗尾巴花的花儿,一朵朵连成一串串,就像这个世界的人们一样,咧着嘴嘲笑着这个世界。
  我叹了口气,移开了目光。正忽悠间,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我发现从这个角度看雕像,它根本就不是一只猴子,而是一个熊猫。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一卷(3)
我的惊讶程度不亚于一个漂亮女生说喜欢我,连忙跑回正面,发现猴子还是那个猴子,再跑回西面,发现熊猫还是那个熊猫。
  我的好奇心立刻再次被拉了起来。为了证明我心中一个突发奇想的猜测,我跑到了南面。和猜测无误,这次雕像变成了考拉。再走到最后一个方向,北,雕像再次变了摸样,也是一种动物。不过,我认为该动物该姿势最有奔放热情,因为,那是一个人,蹲着的人。
  很像在拉屎!
  我为此表示惊讶,翘起大拇指连连赞叹:高!实在是高!
  莫非那雕像下的花儿是它拉出来的?
  我看着广场四周的高楼大厦,心想这个世界真伟大,人们能将房子修来和天空一样高,和大地一样大。这让我立刻想到了我童年时的那些矮小的房屋,更想到了自己在这些房屋周围度过的童年。
  在我上小学那会儿,家后面有一条很宽广的河,河边是挺多挺多的大树小树,树上的知了每年夏天能把人的耳膜震破,另外,一到傍晚就会有很多的蜻蜓,数量比得上二战时候的盟军飞机。那时候游戏机还不是很流行,我们能玩的东西很少,充其量就是去河里捉鱼抓虾,偶尔遇到一两个背着电瓶在河里电鱼的,我们顿时便会尾随而上,企图捞上一些小鱼,以解嘴谗。这些电鱼的在电了几年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尾随他们也尾随过了我的整个童年,到了现在,我发现小时候的兴趣已不再有。有一次我突发奇想去河里抓鱼,结果等到了河边一看,发现河面至少已经缩小了近几十米,以前的大河现在变成了一条小溪,旁边一个巨大的烟囱正在轰隆隆地往大气层吐烟圈。
  至此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电鱼的会像这些河里的鱼儿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更令人郁闷的是,我在回来的路上碰见一个老农,他挺牛B地对我说:小伙子,怎么样,咱们的家乡变化挺大吧?
  结果此话令我回到家大哭一场。
  我常常怀念小时候那会儿,河里有抓不完的鱼,树上有捉不完的蝉,地里有刨不完的土豆番薯,等等。
  当时我有一个朋友,名字叫做老妖,此外号显得此人特别阴险狡诈。老妖这个名字并不是我们给他起的,而是归功于他的爹妈。老妖有2个姐姐,他排行第三,也就是老幺。每次他和我们一起打玻璃球时,他妈总会在很远的地方就会大喊:老妖,回来吃饭咯!
  老妖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他是早产儿——我是说他是早上生的,而我是夜晚。老妖说,我比你大,你得叫我哥。
  我说行,那我叫你什么哥?
  老妖说随便。
  我说那我就叫你老哥吧。
  老妖忙说,这个不行,难听。
  我说那好,就叫你妖哥吧。
  老妖欣然接受,并在学校里炫耀,说自己收了个小弟。
  那时候老妖的个头特别大,脚上的鞋基本上长期不用拴鞋带,并且一双袜子穿上三天必定出现一个乒乓球大的洞,力气也大,能一把举起一辆双杆的凤凰牌自行车,被誉为年纪第一。
  老妖收了小弟后,引来了高年级的好奇,主要原因是我觉得他们想见识一下老妖到底是一只什么样的妖。老妖为此和他们干了一架,结果不幸被揍,腿肚子上的淤青结了5天才散去。我问妖哥,今天你咋不行了呢?
  妖哥揉了揉腿上的伤,痛哼一声,然后啪一下拍在一块石头上,说,妈的,今天不行!妖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妖哥今天遇到了魔哥,理所当然要败!
  除了这次的败仗,妖哥的大哥本色其实还是能显露无遗的,因为妖哥每天都能勒索幼儿园的小弟弟给他买一块棒棒糖。其时妖哥家里比较没法子,妖爹和妖妈因为超生这个儿子,被罚去了家里唯一值钱的一辆拖拉机。当时这个事情在我们的眼里就是,妖哥等同于一辆拖拉机。
  妖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希望有一天有个黑社会的老大能看上他并且给他一把枪,让他消灭这个世界上可恶的人,而在这些可恶的人当中,我们的班主任老师排在第一位。那时候我们的班主任长得很有创意,特像火星人,教育我们就跟火星人侵略地球一样残酷,老师说,这叫严肃!诸如没交作业作业迟交或者是抄袭作业的人,几乎都免不了一翻火星人的法西斯整顿。在这些受整顿的人当中,妖哥几乎每次都排行第一。这样导致以后我们一起谈到阳光的时候就想到那段没有阳光的日子,因为我们伟大的班主任,他就叫杨光。
  妖哥对其憎恨无比,曾幻想学会降龙十八掌和升龙拳将其击毙。幻想到后来,觉得要是学会这两样功夫可能需要几十年,而几十年后这个火星人肯定已老死,不能手仞仇人,老妖肯定会郁郁而终,所以妖哥开始寻找其他方法。后来受到香港电影的启发,发现最有用的还是手枪,一抠扳机,一个籽儿,就得要人性命,而且跑哪打哪,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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