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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桑塔格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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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塔格在课堂上反应快,却决不炫耀。她一头乌黑的披肩发,漂亮的脸蛋,十分引人注目,但她似乎并不故作矜持。在罗森海姆的记忆里,她也没有引起什么特别的注意。倒是她课后和他进行的讨论展示出她给人深刻印象的一面,因为她不断地思考作业以外的东西。
  但苏珊·桑塔格是一个现象。当时芝加哥大学男生比女生多一倍,桑塔格的一个同龄人回忆说,芝加哥大学大多数女性和男性一样,长得都不迷人,而桑塔格长相出众。一个那时候留意桑塔格的人说,她长长的黑发勾勒出椭圆形的脸蛋,她会飘然而过,很少开口说话,一副神秘的样子。桑塔格另一个校友说她轻盈优雅,头发又黑又长,煞是可爱。在一个更日常的层面上,有个同学记得桑塔格是个对别人有威慑力的女孩,她到哪个班级上课,都是穿同一套衣服,格子呢衬衫加蓝牛仔裤。
  桑塔格上课来去自由,因为芝加哥大学不强调出勤率;她可以旁听,选择到不同班级听课;有时候,同一门《人文科学》(III),她会听两个不同的老师讲,比如听一节罗森海姆上的,再听一节伯克上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看上去严格的、规定的课程其实还是以学生这个消费者为本的。罗森海姆记得当时他班上有一些“蹭课族”,即那些即使没有正式注册也会出现在班上听课的学生。如果桑塔格听说哪个班或哪位教授听上去不错,那么,她就会去。她就是这样见到菲利普·里夫这位社会学讲师的。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她出现在他的《社会科学》(II)课堂里;那时,她上大二,已达到听《文明及其不满》和《摩西与一神教》的程度了,有人很肯定地告诉她,里夫精通弗洛伊德。
  菲利普·里夫是芝加哥的产物,他一九二二年在这个城市出生,并在这里上公立学校。一九四六年,他从芝加哥大学取得学士学位;翌年,考取研究生,并当了讲师。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他也不管,看老就看老吧。体格上,他不是个魁梧的人,但他自有一种让人敬畏的、高人一等的气派。
  里夫的父辈中有一位著名的拉比。他讲课要求学生细读文本,就像读《塔木德经》  的注释篇一样。可怕的里夫可以和伯克同样的深奥,和麦基翁同样的让人感到惶恐不安。那些能够顶住压力、有不俗表现的研究生便成为信徒,而其他研究生——被他吓趴下了,心里恨恨的——把他看成是一个武断的*主义者。有时候,他会逮住一个学生逼问,他要搞清楚这个学生究竟搞懂多少。他希望学生即兴发挥。有一次,一个学生——我们姑且称她为史密斯小姐——想把看过的注解冒充即兴回答,里夫悄悄地对其他同学说:“史密斯小姐现在要把她的眉批读给我们听啦!”

迈向更美好的生活(7)
里夫是个刻板的人。去他家吃饭就意味着有个女仆身穿制服在门口迎接。他没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情怀。一个同事说到他,称他这个犹太人能“边吃威斯特伐利亚熏腿”边讨论犹太性的话题。里夫精通文学,执教一门以卡夫卡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学期课程;卡夫卡是桑塔格的一个神。有个学生后来把里夫称为“知识之父”。得到他的认可就意味着成为他的独门学科中的一员了;里夫日后扬言,全世界只有十七个人看得懂他那本术语成堆、深奥艰涩的著作。
  一九五0年十二月的一天,桑塔格听里夫的课迟到了。她只好穿过教室,朝惟一一个空座位走过去——一个看上去颇具戏剧性的人的一次戏剧性进场。下课时,她最后一个离开。里夫已经拦在门口。她出门时,他拽住她的膀子,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开始道歉,说自己只是来旁听的。“不,我是问你叫什么?”他逼问,“你愿意和我一起吃午饭吗?”于是,她和他共进午餐。十天后,他们结婚。他二十八岁,她十七岁。
  在里夫的课堂上,桑塔格极少发言,这使她变得更为神秘莫测。里夫讲课精彩生动,他自身也很神秘,因此,牢牢地吸引住了全班十五名学生的注意力。当然,桑塔格也意识到周围有一些闲言碎语。“嗨,听说了吧您?里夫娶了个十四岁的印第安姑娘!”班上有个学生窃窃私语。桑塔格黑发披肩,举止不凡,又是西部人的性情,因此,看上去俨然是一个高贵的野蛮人。
  里夫想独占这个漂亮女子,但是,他要的远远不只是一个情人和妻子。他求婚的时候,提出了他的婚姻计划的梗概:“我是以我们俩的孩子们的名义向苏珊求婚的。”桑塔格喜欢“认真的、劲头十足的人”,她觉得他的求婚很诱人。
  桑塔格嫁给里夫后,两口子住在校外的英格尔赛德大街六二二七号。他们就像歌剧中的情人一样,一刻不停地交谈。即使她急着上厕所,里夫也要跟进卫生间,接着谈。桑塔格觉得里夫是第一个真正跟她讲话的人。她想,她会要一个合她心意的家庭。在芝加哥令人兴奋的氛围里,里夫那传统的求婚方式的种种涵义,以及他对传统的五十年代家庭结构的期望,她一概不放在心上——她甚至都未改用他的姓。正如她后来婉转承认的那样,“当时,这个社会要求你别再认为自己是个小女孩,要开始想自己是个女人了,这种意义含糊、模棱两可得有点奇怪的方式,我年龄太小,没有注意到,即使注意到了,也搞不明白。”
  一年后,她刚满十八岁,“突然啜泣起来”。她第一次读《米德尔马契》 ,“不仅意识到我就是多萝西娅,而且几个月前,我嫁给了卡苏朋先生。”卡苏朋在顽强地写《神话大全解答》,多萝西娅起初以为他是个天才,而实际上他是个极端保守的老夫子。正如许多婚姻中一方或双方意识到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那样,过了好多年,桑塔格才消除这阴差阳错的痛苦。
  一九五一年春,桑塔格获学士学位,里夫仍在写博士论文,他接受了布兰代斯大学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学年的助理教授职位。一九五二年元月,桑塔格有了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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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事业(1)
(一九五二 —— 一九五七)
  大卫·里夫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波士顿出生。桑塔格自己的爱尔兰保姆罗丝·麦克纳尔蒂帮着带他。他们家住在哈佛园  附近一栋很小的房子里。大卫这个名字是根据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作品来起的——意味着将成为杰作。桑塔格对他极为宠爱。后来她说,她不想“错过做母亲的伟大经历”。
  大卫长到一岁半的样子,米尔德丽德来看这小俩口。她对女儿说:“哦,他很迷人。苏珊,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孩子。”妈妈的话让桑塔格回想起自己孤独的童年,她因此决心为大卫提供一个更加温暖、更加利于他发展的环境。在怀孕期间,桑塔格看西蒙娜·波伏瓦的《第二性》,当然认真思考书里说的那些话:“每个孩子天生都是上帝。……每个母亲都望子成龙。”“小孩,小孩怎么样?”大卫心焦的父母会经常询问对方。
  桑塔格后来讲了个故事,概括了大卫对他们家妙不可言的、对修养要求很高的家庭气氛所作出的反应:
  那是很久以前住在坎布里奇时发生的事情。……我们当时邀请马尔库塞和我们住在一起。他太太刚去世。我们会不断地讨论哲学问题,有时谈到深更半夜,然后接下去一直讨论到早晨。我现在猜想大卫可能听到我们讨论黑格尔了,因为他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几乎就是冲到餐桌边上,嘴里说着“黑格尔,贝格尔,黑格尔,贝格尔。” 他当时肯定只有二三岁的样子。
  一九五三年秋,桑塔格在位于斯托斯的康涅狄格大学注册,读英语研究生。她为何选择了这样一所大学不太清楚,尤其是从(小夫妻俩住的)坎布里奇到康涅狄格的斯托斯区间来回很不方便。桑塔格后来在哈佛获得硕士学位,哈佛应当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是,一些两年就获得学士学位的芝加哥大学毕业生要被一流的研究生院录取是有困难的。康涅狄格大学的培养计划不如哈佛有名,但为桑塔格提供了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是个私下里十分自信的女子,是她所在系里最杰出的人才。与别的研究生一样,她也教英语写作课。她衣着传统,就是裙子,宽松的上衣,平跟鞋一类,而且不施粉黛。她给人的印象是有些乱;似乎很少梳理她的一头长发。她平时住宿舍;周末回到坎布里奇和菲利普、大卫团聚。
  桑塔格发现康涅狄格大学的教育缺乏挑战性,教授们显得平庸。一年后,她没拿学位就离开了。在以后几年里,观察过桑塔格的人对她的印象是令人舒心的匆匆过客:她在布兰代斯旁听,在哈佛园散步,显露出不可抵御的*、智慧和开放。
  一九五四年秋,桑塔格开始在哈佛听英语课,第二年,她注册攻读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尽管有好多年,参考书上都把她列为拥有两个硕士学位的毕业生,但实际上,她只拿到过一个硕士学位,即哲学硕士学位。她师从像神学家保罗·蒂利克这样的名家,一九五六年(在她参加预考时),她所在的系里把她排在“哈佛和拉德克利夫十九名博士候选人第一名”。在哈佛,她没有得到在芝加哥大学得到的那种指导。“哈佛是所一流大学,但也还是一所普通大学,有的是总菜单,没有‘对路子的方法’。”她后来对一位访谈者如是说。当然,哈佛大学的确让她了解到“一整套全新的教学角度……,撰写长篇论文,请你的教授认真审读并进行评议。”

生活与事业(2)
朋友们记得她是“一个喜欢切磋思想的人,出色、独到、无畏,她的理解极其迅速,和她在一起进行切磋是一大乐事”。桑塔格身穿褐色仿麂皮夹克,留着一头亮泽飘逸、又长又黑的秀发,她姗姗来迟,在教室前排亨尼·温卡特这个朋友为她留的座位上坐下。有一次,她瞥了一下温卡特文件夹上的笔记,埋怨道:“你总在笔记边上开什么购物单。”庸常的东西侵入思想领地似乎让桑塔格感到恼火。
  雅各布·陶布斯是最有人格魅力的教授,他深深地吸引了桑塔格。这个宗教教授穿的西装皱皱巴巴,走路姿势难看,体格上不属于英俊一族。他身高也许不到五点六英尺,下巴无力,一张小精灵似的小脸,但是,他的双手最富有表现力,讲起课来字正腔圆,无可挑剔,举止也让人着迷。他能脱稿讲课,似乎直接进入他讨论的经典作家的生活。他在圣保罗、诺斯替教派以及早期基督教发展及教派研究方面颇有造诣。这个饱学之士能够突然将话题转到对一个当代作家(如让·热内)的讨论上来,并使得古代与当代世界的联系天衣无缝,让人惊叹不已。学生们觉得他具有控制他人生活的力量。他会盯住一个学生不放,告诉他可能喜欢波德莱尔的哪一首诗,不喜欢哪一首。他会为学生买一件礼物,比学生自己去买的还要称心如意。如果哪个学生不同意他的观点,陶布斯会肯定学生的立场的价值,然后,以此为途径来解释他自己的观点。正如有个学生所说的那样,“与陶布斯谈天气都像是讨论《魔山》某页的内容一样。所有的话题都是那么充满形而上的玄妙。因为你在那儿对他来讲所具有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对别的教授。即使你想把雅各布·陶布斯从你的意识中抹掉,你也做不到。”局外人羡慕他有这么多信徒,但想到自己不被吸进他的漩涡之中,心里倒也觉得无比的轻松。
  陶布斯一九二四年生于维也纳,是维也纳首席拉比的后人,他本人后来也成为拉比,在巴塞尔和苏黎世修哲学和历史,并在苏黎世获博士学位。他先后在纽约的犹太神学院和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任研究员,然后又成为哈佛大学洛克菲勒研究员。他是名优秀教师,但也是个鲁莽的好色之徒。他热衷于和多个女人*。见人家第一面,才说了句你好,他就会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对她动手动脚,令旁人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课上第一排坐着三个女人:都是一头长发,都穿着长裙,都妩媚动人——仿佛刚从内盖夫沙漠 ( Negev Desert ) 走出来似的。她们是苏珊·桑塔格、埃尔莎·弗斯特(日后成为纽约一流的精神病专家),还有苏珊·陶布斯(雅各布的太太)。苏珊·陶布斯是个可爱的美人。有人让陶布斯班上一个学生描述一下她的时候,该学生问道:“是哪部悲情片  中的哪个黑女郎?”两个苏珊尤其相似。她们俩小时候都很孤独,都不怎么对男孩感兴趣,也都不像其他年轻女郎那样沉迷于自己的外貌。她们希望“自己呆着,没人来烦”。两人都拒绝接受社会希望女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理念,她们探求自己的思想。
  对两个苏珊,雅各布·陶布斯都讨论信仰什么的问题,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注入强劲的宗教与理性成分。他探索“诺斯”现象——对产生诺斯替教派寻求的一种独有的知识形式的精神真相的直觉理解。早期的基督教运用其“伊甸园堕落”的思路,展开讨论一种诺斯替观点,即人类已经将自身与自然相分离,与宇宙统一性相分离,而这种统一性恰恰是古希腊人所珍视的。陶布斯说,人类是在罗马帝国时期通过对作为流放者的自我体验而发现自我的。“诺斯”揭示了人与宇宙的分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生活与事业(3)
陶布斯能够看穿诺斯替教派,并对之提出犀利的批判,但同时,他又照样引导人们注意该教派让人感到兴奋和激动之处。他对圣保罗反对诺斯替教派的观点十分着迷,但是,圣保罗教义中还残留了诺斯替式思维方式,对此,他也同样的着迷。他可以作为一个个案,自己是个具有宗教魅力的人,却告诫别人要警惕这类人。
  从陶布斯那里,桑塔格吸收到一种对相反观点的想象性同情与同时进入有冲突的思想倾向之中的能力。比如,在《反对阐释》中所体现出的辩证思维上,陶布斯起到了主宰的作用,因为在该文中,她力求在关于内容与风格的不同观点之间保持某种张力。
  桑塔格也在《弗洛伊德:道德家之心灵》(一九五九)上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这本书日后使菲利普·里夫声名鹊起。尽管苏珊不是正式的合作者,但是,这本书完全是夫妇俩合作的结晶,就和小大卫一样。夫妇俩将美学和知识糅合在一起,时不时提及尼采和霍桑、*和马修·阿诺德。弗洛伊德的女性观他们不敢苟同,认为他的厌女症不只是小瑕疵,而是现代哲学、文学和心理学界其他了不起的大评判家(如尼采和劳伦斯)共有的一个大缺点。与他们一样,弗洛伊德将感性与智性割裂开来,致使人们长期以来坚持认为,爱思考的女人不那么有女人味,而有着男性的头脑。
  里夫骨子里是个保守主义者。在《弗洛伊德》第一版“鸣谢”部分,他将桑塔格置于传统女性地位,向她致谢,在她的名字后加上她说她本人从未用过的夫姓:“我妻子——苏珊·里夫——为本书做出了毫无保留的奉献……”多年后,在《老爷杂志》上,他写道:
  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我认为结婚就要生子,婚姻意味着建立一个传统的家庭。我就是无法适应她要的那种家庭生活。你知道,有家庭,也有反家庭,我想,我们的家庭属于后者。
  尽管对弗洛伊德表现出种种怀疑,但是,里夫对他抱有一种相当美妙、甚至崇敬的印象。他为作为男人和思想家的弗洛伊德而辩护:“弗洛伊德需要一个标准的犹太婚姻,在这一婚姻中,妻子是一个标准的犹太家庭的王后和管家。从这一传统的桥头堡,理论家弗洛伊德向整个*的家庭帝国发起进攻,但最终没有去冒最大的风险,把自己与忠实地实施家庭帝国的信条相隔离。”为了颠覆传统,弗洛伊德非得固守在传统之中吗?毫无疑问,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让人了解得更多的是里夫,而非弗洛伊德。
  桑塔格希望在自己想打点行装、准备动身的时候,就能如愿(一如米尔德丽德·桑塔格的作风)。她希望把大卫随时托付给罗丝,或者菲利普,要不就是他的家人——就像她儿时被托那样:
  我真的想过我要有几种不同的生活,但有一个丈夫却要过几种生活真是谈何容易——至少有着我那种紧张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婚姻是这样;我们俩整天在一起。要知道,你无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和某个人在一起,年复一年,从不分离,然后,如果你愿意,还想同时有自由,去发展、去改变、去飞香港……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才讲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你得在生活与事业之间作出抉择。
  桑塔格说这番话的时候,也许是想到了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著名诗行:作家需要作出抉择/在美好的生活与成功的事业之间。
  桑塔格对自己的婚姻并不感到后悔,但是婚姻仅仅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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