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王英明-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先试探一下他。”

    白浅夜在心中打定主意,打算试一试赵德古。

    “如果赵德古接受命令,那就至少说明他的反心并不重,可若是他以种种理由与借口不发兵,那就说明他已经有了反心,是时候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了。”

    “李公公,寡人要写一封加急文书。”

    “老奴这就去为大王取来笔墨丝绢。”

    李嵩恒恭敬的退出去,去拿加急文书专用的笔墨丝绢了。

    不多时,李嵩恒将撰写加急文书的工具放在了白浅夜的桌上,他则站的远远的。

    白浅夜开始撰写加急文书。

    宋国的加急文书是分等级的,等级的划分是按照加急的距离来进行区别的,写在竹筒的外面。

    加急文书分为三个等级:百里加急、三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

    百里加急的标志是一个圆圈,代表着太阳,表示一个白天就可以送达;三百里加急的标志是一个圆圈与一个月牙,代表着太阳与月亮,表示星夜驰骋;五百里加急的标志是一支火把,代表着烽火,表示十万火急。如果是加急王诏的话,那么会在加急标志的上方加上一个金色的“白”字。

    这些年来,宋国一般会到用百里加急与三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则很多年没有用到过了,如果用上了五百里加急,则说明宋国危矣。

    白浅夜在心中斟酌了一下措辞之后才下笔。

    “王诏:蔡君亲率大军十万入轩恒城,恐来势汹汹,令忠勇大将军赵德古率军五万星夜奔赴文图城。”

    白浅夜停笔,将诏书卷成筒放入竹筒之中,伸出三根手指,示意李嵩恒。

    李嵩恒心领神会,将红泥涂在竹筒两部。用专用印章印上圆圈与月牙,随后再印上一个金色的“白”字。

    不过一分钟,红泥已经变干,呈现出奕奕的光泽。

    李嵩恒望向白浅夜,后者微微点了点头,得到授权后,李嵩恒出去将三百里加急文书交给了一名小太监,让他去给宫门外的驿卒。

    “大王,老奴已将文书交到驿卒的手中。”

    李嵩恒回到殿中,毕恭毕敬的对白浅夜说道。

    “嗯。”

    白浅夜点了点头,说道:“李公公,你先下去吧,寡人要思考一些事情。”

    “是,大王。”

    李嵩恒轻轻地挥了一下手,殿中的太监都退了出去,将殿门轻轻关上。

    白浅夜身子后仰,倚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这个王位实在是坐的扎屁股啊。”

    白浅夜没想到当上大王之后会这么忙,不仅每日要批阅奏章,而且还要处理一些宋国的大事小情,一旦处理不好,很可能就会让宋国陷入动荡不安之中。

    白浅夜心里百种思绪千种想法不断的冲击着脑海。

    “本来想着可以高高兴兴的当大王,每天逛一逛,走一走,吃喝玩乐一番,不曾想局势突然就变得复杂了起来,如果蔡军一事处理不好,很可能国破,自己也会成为那亡国之君,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蔡军也会追我不放,毕竟一个国家的国君若是在国破之后不死,绝对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白浅夜一想到自己亡命天涯的场景就心中一颤。

    然后,白浅夜的脑中出现了白素素的身影。

    可能是血缘的缘故,一想到白素素,不知怎的,白浅夜感觉心中就涌起一股莫名的暖意。

    白浅夜再次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思量着怎样对付这个手握重兵的姐夫。

    “如果成功扳倒赵德古,那么大姐就会失去丈夫,成为寡妇,这也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大姐肯定会记恨我的。”

    白浅夜已经彻彻底底的将自己当做了白浅夜。

    “若是扳倒赵德古之后不杀他的话,那肯定会后患无穷,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必须斩草除根,这样才可以高枕无忧,但前提是能够出掉赵德古。”

    真头疼啊!

    白浅夜心中感慨。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宋蔡边境上的十五万蔡军,听说蔡国国君赵凌晖早早的就继位了,而且还是从几个兄弟之中夺得王位,想必是一个狠角色,这一次他亲帅大军前来,肯定要搞事儿的,蔡国的军队战斗力比宋国要强了太多,这些年来宋国一直在被动防守,连进攻的机会都没有。”

    白浅夜摩挲着并没有胡须的下巴,这是上一世他的习惯,上一世他经常摩挲下巴上的胡须,现在他忘记了自己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君主。

    白浅夜的心中有一个疑问。

    “以前看历史、古装剧,那里面的将军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兵贵神速’,可是这赵凌晖怎么不按照常理出牌?这个世界虽然不是华夏古代,可是他们的智商与计谋也不差多少啊,这一点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

    白浅夜对于赵凌晖这个反常的举动很留意,可就是摸不到门道。

    在白浅夜静静思考的时候,丁国却是嗨了起来,内战打响,那叫一个不亦乐乎与民同乐。

第18章 争执() 
丁国,万丁城。

    周颖图已经聚集了一支超过五万人的军队,这些军队虽然不是丁国最精锐的,但是也是丁国仅次于边军的百战之师。

    此刻,泷梓黛寝宫。

    周颖图向母亲恭敬地说道:“母后,儿臣已经将万丁城附近的军队集结了起来,已有五万之众,现在我们的实力已经远远大于那周颖瑜,只要他敢来,儿臣保证让他有来无回。”

    “嗯。”

    泷梓黛满意的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复刚才那样的忧心忡忡。

    “图儿,你记住,此次一定要将那狐媚子所生之人斩草除根,否则,后患无穷。”

    “请母后放心,儿臣已经有了谋划。”

    说完这句话,周颖图脸上闪过一丝阴翳,嘴角微微勾起一个阴险的笑容。

    林康城城郊,周颖瑜的部队在这里稍做休息。

    在玉潭城起兵的周颖瑜在不到一日的时间内,就攻下了位于玉潭城西南方向的林康城。

    林康城是一座只有不到五万人口的小城,城中居民大多是一些经营小本生意的本分人,林康城的北方有一座不算大的山,名为“首冬山”,山上长满了银杏树,是制作木质乐器的上好木材,一些林康城百姓每日都会进山伐树,根据所伐树木的重量交纳一定的税,回家之后将银杏树制成各种乐器,然后拿到不算近的汤光城售卖,也算是一门不错的糊口生意。

    周颖瑜麾下部队大多是步军,占九成左右,只有不到三千骑兵,所以行军速度比较缓慢。

    这个世界上的战斗还处于那种列阵对轰的阶段,骑兵主要是为了袭扰的作用。

    经过半个时辰的攻打,林康城被周颖瑜收入囊中,城主开城投降。

    周颖瑜以城主助纣为虐为名,将城主一家人斩杀,随后任命副城主接任城主。

    林康城的副城主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喜过望,立刻就想回家给列祖列宗的牌位烧一株高高的香,感谢列祖列宗在天之灵的保佑。

    曾几何时,这位孙勇浩孙副城主和城主关系是多么的铁,城主身死,孙勇浩立马就换了一副嘴脸,对周颖瑜十分的迎合,曾经那些兄弟盟誓的誓言早已经随风而逝了。

    在安排人马驻守林康城之后,周颖瑜在林康城又招了一些降兵,队伍规模不减反增,达到了三万两千人。

    暂作休息的中军大帐中。

    周颖瑜正在与手下将官讨论进兵适宜。

    一名鼻梁挺拔桀骜的中年男子躬身施礼,然后起身说道:“郡王殿下,末将认为,我军在休息过后应该北上进军汤光城,汤光城城主荀功增是末将的旧识,如若我军进军的话,想必末将可以说上几句话,说不定能让他弃恶从善,主动投奔郡王殿下。”

    中年男子话音落下,对面遂响起声音:“钱将军,你说的有几分道理,可是请你不要忘了,汤光城可是城高兵强,城内的三千悍兵可不是吃素的啊,汤光城若是只如此,我军尚可不惧,可那汤光城是我国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城内储备的粮食足够城中百姓两年不愁吃,那荀功增投奔郡王殿下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他如果不接受郡王殿下的招揽,负隅顽抗到底,我大军所带的粮草可是只够半月之需,现在我军所需要的就是时间,如果被汤光城拖住,我军进军速度会大大延缓,到那时,我军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

    “郡王殿下,末将以为,我军不应该北上,而是应该南下取欢赤城,欢赤城防御薄弱,易攻难守,打下欢赤城之后,我军就可以直接进攻万丁城。”

    打断之前那名将军讲话之人是周颖瑜手下的一名大将,姓林,单名一个“塞”字,约莫三十出头,眉毛很有特色,像两跟麻花一样,小麦色的脸噙着淡淡的笑容。

    林塞一直都与钱尔不对付,两个人是周颖瑜麾下的两位悍将,平日里少不了针锋相对,而且,林塞知道此次起兵是一次豪赌,如果周颖瑜胜利了,那么日后少不了的荣华富贵。

    林塞有足够的信心帮助周颖瑜打败那只知道玩女人的周颖图的,为了以后更多的荣华富贵做打算,他必须时刻显示出他的能力,如果钱尔说服周颖瑜进军汤光城,还真的打下来了,钱尔定然是大功一件,对他来说这是不允许的,故而林塞必须阻止钱尔。

    钱尔自然不是傻瓜,从林塞的话语中他听出了不算善的意味,也反唇相讥道:“汤光城城高兵强不假,城内所储备的粮食足够多也不假,可林将军怕是忘记了一件事,汤光城已经近百年没有经历过战争了,城中的百姓早已经过惯了无忧安乐的日子,一旦战事开启,他们定然会惊惶不安,大大的动摇城内士兵防守的决心,林将军要知道,在无忧中过久了日子的人让他突然经历动乱,会极其不适应的,定然会手足无措。”

    “钱将军高建让本将很是佩服,本将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钱将军,不知钱将军会否如实告知本将。”

    “林将军尽管说来,本将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

    林塞拍了一下手。

    “刚才钱将军说的话意思是汤光城内的百姓们太平日子过久了,经历战争的时候会怕死,不知道本将的理解对不对?“

    “没错,林将军的理解不错。”钱尔说道。

    “那好,请问钱将军,你怎么知道汤光城的百姓在经历战争的时候会贪生怕死而放弃抵抗呢?万一他们走上截然相反的道路,死扛到底,我军又该怎么办呢?”

    林塞那张脸庞之上显出咄咄逼人的表情,一双闪动着精光的眼神看着钱尔。

    钱尔沉吟了一下,在心中整理了一下语言,然后缓缓说:“本将虽然不敢保证汤光城中百姓会放弃抵抗,但本将有七成的把握。”

    “那就是说还剩下三成是没有把握的了?”

    林塞继续盛气凌人的出言。

    “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是百分百的成功率,都是需要尝试的,如果不进行尝试,怎么会知道究竟是否能够成功呢?”

    钱尔眉毛微微上扬,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丝怒意。

    “好了好了,二位将军所言本郡王已经知道了,先回去休息吧,究竟是北上还是南下,还容本郡王细细思量再做出一个决定。”

    周颖瑜挥手打断了二人的论战,像墨一样的眉毛微微蹙起。

    “是,郡王。”

    林塞与钱尔施了一礼,退出大帐。

第19章 艰难的抉择() 
就在二位将军退出大帐后不久,帐外有人禀报:“启禀郡王殿下,属下有事禀报。”

    “进来。”

    “是。”

    一名斥候入帐,单膝跪地。

    “我要你打探的事情打探清楚了吗?”周颖瑜问道。

    “回禀郡王殿下,属下已经探清。”

    “说。”

    “是,郡王殿下。属下在接到郡王殿下的命令后不敢有丝毫的迟延,迅速出发,昼夜行进,片可不敢耽搁,经过两个昼夜奔波,属下入了万丁城,周颖图已经将万丁城城内以及周围的数个小型城镇的零散兵力聚集起来,兵力已经达到五万人。”

    斥候顿了顿,接着说:“这五万人成‘品’字形驻扎,两支部队分别驻扎在万丁城的东方南北两侧,各一万人,万丁城中留守的部队是两万人,剩下的那一万人已经离开万丁城,具体方向不明。”

    说到最后一句,斥候的声音明显减弱了下来,他生怕周颖瑜对他进行责罚。

    没想到,周颖瑜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知道了。来人!”

    帐帘被掀开,走进一名侍卫。

    “命随军厨子给他做几道好菜,再来一壶好酒。”

    “是。”

    周颖瑜对斥候说话的声音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你下去好好地休息吧,这几日来风餐露宿的,辛苦你了。”

    “属下愿为郡王殿下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斥候没想到这郡王殿下不仅没有惩罚他,而且还赏赐了他好酒好菜,让他心中很是感动。

    “本郡王知道你的忠心了,下去吧。”

    “是。”

    等那斥候退出帐外,周颖瑜脸上的温暖笑容逐渐冷下来,一双眼睛阴沉如寒冰。

    周颖瑜刚才很想杀了他,可是现在是关键时刻,不能够动摇一丝一毫的军心。在接下来的战事中会继续派遣斥候刺探敌情,若是杀了这名斥候,剩余的那些人就会心中有所忌讳,为了自己头上的脑袋,甚至不会说出实情,那样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

    更何况,这人已经打探清楚了大半,那一万人的去向如何,周颖瑜就算是知道了也无能为力,只要打探明白万丁城周边部队的动向就可以了。

    北上,还是南下,这关系到周颖瑜的王位与身家性命。

    在周颖瑜下不定主意的时候,宋国官道之上尘土飞扬

    在接到了白浅夜的三百里加急文书之后,宫外的驻扎驿卒迅速将加急文书送到了城门处的驿卒手里。

    玉秀城驿卒确认加急文书没有任何损坏之后,在一刻钟的时间内规划好了通往赵德古所在地,义可城的最短最佳路线。

    带好随身干粮与水囊,驿卒就骑马上了路。

    驿卒胯下一匹马,身侧一匹马,两匹马并行一线,倘若一匹马出现劳累的情况,可以迅速的更换另外一匹。

    两匹马只是用于三百里加急的,故而并不是那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千里马,是那较其逊色一筹的良驹。

    玉秀城距离义可城七百六十二里,三百里加急文书需要三日才可到达,因为其间需要翻过一座山,越过两条河,才可至。

    “官道”一词说起来很好听,其实就是比农间小路稍微的平坦一些,稍微宽阔一些,可以容纳两匹马拉的车奔驰。

    护送加急文书的驿卒名叫何二,现年二十岁,是玉秀城外一个名为“何家村”里被人称为何铁匠的老汉次子,他的哥哥因一次偶然被驴踢死了,故而何老汉只剩下了两个儿子。

    何老汉托了很多的关系,找了很多的门路,才让何二当了一名驿卒,也算是给他找了一份将来娶媳妇时可以谈价的筹码,有一份讨生活的活计,起码可以讨到婆娘。

    何二其貌不扬,扔在人堆里根本找不到,其人也不爱言语,是那种勤勤恳恳做事,不善言辞的类型。

    虽然何二相貌平平,可是他有把子力气,应是小时候随父亲一起打铁的时候练就出来的。

    何二能够单手提起装满二百斤水的大缸,面不红心不跳,可见这何二的力气之大。

    宋国驿卒可以随身携带一柄长刀,长刀总长长三尺三,刃宽两寸,用精钢炼制而成,削铁如泥,十分锋利。阻挡驿卒者,可以先斩后奏。

    何二身上所穿的服饰是驿卒独有的,青色窄袖短衣,右侧胸口与后背用红色丝线绣着一个“驿”字。

    骑着可日行三百里的矫健骏马,腰间别着一把精钢长刀的何二心情很愉快。

    虽然他不善于言辞,可是护送文书的时候他是最高兴的,可以策马扬鞭奋蹄疾驰,一种莫名的豪迈之情从心底油然而生。

    何二其实不想当一名普普通通的驿卒,他的梦想是当那驰骋沙场的热血儿郎。

    此世生为男儿身,不从军,岂不白活一世?

    可是何老汉不支持何二,何老汉认为自己只有两个儿子了,若是再失去一个,他也就不活了,没办法,何二含泪答应了老父不去从军。

    梦想虽然暂时掩藏于心底,可一旦被细小的火苗所牵引,就会燃起熊熊火光。

    现在能够当一名可以骑马驰骋的驿卒,何二已经满足了愿望的小小一部分,他已经很满足了。

    何二挥动一下手里的马鞭。

    “驾!”

    嘶!

    身下马匹嘶鸣一声,随后加快速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