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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来救国-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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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很大,隐没了轻轻的马蹄声。
天上乌云密布,星星都看不到一颗,天地间一片黑暗。
屈突庆靠着突厥人营地里面的篝火来识别方向,要是突厥人不点燃篝火,他们怕是要在这黑夜里面迷路。
奚人一行两百人尽量的放低速度,比走路都快不了多少,一步一步的接近突厥人的大营。
现在屈突庆最担心的是被突厥人的哨探们发现。
如果被他们发现,只要发出一个警告,今晚的行动就告失败。
所以,屈突庆凭借草原上面的经验,推测突厥哨探可能的位置,逐一排除了,才会前进,宁愿慢一点,也不冒险。
篝火历历在目,与突厥人的营地距离不过几千步了,屈突庆的心脏都快速的跳起来。
千万别被发现,千万别被发现,屈突庆在心里暗暗的祈祷。
同时,他派出了五人一组的数个小队,徒步摸索着去排除突厥人人的哨兵。
这派出去的小队,人人武艺高强,动作灵敏,他们发现了几个躲在坑里避风的突厥哨探,就悄无声息的干掉了他们,然后学鸟叫,给屈突庆暗号。
屈突庆的人马终于一步一步来到了突厥人营地的外围了,托突厥人不设工事的福,他们连壕沟这样最简单的障碍都没有遇到,就直接进入了答应。
“大家注意,现在我们要当做自己是突厥人的巡逻兵,别漏出马脚。”
屈突庆吩咐了一声手下,然后让他们分开行动,约定火起之后,趁着突厥人混乱的时候,往南边而去,直接回营。
奚人们都领会了屈突庆的吩咐,由于他们一身突厥人的装扮,又是草原上面的人,光从外貌上看,是分不出他们和突厥人的。
这是他们的优势,可以狠狠的插入突厥人的心脏,成为一把致命的尖刀。
奚人按照二十人一队,分成十队,以突厥人巡逻兵的模样开始进入突厥人的大营。
这个时候,还清醒的突厥人已经不多了,警惕性也没有那么高。
每队的奚人快速行动,给帐篷撒上易燃物,然后听到屈突庆的一声呼啸,就纷纷点火。
东北风刮得正猛,火势不可遏抑的爆发起来,一个帐篷连着一个帐篷的被点燃了。
奚人们迅速骑上马,他们还要做一件事情,就是要把围着栅栏里面的战马给放了。
他们打开围栏,战马看到熊熊大火,本能的从打开的缺口处奔跑,一会儿就跑不见了。
烈火的炽热高温,刺鼻的浓烟,将熟睡中的突厥人纷纷惊醒。他们看着满眼的火光,慌乱得四处逃窜,找马的找马,找弓箭的找弓箭,整个突厥大营乱成一团。
风势虽然是东北风,但却有些飘忽不定,不少突厥人被烧着了衣服,烧焦了额头。
“啊!救命啊!快来帮我扑下火!”
“啊!救命啊!我看不见啦!”
突厥人士兵们渐渐的被肆虐的大火给烧着了,无处可逃,有人绝望的大叫,有人悲怅的哭泣,还有人被烧焦了。
阿史那摩奇的大帐体积比别人的大,装饰也豪华,自然是被关注的对象。
大火一起,亲信们被惊醒之后,就奋不顾身的冲入燃着大火的营帐,拼着命把阿史那摩奇就拉了出来。
阿史那摩奇出来之后,摸了摸头,似乎头发都被烧焦了,再摸摸脸,都是黑乎乎的烟灰,衣服也有几个破洞,幸而被亲信们扑灭了火,没有酿成大事。
他再看看四周,一片混乱的景象,熊熊燃烧的帐篷,没头苍蝇般乱跑的士兵,大喊大叫的部落首领和头目
“太惨了,太惨了。”
阿史那摩奇悲愤的叹息一声,心里明白,经过这一夜,十万突厥人怕是要被烧死数万人,更可怕的是,战马没有了,粮食没有了,连衣服被子都没有了。
明日之后,这支强大的突厥人大军,将不能再战斗了,也不能再留下了,不然就得饿死,冻死。
阿史那摩奇的悲伤,就是高伟的开心。
听到侍卫报告突厥人大营起火,高伟就兴冲冲的爬起来,披上狐裘,带着侍卫,来到大营门口的土墙上面往北边眺望。
那里火光连绵,隐约还能听到哭喊声传来。
段德举也来了,看了一阵子,对高伟道:“皇上,可喜可贺啊,火势这么大,这马邑之围怕是今夜起,就解围了。”
高伟笑眯眯的道:“是啊,突厥人倒了霉,多亏了屈突庆他们这些奚人勇士。朕得好好奖赏他们。”
段德举没有反对,“是该好好奖赏,他们立的功劳太大了。”
第260章 不让喘息()
天明之后,阿史那摩奇悲伤的蜷缩在一个没有过火的帐篷里面。
他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所以他不想去看,眼不见为净。
一个亲信走了进来,低声禀报道:“将军,浑俟斤大人求见。”
“让他进来吧。”阿史那摩奇抬了抬眼皮子,吩咐了一句。
亲信答应一声,转身出帐传唤一个部落首领进来。
这个名叫浑俟斤的首领进来之后,看到阿史那摩奇如此一幅颓废的模样,与往日英姿勃发的精神劲判若两人,不由大吃一惊,本来还要向阿史那摩奇诉苦的,但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
“阿史那摩奇将军,你这是怎么啦?”
“怎么啦?浑俟斤难道你不知道吗?我的人烧死了快一半了,却不知道是谁放的火。”
阿史那摩奇冷冷的说道。
浑俟斤是不怕阿史那摩奇的,要是阿史那庵逻在他面前,他倒是有些惧怕,毕竟阿史那庵逻是可汗的儿子,但阿史那摩奇却不是。
听到阿史那摩奇朝他抱怨损失,浑俟斤也开始抱怨:“阿史那摩奇将军,我的族人昨天晚上也损失了快一半,今天早晨他们去寻找昨晚走散的马匹,没想到遭遇到了埋伏,出去了四五百人,回来的不到一百人”
阿史那摩奇听到这些糟糕的消息,已经波澜不惊了,最大的灾难都经历过了,损失个几百人又算什么?
于是,阿史那摩奇淡淡的回了一句:“哦,这样啊,我知道了。”
说完这些,阿史那摩奇就再无回应。
浑俟斤看这个情形,知道在这里得不到支援,也得不到同情,再留无益,于是叹了一口气,转身就走了。
来到外面,浑俟斤看到可怜的突厥人四处在废墟的灰烬中翻找可以利用的物资,还有人哭得撕心裂肺,从火灰中辨认朋友或者熟的尸体。
现在冷得很,粮食在昨晚的那场大火中烧光了,除了穿在身上衣服,基本上大家都是一无所有,没有吃的,没有马匹,没有御寒的被子。
浑俟斤无可奈何的摇摇头,现在连一个能做主的头人都没有,算了还是个人顾个人吧。
他正要往自己部落走去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沉闷的鼓声,久经战阵的浑俟斤顿时敏锐的判断出来:齐军这是要攻击了。
情况不太妙啊,现在突厥人正是饥寒交迫,兵无斗志的时刻,齐军却选择这个时间,简直就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
现在突厥大营里面乱糟糟的,浑俟斤知道靠谁都靠不住,他就赶紧带着几个卫士往自己的部落营地跑过去。
他到的时候,族人正惊恐不安的对他翘首以盼。
看到浑俟斤回来了,族人似乎有了主心骨,纷纷问道:“首领,我们该怎么办呀?”
浑俟斤转眼南望,齐军的阵列模糊可见,像一条触目惊心的黑线横亘在地平线的尽头,缓缓而来。
他在看看自己的族人,活下来的人个个带点火伤,衣服上面也留着昨晚那场大火的纪念——几个黑色的破洞。
早晨的时候,由于粮食都烧成灰了,只剩下不多的肉干而已吃。
“走,我们离开这里。”
浑俟斤判断出突厥人现在不是齐军的对手,就很快做出了决定。
族人也很担心,齐军气势汹汹而来,他们没有信心挡得住了,首领让撤退,他们就很利索的收拾所剩不多的家当,开始随着首领往北边撤退。
但浑俟斤的部落还不是最快撤退的,他带着族人刚刚走出大营,就看到前面已经有几个撤退的小部落了。
“真是跑得比兔子还快啊。”
浑俟斤不满的低声骂了一句。
骂归骂,他还是催促着族人加快步伐,尽快离开这里。
阿史那摩奇的亲信看到齐军进攻之后,飞快的跑到帐内告诉他。
“好,来得好。”
阿史那摩奇闻言,一拳砸在小桌子上,震得桌上的铁碗都飞了起来,让亲信好不容易给他找来的吃食都撒了出来。
亲信们没有说话,低着头等待这阿史那摩奇的进一步命令。
“召集我们的勇士,与齐狗决一死战!”
阿史那摩奇愤怒的大吼,眼睛里面闪烁着仇恨的寒光。
亲信们觉得现在士气、装备都对突厥人不利,就建议道:“将军,现在没有胜算,我们暂且退避一下,等待可汗的援军吧。”
阿史那摩奇就把怒气发泄到亲信身上,“胆小鬼,懦夫,我们突厥人什么时候遇见齐人要退避啦?传我命令,谁敢退,就砍了谁的脑袋。”
亲信们心里想,这个命令怕是只能约束阿史那摩奇的直系部属吧,不到三千人。
但阿史那摩奇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现在只想报仇,把可恶的仇人一个个碾死。
“给我披甲。”
阿史那摩奇下令,亲信们不得不从,帮助阿史那摩奇披上皮甲,跟着阿史那摩奇出门去召集将士。
亲信吹起了号角,熟悉的声音让惊疑不定的突厥人纷纷驻足,然后不知不觉就加入了阿史那摩奇的队伍,三千,五千,一万,两万,三万
等到齐军迫近突厥人大营的时候,阿史那摩奇已经聚集起了一支四万余人的队伍。
虽然这支队伍缺少马匹,很多人还带着伤,但是他们还是按照游牧民族的本能聚集起来面对敌人。
两支军队渐渐的迫近了,不足两千步的距离,互相对视着。
齐军中间是主力步兵,两侧是奚人的骑兵和自己人的骑兵,鼓声振越,人喊马嘶。
高伟为了彻底击败突厥人的余部,将三千砍刀队全部带上,镶嵌在阵列正中。
他们将会给突厥人致命的一击,让突厥人产生一个深刻的印象。
阿史那摩奇看到对面的军队的中央,一个黄罗伞下,一个年轻人穿着明黄色的绣着龙纹的袍子,笑着看向自己。
这个年轻人旁边,竟然是阿史那庵逻!
这样让阿史那摩奇有些投鼠忌器了,他很想带着人马冲杀过去,就会阿史那庵逻,但又怕伤着了阿史那庵逻。
旁边的人看到阿史那摩奇刚才还神情激愤,现在却是有些沉默了。
第261章 不公平的对决()
高伟有阿史那庵逻这张王牌在手,手握奚人骑兵和砍刀队两大利器,才有信心出营与劫后余生的突厥人对决。
他也知道这次对决是不公平的,但不公平是相对于突厥人而言。
他是很满意这种不公平的,就是要欺负突厥人,即使是胜之不武,只要获胜就好。
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来书写,胜利过来粉饰一番,不知情的人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知道大齐的皇帝在马邑城下击溃了十万突厥大军,赫赫武功,举世无双。
“殿下,我们可以打一个赌,就赌两军交战,谁胜谁败。殿下意下如何?”
高伟笑眯眯的对阿史那庵逻说道。
阿史那庵逻只是狂,不是傻,他看了自己的族人,一个个像是叫花子,脸上烟熏火燎的,觉得很是可怜。
再看看齐军,甲胄明亮,阵容强劲,武器精良。
相形之下,齐军的胜率更高了。
阿史那庵逻就讨好高伟道:“皇上,我觉得大齐会战胜。”
高伟哈哈一笑,“托你吉言。要是大齐胜了。朕请你吃葱花炒蛋。”
阿史那庵逻咽了咽口水,这道菜太美味了,想到就想吃了。
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主食是肉制品,不如羊肉、牛肉,烹饪方法就是烤或者煮。
很少吃肉的中原农民听到草原人有吃不完的肉,想必是很羡慕。
但是突厥人也有自己的烦恼。天天吃肉这是幻想,不论哪一支游牧民族,他们的食物都是以乳制品为主,然后辅以采集来的植物、菌类。如果突厥人经常杀牲畜吃是难以维持游牧生计的。
如果说有个突厥牧民吹牛说天天大块大块的烤肉吃,你应该同情他,因为他家赖以生存的牲畜出现了大量死亡,他含泪将牲畜的尸体处理了。
阿史那庵逻自然与一般的牧民不同,吃肉是常事,餐餐都有,已经腻了。但自从吃了高伟用炒锅给做了炒菜之后,他就以为这是人间最美味的菜肴了,特别是葱花炒蛋。
突厥人不养鸡,不养鸭,没有炒锅,自然没有吃过葱花炒蛋。
阿史那庵逻一尝试之后,就爱上看了这道美味,所以高伟常常拿葱花炒蛋作为引诱阿史那庵逻屈服的条件。
段德举在高伟的另外一边建议道:“皇上,该进攻了。”
高伟摆摆手,说道:“等等。”
然后转脸对阿史那庵逻说道:“殿下,朕觉得大齐和突厥之间本来可以友好相处的,不如殿下出面让殿下的族人放下武器,大家和平相处如何。”
阿史那庵逻自然知道高伟所说的“和平相处”是什么意思,就是让突厥人投降。
他思索了一下,现在自己寄人篱下,大齐的皇帝发出了指示,虽然是商量的口吻,但是不容置疑,是必须执行的,不然翻脸了大家都不好。
想到这里阿史那庵逻就答应下来,“皇上,我去劝说他们。”
高伟给奚昆一个颜色,“让奚将军护卫殿下吧。”
奚昆本事如何,阿史那庵逻心里有数,能当上皇上的贴身侍卫头子,不仅要忠心,还要武艺高强。
现在皇上让奚昆贴身护卫,意思就是乖乖的听话,不要说不该说的话,不让奚昆手中的砍刀就会不客气了。
对此,阿史那庵逻只有谢恩:“谢皇上。”
奚昆在阿史那庵逻背后盯着,手按在刀柄上,他还安排了数个神箭手,都是弯弓搭箭,随时可以射击的。
阿史那庵逻来到两军阵前,引得看到他的突厥人一阵惊呼。
王子殿下还真的在齐人那里呢。
可汗在突厥人心目中,是仅次于神灵一般的存在,而眼前这位王子,是可汗的亲生儿子,身上流淌着可汗的血液,十分高贵。
有人就高呼王子的尊称,有人想救回王子,而阿史那摩奇却是很矛盾。
对于阿史那庵逻,阿史那摩奇希望他不要屈服,保持突厥人的勇气,但又担心他的安危。如果阿史那庵逻出了事,他们这些跟着阿史那庵逻来到马邑的人,可汗是不会轻饶的。
阿史那摩奇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挥军冲杀,那阿史那庵逻王子怎么办,谁能保证他在乱军中的安全。
若是听之任之,士气必然下降,好不容易从昨夜大火之后凝聚起来的一点儿士气,怕是要付之东流了。
阿史那庵逻骑着马往前走了几百步,身后的奚昆就提醒:“殿下,不能往前了。”
“哦,好的。”阿史那庵逻回头朝奚昆一笑,他不想得罪皇帝的这位近身侍卫,“我就停在这里。”
奚昆道:“多谢殿下。”
奚昆内刚外柔,表现得还是很客气。
阿史那庵逻望着面前那些族人,想了一下该怎么说。
“突厥的勇士们,我和大齐的天子已经商量好了,我们突厥和大齐可以和平相处,放下手中的武器,大家不用再动干戈。”
听到阿史那庵逻的话,突厥人吃了一惊,放下武器,这不是要他们投降吗?
突厥人怎么能投降给他们一向看不起的齐人呢?
面对阿史那庵逻的劝降,突厥人分裂了。
部分人舍不掉突厥人的荣誉感,不想投降,部分人觉得阿史那庵逻好歹是可汗的儿子,他身份尊贵无比,他的话应该听从。
突厥人的反应被高伟看在眼里,他带着一队护卫上前,直接来到阿史那庵逻身边。
“阿史那庵逻殿下,是不是有些你的族人不服气啊?朕可以给他们一个公平决战的机会。”
阿史那庵逻不解其意,问道:“皇上此话怎么就?”
高伟解释道:“你告诉你的族人,我出三千人,他们也出三千人,不用弓箭,让这六千人决一死战。大齐胜了,那么你的族人就投降。大齐败了,我放你和你的族人安全回去。”
阿史那庵逻不能做主,现在突厥人做主的是阿史那摩奇,于是阿史那庵逻建议高伟派使者前去告知阿史那摩奇,看他同不同意。
高伟同意了阿史那庵逻的建议,让一个通晓突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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