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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地主-第2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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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超做事情,很喜欢这种模式,既能得利又能得个好名声,反正是里子面子都有。简单粗暴的赚钱方式,李超是看不上的,太没技术含量了。

    “洮州那边我们现在不回去了,总得安排个人去管着。三郎,你看安排谁过去?”

    李超原本以为是要在洮州呆上几年的,没料到玄武门提前发动几年,他回了京也就一时回不去了。

    李家在那边的产业不小,布的局很大。

    “让牛管家过去吧,大牛二牛也都过去。反正那边也都是有管事的,牛叔是家里老人了,过去看着点就行。”

    “嗯,那就这样定了。”(未完待续。)

第454章 龙武……封地

    婚宴很热闹,很喜庆,十里八乡不少人跑来看热闹。甚至不少人特意跑来送个礼,就为了能上李家的流水宴席上坐一下席。

    都不是李超的婚礼,也不是李超纳妾,李家奴婢的集体婚礼而已,这些人还巴巴的赶来。送上一份厚礼,坐一回席,然后也能回去逢人就吹,我可是参加过赵国公的婚礼的,我是坐过李平章家的席的。

    这就跟现在长安城里的勋贵,个个都吹嘘自己参加过玄武门一样。实际上,哪有那么多人参加过玄武门,真按这些人吹的,估计玄武门当天,长安有一半以上的官吏都参加了。弄的玄武门其实是一场广场舞交谊会一样。

    没办法,谁叫玄武门名头这么响呢。玄武门功臣,那可是能吹上一辈子的。

    对于这些前来的地主、商贾们,李超倒是挺客气的,虽然不可能每个人都见一见,但也会抽几个见一下,闲谈几句。李超还专门让管事弄了一个本子,记录这些人,不是记录他们送的礼物,而是记录他们的身份,以及从事的产业。

    李家产业是大,但有时候也一样需要这些地主商贾们。

    小黑狗如今也成了大黑,每条都有四五十斤,做为中华田园犬,能长成猪一样胖,李超也真是服了这三只了。

    黑家三兄弟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办酒席的场面,又有许多骨头啃了。

    相比起家里的这三只土狗,李超在洮州时养的两只獒犬可就高傲的多,两只狗一左一右的蹲坐在李超的身边,此时两只狗都已经长到了一百多斤,三只胖猪般的土狗跟它们一比,那是差远了。

    两只藏獒非常霸气,蹲坐在那跟两只狮子一样。

    除了李超这个主人,这两只獒也就只跟饲养他们的仆人阿瓜较亲,其它人根本别想摸他们一下。它们可不会像那三只黑狗,吃的跟猪一样,整天懒洋洋的,谁摸他都行。

    拿脚踢它们都不会眦一下牙。

    那已经是三只废狗了。

    三黑最喜欢啃骨头,还喜欢吃熟食。

    但两只獒犬却只吃活的,每天李超遛马的时候,它们都会跟着李超。阿瓜每天还要带两只獒到洗澡沟上游林子里去捕猎,捕兔捉野鸡,甚至还能抓到鹿和麂子等大猎物,每次抓到了都会先叨回来,等阿呆给它们去皮拔毛,然后才会享受猎物。

    抓了两只兔子扔在地上,兔子竖起两只耳朵撒腿就跑,两只獒依然蹲坐在那里,根本不为所动。

    李超知道他们在等自己的命令,有阿呆这个仆人帮着训练,这两只獒已经非常听话。

    “上!”

    李超吹声哨,两只獒猛的扑了上去,几乎如猛虎下山,跟猎豹扑食一样。两只兔子跑出好远,可依然一下子就被追上,然后被咬住了。

    叨着兔子回到李超的面前,两只狗望着李超,但没摇尾巴。

    它们不会跟黑家三兄弟一样见人就摇尾巴。

    “阿瓜!”

    “阿瓜在。”阿呆有点呆,但对于训狗熬鹰养鸟却是个高手,他甚至能听的懂鸟语。相当神奇的一个人了,听到李超叫他,他过来,拿起兔子,掏出一把小刀,熟练的割了一刀,然后三下五除五,就把兔子皮完整的扒了下来,去除内脏,兔子扔给两只藏獒。

    两只獒犬开始享受起这个零食。

    一只兔子,对于这两只狗来说,还真是零食。一百多斤的大狗,一天的食量可不小,还得是新鲜血食。

    一般人可真养不起这种獒狗。

    李家去年开始养起了兔子。

    兔子几乎什么都吃,繁殖能力更是惊人,个把月就能下一窝,最多能下十五六只。李家养的兔子,一年加以控制,也要产六窝,一只母兔子一年能下近百多只小兔子。

    而一只小兔子只要半年时间就定型了,能长到十斤左右。

    养兔子比养鸡养鸭,收获更快。

    李家的兔子是半散养,有兔舍,喂饲料和青菜青草,也让它们自己活动吃点草。养兔子唯一不好的就是能吃又能拉,特别能吃,特别脏。

    得精心饲养,打扫,要不然就容易得病。

    李家现在每个月都能出笼数万只肉兔子,这么多的兔子,长安都消化不了。李家的兔子现在除了向长安各酒楼饭店供应活兔外,也还在西市的菜场出售。

    另外李家还建有熏兔作坊,把兔子肉做成熏肉,另外熟食店里也会有兔头兔丁这些熟食。

    当然养兔子不仅可以吃肉,兔皮加工后也还是有不错价值的,总体而言,有洗澡沟这么大的地方,养兔子也挺赚钱。甚至兔子毛,现在也成了一样不错的商品。

    兔子养的多,李家的下人们都能经常吃到兔肉,不过吃的更多的还是鱼肉。

    李家的洗澡沟蓄水这么久,里面本来就有鱼,又下了鱼苗,因此现在鱼也很可观。

    李家大力投入开发的洗澡沟,已经初步形成了规模,开始良性循环。

    当天,宫里来人,送来了一封文书。

    李世民把李超的那九万八千亩地的文书送来了,地就在洮州。九万八千亩地,在羌水源头,那里靠近党项拓跋部的地盘,一片还不错的地方,九万八千亩,一整条羌水支流河谷,谷地连山坡,全划给了李超。

    其实这也是李世民给李超的特别恩赏,因为李超记得自己明明抽到的签是在河西,那里靠近西域,但可不是什么绿洲好地,算是比较差的土地了。

    李世民现在送来的文书,上面的地却是洮州的,这十万亩地可比他抽到的那块好太多了,唯一缺点是靠近拓跋部,但现在那里朝廷势力很强,尤其还有一个如此火爆的洮州江心市,地分在这里,当然是相当的好。

    不管是开垦种粮,还是直接用来养殖放牧,都是前景极大。

    十万亩地,相当于五个洗澡沟那么大了。

    有山有水有河谷有滩地,既能耕种粮食又能放牧养殖,还靠近着江心市,好地方啊。

    李超看着那份文书满意的笑着,李世民人来不错,起码现在人还不错。知道李超帮他不少,也是投桃报李。

    把文书交给崔莺莺收藏。

    “洮州啊,好地方。”崔莺莺也知道李超原来抽签是在河西的,现在却是在陇右甘南,这里面的事情,精明的她不用细问也明白。

    “这么大一片地方,咱们没这么多人手啊。”

    “先安排些人,在那里建个庄园,然后放牧吧,养些牛羊,多养奶牛奶羊,我们可以加工奶粉酥油等,这些东西运回中原来,其实是不用愁销处的。等以后我们有了足够的人手,再耕种些粮食,以后甘南肯定还会有更大的发展,粮食也会很划算。”

    “那里靠近拓跋部,会不会不安全?”崔莺莺在洮州也呆了半年,对于洮州那边的形势还是很清楚的。

    拓跋部的实力可是非常强悍的,占据着羌水河谷那么大片地方,拥有两万骑呢。在紧挨着他们地盘的地方建庄园,弄牧场,万一被他们抢劫,那可是会损失很大的。

    “有这个可能,但既然我们的封地在那里,总不能因为害怕拓跋部,就任他荒着吧?党项拓跋真要敢抢我的地,那他是找死。”

    现在的吐谷浑跟个死狗似的,党项羌更是几乎被分割包围。李超在洮州的时候,可是拉拢了不少盟友,现在白兰、白狼、多弥、东女更是直接举国内附,名义上是大唐的了。

    李超现在是没时间,大唐也没这个余力,要不然,吐谷浑都是大唐的收拾目标,更别提党项羌了。

    “先安排点人过去吧,反正一天两天也弄不起来。”

    李超其实有个想法,就是现在不管灞上这边也好,洮州那边也罢,等到以后收复了丰州之后,他肯定要把李家的人手往丰州转移,他要在丰州建立自己的领地。

    李秀宁又来了。

    “你家总有那么多新鲜事,二郎赏你三百宫女,你居然全都给家里仆役配婚,还给他们办婚礼,三百人的仆佣婚礼,还真是别开生面。”

    李超正拿着个兔头啃着过瘾。

    因为养的兔子多,不少兔子取肉做兔肉丁,熏兔腿等,兔头骨头多肉少,正常吃法做着并不好吃。

    就跟鸭头一样,李超变废为本,弄出了麻辣和五香两种口味的鸭头和兔头。用特殊的烹饪之法秘制之后,却也成了非常不错的熟食美味。

    骨头多,肉少,可啃着吃却越吃越香,特别是香辣味的,真是辣的过瘾。

    “你这啃的是什么,啃的这么香的样子?”

    “你要不也来一个。”

    李秀宁接过一个,却皱起了眉头。

    “这是什么脑壳?”

    “兔子!”

    “啊,兔子那么可爱,你居然吃兔子头?”李秀宁做出夸张的表情。

    李超却是依然啃的过瘾,“兔子头配啤酒,绝配,我告诉你,这兔头还有特别的吃法,你得先掰开,先吃舌头后吃腮,然后再吃黑眼圈,最后兔脑挖出来,一边吃一边喝啤酒,那简直就是无比的享受!”

    李超吃干净一个,还不忘记吮净十根沾满香辣味道的手指。

    “嗯,你吃不吃,不吃我吃了!”

    李秀宁摇了摇头,把那个兔子递给了李超。堂堂长公主殿下,啃兔子头吃,也太难看了点。

    “你说你怎么净弄出一些这样的食物,什么鸭头、兔子头,还有什么炸蝗虫、炸蝎子,烤蚕蛹、蒸螃蟹、炸蜘蛛、松花蛋、毛鸡蛋、烤鸡屁股、烤脑花、烤猪皮、臭豆腐、炒田螺、臭桂鱼、烤田鼠。。。。我说不下去了,想想就感觉汗毛倒竖,你家的李记熟食,却有上百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李超笑笑,“你别说,我家的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还非常受欢迎呢。”

    “给我来点啤酒吧,我还是喜欢你家的酒,这啤酒初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我还挺喜欢喝的。”(未完待续。)

第455章 龙武……突然的分手

    “我觉得我不应当来跟你学兵法,而应当来跟你学做菜!”李秀宁端着啤酒杯,笑着说道。

    那个啤酒杯很大,一杯能装上两斤。用的是水晶打磨而成,晶莹透彻的水晶杯子,却装的是金黄的啤酒。

    “你终于明白过来了,长公主,现在还不晚啊。”李超也一样端着个大水晶杯,喝啤酒,总得要大杯才爽。尤其是现在这个季节,阳春三月,有点暖和,但又不算热,又不算冷。

    中午的时候,晒点太阳,就想把厚重的衣服都脱了。

    这个时候,喝上一大口凉凉的啤酒,那真是爽透。

    “雪花,勇闯天涯!”李超猛喝一大口,满足的打个了嗝,很幸福的说道。

    “你这啤酒名字,和这广告词真不错。”李秀宁也大喝了一口。

    “那还用说,我们买了连续一个月的半月谈广告,整整三期呢,广告费就花了一百贯,要是不想句好点的广告词,岂能对的起这广告费?”李超笑着说道,啤酒是新建的酒坊产品。李家的啤酒厂生产的啤酒,色泽上有黄啤和黑啤,一搬的都是熟啤,但也还有生啤。按特性还有干啤等。

    灞上酒坊是专门生产白酒的,作为新兴的酒种,很受欢迎。

    但白酒较烈,还是有不少人接受不了这种烈性,尤其是对于女人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李超新建的两个酒坊,果酒坊和啤酒厂,生产出的葡萄酒、桑椹酒、猕猴桃酒、杨梅酒等各种以水果酿造的酒,和这种麦子酿造的啤酒,都以精度含量不高,烈性不高,但口味感好,而赢得了不少人的喜欢。

    尤其是女人们,更喜欢果酒,而不少男人,则喜欢大口大口喝的爽快,却不容易醉的啤酒。

    长安的那些贵妇人,甚至根本就是把果酒当成了如酸浆一样的饮料。当然也有不少女人,喜欢啤酒。

    比如李秀宁,就比较喜欢喝啤酒。

    “这么好的水晶,你居然拿来做啤酒杯。若是拿来磨镜片,又能多做好几副千里镜了。”

    “不光能做千里镜还能做老花镜和近视镜。不过,也一样可以用来做啤酒杯啊。”李超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浪费。

    有了水晶,可以打磨镜片做望远镜,做老花镜、做近视镜甚至做放大镜等,可是有水晶也不是就能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的,磨出一副镜片来,非常耗时。尤其是去做老花镜、近视镜等,还得反复的配对。

    再说了,水晶也是很贵的东西,而把水晶打磨成镜片,再装配成一副望远镜,就更加价格不菲了。

    现在李超跟长孙皇后还有长孙无忌合伙做这个生意,李超出的是技术,占了三成股,订单根本不愁,做多少都能卖掉,甚至想要买的还早早就交了全款预订等候了。

    价格是很贵,但能买的起的人又不差这钱。如此神奇的东西,勋贵们肯定要买一副的。一般的商人,甚至有钱都没资格买。

    而勋贵们买的望远镜可不光是望远这么简单,还得是能装门面,有逼格的。这材料的使用上,那更是充满了勋贵们的贵族特色。得镶金嵌玉,得镶宝石。而且造型还一定得华丽,得雅致。

    这就使得本就是纯手工打造的工坊,生产速度更慢。

    要想达到李秀宁期待中的那种大唐军官们人手一副,斥候侦骑们也人手一副的地步,估计这辈子是没有希望了。

    就算李超哪天认真的搞搞实验,把玻璃生产出来,嗯,是把无色玻璃生产出来,要达到这个目标也还很遥远。

    “其实我发现陛下赏赐给你的宫女中,也不全是中老年妇人啊,也有非常年轻而且十分漂亮的女子,你怎么不留几个?”

    “世上美丽的事物这么多,不可能什么东西都要霸占到手。女人也是一样,人不能成为**的奴隶啊。人首先得有感情,有感情才会有一切。没有感情,那有什么意思。”

    李秀宁呵呵直笑。

    “你家那两胡姬,好像是直接买来的吧?三郎,你跟她们培养了多久的感情啊?”

    李超无奈,一点面子也不给啊。

    “当然也偶尔会有**比较强的时候,人非圣贤嘛,对吧。但那也只是偶尔罢了,不可能一个都不放过啊。”

    说这话的时候,李超看着李秀宁。

    通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李超发现了一些事情。李秀宁虽然天天往他府上跑,没事就拉着他聊天上课下棋的,一度让他误会李秀宁对他有意思。

    他以前真的觉得李秀宁是在撩他的。

    但现在发现,李秀宁顶多有一分在撩他,估计还是那种嘴上说说,其实李超真要认真了,估计她又马上退缩回去的那种。

    这种情况,不算稀奇。

    人是感情动物,有时在一处得不到回应,就会想着转移他处。

    李秀宁不是普通的女子,而偏偏李超也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男人,两人的观念往轻了说是率性而为,往重了说那就是有点离经叛道,有些共同的语言很正常。

    谈的来,便有几分知音的意思了。

    有时女人找了个男人当作是蓝颜知已,但真正纯粹的男女朋友本来就少,知己更难得。蓝颜蓝颜,蓝着蓝着,后来不是女人的老公头上绿了,就是男人和自己女人的关系黄了。

    而在唐朝这样的时代,想要有一段纯粹的男女关系更难。

    这个界线是很难把握的。

    从这方面来说,其实李超和李秀宁虽然还没有发生过半点实质性的关系,甚至都没有去捅破那层纸,但从心里方面来说,两人其实已经出轨了。

    李秀宁撩他,李超也并未真正的严辞拒绝,暧昧不清,其实就是已经精神出轨了。

    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和李秀宁在一起的时候,李超确实也是比较高兴的。

    毕竟李秀宁身份高贵是公主,而且这还是个奇女子,巾帼英雄呢,身上本就有股特殊的诱人气质,加上她也还年轻,漂亮。虽是两孩子妈了,但她成亲早,这个年纪却正如玫瑰绽放盛开的年纪,充满风韵味道。

    暧昧,确实诱人,刺激。

    可当回过头来正视这件事情的时候,李超发现自己做的不地道。

    自己接受甚至在故意的放纵着李秀宁的感情。

    李超突然有些厌恶自己,他总是以自己到了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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