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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世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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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花魁最后以清白之身从了一个赴京赶考的穷酸秀才,让无数人扼腕叹息,此后便不知所踪。

    运河流过的江淮,好风流,好景致,好女儿,老人们常说不论大浪淘沙几多年,远去故乡几万里,咱死了还是得在这里埋骨头,这地方,好啊……

第5章 我来() 
走过了苦寒难挨得塞北,穿过了风流无双的江淮,向南再行两天许便到成京。

    慕惊年身着江淮独有的红绸长袍坐于马上,马蹄响动,微风拂过长袍,宛如红云飘动,加上卖相极佳的皮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老王,木头这身衣裳我挑的不错吧。”李崇光在马背上得意地转过头向王虎头挤了挤眼睛。

    “王爷端的是上等读书人,眼光自然是极好的,这身衣裳穿在慕小哥身上真真是贼俊。”王虎头由衷道。

    “哈哈哈,原先以为你只是功夫不错,想不到拍马屁的功夫也是不赖啊。”临近成京,李崇光显得更加放松,随意。

    王虎头憨憨的笑笑。

    慕惊年偏偏头,白了王爷殿下一眼,虽然知道了对方的显赫身份,但是一路上的插科打诨实在让心思单纯的他对这位花花王爷提不起些许敬畏的情绪,这也让他身处他国的不适淡化了许多,虽然眼前这位王爷殿下在路上对他多有照拂,但生性孤僻的他愣是没给这位大隋亲王多少好脸色,对方似乎也不以为意。

    落后一匹马身位的王虎头看到这一幕嘴角微微抽搐,心思不明。

    此时距离成京只有不到五里,已是京畿地区,房屋村舍逐渐密集,道路上行人往来,尤其以文人模样为多且大多行色匆匆,略带焦急。

    “今日又是甚好日子,如此匆匆往往?”李崇光看着焦急的书生略带不解。

    一位从马队旁急匆匆走过的中年书生听到李崇光的喃喃自语,忍不住回看了一眼,又接着埋头赶路。

    李崇光倒也不生气,回头问王虎头:“今儿个到底是个啥日子?这么些书生怎么跟急着拉屎一般?”

    王虎头忍着笑意弯腰回答道:“王爷您大概是忙忘了,每三年科举,科举又是秋初放榜,算算日子大抵是今日了。”

    李崇光一拍额头,笑道:“当真糊涂,当真糊涂。”

    隋朝自开国以来开运河,广纳粮,十年之间书同文,车同轨,天下为之一肃。

    但论其铸造鼎盛王朝之举,莫过于废世荫而开科举。初代宰相提此议时遭受无数攻讦诽谤,称其是背祖忘宗无良无德之辈,一时间弹劾奏折如同雪花一般飘进御书房,但皆如石沉大海连半点水花儿都没见着。

    开观二年,初代宰相曹知章被赐死,朝野一片叫好。

    开观五年,大隋开天下之首创,废世荫兴科举,当初在曹知章死时叫好最大声的人,死的令人触目惊心。

    如今,大隋朝野之门大开,无数寒门子弟如跃龙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一人为官则足以在寒门光宗耀祖,如何不能让天下学子趋之若鹜?

    ……

    慕惊年一行人在李崇光的提议下找了个小客栈先行休息,以避开进入成京的读书人,寒窗苦读十余载,今日大隋里他们最大。

    临街随便找了家还算雅致的客栈,李崇光率先一撩袍子大步而入,还未来得及开口,只见店小二快步上前弯腰笑道:“客官一行人是歇脚还是住店?本店刚到的江淮绿春酒今儿打八折,另外诸位公子要是那赶考的读书人,今儿皇榜若是有名,在这酒楼里的开销,掌柜的全包。”

    李崇光一愣,随机笑道:“我们算不得读书人,只是个浑身铜臭的生意人罢了,敢问这江淮春绿还打折么?”

    王爷殿下本就生的英武不凡,骨子里的皇家风流也不是刻意能抹去的,三言两语间,倒是引得客栈许多人侧目。

    这时掌柜的从后厨出来,见此一幕,将店小二轻轻拉到一旁,笑着开口道:“这位公子说笑了,开门做生意哪有挑挑拣拣的道理,公子您稍侯,我这就让后厨张罗。”随即转过身对店小二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还不去拿酒,愣着干啥呢?”店小二拍拍屁股,嘟囔着嘴走去柜台。

    李崇光摆摆手,对此不以为意,微笑调侃道:“掌柜的对读书人这般优待,莫非家中子弟也是科举出身?还是说你当年就是个落榜失意人呐?”

    掌柜的满是皱纹的脸此刻满是笑意:“公子好眼力,老头我狗屁本事没有,这个小客栈还是用我婆娘当初存的嫁妆才勉强开起来的。不过说到小老儿的儿子,那倒确实是今年大考的考生,咱穷人家也没啥奢求,那中榜当官是不敢想了,只求能懂点儿道理认点儿字,将来能接手这楼子,饿不死就算是天大的本事了。”

    李崇光哈哈大笑,解下腰间佩玉塞在掌柜的手里,低声道:“读书终归是大好事,这块玉也值不了多少钱就当是今儿个我预祝令郎金榜题名,剩的呢就当是今天的酒钱,我是个没本事只会混吃等死的二世祖,这块玉老哥你可万万不要嫌弃呐。”

    掌柜的见李崇光神色认真,觉得大概是拒绝不了了,将玉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拱手认真道:“公子这块玉小老儿替儿子收下了,要是真能祖坟冒青烟得以中榜,小老儿请公子喝酒,公子一定要赏脸啊。”

    “那必须的,到时候就怕掌柜的你酒不够啊。”李崇光拿起一壶茶,自斟自饮。

    掌柜的识趣地笑着弯了弯腰,转身进了后厨。

    此时王虎头带着慕惊年从门外走进,引得小小酒楼里许多人侧目,好俊的哥儿!

    “木头,你怎地脸这般红,莫不是在街上被哪个大婶吃了豆腐?”李崇光瞅着眼前这个脸带桃花的少年,促狭地说道。

    慕惊年咽下一大口茶,把碗重重一放,砰地一声,脸带煞气地看着王爷殿下。

    不仅李崇光,周围的闲人散客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前者一桌人看起来非富即贵,众人仅仅是好奇地看了看,也没有人出言不逊当这个出头鸟。

    “公子……慕小哥与方才与我返回时路过青楼勾栏……里面的女子瞅着慕小哥长得俊说啥也不让走……说是不收银子……”王虎头轻声地解释。

    李崇光脸色如常的点了点头,只是颤抖的肩膀已经把他出卖。

    慕惊年一身红袍,满脸杀气。

    ……

    皇宫,青云楼上。

    一位身穿明黄色绣金袍的中年男子神色专注地煨着火,黑瓷小锅中浓汤翻滚,案上摆着几碟生蔬羊肉。

    对面盘腿坐着一个怀抱狐裘,望着小锅流口水的老人。

    “这才初秋,怎的抱上了裘子,还有把你那口水收收。”中年男子皱眉说道。

    “人老咯,一起秋风便寒的紧,不比以前咯。”老人眼睛依旧盯着小锅里的羊肉,“陛下你快别吊老头胃口了,再多加些柴火。”

    “咱俩到底是皇帝?”

    “当然您是啊。”

    “那就麻烦你不要用跟厨子说话的口气跟我说话!”

    “好嘞,请您加些炉火,这都小半个时辰了,您瞅瞅,肉还漂着呢。”

    “着什么急。”

    “能不着急吗,老朽饿啊。”

    “你来?!你来?!”中年男子把筷子一摔,唾沫四溅。

    狐裘老人默默地从身后拿出两罐酒,香味从泥封缝隙中四散,勾人至极。

    中年男子默默地重新拿起筷子,沉着地说道:“我来。”

    桌子两边分别是大隋皇帝李崇明,监察司提司陶洞桥,此刻一人下手一人指挥。

    指挥的是臣子,动手的是皇帝。

    ……

    李崇光最后还是在慕惊年看死人般的眼神里笑出声来。

    “这种羊羔就是在初秋吃才最好,用小锅小锅慢慢煨着……”

    锅里白萝卜羊肉块翻滚,乳白色的汤汁翻起点点油花。

    “叮叮叮……”慕惊年用筷子敲了敲碗沿。

    “我来,我来……”李崇光手脚麻利地给慕惊年盛了一碗。

第6章 初至成京() 
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文明的斗争绵延了千年,每一任皇帝的毕生夙愿大抵不过挥兵北上气吞万里如虎,将生性残暴的蛮人钉死在草原上,用他们脖颈里的鲜血浇灌野草,将大草原变为王朝的马场,扬鞭天下。

    蛮人天生身高力强,耐苦寒,善马弓,能负百斤登攀数十里仍有余力强战。

    每逢大寒大旱水草殆绝之际,蛮人无奈只能南侵中原,一边是饿死,一边是战死或是吃饱,这样关于生与死的选择题似乎连考虑都不需要。

    理所当然的,蛮人以无敌的姿态攻入了那片祖祖辈辈惦念的沃土,那里的每一样物什都比草原精致耐用太多太多了。

    甘甜清冽的美酒,肤若凝脂的女人,四面采光的房屋,光滑华美的丝绸……

    被上天遗弃千年的蛮人心底的愤怒与贪婪被眼前的美好彻底点燃了,凭什么威武雄壮蛮人子孙就只能在草原里被北风驱赶,与狼群搏命?凭什么孱弱的中原人就可以享受安逸无忧的生活?

    蛮人的怒火燃烧遍了整个大陆,在那个黑暗的年代里,人性的阴暗面展现无遗,父母食子而若于心不忍则换子而食,天地君亲师的伦理纲常,文人的气节风骨被抛在地上狠狠践踏,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生命像一个野兽去生存。

    这样黑暗的统治维持了十年,史称中原陆沉。

    或者是天意,或者是宿命,十年后蛮人族群里爆发了一场致命的瘟疫,无数身强力壮的蛮人在一夜间仿佛被上天剥夺了生命。

    而在此时奉天承运的商朝执戟为天下而战,被压榨太久的中原人爆发出无与伦比的血性与勇敢,军神李成面对蛮人十战十却,将其屠杀殆尽,挥兵北上直至楼兰古城,杀破百万军血染长戟才恨恨而回。

    残余的蛮人因是战是和而爆发了史无前例的内讧。

    主和的是后来的胡人,主战的后来的蛮族,只不过胡人经过千年来与中原的往来学会了太多太多,如今已能隐隐与中原王朝分庭抗礼,而蛮人却隐居在茫茫草原中,罕有踪迹。

    ……

    临近成京时分已是深夜,马背上的慕惊年已经无数次想象过这座时间雄城的模样,却还是被这座屹立于人间的的巨城震撼得无以复加。

    抬眼望去数十丈高的城墙上隐约有刀劈斧凿的痕迹,这些创伤不但不显得残破而且将这座人间雄城衬托得更加巍峨沧桑,当年的战火留下的痕迹如今已是胜利者的功碑。

    向左右两边看去竟望不到城墙尽头,龙盘虎踞,渊停岳峙。

    有李崇光的亲王手令一行人畅通无阻地进入了城内,此时此刻街道上除去些许灯火跟依稀犬吠已无外物,成京城道极宽可容八马并驾,而此时如同蒙上一层薄纱。

    “木头随我去王府,老王你们就不必跟了。”李崇光懒洋洋地说道。

    “谨遵王爷令。”王虎头一行人拱手行礼后调转马头,消失在夜幕当中。

    看着慕惊年疑惑的眼神,李崇光不作回答,只顾策马向前。

    两人驱马行驶一炷香左右的时间,在一座清贵显赫的府邸前停了马。

    抬眼看,门匾上书“武昌王府”,铁画银钩间又圆转如意,门漆用的是大红,门钉用的是大银,红白间严谨尊崇隐约可见皇家气度。

    门口两只镇宅狮子神态各异并不对称,一凶一憨,甚是奇异。

    俄而府内下人便牵马而去,没有多一句废话。

    慕惊年与李崇光从偏门直入,府内奇花异草无数,廊桥珠帘依堂挂,奇石怪松沿路尽是,一路走来无半点重复精致,尽是柳暗花明处又见新趣,只不过终究是天色极暗,灯火下看的不甚清楚,只窥得三四分模样,慕惊年便不再留心。

    行至书房,两人座定。

    “木头,明早你便要随我一起入宫面圣,虽然我不清楚你的身份,但从皇兄的处置上看,你决计会引起朝堂军方的反感,所以我现在需要你准确的答案,你,究竟是什么人。”李崇光不复嬉皮笑脸,盯着慕惊年的双眼,神色甚为凝重。

    “只要你不是胡人,本王便会尽量分散军方的压力,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慕惊年清澈的双眼有些暗淡,他在沉香笔架上随意摘下一根狼毫,挥笔而书:蛮族质子。

    写完这四个字慕惊年同样盯着李崇光。

    李崇光看着那四个字如遭雷劈,英俊的面孔在微微抽搐。

    慕惊年心底一沉,果然,提到蛮族不论是谁都是如此震惊,李崇光能不表露出仇视已是难能可贵。

    “我说皇兄为何苦苦瞒着军方,你这层身份若是在边境被发现,想死都是件难事。”

    “……”

    “不过千年以来胡人与中原血仇最深,蛮族人隐居草原从不出世,世人大概都忘了有你们这一支的存在。”

    “……”

    李崇光不停地喃喃自语,慕惊年只有沉默。

    房间里陷入了沉静。

    慕惊年没有预料到自己的这个王爷“朋友”在得知他的身份时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仇视,厌恶,这多少让性格孤僻的他有些触动,不由得发出这个人除了嘴贱点其实也还好的感叹,当然,王爷殿下自然是听不见。

    李崇光此时的心情除了震惊之外其实多少是松了口气的,千年之前的血仇世人的印象也早已不再深刻,大隋国风民风开放而包容,况且还有皇帝陛下与老狐狸陶洞桥两人压着,军方的反弹应该不会太过强硬。

    年轻的王爷殿下揉揉眉心苦笑道:“幸好你不是胡人,否则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比本王还英俊的人却要被军方那些大老粗给生吞活剥了,那岂不是可惜。”

    慕惊年收起那份小小的感动,赏给王爷殿下一个白眼。

    ……

    晨光熹微,初秋时分七月流火天候逐渐转凉,缕缕秋风拂过,天空一丝云彩不曾看见,万里碧空迎朝阳。

    文武百官其实在天蒙蒙亮时就已起身更衣,为京官着却又不在成京内居住着更甚,否则根本赶不上朝会。

    成京居,大不易,正五品官的俸禄以成京的地价只能勉强住一个单出单进的“雅院”,此外每年的宴请随礼,交友走动,没有四百两雪花银简直是捉襟见肘,故而又有“五品居”的称呼。

    自从开禁科举以来,无数寒门子弟跻身官场,造福一方有之,为祸一方者更甚,穷怕了往往吃相更难看。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典故人人耳熟,折在监察司手里的更是个中翘楚,说明您老人家贪的够狠够多,人间的福享过了,阴间的苦还在等着您呢。

    文官佩玉,意君子如玉不染尘埃。武人佩石,意坚韧不拔超卓之功。百人上朝,玉石相击,叮咚声不绝,雅意更甚。

    ……

    李崇光已换上亲王蟒袍,大白色衬底,胸前大金色镶边,黑蟒滚动缠绕,肩头各绣有七日七月,寓意肩挑日月。背后滚蟒旁绣有七星隐曜,寓意背负星辰。身为与当今皇帝一母同胞的亲王,这身蟒袍已是极尽尊崇。

    李崇光本就仪表非凡,穿上蟒袍后贵气更甚,让至今还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慕惊年一阵目眩,金子拿来绣衣服,真他娘败家。

    “你这身大红色衣服已是僭越,我府中有几身粗布麻衣,你换了随我上朝。”李崇光整整衣领转身朝蹲在雕花椅上的慕惊年说道。

    大红色,只有大内总管才能用,俗称太监

    慕惊年换完麻衣后少了几分贵气,多了几分出尘意味,端的是上等的衣架子。

    ……

    皇宫永定门口百官齐聚,各自三三两两成群,文武间泾渭分明。

    位于百官最前方的一小撮人尽是身着朱紫,显赫异常,天下风流若是一斗此间已占六分,万川归海,乾坤独定。

    八声鞭响,三鼓如雷

    与王爷殿下缀在百官队伍最后房的慕惊年抬头看了一眼此处人间尊崇至极的所在,回头望望北方,深呼吸一口气,心绪微沉。

    这一脚入宫门,从此不知归期何日

    这一步踏去,生死未知两茫茫

    山河万里遥遥望,谁知复还不复还

第7章 金銮殿() 
曹波平站在祈明殿前的太和桥上,一身大红色缀金蟒袍透着一股阴翳,布满皱纹的苍老面孔中正平和,雪白的长眉轻轻地在晨风中摇动。

    他平静地看着那个俊美的麻衣少年一步一步地走进,浑浊的双眼半眯着,好像在熹微的晨光中快睡去了一般。

    慕惊年走至太和桥前,老人微微躬身轻声道:“随我来。”

    李唯归从殿后侧门缓步走进金銮殿,她黑发如瀑,白衣胜雪,不带一丝烟火气,似流云飒沓晚风穿堂,女生男相,大不吉。

    皇室子弟穿衣配饰极为考究,穿何种丝袍,佩哪种玉,等级森严,不可逾越。而在李唯归身上毫无半点装饰,多年以来群臣对这位大隋唯一血脉的另类颇有微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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