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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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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千把人,冲进铜观音寺,打毁了公栈,焚毁了整屋的租册,救出了被拘捕的农民。这一次农民暂时胜利了。

第一章  黑手高悬(3)
可是第二年,苏州城内田业公会的业务恢复了,光福一带地主的公栈力量也加强了。公栈主任改由以“包开打”闻名的汪秋生继任。汪在那时参加了日军组织的“大民会”,与日军的关系更为密切。他首先对上一年暴动的农民进行血腥的*,带领日军的特务组织“宣抚班”班长吉泉,翻译方观生以及一些日伪军队,以违法抢租为名,逮捕了农民崔虎林、尤小弟,在苏州城内用刺刀处了死刑,并将“工作不力”的催甲舒洪德,加上“包庇暴徒”的罪名关死在苏州监牢里。
  公栈进一步笼络日伪军头子,催租收租便全部由伪警察、伪绥靖队、伪保安队负责。笼络的办法是:这些汉奸武装里的高级人员,像队长等可以在租款中抽出一定的成数作为报酬,部下没有报酬,但允许下乡抢掠。因此,每逢下乡时,大批的汉奸武装时常包围村、乡,不分男女老幼见人就抓,作为人质,并且抢劫掳掠什么都来。抓去的农民,被送进苏州城,而后要农民拿出一倍、两倍甚至三倍、四倍的租米去赎。农民吃租米、吃官司,倾家荡产的事逐日多起来。
  据统计,在那时单建新乡一个乡受拘捕的农民即达212户,永安乡虎山村90户中有14户受过拘压,山前头村一个村有23人,迂里村共216户,坐监牢的即有108户。又如安溪潘丽泉,被汪秋生前后抓过4次,在1944年被押了半年以后,浑身生病发肿,等到家里借钱赎回的时候,人已死了。这些数字与例子,只是在两三个乡中收集的材料,但这受难农民中一小部分的事例,也足以说明公栈的残暴了。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政府喊出了“免粮不免租”的口号,所谓免粮不免租,就是地主对政府的钱粮可以豁免,农民对地主的租米却必须照缴。过去的伪警察、伪侦缉队、伪保安队也都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的地方武装,继续为公栈服务。抗日战争胜利的第一年,在公栈、政权与武装的威逼、抓押之下,百分之百的农民,都只得照缴租米。其中有些佃户只好卖田拆屋去缴租。那时农村中非常流行的一句话说:“免粮不免租,公栈凶如虎,文官似强盗,武官赛阎罗。”
  2、血汗积成的横沙岛
  挑圩开荒五六年,
  青沙海滩变良田。
  粮户(地主)心狠计又毒,
  重租高利又抽田。
  卷卷破被去逃荒,
  心酸肉痛泪汪汪。
  这是潘光旦教授在《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中记录下的民谣,深刻地说明了横沙农民如何用自己的血汗,把沙滩变成良田,结果给地主掠夺去的惨痛事实;反映了垦荒的农民未到横沙时的满怀希望,和被残酷剥削贫困逃荒的无限辛酸。
  横沙是上海市东面川沙县(当时属于江苏省管辖)境东海中的两个小岛,根据从江苏省档案馆查阅的资料,开国大土改前这里有54400余亩田。土质极肥,大部地区全年不用下肥,每亩能收200余斤棉花。但这块肥沃的原野,原来却是杳无人烟的沙滩,涨潮时,满滩都是滚滚的黄水。
  这片沙滩是一个世纪前由长江、钱塘江入海冲击而成。解放前的几十年一直是官僚豪绅及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江苏省主席韩德勤、川沙县教育局先后在这里设立过“教育公团”、“沙务局”,以举办教育事业为名,来无情地*劳动农民的血汗。土地兼并者只要向“团”、“局”纳上一笔款,领了“执照”,便获得了公开抢夺土地的权利。 。。

第一章  黑手高悬(4)
更有恶霸及帮会头子带了打手以武力来相互争夺沙地。1912年恶霸黄兆录、徐洪元为了争夺滩地,各自带了打手200余名,用刀、棍展开械斗,结果徐洪元吃了败仗,死伤20余人。于是黄兆录便在沙滩上插了标记,这块沙滩便算归于他了,任何人不能动一粒土。解放初他已成了拥有三四千亩地的大地主。
  沙滩圈定后,地主们组成堤务局,招来成千工人、农民来筑圩、开荒。
  筑圩开荒的大都是苏北海门、启东等地的破产农民。他们在租得土地之前,先向堤务局敬了礼物,写下契约(名义上农民每挑40方土可以租种一亩田,实际上堤固好后农民租到的都是破田低田,而且一亩只抵到七八分),然后搭下茅草棚,不论酷冬炎暑,起五更睡半夜,一担担地挑泥筑圩;又一根根地砍了芦苇,挖了茅柴,排除积水,用辛勤的劳动把沙滩改造成可耕的土地。可是荒开好后的第一年,农民即需向地主每亩交上押租100斤,以后茅柴田渐渐变好,押租也就每年加重,由100斤到200斤、300斤,最高到600斤。等到第五、六年土地完全变良田后,地主就来抽地或高价出卖,农民们含着眼泪,卷卷破被到旁的地方再去筑圩,开荒,再去遭受同样辛酸的罪孽。
  红星乡农民徐才福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例子。他自祖父、父亲、自己直到儿子4代,共挑了52年泥,参加围垦20多个圩,亲手把160亩茅草田变成良田,但是每次到田成熟时都给地主抽去,直到开国大土改前他还没有一分田。
  地主除了这样残酷的剥削农民外,还以更卑劣、更毒辣的手段进行强盗式的掠夺。1942年6月,地主黄兆录勾结伪区长梁国安、游击队长陈才清(就是土匪头子)等,用尖刀强迫横沙每户出一人,在沙滩架起了机关枪强迫大家无代价的帮他围垦新安公司(约1万亩田)。那时正是6月炎暑,挑着150多斤重的泥担在烫脚的沙滩上不停止的工作,简直不是人所能支撑的。可是哪个动作稍慢一点,就要被地主鞭打,生了病也不准休息,一个月中农民在沙滩上光是发痧死的就有23人。红星乡四圩63岁的老农民施志明在沙滩上发痧倒下了,那些强盗们硬说他装假,召集了筑圩农民,当场把他活埋在海塘上示众,黄兆录高声嚷道:“这是杀只鸡给猢狲看!”
  沙滩也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变成良田。
  在这种血腥的手段之下,“教育公团”、“沙务局”和地主,霸占了全岛90%的土地。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也从这里开始。
  这里的每亩地租一般为100斤到250斤。地主都按“口叫田”来收租,实际上超过了产量的70-80%。口叫田就是把不能耕种的路基、河面计算在内,只抵实际亩数8成到7成。到解放前的20年,地主把田亩的度量缩得更小了;以前是56平方寸为1步(250步为1亩),后来缩小到42平方寸,租米仍照样,大大地加重了实际租额。
  农民佃田时要先交顶手(即押租),每亩3石,交不起顶手时,写给借票,利息出到100%或120%,到第二年收谷时,租、利一算便囤底朝天。地主计算农民欠租,看行情把米折麦或把麦折米,来回“翻杠子”,怎么获利多怎么算。农民常常因此负债终身,弄得家破人亡。
  塘东农民马红宝在1942年欠地主黄兴国租米500斤,第二年春天收麦时,米贵麦贱,米麦比价为3:1,黄兴国便强迫马红宝把500斤大米折成1500斤小麦,到秋季稻子登场时,米贱麦贵,米麦比价为1:1,于是又强迫折成大米1500斤(利息还不计算在内);折来折去,第五年已变成大米9000斤。黄兴国还勾结伪警察去逼债,除了把马红宝自己的3亩2分田抵给他外,又把马准备看病的2斗米抢了去。马红宝被弄得没钱医病,不几天送了命,他的老婆在他病死的当天晚上上了吊,就这样家破人亡。

第一章  黑手高悬(5)
大地主黄兆录、范巧林等,还有更毒辣的手段。1941年,黄兆录勾结土匪黄兆兴,运来大批罂粟种,强迫农民种植,第二年即增植至3万多亩(占总田亩60%)。罂粟价钱很贵,黄兆录收租要比原来增加2倍。这样他不但可多收租,而且使农民吸上了鸦片,家破人亡后,土地即大量集中在他的手里。两年间,他靠这种手段掠夺了800多亩土地。
  谈起范巧林,横沙人民无不切齿痛恨,他的罪恶多得数不清。1940年,农民姜小三被他放高利贷滚得倾家荡产后,被逼到海里去捉鱼度日。可是那时连海洋也是地主分块霸占的,姜小三因为事先没向他送礼就到他的“领海”中捉鱼,给他的爪牙碰到,立即把渔网撕得粉碎。姜小三情急之下打伤了他一个爪牙,第二天范巧林带了自造手枪亲自出马,见了姜小三一语不发,连开四枪,姜小三当场身亡。农民们畏于范巧林的淫威,忍气吞声,任凭摆布。
  伴随着残酷封建剥削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水灾。有的圩一年中连遭三次水淹。1931年,全岛30多个圩即有20多个决了口,淹没田亩3万余亩,使18000余灾民流离失所。这个天灾也是由人祸带来的,亲身经历痛苦的横沙人民记得很清楚:解放前横沙设有堤务局,但是,实际上它是当权地主压榨农民的机关。连在堤务局做过事的人都发了大财,拥有了土地。而大水来时堤务局人员乘船逃走了,农民眼巴巴地看着将要收割的玉米、黄豆被滚滚黄水淹没。如果农民自动的把堤岸加宽,这些统治者们又怕农民自己修塘后明年加不到租,拿了藤条把修塘农民赶散,农民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秋季大汛的到来。堤岸上出现了漏洞,海水不住的灌进来,人命、田亩、将要收割的棉花,都葬送在海浪里。
  这就是国民党、地主阶段统治下横沙农民几十年来生活的*。
  吴县、吴江两县靠近太湖一带的“太湖田”,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这里是一片荒滩。由一些地主依仗封建势力插标占夺后,逼来和骗来一些穷苦农民,给挑泥、筑圩(四围防水的堤坝,江淮、江南地区叫做圩)、开垦。等到农民辛辛苦苦把田开成了,就叫农民租种;等到田种熟了,再加租或者抽田。
  又如《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中已提到的常熟县的常阴、南丰与沙洲三区以及江阴县北境的杨舍镇一带的封建恶霸地主,为了抢占从长江里面淤积起来的土地,特别表现得凶暴与残酷。他们随时都带有武器在身边。南丰区地主杨同文,备有特别用土法制造的五轮手枪。同是南丰区地主李文进的手杖,特别粗大;原来中间是空的,装有刺刀和连发六弹的手枪。他们的想法与行动准则是:“不杀千家,不富一家。”
  苏南的太湖流域是这样。无独有偶,湖南的洞庭湖流域也是这样。
  3、洞庭湖的呻吟
  滨湖地方好赚钱,
  一去二三年;
  想要回家看母亲,
  冒得(没有)过河钱。
  ——洞庭湖畔民谣
  湖南洞庭湖滨11县——常德、益阳、沅江、湘阴、汉寿、南县、澧县、华容、安乡、临湘、岳阳,共有垸田560余万亩,绝大部分是能产两季稻子的良田。湖南人把这里叫着“米仓”,但这米仓原来却是杳无人烟的荒洲,到处兹生着芦苇和茅柴。

第一章  黑手高悬(6)
根据民国年间的资料显示,荒洲是100多年来陆续在洞庭湖里淤积成的。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湖心泥沙淤积得更多了,洲土面积便随之宽广起来。国民党统治时期,洞庭湖周围的淤积地,成了国民党官僚、党棍及当地豪绅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反动政府于1930年前在湖南设“湖田局”,后来又改用“湖田清理处”等名目,来尽情的*劳动人民的血汗。和横沙岛一样,土地兼并者向“局”、“处”纳入一笔钱,领取了执照,就获得了公开强夺土地的权利。更有些恶霸豪绅和帮会头子,不用到反动政府领照,当他们看到某块洲土将要淤现的时候,便带着打手乘划子兜上一圈,周围插上标记,这块淤积地便算是属于他了。当这块洲土出水的时候,任何人不能动一粒土。结果这些人纷纷成了“洲土大王”,他们都拥有1万亩至数万亩以上的土地。
  荒洲圈定以后,地主们组成堤务局,招来成千的工人和农民,开始筑堤开荒、修垸子。这一点,和东海边的横沙岛有很多相似之处。
  农民从各地来到这里开荒,每亩荒洲先向地主缴五六斗至1石(音dàn,旧时计量单位,1石等于108斤)的“进庄”(押金),写下佃约。然后搭个茅棚安身,开始一棵一棵地砍掉洲上的芦柴,起五更睡半夜的排除洲内的渍水,用劳动来创造可耕的土地。押金每年加重,第二年、第三年当荒洲变成良田时,押金也由1石变成2石3石甚至4石。
  地主修垸子是不花本钱的。
  头年修个皮,
  二年修半截,
  三年留个尾,
  四年才补齐。
  ——这是一个在垸子里教书多年的小学教师,对地主筑修堤垸的生动描述,也指出了不花本钱的原因所在。
  举例来说吧:一个4000亩大小的荒洲,第一年可收2400石谷的押金,堤却只“修个皮”,用一半以上的谷去放高利贷;到第二年,又借口堤未修成要佃户再增押金,经过三年时间,本加利,利滚利,增加押金又有新利,单利息修这个垸堤就用不完。
  另一方面,修堤时间拖长了,工人的工资也就更便于拖欠、克扣,许多工人修了两年堤得不到工钱,只能得到几张兑不到钱的“工票”,等到第二年春荒严重的时候,工人们只好把工票以三成或五成的价格低价卖给堤务局。湘阴老修堤工人罗春堂对这笔账记得很清楚,他说:“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我在和丰垸修堤,堤务局讲好了每方土(440担)2斗米,但直到第二年,才给了我几张工票,每方土的工票只够买2升米。”在罗春堂作工的那个垸子,有几十个工人饿得不行,向堤务局要工钱,地主们就从县里搬来枪兵,进行了一次大屠杀,4个工人牺牲了,十几个受了伤,还有十几个被按上“土匪”的罪名,押在牢里。
  这就是滨湖每个垸子成长的历史,荒洲就是这样变成良田的。这些良田是地主的吗?不!地主们是用比强盗还卑劣的手段从劳动人民手里抢去的。
  洞庭湖滨土地集中到惊人的程度。据湘阴、汉寿、沅江3县7个村的调查,仅占人口3%的地主,即占土地总额的61%。这还只是代表一般地区。较突出的如湘阴全县占户口%的地主,即占土地总额的71%;其中个别地区,几乎全部土地都为地主所占有。如锡安区康宁垸,地主占有全垸土地的90%以上。

第一章  黑手高悬(7)
一切罪恶的剥削,就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当农民谈及他们被剥削的情景时,凄惨地说:“没有田作啊,不受他们(地主)摆布,又怎么办呢?”是的,地主就是利用农民“没有田作”,对他们进行押金、地租、高利贷等多种剥削。这些剥削方法彼此结合,像一条铁链一样紧紧地束缚着农民。
  地租租额,一般为每亩1石5斗至2石,形式上约占每亩常年正产量(3石到4石)的40%到50%,实际上要高到60%或70%。因为地主按“毛亩”索租,毛亩是包括了不能耕作的的房屋、路基、牛棚等地基,以及地主出租写佃约时,以少写多的虚数在内的。通常实耕田仅占毛亩三分之二,或更少些,这便大大加重了租额。
  农民佃田时须先缴押金,每亩多为3石,是一种野蛮的额外剥削。地主们在计算押金时,又常“因时制宜”地将谷折钱,或将钱折谷,折的价格由地主决定。农民常因此负债终身或破产。
  湘阴普庆垸地主李炳炎的佃户,永远忘记不了李炳炎是怎样地将押金以钱折谷,来加重剥削他们的。1945年,国民党政府宣布禁用银元。李炳炎硬把殷春生开始租地时缴的140块银洋的押金,折成了14石谷(当时市价每石谷仅三元)后,又嫌押金少,*生再拿出11石谷。自耕农王锡林是这样破产的:1932年,他借了李炳炎25石谷,第二年还不起,就被李炳炎利上加利,把12亩7分田(内有3亩祖坟地),全部夺去抵了债。田仍由王锡林种着,并逼着他拿出30石谷的押金,随即又欠了新债,不到几年光景,王锡林家里所有的树木、家俱、房屋等,便都成了李炳炎的财产。
  李炳炎的剥削事实和本领,在滨湖农村,并不突出,用当地农民的话来说,还只是个三五百亩的“小角色”,他当然不能与“洲土大王”们相比,即使比起另一“小角色”蔡策勋,也还逊色。
  蔡策勋是沅江二区五村的地主。1950年7月初,当有关调查人员从益阳经沅江到湘阴时,曾听到许多农民对他痛恨的控诉。这里只举一例:
  1944年,日军侵入沅江时,风声很紧,蔡策勋把家务连同十几亩橘园及一块荒地,交雇工向菊秋代管,仓皇到亲戚家逃难。临走时他对雇工说,回来时平分橘园的产品。第二年蔡策勋回来了,向菊秋靠了全家辛劳,已把橘园培植得十分繁茂,挂满硕大的蜜橘,还有一个月就可丰收了。蔡策勋见财眼红,心生鬼计,硬说向菊秋偷卖了他的家具,把向菊秋押送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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