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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兰陵-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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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的睡意不翼而飞,眼睛亮了起来,笑吟吟地说:“是我不肯嫁。他已经娶了王妃,而我不愿做妾。”
“哦,是这样。”段韶点了点头,“我们家的欢儿怎么可以给别人做妾?你爹固然不肯,我也是万万不能应允的。”
“嗯,是啊,我也知道。”顾欢开心地笑,“不过,我和长恭两情相悦,是不会分开的。”
段韶沉默了一会儿,轻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只要你开心就行,不过,将来如果有了孩子,还是成亲的好。”
顾欢怔了一会儿,温顺地点了点头,“义父说得对,要是有了孩子,我委屈些也没什么。”
她跟高长恭在一起将近五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那个恐怖的夜让她的身子受创严重,怀孕比较困难。不过,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当初替顾欢诊治的名医就对高长恭说过,只要好好调养,过上几年,待她元气恢复,就有可能怀孕。
在孩子的事情上,高长恭从没有着急过,还怕顾欢心急,一直都对她呵护有加。
顾欢其实并不急,本来女子在二十五岁左右生孩子是最好的,她才二十岁,早着呢。当然身子是要调养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听话,乖乖地在高长恭的监督下进补,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有爱人亲密关怀的日子也特别幸福。
听到“委屈”二字,段韶立刻爱惜地搂住她,温和地道:“欢儿,就算你不是王妃,也没谁能给你气受,有义父在呢。”
他身份尊贵,手握重兵,历代皇帝都对他礼敬有加,区区一个王妃,是不够分量得罪他的。顾欢开心地一个劲点头,像个可爱的孩子。
段韶喜爱地看着她,笑着说:“其实,在义父眼里,你也是公主。”
顾欢心花怒放,高兴地一仰脸,“我不想当公主,只喜欢跟义父在一起。”
“那好啊。”段韶呵呵笑道,“兰陵王去瀛州了,这段日子,你就住在义父这里吧。”
“太好了。”顾欢雀跃不已,忽然想起韩子高,便有些犹豫,“义父,我大哥还在邺城呢,要是我住到义父这里,那我大哥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你大哥便是在建康城越狱潜逃的陈国大将韩子高吧?”段韶微笑着说,“让他一起住过来吧。”
顾欢吃了一惊,“义父,你知道?”
“是啊,我知道。”段韶慈爱地看着她,“你给你爹写信,说与人金兰结义,可你大哥却有难言的苦衷,必须隐姓埋名。你爹虽然信任你,但爱女心切,自然不大放心,便将此事告知了我。我派人去查了一下,就知道了一切。你大哥生得实在太美了,又武艺超群,再对照一下年龄,天下间能与他对得上号的人就只有韩子高了。再加上他在青州出现的日子正好是韩子高从建康逃出之后不久,事情的真相便昭然若揭。要查证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不过我觉得无此必要,对吧?”
“对。”顾欢笑着点头,“我就知道瞒不过义父。不过,我们也没做坏事。那陈琐意图谋朝篡位,碍于我大哥手握重兵,又不肯依附于他,便阴谋诬陷我大哥,想害他性命。我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就去帮着把大哥救出来了。义父,我大哥真的是很好的人,忠君爱民,对朋友讲义气,待我和长恭更是关怀备至,比亲兄弟还要亲。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亲哥哥。”
“我明白。”段韶圈抱着她,温和地说,“我很欣赏你大哥,他如果愿意,也可以使用原来的名字,用不着遮遮掩掩。陈琐与宇文护早就勾结在一起,要合攻我大齐。韩子高逃离陈国,我齐国自然要接纳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我回去就把义父的话告诉他。”顾欢喜不自胜,“大哥一定会很高兴。”
段韶闻弦歌而知雅意,淡淡地道:“龙阳断袖之事实属平常,自古便有,用不着大惊小怪。韩子高为人忠肝义胆,行事颇有分寸,进退得宜,举止有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行大事者不拘小节,看人也是一样的。龙阳断袖也好,妻妾成群也罢,独身终老也可,都是个人私事,只要大节上无亏,便是值得敬重的人。”
这些观念在这个时代是相当惊人的,不由人不肃然起敬。顾欢收敛了笑,认真地点头,“多谢义父教诲,我明白了。”
段韶又抚了抚她的头,微笑着说:“你能抛弃世俗成见,与他义结金兰,又甘冒奇险,潜入建康助他逃脱,义父便知你不是那等胶柱鼓瑟之人。当然,似你这般一个纤纤女子,竟已是名动天下的三品大将军,那就肯定不会墨守成规。就算我不了解韩子高,他能让我家欢儿看上并认作兄长,那就一定很优秀。”
顾欢在段韶面前一向随心所欲,并不需要假意客套,便笑逐颜开地猛点头,“是啊是啊,我是不会认同那些世俗偏见的,就算别人认为我的所作所为惊世骇俗,不以为然,我也不在乎。”
“如此甚好。”段韶捻须微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别人要说什么,自是由他,我们做我们的,不必理会。”
顾欢高兴地说:“嗯,我明白。”
父女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天。顾欢陪着段韶喝茶、吃饭、聊天,又弹琴给他听,然后坚持要他午睡,自己跑去向总管查问,看他们有没有好好侍候义父。最后她陪着段韶用完晚膳,答应了第二天便搬过来住,这才告辞离去。
暮色四合,春风温柔,顾欢骑着马,慢悠悠地沿着驰道向前走着。
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酒楼里更是热闹,青楼乐坊中也传出了欢声笑语,有人在唱《木兰辞》,婉转悠扬中又有激昂之声,十分动听。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顾欢听着在风中飞扬的歌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街边的店铺。走过有名的点心果脯作坊“闻香斋”时,她忍不住下马,过去买了一包蜜枣,捧在手上边走边吃。
她一直没在邺城好好逛过街,这时索性过过瘾,到处晃着,买了不少可爱的小零碎,打算下次去看父亲的时候送给两个弟弟。
她穿着男式便装,在旁人眼里,就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她身上的服饰做工精良,衣料华贵,腰带上挂着的玉饰也相当精美,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她将刚买的一只陶瓷小猪放进怀里,忽然旁边有人在她身边一闪。她猛地发现有只手伸过来想摸她的钱袋,立刻反肘一撞,飞腿踢出。那人向后直跌出去,痛得直哼。
顾欢笑吟吟地道:“小贼,偷东西也得看清楚人,竟然偷到我身上来,瞎了你的狗眼。”
旁边的人都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她的身手那么敏捷,反应那么快。
忽然,有人高呼:“打这个小贼,我昨天才被人偷去十两银子,害我老婆刚生了孩子连只鸡都吃不上。”
立刻便有不少人涌了过去,对着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
顾欢又有些不忍了,赶紧挤进去,手脚并用,帮那个小偷挡开了大部分攻击。几招过去,大家便都看出她武艺高强,纷纷停手,疑惑地看着她。
顾欢和颜悦色地道:“别打了,会出人命的。偷盗虽然可恶,却够不上死罪。大伙儿要么报官,要么就放过他这一次吧。或许他就改邪归正了,也是一件好事。”
许多人都不以为然。
“他有手有脚的不好好做工,却偷东西,分明不是好人。”
“就是,一定是好吃懒做,哪有可能改邪归正?”
“小哥,他刚才还想偷你的东西,你就别护着他了。”
其实,顾欢上阵杀敌时也是铁石心肠,丝毫不会怜悯对手。那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万万不能手软。但在平日里,她却跟普通女孩没什么两样,连杀鸡都不忍看的。现在,人们当着她的面群殴一个已经被她打伤的人,她便不能视而不见。
“要不,报官吧?”她劝道。
有人大声说:“报官有什么用?关上两天就放了,他还不是照样继续偷?”
“对,这种人就是要狠狠地打,好让他长点记性。”
“就是,最好把他的手剁了,他才知道厉害。”
地上那人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一直在发抖。
顾欢叹了口气,正要劝说,便见几个身穿官袍的人挤了进来,满脸堆笑地冲她抱拳躬身,“这不是顾大将军吗?顾大人,可是有事?需要下官帮忙吗?”
闹闹嚷嚷的那些百姓顿时噤声,没想到这个一脸稚气的少年竟然是大将军,都惊讶地看着她。有人便暗自点头,怪不得身手那么俊。
顾欢看了一下眼前的几个人,基本上不认识。他们的品级都在五品以下,皆是文官,没有武职,她便礼貌地对他们拱了拱手,笑道:“各位大人,幸会。这儿有个小贼,百姓们激于义愤,上前围殴。我劝他们不要闹出人命,还是报官的好。”
“对对,理当如此。”几人立刻附和,“顾大人,这等小事便交给小官们料理吧,明日我等再去向大人禀报处置的情形。”
顾欢便点了点头,温和地说:“有劳各位大人了。”
“顾大将军客气。”另一位官吏赶紧谦逊道,“应该的,应该的。”
顾欢对他们抱了抱拳,便出了人群,牵上爱马继续往前走,顺便查看了一下手里的果脯有没有掉在地上。她举止之间流溢出浓浓的孩子气,一点也不像一般人想象中叱咤风云的大将军。
身边的人流熙来攘往,顾欢丝毫没受影响,照样美滋滋地吃着蜜枣,好奇地左顾右盼,开心得不得了。
有个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已经注意她好久了。他本来欣赏的是她的马,那是一匹突厥才出产的宝马良驹,落在这样一个稚气的富家少爷手里,真是暴殄天物。他这么想着,正在盘算怎么把这匹马弄到手,便见到那孩子露出绝佳身手。那一撞一踢,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久经战阵习练出的自然反应。他不禁对那少年兴趣大增。等到听见一群官吏对她执礼甚恭,叫她“顾大将军”,他就更是欲罢不能了。
跟随着她走过了两条街,渐渐靠近铜雀台,他看见她吃完果脯,拍了拍手,转身攀鞍认镫,似要上马离去。他连忙上前,微笑着说:“这位兄台,在下初到邺城,对这里不熟,竟迷路了,可否请兄台为在下指一下路?”
顾欢停下动作,转头看向他。
这里已远离闹市,很清静,整条小街只有他们两人。那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身材高大匀称,眼睛明亮,鼻梁高挺,下颌方正,有种光明坚毅的高贵气质,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顾欢走过去,微笑着说:“公子要去哪里?”
那人对她潇洒地一抱拳,笑道:“在下初到邺城,下榻于云来客栈,好像在一条叫什么朝阳路的街上。”
“哦,我知道。”顾欢点头,“我带你去吧。”
那男子微微躬身,礼貌地说:“有劳兄台。”
“不用客气。”顾欢很爽快地牵着马掉了个头,重又向城中心走去。
那人走在顾欢身边,轻言细语地说:“在下祢罗突,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这名字一听便不是汉人,不过中原早就胡汉杂居,这也是平常之事。顾欢微微一笑,清晰地说:“在下顾欢。”
祢罗突惊愕地看着她,“原来是冠军大将军顾大人,失敬,失敬。”
“你倒是消息灵通。”顾欢笑道,“不是刚到邺城吗?怎么就知道我了?”
“顾大将军的英名早已播于天下,只是不知顾大人原来这么年轻。”祢罗突不住赞叹,“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哪有那么夸张?就算要随口奉承我,也应该拣合适的话来讲。”顾欢笑出声来,“你这话用来形容兰陵王还差不多。”
祢罗突却是神色自若,“我说的都是实话,并非曲意奉承。兰陵王是英雄,那没错,可他算不得少年了,顾大人才是。”
顾欢随和地道:“你不要一口一个大人地叫我了,听着怪别扭的。”
祢罗突倒也爽快,笑着说:“那在下便托大了,我痴长几岁,叫你顾兄弟,可以吗?”
“行。”顾欢点头,态度变得熟络起来,“祢大哥,你从哪儿来啊?”
“哦,我是南汾州人,从昌化来。”祢罗突的声音很柔和,说出话来娓娓动听,“家中薄有田产,略有积蓄,我便想着出来游历一下,看看这大好河山。”
“那很好啊。”顾欢兴致勃勃地说,“我也想有朝一日能走遍天下,可惜不太可能。”
“为什么?”祢罗突温和地问,“没盘缠?还是没空?”
“盘缠倒是没问题。”顾欢有些遗憾地说,“三面都是敌国,去不了。总不能走一路打一路,那就不是游山玩水了。”
祢罗突忍俊不禁,“那倒是。”
顾欢轻叹一声,“什么时候大家可以和平相处就好了。百姓安乐,我也可以到处走走,那才快活。”
祢罗突沉吟片刻,漫不经心地说:“寄望于各国能和平相处,似乎不大现实。何不一振雄威,统一天下?那就太平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顾欢摇头,“突厥强大,周国军力雄厚,想要吞并人家那是痴人说梦。陈国虽然比较弱,但也有吴明彻、萧摩诃、华皎等名将,又有长江天险阻隔,很难灭掉。反过来说,我齐国虽然比不上突厥与周国,却也有雄师数十万,更有段太师、斛律大人和兰陵王等人,智勇双全,能征善战,完全能够挡住别国的侵略。再说,我不喜欢战争,一打起来,便是遍地焦土,黎民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实在于心不忍。”
听了她的话,祢罗突沉默很久,才幽幽地说:“这话从一位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口中说出,真是振聋发聩,令人感佩。”
顾欢并没有得意之色,看着夜色中的万家灯火,安静地道:“你看,这个城市多么美丽。还有长安、洛阳、建康,都是恢弘壮观的大城,让无数人向往不已。千千万万的百姓在其中过着平安喜乐的日子,出生,长大,成亲,生儿育女……我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存在下去,直到千年万年,而不愿意让它毁于战火。”
祢罗突立刻点头,也是颇为感慨,“是啊,这样辉煌的大城,如果变成残垣断壁,那就太可惜了。”
两人安步当车,边说边走,很快便到了朝阳路。在客栈门口,顾欢笑道:“就是这里了,祢大哥快上去吧,早些歇息,我就告辞了。”
祢罗突连忙做了个挽留的手势,诚恳地说:“这还没有起更,不算晚,顾兄弟可否上去饮杯茶再走?不然愚兄实在过意不去。”
顾欢抬头看了看天色,但见风清月明,气氛很好,更鼓确实也没敲响,便道:“那好吧,我就上去叨扰一杯茶。”
祢罗突很高兴,领着她上了二楼。
云来客栈有两层,雕梁画栋,很是华贵,后面还有几个雅静的四合院,专门供贵客下榻。祢罗突住在楼上的一个套间里,不算奢侈,却也不便宜。
顾欢跟着祢罗突进去,坐到外间的桌旁,便有随从打扮的人进来,替他们送上热茶,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顾欢四下扫视了一下,见墙边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似乎是一幅画,便起身上前,仔细欣赏。
祢罗突脱下外裳,走过来陪着她看,谦逊地说:“是愚兄涂鸦之作,顾兄弟见笑了。”
“不,画得很好,颇有气势。”顾欢称赞。
那是一幅泼墨山水,重峦叠嶂之中矗立着一道雄关,沉雄之势力透纸背,堪称杰作。
祢罗突听她夸赞,也没再谦虚,脸上的笑容更见愉悦。
顾欢端详了半天,顺口问:“这是哪儿?”
祢罗突淡淡地道:“潼关。”
“哦。”顾欢点头,神情平静,“这就是潼关啊,真是气势非凡,果然是扼守关陇的咽喉要隘。”
“是啊。”祢罗突忽然笑道,“我这画尚无题字,不知顾兄弟肯否留下墨宝?”
“我?”顾欢有些为难,“我出身行伍,算是粗人,不大懂文墨之事。”
“无妨。”祢罗突说着,拿起墨条,在砚中磨起墨来。
顾欢便不好再推辞,从笔架上拿过一支狼毫,看着画琢磨了一会儿,便想起元朝张养浩写的词《潼关怀古》,配这画真是珠联璧合,再合适不过了。
她饱蘸浓墨,笔走龙蛇,在画上的留白之处写了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祢罗突轻声念了一遍,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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