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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叶生生两相惜-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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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临时想加的一篇文章,也是奶奶刚和我讲的她父母,也就是我的□□父母的故事,很普通却又透露着温馨。以下是以奶奶的口吻来记叙的:
  差不多是在50年左右,那时候内战才刚刚结束,举国欢庆的同时我外公就想趁着这个机会,把我老大不小的妈给嫁出去,当时村里大部分女娃都是结了婚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的都有。
  于是就安排了我母亲和父亲相亲,那时候虽然不说什么媒婆,但总是有人介绍的,就这样我母亲认识了我父亲,两个人觉得还可以便成了亲。
  我母亲没有想到的是我父亲喜欢喝酒,喝了酒有时候就会打她,尤其是在59年到61年,那时候闹饥荒,家里穷,想吃顿饱饭都很困难,我们这边还好些,有些地方几乎是“人吃人”,也是死了很多人的……(以下省略几百个字,奶奶绕的有点远)
  我父亲拿不到粮票,弄不到吃的,加上酒瘾一发作,心情不好就会打她,那时候我跟你大公公就会去拦着,但往往结果是连着我们一起打,那可是拿着扫把真打,扫把柄都被打断的。
  那时候不像现在,现在的年轻人说离婚就离婚,我们那时候是嫁人就是一辈子,结婚可不是儿戏。所以啊,我母亲挨了打就咽下去,还能怎么样,日子总是要过的。
  那时候我父亲还是个很严肃的人,不像现在对你们那样好说话。打了就是打了,事后也不会说道歉。但是,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不对,这时候他就会跑去田埂上摘马兰草,拿马兰草做菜给我母亲吃。当初,我母亲也是看上他这一点。那时候,很多人都是靠马兰草活下来的,摘的人也多,所以每次他都是天没亮就出去了,早上回来,因为白天还要其他的干活。每次母亲吃了马兰草做的菜,就不会再生气了。
  马上又要到马兰草的季节了,你和你妹好像就是遗传你□□父,一到这个季节就会去采马兰,现在你们都长大了,不会像小时候那样一整天都泡在田埂里了。(又绕远了)
  到了改革开放就好许多了,那时候我也经人介绍,嫁给了你爷爷,那个死老头子。
  我嫁了人也没有多久,他们的感情倒是更差了,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吵不过就打,这次倒还是升了级的,开始对打。那时候就你小公公还是跟他们住在一起,其他四个子女都是娶妻的娶妻,嫁人的嫁人。你小公公一个人哪里劝得住他们,保不齐变成两个人一起打他,只好看着他们打。
  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了几十年,打了几十年,后来老了,打不动了,也就只好吵吵架了。直到儿孙满堂,第一个重孙女,也就是你出生。四世同堂,他们也总算知道享受享受了。
  之后三十年,他们就没再吵过架,更没动过手,其实日子也就是这么过来的,你还没感觉,它就过去了。
  你现在还小,但是要知道,珍惜,知道吧。
  你爷爷又死到哪里去了,才刚一会儿人又不见了……
  忘了给你们交代背景了,我在参加一个葬礼,是我曾祖母的。
  我和奶奶坐在灵堂的一边,奶奶一边吃着姨婆婆给她端来的饭,一边喝我聊着天。
  这不,才刚聊一会儿,一吃饱就到处找我爷爷去了。奶奶嘴巴上告诉我要珍惜,却也整天都在和爷爷吵吵闹闹,怪他这里弄不好,那里搞不好的,可是我却总觉得那不是吵架,只是属于他们的幸福。我知道,奶奶是离不开爷爷的。
  就像我一眼望去,就在我的另一边,曾祖父正给放在灵堂内曾祖母的遗体掖着衣服,拉着她冰凉的手,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时不时留着眼泪。吵了一辈子,打了一辈子,却谁也离不开谁。
  还记得曾经的马兰花吗?
  那首歌谣:“一二三四五六七,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五六三五七……”
  (注:希望一些儿女子孙在工作繁忙之余,记得回家看看老人;马兰草的季节,多去田间走一走,现代社会让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蝴蝶兰的命运(上)

  “在我看来,您应该是泰山和大海”
  “不管泰山,还是大海,总有倒下和起浪的时候,况且我只是游走玉世间的,一个人罢了。”
  他一出生就因身怀杀星而被生父差点杀死,没有选择的成为了杀手,他以为只有走的更高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所以他成为了黑纱烛笼的天主。他是一个想走在阳光底下的杀手,只是阳光与月光又怎么可能同时存在。他把晨曦当做希望,却被最好的朋友逼“死”。
  成片的羊群和牛群在无际的草原上安详的吃着肥沃的鲜草,还有远处的野马群在任意的驰骋。天气也是出奇的好,蓝天白云向来便是最和谐的存在,世间万物在这里似乎都可以变得和谐起来。
  最和谐的是这里的族人,个个脸上挂着笑意,用他们熟悉的话语讨论着即将到来的盛会。
  他们是草原上的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部落,明日便是他们部落的公主与这片草地上最勇猛的汉子成亲的日子,到时会有一场极大的盛会。家家户户都杀牛宰羊,打算好好热闹一番。
  远处山坡上站着一位身着黑色朝鲜武士服的男子,显得尤其格格不入,他静谧地看着远处的一切,不知在沉思着什么。
  部落的人都与其不熟,却没有人不知道他,他来自外域,是公主带回来的,也是其贴身侍卫。如今公主明日便要大婚,他这几日,包括以后的日子,怕是都会像现在这般闲散了。
  偶尔有人听得,便知公主唤其名为“云”。
  他醒来时是在一个山洞里,他能感觉到山洞的阴冷潮湿和身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他记得他被东秀刺了一剑,明明是死了的,是老天爷在捉弄他不成,非要他痛苦内疚的活着。
  在他起身时,却看见了她。穿着朝鲜服,坐在山洞口似乎在看着人间的种种,像极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见他醒来冲他微微一笑,像是开在山涧的白莲在风中摇曳。
  他猜到是她救了他,带着些许埋怨没有理睬她。走到洞口时,她却未曾给他让路,理直气壮的告诉他:“我救了你的命,你的命便是我的,哪有人带着别人的东西到处乱跑的。”
  她故意把‘别人’说的特别重,倒好像真是她的东西一般,被自己强行夺走了。他一时愣在原地,等反应过来时,自己早已身在塞外。离开朝鲜,对他来说,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事后她告诉他,她是去朝鲜做皮草生意的,无意中被她看见了那场对杀的全过程,他的‘尸体’是她从东秀那讨要来的,凭借她那义愤填膺、路见不平的气势。他才知道,原来她朝鲜语说得那样好,所以才会由她带领商团来朝鲜,顺便救了他。
  另他更加以外的是,她竟是部落的公主,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他一名杀手居然当了贴身侍卫。心却是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平静。
  之后的每一天,他们都是一起度过的,她陪着他远离曾经的一切,他的伤口似乎也在慢慢复原。她最喜欢用朝鲜语叫他的名字,她说好听;他虽然也知道她的名字,他却从未叫过。
  “沁央”那是她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蝴蝶兰的命运(下)

  那天,天依然是那样的蓝,他们比赛赛马,她说:“云,若是我赢了,你便去参加勇士选拔,如何?”
  勇士选拨就要开始了,他不是不知道,今年的勇士选拨不必往年,夺得头筹的,将会成为公主的驸马。只是,他不由觉得好笑,一个杀手成为驸马未免也太可笑了些。
  见他低着头没有说话,她便当他同意了。
  结局在意料之内,也在意料之外。她心急为赢,不幸摔下马匹,他心一横,飞快越过终点,才赶去她身边。
  她满脸是泪的瞪着他,他以为她摔着了,想扶她起来,却被她用力推开,摇晃着站了起来,硬撑上了马,离开时留下一句话给他:“吕云,我讨厌你。”这是她第一次叫他全名。
  之后,他再也未曾见到过她,直到勇士大赛结束,他终究还是听到了她即将成亲的消息,明知道结局,心中却还是一阵苦涩。
  他在山坡上看着天尽头,那边是朝鲜的方向。
  “东秀,智善,你们过的好吗?命运,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呢?我从未得到过,天,真的会帮我吗?”
  他抽出身后的两把短刀,在风中舞了起来。
  如果我也有幸运的话,那么,就把我所有的幸运全部集中在明天吧。
  火红的花轿停在游牧民族的主帐前,一青年壮汉骑着高头大马,胸前绑着一朵大红花,正接受周围人纷纷的祝福,他来到主帐前下马,脸上泛着红光,准备迎接他的新娘。
  一旁的丫鬟在催促着她上轿,她置之不理,慢条斯理的梳着头发。她在等,等那个人来。她的云,有几斤几两她清楚的很,否则也不会轻易答应嫁人,她可是非他不嫁的。
  云,这根木头,不用激将法,他才不会动呢。杀手,她何曾在乎过这些,他的伤和痛,他的不得已,她却是亲眼看见的。从见他第一眼起,他就让她心疼。
  之后的种种,只是让她更加了解他,所以她相信,他一定回来的。
  果然没过多久,她便听到了屋外的吵闹,她扔下梳子,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
  她看见了他,在阳光下,是那样的明亮耀眼。他手中持剑,正向勇士挑战,她忽略了正想迎娶她的未婚夫,冲上去抱着他,挂在他的脖子上,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他的名字“云,云,云,云……”
  他朝她淡淡一下,将她拎到一边,重新拿起短剑。勇士见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当中抱着别人,不由大怒,抽出一旁侍卫的剑,便打算与其过招。
  他虽然不是什么正义之士,却也是朝鲜第一杀手,黑纱烛笼的天主,对付白东秀那个臭小子也许需要你死我活,但是如果对方只是靠蛮力的普通人,未免有些不公平,他收起短剑,赤手空拳对阵。
  年轻勇士见他竟收起双剑,只觉是看不起他,更是怒气横生,不由分说砍了过去,却被吕云轻松闪了过去,手轻轻借力,朝他背上一拍,那人便摔了个狗吃屎。
  借他起身时,边云绕到他身后,边说道:“剑是用刺的,刀才是用砍的。”
  那汉子奋力爬起,全不管吕云说的什么,直冲他砍去,却招招被其遏制住。直到他筋疲力尽,趴在地上起不来。
  “剑靠心握,不是用蛮力。”他向他伸出手“你不懂武功,这样已经很厉害了,不愧是第一勇士”
  草原的汉子本就是不打不相识,好说话的很,见他伸出手来,他也毫不吝啬的握了上去“在下服了,公主是你的了。”
  几日后,还是那小山坡上,还是那样的天,两人背靠而坐。她忽然转过身来,严肃地看着他。
  “你什么时候娶我”
  见他不说话,装着看风景的样子,她干脆耍赖的抱着他,蹭着他的脖子:“云,云,云,云……”
  云儿,你的我的,知道吗,从我见到你开始,你就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听说草原能治愈一切伤口)
作者有话要说:  

  ☆、幸福,给茉莉花(上)

  “Aven,谢谢你肯帮我。”
  “没什么,大家同事一场,何况,能帮到你我也很开心的。就怕你的前夫还是不肯放手,其实,只要你愿意……”
  “Aven,那件事,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
  “我知道了,我不会勉强你的。”
  “谢谢”,说完她抬头看了眼眼前这座高级公寓楼,自从跟他离婚后,她便带着儿子住到了这里。想来不由觉得好笑,这栋楼是他给的,他也理所应当的成了常客,离婚证书对他来说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一样,每次都借着看儿子的名义,正大光明的往这儿跑,最近更是肆无忌惮干脆住下了。
  她再也没办法忍受了,深吸了口气,对着身旁的人挤出笑容,“到了。”
  Aven会心一笑,二人携手走了进去。
  她一进门便看见父子俩这坐在沙发上热火朝天的打游戏,一副无暇顾及她的样子。她尴尬的冲身旁之人一笑,见Aven耸了耸肩膀,一副‘我了解’的样子,不由一乐:
  “想喝些什么,我去给你拿”
  听见她说话的声音,沙发上的人这才回过头来,笑容却顿时凝固在脸上,连空气温度似乎都急剧下降了好几度。一旁小的,还在自顾自的玩着,高喊着:“爸爸,快点,要死了……”
  见自己老爸不鸟他,人物还死了,一脸不高兴的回过头来。看见妈妈旁边站着的Aven叔叔,小脸刷变的更白了,吐了吐舌头,走到他妈妈身边,礼貌的喊了声‘叔叔’。
  Aven大方一笑,摸了摸他的头:“团子,你看叔叔带什么来给你了。”话音未落,便将藏在身后的礼物拿了出来。
  “变形金刚诶,谢谢叔叔。”他毕竟是个小孩子,见到礼物也就顾不得大人们的情绪了,顿时眉开眼笑的。
  见到自己的儿子被别的男人哄得兴高采烈的,尤其还是自己的女人带回来跟他示威的男人,心中本就怒火中烧,这下更是火上浇油,顾言一把夺过儿子手里的玩具:
  “儿子,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就是变形金刚吗,过几日,爸爸带你去好莱坞,我们看真的去。”
  转身面对面看着那个来他家里的男人,将玩具重新塞回他手里:“我儿子要什么,还没有什么是我顾言给不起的,这玩具还是留着你自己玩儿吧。”
  她转手接下他手上的礼物,对着他温和一笑:“团子他最喜欢的就是变形金刚了,我替他谢谢你。”
  “不用客气”他尴尬一笑。
  二人相对一望,视他如无物。
  他不由眉头深锁,一直盯着她直到那个Aven离开。这个女人,她到底想干什么,他忍着想掐死她的冲动,等到儿子睡着,才将她拉进房间。
  “你想干什么?”他怒气冲冲的看着她。
  “我想干什么?你还想问你想怎么样呢”
  “你闹够了没有。”
  “闹?我闹?顾先生,请你弄清楚,我们已经离婚了,是你,还停留在我的生活里阴魂不散。”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他看了眼显示屏幕,最终接了起来“喂,嗯,你在哪儿,不要怕,我马上去接你。”
  他匆匆放下电话。“有没有离婚我说了算,总之,我不想再见到那个男人再踏进我们家半步,否则别怪我无情。”
  她冷笑一声,她已经猜到电话那头是谁了,只有她才会让眼前这个男人着急:
  “又是她吧。顾言,我从来都不欠你的,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爱情存在,既然你已经重新拥有了她,你可以和她创建新的家庭,你就不能大发慈悲的放过我吗?”
  他不知道他们之间存不存在爱情,他只知道他不想让她离开自己,这几年和她过得日子虽然很平淡,却是他从未有过的平静和满足。他也和她解释过,他只是想帮帮浅浅,毕竟他们有过曾经。
  他没想到的是,之后的日子却是度日如年,他们有着越来越多的吵架,他更是一怒之下签了离婚协议书。
  “我也说过,只要你肯把儿子给我。”
  他知道儿子是她的死穴,无论如何她都不会答应,所以他也每次都拿这个做搪塞,每次她都只好以失败告终。
作者有话要说:  

  ☆、幸福,给茉莉花(下)

  “我答应你。”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她。
  “我答应你,我想过你说的话了,你说得没错,儿子跟着你会比跟着我吃苦要好得多,况且,我已经决定和Aven去澳洲了。”她也未曾想过自己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
  “为了那个Aven,你竟然连你儿子都不要了,你对他还真是情深意重啊。”他话中带着满满的不屑。
  她一想到那个女人还在等着他,心中情绪翻涌:“你走吧。”
  这句话,反而更深深刺激了他,刺激他整个五脏六腑,完全失去理智的将她推到床上,走,他偏不走,她是他的妻子就要尽妻子的义务。他粗暴的吻住她,侵略着她嘴里的每一个角落,强硬的抵制住她的反抗,不给她呼吸的机会,撕咬着她的嘴巴,咬出血,又继续吸吮着……
  她躲在床脚无助的哭泣,她记不清顾言是怎么离开的。只是刚刚在最后,出乎意料地他放开了她。不从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从以前开始便是如此。
  她是顾言的意外,顾言亦是她的意外,意外的上床,意外的怀孕,意外的他娶了她,两个人相敬如宾的过了五年,她以为那会是一辈子,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那个叫浅浅的女人,他心心念念的初恋情人回来了,闯入了他们的生活。
  顾言是个商界精英,年纪轻轻便是上市公司的老总;他的初恋更是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他们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她见到过他们站在一起时的样子,他们本就因为误会才会分开,顾言更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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