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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兵夺鼎-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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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风卷狂沙。
燕北没有节杖,他也没有自设朝廷仪仗的打算。他们一行万众,所携带者甚重,但大多为兵甲辎重,粮草供给,莫说是朝廷节杖,就连张纯为他布设的叛军大将依仗都没带来。
所幸,一路上攻破部落,他们的牲畜还足够多。
做过屠子的强壮军士顶着大漠中的太阳,自畜栏中拽出猪羊三牲,行‘少牢’之礼,四五个帮手将牲畜按倒在地,尖刀骤然间刺入牲畜脖颈间,姜晋拉出一张残破几案,抽出一柄鲜卑人的厚背青铜弧刀,在掌心啐上两口,口中一声暴喝,高举过头顶的弧刀似闪电般朝着牲畜的脖颈劈下。
若在汉地,即便祭祀也大多以猪头衔猪尾以祭拜神灵,但此时此刻燕北一行牲畜繁多,十余个鲜卑部落,数万鲜卑人的驯养牲畜皆被掠夺一空,燕北早已不在乎此类肉食,为显诚心,则以全猪整羊祭拜五方神灵。
祭拜之礼繁杂,以品级而论分为‘太牢’、‘少牢’两种,太牢为君王所用,少牢则为诸侯士大夫通用。虽然燕北不在乎僭越,但既然是为沮授祈福,自然要遵照沮授的心意,以士大夫祭拜之礼。
黄羊白猪被军士搬至几案,燕北焚香以敬天地,军中丝竹音起,最德高望重的老卒凿石引火,军士以兽皮等引火之物搭出燃台。
燕北这支军队来源繁杂,一时间各种各样的叩拜之礼行的诡异,沮授及最多的军士昂首做歌,跪拜中正,向摆放太牢之几案行礼向五方神灵祈福、姜晋等人头系黄巾,于大漠中划出路口,向四方三拜九叩行祭拜黄天之礼,燕北则心性虔诚地叩拜,内心中却向自己所信仰过的神灵依次祈福。
苍天、太昊、白帝、黄天、太一神……归根结底,是为沮授祈福罢了。
行礼完毕,老者举手高呼,燕北接过火把投入燃台之上,铺设兽油的燃台引火便着,熊熊烈火冒着兽皮烧出的黑烟散发着浓重的黑烟直抵青天,披着甲胄的军士们载歌载舞,声震天地。
沮授向着燕北再度行礼,王义等护卫共二百人,携千柄青铜兵器装置大车之上,列队待行。
“将军,沮某这便起行了。”
燕北走上前去,探手为沮授整理衣袍,燕北正要点头,突然想起什么动作一顿,飞快地从怀中甲胄之间摸出个以三层麻布包裹的小包递给沮授,麻布外还沾着些许干泥。
“这是出汉地时关内的乡土,临行送别,燕某无以为赠,便使汉地厚土,代燕某庇护诸君。”说罢,燕北躬身作揖,身后甲士同礼,沮授还礼,王义等人亦躬身。
“沮君!”沮授正待离开,燕北突然又喊了一声,抓过沮授的手臂沉声说道:“事可不成,人必回还!”
这是燕北的特点,士大夫重礼,而燕北不重礼,他只在乎情谊。沮授的脸轻轻扯动了一下,难得以手重重握了燕北的胳膊一下,轻轻点头,旋即转身上马,高声道:“起行!”
“起行!”
王义也向燕北点头,飞身上马于沮授左右飞奔,传告二百名护卫相互驱赶,朝着北方鲜卑部落前行。
燕北领着众人久久眺望,直至这支属于自己的使节队伍渐行渐远,越过一座大沙丘,再也看不到踪影才作罢。
麹义的脸色不太好看,如此盛大的祭祀之礼,就算他在迷信鬼神的凉州都没见过几次,上万军士在大漠中引颈高歌来送别沮授……联结鲜卑大部酋长的主意是他出的,此次出使也本该让他去,可如今无论盛大的祭礼与一件大功都与自己无关,他的心情自然不会好。
更何况他知道,这场祭礼只限于沮授。若是他麹义出行,燕北必然不会组织如此祭礼,恐怕只是抓着自己嘱咐几句不要与鲜卑部落起冲突罢了。
人比人?
无非是给自己找不痛快罢了。
“将军如此尊敬沮君,却不知沮君是否一样尊敬将军?”
整场祭礼,麹义都在燕北身边,作为燕北身边的部将,他的地位不亚于高览,甚至能比肩孙轻等黑山旧将。
“怎么,麴兄不痛快了?”燕北笑看麹义一眼,反问道:“沮君难道不值得如此尊敬吗?”
麹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带着不以为然地的语调瓮声道:“沮君是值得,麴某只是为将军不值罢了。将军以国士待沮君,他焉能以国士之礼报将军?”
“既然沮君值得燕某去尊敬,那燕某自然就该如此尊敬。”燕北笑了,边走着便拉住一个士卒命他取些酒送至中军帐,这才转过头对麹义说道:“至于沮君是否会同样尊敬燕某,我想是不会同样的。如果燕某不值得尊敬,那无论燕某做什么,旁人都是不会尊重燕某的,但若燕某值得,那沮君自然会以他自己的方式来尊敬我。”
说这话时,燕北神态间散发着极大的自信,这就像麹义带了兵、孙轻骑上马、高览摸到枪……这是人在自己所专精的技艺面前的自信。
世故人情,燕北便是此道的行家里手!
看着哑口无言的麹义,燕北笑的豪迈,在军帐前张开双臂喝道:“来人上酒,诸君且在燕某帐中饮酒作歌,静候沮君佳音!”
第69章 拜见阁下()
越五十里风沙,王义策马眺望,带着惊喜回头对大队人马喊道:“咱们没走错,沮君你看,部落的炊烟!”
他们一行人最担心的事,就是走错了路。眼下已是下午,若再晚一个时辰没找到素利的部落,在夜里他们看不见炊烟,在茫茫大漠中便会迷路,只能在野外的大漠中宿营。
也许此时已经称不上大漠了,沮授策马向前踱出两步,马蹄叩在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发出轻响。
这里或许称作荒漠更为合适,地上的黄沙已经变得极少,再向北走一点便会看到绿草……或许这便是素利部落衰落的原因,这个地方还是不大适合部落生存。
没有兵力,失去土地。在茫茫草原上,只有绿草肥美的马场才能孕育出最强大的部落!
“沮君,咱们还等什么,赶快上路吧,至多一刻咱们就能走到了!”尽管扎营的地方比邻乐水,在哪里他们每隔几日都能清洗身上,但一路五十里的风沙灌风,莫说身上的甲胄都沉了几分,单是胡须上粘着甩不干净的沙砾,难受至极。“到了素利的部落,老子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再将这颌下的须髯洗个干净!”
“莫急!”沮授摆手,踱马向北而望,估算距离与目距后并马对王义说道:“寻一伍耳清目明的军士留驻于此,观望部落,而后大部莫急,校尉且先行入部落于素利商谈,莫激起敌意。得其应允后在下再率北行。”
王义一听也回过味来,点头应允道:“诺!”
旋即,指派出骑艺精湛、耳清目明者一伍,留下少许粮草命其驻留于此,后点上五骑对沮授打了个招呼便奔马而走。
素利的部落虽然在鲜卑各部中不算大部,但那也要看与谁相比。与弥加、阙机乃至中鲜卑的轲比能或西鲜卑的步度根想必,自然算不上豪奢,但比及燕北等人一路东行所破之部,单此一个大部落便能抵上十个!
绵延十余里的毛毡帐篷,奔跑的骏马与猎狗,在绿色的草原上铺开一幅胜美的画卷。
但画卷中的人生活却并不那么好。
一场葬礼正在部落中进行着,渐渐寒冷的天气使年迈的醉酒老者在漏风的毛毡帐中缓缓冻死,亲族发现帐外老狗的哀嚎……依照鲜卑人的丧葬习俗,整个毛毡帐篷中所有死者生前用过的器物连同那头老迈的猎犬一同在部落外被烧焚烧,部落里几十个亲族围着丧葬地在巫的带领下歌哭,以舞相送。
鲜卑人相信歌舞与生前的犬狗会保护死者的灵魂平安抵达赤山。
沮授与王义所望见的炊烟,便是他们焚烧死者生前器物散发的烟雾。
就在这种时候,游曳于部落之外的骑手发现数骑不速之客……那是几个骑着鲜卑人的高头大马,身上却穿戴着他们从未见过精良甲胄的武士,他们的马背上没有弓箭,而用绳子系着木质的投射武器。
有年老岁高的鲜卑骑手眼中立即眯了起来……他认得这种兵器,南方长城之内来的汉人把这种武器称作‘弩机’。在更久之前部落老大人还在世时,他曾亲眼见到南方来的汉人在他们部落中向贵族出售这种投射武器,上弦后只需要放置一根稍短些的矢,便能保持瞄准,手指一扣,弩矢便带着数石的力气投射而出,一声巨响便能穿透四十步外的四层皮甲。
“他们……是汉军!”
鲜卑骑兵呼朋引伴,短时间聚集出数十个骑手将几名汉军团团围住,奔马游曳在他们左右,为首者用蹩脚的汉话高声喊道:“这里是鲜卑素利大人的领地,汉人,你们为何来到这里!”
王义对这几十个穿着毛皮大甲持刀挽弓的鲜卑人没有丝毫畏惧,歪了下脖子昂首说道:“我乃燕将军麾下校尉王义,一路护送使者沮先生前来贵部,求见鲜卑大人素利,速速入部落通报!”
强大的国度是每个人背后最大的支撑,在高皇帝白登被围的时代,没有哪个汉儿在外族的领土敢似王义如今这般作态。而现在?任何一个汉儿,无论商贾、黔首,在鲜卑人的领土上大可畅通无阻……只要具备基本的自保能力。
实际上现在的场景也令这些鲜卑人倍感唏嘘,若是檀石槐大人没有死去,又或者他没生出个和连那么蠢的儿子,在马鹿天神的守护下的土地怎么会让汉人如此跋扈?
气愤归气愤,如今的东鲜卑不再是曾经鲜卑部落大联盟中的一部分,他们只是贵族素利名下的万人部落,万万不敢与大汉将军做对,为首的年长骑手在马背上收起强弓,右手拂过胸口微微躬身用蹩脚的汉话说道:“请贵客稍等,我们部落大人很快就会出来。”
即便在鲜卑这种不毛之地,长者也值得尊敬,因为他们大多有着与年岁相对等的智慧。老者虽然畏于这个所谓的‘大汉燕将军’所代表的大汉朝,但他一样想给这个嚣张跋扈的汉军校尉一个下马威,所以并未传令通报。
部落中一旦发现险情,外围的游骑立刻就会将情况快马传回部落之中,方才游骑们闹得动静不小,只怕现在消息已经通过至少三骑传到素利大人的耳朵里了。
王义在鲜卑骑手的环环包围中信马由缰地打着马,时不时以刀背轻拍马臀,胯下骏马厌烦地打着响鼻,左右踱步。
他清楚这帮鲜卑人是什么打算,他也有自己心里的小算盘,鲜卑人营中一动,至少数百骑与他们的部落大人素利是要出去的,到时候沮授与百骑护卫再打出他们的仪仗缓缓而来,究竟是谁给谁下马威?
跟外族人打交道,王义做这事情可比带兵打仗顺手多了,从三年前他就在燕北的授意下在北疆负责汉地与乌桓、鲜卑等地的贩马生意,什么样的外族大人他没见过?
这帮人对上汉人,大多是色厉内荏,汉人只有一面以威压、一面以利诱,才能达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这与汉地的贵族截然不同,汉地重礼,胡族最为势利!
鲜卑老骑手认为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不多时,整个部落便人声鼎沸,到处都是骏马嘶鸣之音,接着马蹄声在草原上轰然炸响,带着胡人骑手在马背上放肆的呼哨,乌泱泱穿着鲜卑毛皮大铠的骑手纵马弯弓,一时间王义目力所及之地到处是鲜卑人奔驰的身影。
呜嗷的怪叫让他的脑袋发蒙,就连坐骑都不安地发出颤抖,若非他双腿紧紧夹着马腹只怕当即就要逃跑。而王义,此时与他的坐骑一般紧张,抓着缰绳的手掌传出一阵滑腻的感觉,秋风吹在汗湿的衣襟上透出阵阵冷气,让王义想要发抖。
但他不能!
因为他看见由远及近的部落方向,奔出一支足矣称得上精锐的鲜卑骑士,那些骑士有些持着带有磨砺寒光的青铜弧刀,穿着露出锈迹斑斑青铜铠的毛皮大甲,簇拥着有过一面之缘的部落大人素利卷着烟尘奔驰而来。
二十出头的素利面容并不凶恶,棱角分明的五官带着旧居塞外的风霜之色,一身玄色铁铠衬托出其与年龄不符的威严之色,在他身后还有举着羊头骨杖的鲜卑巫者,而在其身侧,则为部族中强健有力者持长幡悬三条金钱豹尾,显示着长幡主人在整个鲜卑族群中的地位。
只是王义很清楚,这条豹尾幡子还是鲜卑大人檀石槐时期的产物,如今除了好看之外并无任何实际意义。
“我记得你,你是昨日那商贾?怎么一日不见,便换上了这般衣甲?”
素利的声音伴着坐骑奔驰由远及近地传来,年轻的脸上带着恼羞成怒的狠历颜色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汉话说得不算多好,此时恼怒之下更是言辞之中带着鲜卑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出来,说出来更让素利对自己有些生气,可当他看到王义脸上时才舒服了些许。
很明显,他夹杂着鲜卑语的汉话,被对面那个年轻人一字不落地听懂了。
王义在看到素利奔驰而来时便招呼两名随从将刀剑手弩手其,此时笑着在马背上以手抚胸微微躬身,对着素利以鲜卑人的礼节行礼,这才向着南面的方向拱了拱手说道:“抱歉,素利大人,王某并非商贾,而是汉地将军燕北麾下校尉,蒙将军之托,走访大人部落了解您的为人……而今日,便由在下一路护卫将军的使者来此。”
话一说完,王义又正色地笑道:“在下虽然不是商贾,但今日来的这位使者,包括在下的将军,一样是想送阁下一场富贵。”
王义充满示好的话语听在素利的耳朵里,这个面容威严的年轻部落大人只捕捉到了一个信息。
眼前这个汉人校尉所效忠的将军,此时的位置与自己部落只有一日的脚程!
“既然如此,使者何在?”
素利的脸上阴晴不定,就见南面的鲜卑骑手发出一阵骚乱,远方的沙丘上一队衣甲鲜明的汉军骑兵打出仪仗,整整齐齐地奔马而来。
为首一人身不着甲,曲裾深衣之外披着大氅,缓缓拱手道:“在下沮授,奉燕将军之命,拜见阁下!”
第70章 汉朝使者()
当今天下,大汉各地叛军层出不穷,攻破郡县者有之、杀人掳财者亦有之。但要说天底下那一支叛军在军纪上最为优异,就沮授看来,应当就算燕北手底下这支军队了。
这与实力构成有很大关系,张举张纯是驱策乌桓外族,在汉地无恶不作、白波贼起兵前便是黄巾余党落草为寇,就算在黄巾军中他们也不算优秀、而江东那边的叛军也是如此。
但燕北的军队构成不同,他的兵马大多为占据冀州后就地征募,军中黄巾余党、各地流贼数量极少,甚至连十分之一都到不了。而黄巾首领也折服于燕北的为人,对其作为听之任之。
破城扰民之事虽然确实有,但数量实际上比战乱时汉军做下的坏事还要少些。
沮授把这一切都归结于燕北本身的缘故上。实际上他不知道,燕北如今的模样,是因为他失败太多。
这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时时刻刻都想着带给部下安定的生活,却又时时刻刻希望改变自己的现状,矛盾至极。
不过严明的军纪与汉军的甲胄确实带给沮授很大的便利,比方说现在。
小二百骑自山坡上滚滚而下,制式的甲胄与精悍老卒的声威令素利根本无暇多想,当即便认为这真是一支来自汉朝的时节,同时心底里激起一个非常不好的想法……汉朝,难道这一次打算驱使自己的部落为他们作战?
汉家惯于驱使胡族为他们作战,无论西北的羌人还是东北的乌桓,甚至于大汉最鼎盛时作为常备五校尉内的长水校尉麾下兵马便尽数皆为胡人、而越骑校尉则是南方归附的越人组建的骑射之军。
可驱策鲜卑人作战……没有先例!
迎着沮授所部缓缓进入部落时,素利的脸上阴晴不定。尽管这支汉军模样看上去无比精锐,但在进入主帐时素利看到帐中悬挂着那副属于他已故父亲的大铠时便已经打定心中主意。
汉人可是驱策乌桓人、可以御使羌人,甚至于南匈奴、休屠、屠各胡为他们作战,但信仰马鹿天神的鲜卑人绝不会如那些小族一般的没有骨气。大鲜卑山孕育出的子民绝不会屈服汉朝,那不是他们的战斗。
即便大鲜卑随着檀石槐大人的陨落而衰落了,即便他的部落随着父亲的逝去而步履维艰,他素利可以将这些原因统统归结于自己的无能。但即便自己只是个无能之人,即便汉朝的兵势再强大……汉人驱使鲜卑人的先例,绝不能在自己的部落开先河!
尽管进入大帐中的只有沮授和那个叫做王义的校尉,尽管使者面若温玉、校尉满面讨好,素利却被自己心中所想之时带来巨大的压力。
此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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