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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婢宠儿-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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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笑,疲惫地倒下,虽然依旧害怕被人追击,却实在无力了。这一下子,怕是跑了不下五千米,而且没有一口水饮……

    四下寂静,千千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而那凉爽清新的风儿,轻轻地掠起她鬓角的发梢,像一只温柔细腻的小手。

    这里如斯安谧,与方才的修罗场相较,真是天堂与地狱之别!

    今晚,太多突发状况,大大考验了她的承受能力——活了这些年,第一次亲眼目睹血淋淋的杀戮,第一次闻到那样浓烈的,令人透不过气的血腥味道!

    也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七窍流血,带着极度怨恨的眼神,目呲尽裂地盯着自己,像是要钉进自己的骨头!

    想着想着,她不禁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怕是再无法忘记了吧?

    在那一刹那——那个惊魂的刹那——内心深处,下意识地,隐隐呼唤着一个名字……

    云少沁,你现在在哪里……

    你要是在,该有多好——


    呆了半晌,千千向来处看去,一片黑茫茫,只看见摇动的灌木和野草。

    她开始担心,不知道小白怎么样了?自己跑的时候黑衣人只剩下两个,他虽说武功高强,可是毕竟已战斗了那么久,会不会已是强弩之末?

    如果他已经打败了他们,为何不来寻找自己?

    万一那些黑衣人还有后援,该怎么办?

    小白……

    你不要有事啊……

    她咬了咬牙,努力向来的方向奔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喉间如火在烧,额头沁出薄薄冷汗,此时的千千,已然完全失却了方向,却始终不曾停下,不曾犹豫。

    漆黑的山脉仿佛一个个巨大恶魔,张牙舞爪地要向千千扑将过来。

    “小白——?”

    “小白,你在吗?”

    “小白,听到的话快来找我啊……”




阿铃

漆黑的,已经有些寒冷的秋夜山间田野中,一个小小的女子,风吹起她的长发和裙裾,虽然有些冷了,也有些害怕,但依旧努力地以双手笼在小口旁边,努力地呼喊!

    星星也在遥远的天幕上低头,淡淡地审视着这小女子。

    “小白——”

    我……我不应该离开的……如果小白出了什么事情……我……会很难过吧……虽然他冷冷的,可是,他其实是个好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背后,站了另外一个身影。

    悄然,无声。

    那个身影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摇摇头,发出一声冷笑。

    “小——啊……”千千倏然感觉到自己的颈椎被人轻轻地击了一下,就此陷入昏迷。


    漆黑的青石板道路上。

    马蹄声,嗒嗒敲击着地面。

    一下。

    两下。

    越来越近。

    万籁俱寂,只有在那栋雕梁画栋,精美中透着风流之气的阁楼里,还亮着一盏灯。

    那灯火是暖暖的橘色,在风中亦是不灭,灯罩乃五彩琉璃,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

    “我感觉到,他来了。”

    女子静静伫立在雕花窗棂之侧,精美如一件艺术品的娇颜上,泛起淡淡的迷茫、欣喜、迫切和忍耐交织的表情。

    ——这等绝色,除了暖香阁的花魁芍药儿,还有谁?

    “那又如何呢?”她身后,响起冷冷的,却不慎透露出了关切的男子声音。

    芍药儿微微转过了头,风拂起她的鬓发,那颗珠钗亦在摇动着,如一颗跳动的心:“是啊,那又如何呢?”她重复了一遍,声音里满是悲苦。

    “阿铃,你——”那隐藏在暗影里面的男子身着蓝色布衣,面貌实为平凡,眉宇间却有着一股坚毅之气,张了张口,似乎想说什么,却终于无言。

    “不用说了,我知道我这一切都是奢望,但是至少,给我一点点这样的权利吧。”芍药儿垂下眼帘,“荆,谢谢你没有把这一切说出去,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暗地里帮助我,我很感激。”




羿国

蓝衣男子淡淡摇了摇头:“阿铃,你什么时候回金都去?”

    “回去……”芍药儿将眼光投向夜空,眼神闪烁,如同满天星光,“很快了。”

    “那就好,殿下已经命我们速回大羿,若是你迟迟滞留胤国,怕是连你姐姐都会担心的。”

    “我姐姐……”芍药儿面上神色一霎僵硬,“应该唤作——太子妃吧?”

    蓝衣男子叹了口气:“阿铃,你还在记恨你姐姐么?”

    “我哪里敢!”芍药儿柔媚入骨的面颊上,第一次出现恨然的神情,“堂堂大羿国尊贵的太子妃,我岂敢记恨!”

    “你姐姐现在身体也不好,她希望你……”

    “不要说了。”芍药儿摆摆手,嘴角僵硬。

    “总之,快些回金都去吧,这三年你虽然没有找到那沉香策,然而也已经做了很多事情,殿下会奖赏你的。”男子咬了咬唇,似乎在下什么决心,终于颤颤开口,“你和我一起回去,可好?”

    芍药儿淡淡道:“荆,其实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对一个人好,也许也会成为习惯吧……”男子面上出现痛苦的神情,站立起来,“阿铃,若是你决定了,两个时辰后,我在楼下等你。”

    蓝色身影,飞窗而出。

    “对一个人好,也许会成为习惯……”芍药儿,也许现在应该叫作阿铃继续优雅地站在窗侧,灯火将她浓密如蝶翼的睫毛投射在洁白面颊上,表情里有黯然,也有一丝的快慰和欢喜。

    “荆,你的心意,我明白的,只是……”她思索良久,转身吹灭灯火,“花铃此生不会再爱第二个人了。对不起。”

    “走,是要走的。北方的鸟儿,终究属于北方。花铃在这里三年,所获得的许许多多情报和线索……”她笑了笑,那笑容却尖锐而锋利,“有朝一日,一定会有用的。”

    窈窕身影,一闪即逝。

——————————


    而之前发出马蹄声的那匹白马,此时轻轻地停靠在朱雀大道边,不停喷着鼻息。马上的白衣人犹豫了半晌,将一个小小身形抱下马,轻轻地放在路边一处凉亭中,似乎怕惊醒了她。

    “你再在我身边,会有危险的……好自为之吧,丫头。”

    一人一马,随之疾驰而去。

——————————呵呵,大家看到这里知道是谁带走千千的了吧。。。

很累。。。休息。。。。




宫里的人

第二日,暖香阁众人乱成一团,因为花魁芍药儿失踪了。

    所有什物及金银珠宝全都没有人动过,只有芍药儿贴身的几件衣裳不见。苏妈妈急红了眼,扬言出价五百两银子,翻遍洛城的地皮也要将她找出来,可是收效甚微。芍药儿那是什么模样,若有人见过必然会牢记不忘,可是整整过了几个月,除了骗银子被苏妈妈打出门的,还真没有一个人提供过任何准确信息。

    难道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竟会消失在空气中了不成?

————————————————————————————————————————


    风物流转,已是三个月后。


    这日天气晴好,洛城最豪华的酒楼之一太白楼中,人潮汹涌,客似云来。(话说这酒楼的名儿,也是大俗大雅。)

    “嗨,李老兄,你说那花魁美娇娘失踪三个月了,愣是没人将她找出来,连根头发丝儿都不见,真乃咄咄怪事也!”

    “王弟啊,你也忒榆木脑瓜了,这么一个大美人,定是被人劫走了啊!只是不知道便宜了哪家小贼,从此这艳福啊,就是享不尽喽……”回答的这人是个油光水滑的员外模样,嘴里啧啧有声,双眼尽是艳羡那小贼之色,想到能够独占花魁,几乎连口水都流了出来。

    “不会吧,李兄,那暖香阁也不是平常人能进去之所,劫走一个大活人那岂是易事,而且那花魁不会叫唤么?据那儿的小厮打手道,也是没有听见一点儿声音啊。”

    “说不定是串通好了的呢。那大美人说不定看上了哪家男子,对方却无钱赎身,于是演了这么一出……”另一个年纪轻些的男子也加入了八卦团,摇着扇子,说的头头是道。

    “唉!只可惜了啊!早知道她竟然会凭空消失,我那日中秋‘花魁大会’就应当一掷千金,将她拿下,好好享受一番这温香软玉,玉体横陈,鱼水之欢!”那李员外越说越是淫荡。

    “李兄,话可别说得太满。”另两个人不乐意了,出言提醒道,“那日最后花三千两拍下花魁之人你不是也见到了么,那人岂是一般人等可比,我觉得啊……”

    “怎么了?”李员外不满地放下茶杯,想起来便是耿耿于怀。

    那后加入的年轻男子以扇子捂着嘴,轻轻道:“依小弟愚见,觉得那人来头不小,搞不好是宫里的人!”




小二

“真的?”李员外眼睛瞪圆了。

    “那可不是?”年轻男子看看四周,继续小声八卦,“‘花魁大会’那日原本那位吴爷不是差一点拍下花魁么,最后却被那年轻男子给横刀夺爱了。你道吴爷是好相与的?我听他府中人道,那日吴爷回去后气得摔碎了几只古董花瓶,还连声道‘你若不是如此身份,我……’,吴爷通天达地,还有什么身份能比吴爷强的,无非是……”

    “真的么?……难道竟然是太……”几人不免面色发白,直回想当日是否对那黑衣帅气逼人的男子有所得罪。

    “哎呀……似乎我对他翻了个白眼……”

    “老兄我貌似也嘘了一声……”

    “各位客官,麻烦让一让,菜来了——佛跳墙,狮子头,葱爆鲫鱼,醋溜海参,乌鸡大补汤——来喽!”三人正面面相觑,头顶忽然传来一清脆动人,如竹筒倒豆子般声音!

    三人均吓了一大跳,待抬头瞅见只不过是灰衣白帽的跑堂小二而已,才暗自放下心来。

    那小二是个子小小少年,眉宇却是清秀,皮肤也颇白皙。他端着一与他娇小身材颇为不成比例的大木头托盘,只累的有些气喘吁吁。然而面上依旧保持职业的微笑,稳稳当当,将一个一个盘子好生放好在八仙桌上,笑容可掬道一声:“客官请慢用!”

    “咦,我说这小兄弟,怎的有些面熟?”那年轻男子看着小二已然远去的背影半晌,以扇子敲敲脑袋,“是在哪儿呢?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

    “我说贤弟,你不会有断袖之癖吧?连个小二也要看个半天?”

    “怎么会,来,哥几个好好吃一顿!”

    “……”


    那小二径自下了一楼,贴着墙步进厨房,面上忽然闪过一丝惊慌。

    虽然她穿了男装,可是依旧三不五时被人认出来——叹息,谁叫‘青楼’和‘酒楼’这二者的客官有相当大的重复率呢?

    此人自然,正是我们的小丫鬟千千。




三个月前

此人正是我们的小丫鬟千千。

    然而烧火丫头千千怎么会竟跑到这太白楼里面来做小二了呢?

    这就要从头说起了。

    记得三个月前……那日天蒙蒙亮,她醒来时全身酸痛,发觉自己竟然横七竖八地躺在路边凉亭里,幸好那个代表着自己全身家当的蓝布包袱,还好好地呆在身边。

    四处看看,熟悉的街道和建筑……是洛城!

    她支起头吃力地想着,记得昏迷之际还在漆黑的山岗田野之中,究竟是谁将自己丢回洛城的?

    记得,朦朦胧胧中,似乎听见一个声音。

    记得,那个声音,在冷淡和坚决之下,藏着不易发觉的温柔,和一丝淡淡的无奈。

    “丫头……其实我也想你和我一起走……但是,跟着我,毕竟太危险了……”

    是小白!

    是小白把我带了回来……

    他没有事,太好了。

    千千娇俏脸颊上,浮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那华丽万道晨光,竟然也随着她这淡淡微笑,在天际迸射出来!

    谢谢你,小白……我知道你其实是关心我的,希望你以后事事顺利……

    那么……现在,我要去哪里呢?

    千千背着包袱,踟蹰在洛城街头。这一场接着一场的变故,令她几乎有些无力招架。

    只是,心底那一个坚决的念头,从未改变!

    “我要去找他……”她咬着嘴唇,纤细的手指攥紧包袱,“我要去找他!”

    不论是为了那不知是否真实的“毒药解药”,亦或是为了那一句承诺,她都决定了,她要找到那个人,那个欺负她,要她“侍寝”,要收她做他侍妾,却又淡淡地丢给她一张银票就云卷云舒地离开的人——

    他是个混蛋,大坏蛋,可是为什么,就是忘不了了。

    黑发飞扬,她被阳光照得通透的面颊上,浮现淡淡的迷茫:“可是,他在哪里呢……”

    要找人,自然要去一个人多的地方问,千千咬着发梢沿着街道踱步,这一点,她是知道的。

    但一座城里,什么地方人最多呢?

    灵光一闪——人最多的,消息最前沿的地方,不管是在东南西北的城镇里,都只有两个——




太白楼

一是,青楼——她刚逃出来的销金窟!

    二是,酒楼!特别是宾客四方的大酒楼!

——————

    “幸好我当日聪明,立刻便打听到了洛城里最大的酒楼太白楼,仗着手脚伶俐头脑聪明,顺利地当上了这儿的跑堂小二……”千千一边在墙角蜗牛般挪动一边自言自语,直到一面油迹斑斑的布帘之后,肥头大耳的厨师暴吼一声:“小徐,在叽叽咕咕什么?还不来端菜!”

    “哦,来了!”千千从回忆中猛抬起头,大声应道。一只手将小二的瓜皮帽好生整了整,力求将满头青丝纹丝不乱地塞进去——应聘小二当日她便考虑到这太白楼想来有不少客人都光顾过暖香阁,遇上便是尴尬之事,况且自己当初离开暖香阁并未知会苏妈妈一声,要是被发现了可更是大大不妙——于是便想了这女扮男装之计。她本身就身材娇小,穿上男装后显得更似个十三四岁的小小少年,一众掌柜厨师看她年纪小身子单薄,却颇伶俐爽快,倒也不曾难为她。

    她自称“徐千”,乃现代的名字和古代的名字之和,说起来,谁都不得罪。在暖香阁里三伏天练出来的那洗碗绝活,此时可是派上了用场。不过还不止这些……千千捂着嘴唇,眼闪异样精光,口内偷笑。

    做小二的这些日子以来,她倒是真从这南来北往的豪客大贾嘴里听到不少见闻,增长了不少见识。自然,花魁芍药儿的神秘失踪,已然成了近几个月来洛城本地的头号新闻。

    千千也曾思索过芍药儿究竟去了何方,然而直觉却是她并没有危险——其他人或许不知,可是她心知肚明,她有那么一位武功高强的蓝衣人保护,又怎会被一般贼人掳走?

    芍药姐姐,一定是有甚么事情,自己离开了。

    只是……关于那云少沁,却一直杳无音信。

    也是,人海茫茫,一个黑衣男子,尽管俊朗倜傥,却也很容易消失得无影无踪。

    千千蹙起了眉头,心一沉,低着头迈进油烟缭绕的厨房,托起一个油腻腻装满菜的大托盘,气运丹田,高高举起,口呼一声“菜来嘞~~~~~~~~~~~~~~”便在一众宾客间杀出一条血路……




相聚

正午,日光亮堂堂地洒下来。

    龙飞凤舞的金字招牌“太白楼”门口。

    “嘿,大老远的,我就闻到女儿红的香味儿!”说话的是个穿着赭黄长衫,矮矮肥肥的老头儿,使劲吸溜鼻子,搓着双手,一副欲仙欲死的模样,“这女儿红不错啊,想必是五年的陈酿了,纯净圆润,不是凡品,好酒,好酒啊!”

    “钱太多,你今日要请客么?”另一个高高瘦瘦,面色枯槁,眼神却闪着异样光芒的老者不屑地斜了钱太多一眼,嘴里哼了一声,大有“你拿什么来请”之意。

    钱太多果然被此话制住,一张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若陀螺也似,涨了半天,怒道:“谁说我不能请?我钱太多不差钱,可以请公子,请君公子,请雪燕小姐,就是不请你个——该——死的——话——太——少!”

    话太少扯了扯胡须,冷笑道:“莫不是进去吃完了,就被掌柜的打出来吧?”

    钱太多恨声道:“你以为是你话太少么,上回在十里庄,人家大姑娘家在讨论情郎的事儿,羞羞答答的,就怕旁人听见。偏你个为老不尊的,要去搅和,结果还不是被人打得满头包,夹青夹紫,如一颗花椰菜也似?”


    话太少翻了个白眼,冷哼一声,就此不言。


    “好了好了,两位前辈,不要吵了,咱们进去吧,走了一天,肚子也饿了。”一身紫衣的君少傅走了上来,“今日是公子指明要在这太白楼与我们碰头的,诸位也不要让他空等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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