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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春宵日短-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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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来你这没神没气的,不是想老藕害的,却是那千时家千金害你累坏的。”矢恍然大悟。羽林白了他一眼,趴在石桌上,继续死翘翘的状态。
“那你怎么不回柴房好好休息?”矢劝道。
“你认为我不想吗?我这是在一级戒备状态啊。要是在这节骨眼儿我累他在那千金面前出什么丑儿的话,那可就多少脑袋都不够掉了。”羽林说着抹脖子状。想当年他在那千时小姐为座上宾的马术会上赢了醇半个马头,就那半个马头换来大半年莫名其妙的苦痛日子。回想起来,简直是惨痛经历,血的教训。呃,矫正一下,血不见得有,汗就一定流了不少。
“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嘛,头一回见你穿着这么整齐。还以为你……发情了。”矢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羽林。
羽林青筋一冒,恶狠狠道,“你才发情了!”不过,今天的尺羽林,的确和平时不同,刮了胡子、绾了头发、穿了武官便服,腰间还挂了金牌和玉佩。人靠衣装不是盖的,这收拾一下就活脱脱一个美男子了,让矢都看得定了眼睛,说道,“你要是天天这样子穿的话,你不用发情也很容易完成你爹给你的任务,你爹就会称赞你了。”知这话能把羽林气得活蹦乱跳,矢心里乐得欢。
“要不是今天日子特殊,我现在就打得你满地找牙!”羽林愤愤道。
“嗬,又是你说的,做坏事就趁现在啊。”矢已经掩着肚子了。只要在羽林身边,他总能高兴。见羽林真的赌气不说话,他才扯开话题,“真好奇,这明王看上的姑娘是什么样子的。”
“还不是普通姑娘家一个。”羽林不以为意。
矢摇头叹息,嘘道,“跟你这没有拥抱过女人的处男说话,真是一点劲也没有。”
羽林这次是咬牙近乎鄙视地白矢一眼,悻然道,“那实在抱歉,在我尺某人的眼中,女人就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入目的女人,另一种是不堪入目的女人。”说完,起来,拍拍屁股,走人。
“喂。”矢下巴有点扶不住,推轮椅追上羽林,“尺老弟,尺美男,我说你这人的逻辑思维简单得未免太恐怖了吧。……”
“你又不是我爹我娘,要你管……”二人互相调侃着远去了。
二人远去,一个小脑袋就探了出来。只见这小女孩鬼鬼祟祟地走到了凉亭,从怀中取出一条绣着小梅花的小手帕把石桌的酒瓶包好,正要拿走。
埋伏着的春桃、夏青冲了出来。“你要干什么!”
拿着酒瓶的桃红被这喊声一吓,两手一伸,酒瓶就“哐当”一声粉身碎骨。瓶中的酒撒了出来泛起了白沫。这酒居然有毒!春桃、夏青二人见状,大吃一惊,二人面面相觑。
正在矢和羽林很失风雅地讨论着酒和女人的事情的时候,明王中殿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祥和气氛。我们可以美其名曰祥瑞之气(在我们的世界,这应该不算是美名——是诅咒)。
经过一番粉饰,不对,应该是修饰,醇今天神采飞扬、容光焕发地坐镇王府中殿。说实话,估计全皇城除了醇也没有人能在这中殿呆上半个时辰。还有例外的,就只有今天接待的这位联商会第一富商千金千时谦和。别听这名字老气,事实的这位富家千金可是标准的小家碧玉、不经世事的懵懂女孩。何以见得?光是她孤身一人刁蛮任性地瞒着她爹作了明王府的座上宾就可见一斑。
这大小姐所出身的联商会第一富商——千时家族在克雅氏族末落后就取而代之成为麝香除皇家外的第一大族。十分可惜的是,尽管这千时家富可敌国,毕竟不是贵族出身,在生意上处处受制,千万家财总是危如累卵岌岌可危。更不幸的是,这个庞大的家族除了谦和她爹外就俱无所出,眼见这个庞大的家族马上就要面临很悲哀的灭顶之灾。据尺老将军当时的说法,这就是为富不仁的结果。也就是这个结果让千时这个庞大的家族把所有希望都寄在了千时谦和身上。但是让千时家族总要大喊“天要亡我”的是,这位千时谦和大小姐长得越大就越发是只标致得不能再标致的小花瓶。除了可爱外表,基本上一无所长。连最基本的算术什么的全都一窍不通,能见人不过是一手好字,一手好琴。这让千时家痛心疾首。眼见这千时大小姐婚嫁年龄已近尾声,还没有适当人选不说,这大小姐还天真可爱到处跑,也不知绑架勒索为何物。别人眼中这大小姐天真可爱,对千时家来说就简直是天真得可怕。不过也有歪打正着的时候,在这繁华乱世中,在一大堆阴谋诡计中,醇某天出了王府惊鸿一瞥,瞥见了这么一块活宝,恋上了。在一大堆凡夫俗子中,在一大堆三尖八角的王孙公子中,这大小姐瞧见了鹤立鸡群的醇,痴迷了。然后最老土也是最要命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一样,这一对恋人的恋爱险阻重重,折腾了近四年都没有开花结果。但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不一样,这个男主意外地强势,女主意外地白痴,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不是什么家长反对,也不是什么恩怨情仇,而是一场关系到麝香未来命运的赌局。一场美其名为爱情的游戏开始了。
第三十九章:爱情游戏 好事多磨
更新时间2008…4…23 13:26:53 字数:3572
但爱情这种游戏似乎并不以智力来衡量优劣势,因为每当醇计划好一切,这位千时家小姐总能弄出些意外来把计划打乱。用书中的谚语就是,把智者放进愚人堆中,智者只能沦为愚人;把愚人放进智者堆中,那就再没有聪明的人。因为有规律的行为在无规律的世界不起作用,而无规律的行为难以预测。愚蠢本来就是可以传染的,再加上爱情这一催化剂,愚蠢离人就不遥远了。醇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大概和那些老奸巨滑之徒打交道打惯了,面对这天真无邪的仙女,他也就落了俗套,成了凡人。自从遇上这位大小姐,醇也担上了和千时家同样的担忧,天天为这小姐干出的事情提心吊胆。与千时家那帮老狐狸交手多年,虽说双方互有胜负,但往往最大的变数就是这位千金。
古往今来,猛药的效果固然奇效,但副作用往往也巨大。而这位千时家大小姐大概就是这种可怕的存在。当得知这样一只小麻雀吸引了醇这只雏鹰的注意,千时家喜出望外,还以为终于得到祖宗的庇佑,摸到了一章好牌,可以大展拳脚。他们叫的可是十八罗汉的大牌。他们找到了尺老将军,开出了十分吸引的条件,答应会在财力人力上全力助醇登上帝位,条件就是必须立谦和为后。正在尺老将军疑惑着这听上去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的时候,这大小姐就发威了。谦和亮出了自己家死命藏住的底牌,她告诉了醇她们家的情况,没有子嗣,如果醇娶了她的话就可以得到所有家财,也可以免去太后皇后的迫害。
这样的一个大小姐又怎么会知道太后、皇后。一听见她这样的说辞,醇获识了千时家的阴谋。千时家表面说要帮助他,但另一腿一定踏在太后皇后的船上。他要是能登上帝位立谦和为后那固然不错,但更有可能的是,千时家会把他出卖给太后和皇后。反正千时家商人出身精打细算不做亏本买卖,这把女儿平白给人,又出钱又出力,就是尺老将军也不能轻易相信,更何况醇。醇当时就让尺老将军回复:让他娶谦和,可以。但千时家必须先把一半的房产作为抵押,等谦和成了皇后后定当归还。还归还?等他做稳了千时家的女婿财产就都是他的了,他还了又如何,还不是转个圈就回他口袋里。而且这样一来,千时家承担的风险就大了。本来这婚事是醇期待的,让尺老将军去说,尺老将军还在为背后的风险担忧,谁知被醇这么一说,尺老将军就意识到,这场婚事对千时家来说才是急迫的。
一得知醇开出的条件,千时家就傻了眼,他们发现他们家的香诱钓到的不只是大鱼,而是一条鲨鱼,还是一条十分可能让他们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大鲨鱼。这一点马上就得到了证实,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醇开始绽放光芒了。马术会、御前比试、科举殿试、民间题诗字画,最要命的是他手上握住兵权了。短短一年,明王的一切身价百倍,就是身价千倍也不过分。各地的金人媒婆纷至沓来。千时家当时还倚着醇喜欢自家女儿会来提亲把谦和风风光光娶进门。谁知望得脑袋都快掉下来了,接到的却是明王府开始接待媒人的消息。谦和他爹一听,差点没一个踉跄一命呜呼,急了,于是千时家的媒婆也只能成为浩瀚星辰的其中一颗,更凄惨的是,千时家不是贵族,连明王府的正门也进不了。更何况,得知千时家派出媒人的那一天,醇就让人把正门的大门都闭紧了。亲笔大书公告:二十岁前不娶妻。
这对千时家来说又一记晴天霹雳,谦和对醇来说年纪本来就不占优,等醇二十岁,谦和已经是十九岁的老姑娘了,这不是明摆着铁了心要拒绝这门亲事吗?谦和他爹千时连城一意识到醇是故意针对他们千时家马上就火了。但火过之后就是大拍大腿,欲哭无泪。这就叫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啊,醇当时才十七岁处世就已经比他们这帮老狐狸毒辣得有过之而无不及了,这皇位也贴上了半成在他身上,要是早知如此,别说贴上一半身家,就是贴上全副身家这生意也是谈得来的。但是一切为时已晚。任千时家出动整个联商会的面子进出明王府好说歹说横说竖说,醇的回应都是,二十岁前不娶妻,谁再提娶妻一事就是老子也给他滚出去!这还真不是开玩笑的,罄金皇想让醇娶红岚国的公主,那使者才说了一句,醇就让人把其乱棒打了出去。皇后有试过趁机挑拨,但醇一句,“我这没孩子不跟你们争皇位不顺了你们的心”就把这事华丽地结了。从此,没有人再敢上明王府提亲了。
千时家说到底还是太看得起自己,太小看醇了。醇不是这么好对付的,应该说醇并不是轻易善罢甘休的人。谁知他立下“二十岁前不娶妻”的誓言为的并不是拒绝千时家这头婚事,相反,是铁了心非谦和不娶。他明王喜欢的东西,就是玉皇大帝也不能和他争,天王老子也得给他让道。千时连城当时还天真地以为谦和还有很多选择,但是越到后来就越发觉,谦和的婚事越来越难谈成了。那个明说了不娶妻握着兵权的明王居然天天无声无息地躲在王府里盯着联商会谦和这块肥肉不放,羽翼丰满后更是潜移默化地让所有人都知道,千时谦和是他明王的囊中物,你们谁也不能跟他抢。谦和十八岁了,再也没有人上门提亲了,就是抛绣球,乞丐捡到恐怕也要马上把其扔水渠里去了。毕竟千万家财也不如性命重要。明王的崛起,天火部队的壮大,让千时谦和这块大馍馍成了难啃的金馍馍。千时连城老了,被醇这法子一气,晕在了当场。这场较量,千时家输了,而且输得十分凄惨。眼看就只有亲自把女儿亲手奉上哀求醇放他们一马这条道可以走了。醇也铁定自己把谦和这只暖热了的馍馍抢到手了。准备好聘礼,准备随时接收。谁知,变故又来了。
某天晚上,谦和居然翻墙翻进王府,摔了个遍体鳞伤,这可把醇给心痛死了。那个晚上,醇可急坏了,把他急得六神无主。晚上可是他免疫力最薄弱的时候,面对谦和,面对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面对她的一片痴心。醇当天晚上给尽了他所有能给的承诺,付出了他所能给的所有温柔。毕竟人心是肉做的,经过一夜的折腾,醇答应向千时家提亲了。第二天一早,他连同准备好的聘礼,用八人大轿把谦和风风光光地抬到了家门。
谁知那千时连城本来不见了谦和火气就大,一见醇就更上火了,指着醇就大骂,说谦和不见了都是他害的,说他害得他们千时家鸡毛鸭血,还说现在就是拼了这条老命,把财产都上贡让谦和守一辈子寡也不要便宜他。
面对这样的指责,醇也生气了,把准备好的婚书一撕,发脾气道,你这只老狐狸!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怀的是什么鬼胎!拉倒就拉倒!大不了我一辈子不娶妻!然后就愤愤地把聘礼的什么都撤回去了,并发誓再也不会踏进千时家家门半步!
面对这样的变故,谦和脸都青了。当她告诉她爹,醇是来下聘的。千时连城就当场卧倒从此卧床不起了。
明王做事情,言出必行,行出必果。竟然他说了拉倒就拉倒,不娶就不娶,不再踏进千时家门就是不踏,没有转弯的余地。自此之后,联商会乱成一团,千时家一日不如一日,谦和终日以泪洗面。醇把自己关在房里几天后就出来了,还真是从此路过联商会连眼尾也不望一眼,就是谦和在他面前,他也做到面不改容。他没有再阻止别人向千时家提亲,看着就是彻彻底底地死了对谦和这条心。
表面上是这样,但暗地里这场游戏还在继续。又某一天,谦和被绑架了。醇知道消息后揪足了心,首当其冲受罪的就是尺羽林。他限羽林三天内要把那些绑架谦和的绑匪全给他一个不漏一网打尽!这个命令很高难度,羽林还算及格地处理了。那些人被捉回来后什么老虎凳、凤凰展翅、白骨琴听过的没有听过的酷刑全都上了。自此没有人再敢打这富家千金的主意了,理由还是那个,千万家财也不及性命重要,而且那么些就是听过也让人毛骨悚然的酷刑,已经不是简单用丢命能形容的了。
获救后的谦和还懵懂得什么也不知,但醇的这一行动却让千时家看到了希望。醇是喜欢谦和的,还不是一般的喜欢。基于这个事实,千时连城很认命地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他表面上反对女儿和醇交往,但暗地里放任着并为这两人的交往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他已经默许醇随时把谦和娶过门了,只是还没有等到醇回心转意,淡路之战就开始了。
淡路之战结束,谦和每天在闺房望眼欲穿地翘首以盼,就盼奇迹能出现,醇能再次带着迎亲队伍到她家门前把她迎娶过门,她甚至傻傻地想要不要再翻一次王府的墙,但是天真如她,也知道这次做到这程度就想让醇回心转意是不可能的了。想着又要流泪之际,奇迹发生了,她收到醇写给她的信。
虽然只是一封拜托她做事情的信,可谦和才不管,只要醇还愿意理睬她,她就已经心存感激了。对于醇对她的请求,她想也不想就卖力地去完成。这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她就写信通知醇她要瞒着她爹来造访了。于是就有了明王府突然乱成一团的一幕,知道谦和要来,醇少有地手忙脚乱了。全府上下劳师动众地把王府收拾个遍,醇挑了一晚上的衣服、鞋袜、佩饰,又把羽林很痛苦地折腾了一番。最后这对历经波折的壁人,终于再一次见面了。
第四十章:有趣会面 无意沉默
更新时间2008…4…24 10:36:07 字数:3895
谦和到王府近半个时辰了,由醇出现那一刻,她那双水亮水亮的眼睛就一直好像蜜蜂黏蜜糖一样盯着醇不放,眼睛微送秋波还夹杂着仰慕的眼神。而醇呢?向来习惯一坐下就优雅地喝茶,等别人沉不住气说明来意,这是他惯用的交际伎俩,可是……快半个时辰了,醇仍然在喝茶,谦和还是近乎强暴地用视觉解剖着他。
一开始,谦和还是知道自己的老毛病,进门前暗对自己说,不要那么丢脸,不要净盯着人看,自己是来办正事的,办好了就回去,不要惹醇讨厌。在门口急口令地唠唠叨叨了一大堆,可这屁股一黏在明王府大殿的客座,一见到了醇,就花痴得洗了脑,之前做的全成了无用功。她开始还挺顾忌的,含羞答答扭扭捏捏,但过不了一会,那种纯洁的色迷迷的眼神就开始肆无忌惮了。醇一伸手,她觉得很美,身子向前一些;醇一抚杯,她觉得幽雅,身子再向前一些;当醇把杯子碰上嘴唇闭目喝茶时,她差点没从椅子上掉下来了,惨叫着夹着椅子茶杯杂七杂八的声音,然后慌慌张张地轻轻站起,见醇没有“反应”,端正坐好,然后……继续看。总之醇不说话,不赶她走,她就忘我境界地赖在那了。心里就想,要是这一刻能持续下去那该多好。哎呀,醇喝茶的样子真是美呆了。不知不觉,这种状态周而复始了近半个时辰。
在谦和不知第几次从椅子滑下来,大殿二楼移窗偷看的矢终于看不下去忍不住掩着肚子“哈哈哈”地笑得泪水都跑出来了。
“哇呀,”羽林慌忙把矢推离移窗,告诫道,“喂,我们这已经是冒着生命危险上来偷看了,你就收敛些吧。要是让醇知道,我们俩下场会很凄惨的。”羽林抹脖子状。
“哎呀,”矢忍笑忍得一口气喘不过来,差点没轮他滚下椅来,结结巴巴道,“难怪你说要耗上几个时辰,怎么……怎么是这样子耗的。哎呀,我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怎么原来明王好这一口,这口味……”矢实在已经达到五体投地的地步,一股气堵在胸口,笑得差点要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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