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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御弟 [校对版]-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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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隶没想到,他和沈洁进山为太子祈福的事,已惊动了朝野,太子特意吩咐太医院的纪御医为朱隶和沈洁看病。

那些趋之若鹜的官员,一边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些想到进山为太子祈福,一方面都在打点行囊,准备立刻进山。

“沈姑娘怎么样了?”燕王妃和蔼地问。

“她也没事了,再休息几天,就能过来亲自道谢。”

“不必谢本宫,救他的是小南,本宫看小南对沈姑娘很有好感,不知道沈姑娘可许配人家?”王妃说得慢慢悠悠的,朱隶却听得头皮发麻,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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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1章 娶我做老婆

回避着王妃关切的目光,朱隶结结巴巴地说:“这个,阿四跟沈姑娘相逢不久,还未曾问过她这个问题。”如果雪夜之前王妃提出这个问题,朱隶很好回答,未曾许配,可经过雪夜,自己跟沈洁已有了肌肤之亲,把她当成了自己的老婆,就算有徐增寿对他们有救命之恩,老婆也不能让给他。

“本宫抽空问问沈姑娘,如果真能配与小南,倒不失为是一幢美谈。”

他们倒是美谈了,我怎么办?朱隶勉强挤了一副笑容,点了点头。

南京的气候到底比北方温和很多,那么大的雪没有几天已经化的差不多了,只有薄薄的冰面上,还残留着雪的痕迹。

朱隶陪着沈洁沿着王府的花园小径慢慢走着,中山王府假山奇石很多,设计独特,别具匠心,穿梭其中,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中山王府六百年后称为瞻园,仍保留了当年大部分的建筑风格。

“你以前来过这里吗?”沈洁坐在临水的长廊上,看着池塘中薄薄的冰下,仍有鱼儿在游来游去。

“当然没有,这是第一次来。”朱隶颇为诧异,沈洁应该知道他是第一次进中山王府,为什么这样问?

忽然间,他突然明白了沈洁真正的含义,再次回答:“没有,没来过南京。”他知道问的是六百年后。

“我来过,是我上中学的时候,和我父母来的,这里叫瞻园,是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不过印象不深了,只是觉得好像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沈洁环顾四周,摇头叹道。

“六百年了,变化当然会很大。”

“是,唯一能认出的来,就是那些石头,还是那样令人赞叹。父亲是学建筑的,他对这些石头的设计,最为推崇。”

怪不得沈洁喜欢建筑,家传。不过沈洁这个时候跟他讲这个,朱隶怎么有种不详的感觉。

为沈洁将披在肩上的貂皮的外搭紧了紧,这就是明朝的貂皮大衣。款式、做功自然不能跟二十一世纪比,在明朝也算是高档品了,是沈洁这次生病,燕王妃特意送给沈洁的,说天冷,怕她冻着。

坐在沈洁身旁,朱隶轻轻拉起沈洁的手问:“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

山中回来这几天,朱隶觉得沈洁变了很多,沉稳安静代替了骄傲张扬,开始还以为沈洁病刚好,没有精神头折腾他,很快朱隶直觉的感到,不是沈洁性格变了,而是沈洁心中有事。

沈洁迷茫的眼睛望着朱隶:“朱隶,我很想我的父母。”

朱隶微微一笑:“我知道。”

沈洁低头避开朱隶的目光:“我还是想回去。”

朱隶心中一震,他以为山中雪夜之后沈洁能放弃回去的想法,但是他错了,沈洁对那个世界仍然非常眷恋,那里不仅有他的父母,更有她的事业,还有她拯救人类的伟大想法,如果她真的穿越成功,不能不承认那将是一项划时代的科学突破。而在明朝,她所学的东西毫无用武之地。

感觉到朱隶身体的僵硬,沈洁反握住朱隶的手:“跟我一起回去吧,我也舍不得你。”

朱隶看着她,甚至有几分的动摇,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回去,他算什么?朱隶已经死了,注销了一切,他只能是个黑人,没有身份,没有历史,他不是CIA,没有人可以给他做一套新的身份,到时他怎么生活?

如果他跟沈洁去方舟研究所,他将被视为一个试验品,一个研究对象,那更不是他所能承受的。

朱隶缓缓地摇摇头。

“我们什么都不说,我想办法给你弄身份。”沈洁热切的目光罩着朱隶。

沈洁想的太简单,一个来例不明的人跟着沈洁,很快就会被人怀疑的。早晚跑不了小白鼠的命运。

“我知道你很想回去,但我确实回不去,你不用顾忌我,我会尽量想办法让你能回去的。”朱隶努力做出一个笑脸,伸手轻柔地拂开沈洁散落到脸上的几根长发。

沈洁知道说服不了朱隶,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想法也没有多大的把握。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默默地坐着。

半晌,沈洁打破寂寞:“我想求你一件事,娶我做老婆。”沈洁仍然望着结着薄冰的水面,波澜不惊地说。

朱隶却听得一愣:“什么?”

沈洁转过头,冲着朱隶甜甜地一笑:“我在明朝的这段时间,我想做你名义上的老婆,听好了,是名义上的,昨天燕王妃来找过我,我听得出她是在试探我对四少爷有没有意思,我早晚要走的人,当然不能嫁给他,可是谁也不嫁总会被人说的,所以劳驾你扮演几天我的老公,条件嘛,偶尔,我可以,嘿嘿嘿。”

朱隶看着原形毕露的沈洁,忽然发出一声淫笑:“几天一次?”

“你!”沈洁俏脸涨得通红。

“这个得说清楚,不然我不干。”朱隶故意坚持着。

“你个无赖。”

“这对你并不新鲜吧,我一向如此的。”

“不嫁了!”沈洁站起来就走。

“随便哦,再有人求亲,我就说你未曾许配。”朱隶扬起脸看着沈洁,一副有恃无恐的表情。你求我啊,不是我求你。

沈洁一跺脚,扭头走了。

看着沈洁走远了,朱隶长长地叹口气,他听得出沈洁的第一句话才是真心的,但既然沈洁已经决定要走,就不能让两个人陷入感情中,否则带给两个人的只能是痛苦。

“既然舍不得她,为什么让她走。”朱隶一惊,忙回过头,见徐妙锦穿着一件红色滚着白边的大氅,婷婷走来。

“三妹。”朱隶笑着站起来。

“我喜欢听你叫我妙锦。”徐妙锦俏皮的望着朱隶,吹弹欲破的皮肤泛着红晕,娇艳欲滴。

“三妹多亲近啊,像一家人。”朱隶坦然地望着徐妙锦,她真是一个超凡脱俗的绝色美女,即使一颦一笑,都能在心中掀起微波。可是朱隶警告自己绝对不能对徐妙锦动一丝男女之情,他知道京城里追求徐妙锦的王公将相有多少,最具实力是皇姐孙李景隆和皇上的义孙沐晟,朱隶可不想加入竞争的队伍,麻烦事太多。

“不,我要你叫我妙锦。”徐妙锦小嘴一撅,一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朱隶。

大姐,不要这样考我定力行不行,朱隶心里暗暗叫娘,脸上的表情却仍然很自然:“四哥叫你什么?”

“三妹,可是你不同。”

“有什么不同,我是你的小四哥。”朱隶拉起徐妙锦的小手,“看看手这样凉,冷了吧,我送你回去。”说着也不管徐妙锦反不反对,拉着她的手往回走。

徐妙锦到底是聪明伶俐女子,朱隶再三强调跟她的关系,她焉能不懂,若换做别的女子,可能也不会再提这事,可徐妙锦不是别的女子,越是百般摆脱,越是引起了她的兴趣,看着朱隶的侧面,她愈发欣赏他了。

“朱隶哥。”

“叫我小四哥。”朱隶头没回地说道。

“朱隶。”徐妙锦干脆连哥都省略了。

朱隶站住转过身:“我可是你娘亲的干儿子,你这样叫我太没有礼貌了,让别人听到会笑话你的。”

徐妙锦妩媚地一笑:“这里没有人听到,我来问你,你是不是很喜欢沈姑娘?”

“小孩子家家的不要管大人的事。”朱隶拉着徐妙锦的手转身又要走,徐妙锦用力挣脱手:“我不是小孩子。”

朱隶看着一脸不高兴的徐妙锦,投降道:“好了,我错了,你不是小孩子,徐三小姐,我们回去好吗?你不冷我还冷呢。”

徐妙锦白了他一眼,率先自己往回走,朱隶摇摇头跟在后面,唉,侯门长大的女孩子,这小姐脾气真是自然形成的,跟后世的女孩子有的一拼。

二十一世纪的女孩子,各个都有小姐脾气。可见这社会进步得多快,遍地都是侯门。想找个贫苦家养出的贤淑女孩,难了。

临近老夫人居住的中山堂时,徐增寿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看见朱隶兴奋地叫着:“终于找到你了,皇上宣你进宫。”

第042章 舌战朱元璋

南京大明朝的皇宫,方方正正的,像个大盒子,最初的皇城几乎是方的,南北和东西距离相近,现在朱隶看到的皇城是刚刚修建好的,在原来正方形的大盒子外面,又建了一圈宫墙,在南面像门厅一样做了个延伸,探出一个金水桥和一道承天门,向南直抵当年修建的洪武门。

扩建后的的皇城仍叫皇城,原来的皇城部分称为宫城。

朱元璋在谨身殿召见了朱隶。谨身殿是朱元璋下朝后,会晤臣下、与群臣议事及宴饮活动之处。

朱隶和徐增寿走进大殿,双膝跪地,匍匐磕头,口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朱隶心道,得,总是在电视电影里看别人给皇上叩头,今天轮到自己了,电视电影里磕不好还可以重来,自己要是磕不好,也叫重来,却不是重新磕头,是生命重来。

在君主时代,还是当普通百姓好,最好是山高皇帝远的有钱普通百姓。

“平身。”威严而低沉的声音,同想象中没什么太大的区别,甚至有几分像燕王,嘿嘿,错了,是燕王像他老爹。

都说朱元璋是鞋拔子脸,脸比驴脸还长,朱隶却不敢抬头看,谨慎地站起身跟着徐增寿站起在一旁,这个时候的好奇心会害死人的。

大殿中不仅有朱隶和徐增寿两个臣子,在大殿另一旁还站了两个人,一个人朱隶认识,徐辉祖,另一个人,从朝服上看,也是一员大将,年纪有四五十岁,个头很高,只比身材高大的徐辉祖略矮一些,长相十分威猛,朱隶只是借着起身的机会偷偷瞄了要他一眼,却遇到那人冰冷甚至略带得意的目光,朱隶心中一秉,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对他并不友好。

朱元璋坐在正中的龙椅上,还在翻看着奏折,大殿中只有翻纸发出的哗哗声。

历史上说朱元璋是个很勤勉的君主,果不是虚言。

终于,朱元璋放下手里的奏折,抬起头来。

“听说你为了替太子祈福,险些冻毙荒野,可有此事?”明明是一句好话,朱隶听起来怎么感觉像在审问。

“回禀皇上,末将愚笨,为太子祈福时迷了路,幸亏太子心底善良,感动佛祖,遣徐左都督增寿雪夜救回末将。”四哥,这当口,救我一命的功劳只能算在太子身上了。

朱元璋绷着的驴脸有了一丝表情,不大不小的哼了一声。

“你能够不惧严寒上山为太子求福,朕甚感欣慰。”

朱隶忙跪在地上:“回禀陛下,这是末将应该做的,太子仁德贤良,将来必定是一个爱民如子的仁义君王,末将为太子祈福,也就是为大明江山祈福,为大明百姓祈福,末将深受皇恩,别说为太子祈福受了点小苦,就是为国抛头颅洒热血,也心甘情愿。”汗,这样文绉绉的话我那里会说,一会就要出纰漏了,上帝啊,快找个人救我。

“爱卿平身,听闻爱卿为老四手下能文能武之猛将,果然名不虚传。爱卿不必拘谨,上前说话。”

郁闷,看来这老头没有立刻结束地意思,你不是很忙吗?有N多国家大事在等着你,见过我就得了,跟我一个小小的将军有多少话好说的。

朱隶腹诽着朱元璋,脸上可不敢露出一丝不恭敬的表情,起身向前走了两步,垂首站在朱元璋的大书案下。

“爱卿护送燕王妃回京都,听说路上遇到了陈友谅余部派出的刺客?”

“回禀陛下,只是残兵败将,不足为患。”

“嗯,我大明朝建朝已有二十余年,陈友谅也死了二十多年了,他的余部确实也折腾不出什么花样来,朕听闻爱卿的防卫措施非常得当,使得燕王妃没有受到一点惊扰,给朕讲讲,朕也让朕的锦衣卫好好学学。”

皇上这是夸我还是扁我呢?朱隶心中打着鼓,鼓足勇气抬起头看了朱元璋一眼,朱元璋果然是一张长脸,虽然蓄着胡须,仍然不能让他的脸看上去圆和点,本山大叔那张著名的猪腰子脸,如果跟朱元璋相比,那就是标准的小园脸。

有异人之相,方有异人之事,这话用在朱元璋身上算是真理了。

朱隶鼓足勇气抬头瞄的朱元璋这一眼,可不是要看朱元璋脸长得有多长,他要观察的是朱元璋的表情,虽然做皇上的,都喜怒不显形于色,脸上的表情是为了需要,而不是心里的反映,但那只是大体,细微处仍能看出分晓,朱隶虽然匆匆瞟了一眼,仍看出了他想要看的东西,所以说人在生死关头,是能发挥潜能的。

这句话皇上说得轻松,但回答不好,仍有可能丢小命。

朱隶现在明白,为什么历代的高官都做不长久,难呀,天天这样提心吊胆的,答错了,很可能掉脑袋,就是总能猜对,这种紧张的状态下,也容易得心脏病不是。

“回禀陛下,末将护送燕王妃回京城所使用的保护措施,是末将近年来琢磨出来的一点心得,防患刺客,最强的保护措施莫过于让刺客找不到目标,误中副车,一击不成,再想行刺就没有时间了。在宫城里,保护措施比较完善,刺客行刺非常困难,外出时往往目标突出,容易行刺,所以,想出了这一套鱼目混珠的方法。”

朱隶说到这里略一停顿,偷眼看了一下朱元璋,见朱元璋虽面无表情,却露出认真的神色。遂继续道:“燕王曾多次跟末将谈起过,皇上时常需要出宫处理事务,虽然国家安定,四海升平,但不排除有个别人心怀不轨,因此每次出行,安全防护妥当、保证皇上的龙体安全不受到侵扰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末将此次护送燕王妃南下,就是奉了燕王的密令,测试燕王这些年来与末将研究的这种安全保护手段是否可靠,还有什么漏洞可查,完善后献给皇上,免得燕王远离京城,却时时牵挂皇上的安危,以尽燕王做为儿臣的一片孝心。”

看到朱元璋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朱隶心中长长出了一口气,丫的猜对了,听朱元璋的问话不留心还以为夸他安全保护做得好呢,幸亏朱隶从朱元璋微皱的眉毛中看出朱元璋对此的不满,用心一想知道了理由,朱元璋定是不满意燕王藏私,皇上出巡还有没有如此完善的保护呢,一个王妃居然享受到了,说小了这是不孝,说大了谋反也不为过,明显没有把皇上放在眼里嘛。

“老四有心了,爱卿可已写好奏折?呈上来,朕交与锦衣卫,着他们按此训练。”

靠,我现编的,哪有奏折,跟皇上说话,真不是人干的活,刚松一口气,又来了。

“陛下恕罪。”朱隶立马有跪在地上:“末将从小顽劣,不肯读书,字写的太差,恐怕辱了圣视,写了几个奏折,都被末将撕了,此事又涉及机密,末将不敢找人代笔,因此末将斗胆恳请陛下,让末将直接到锦衣卫中传述此法。”

朱元璋看了朱隶一会,忽然哈哈大笑:“原来爱卿不善笔墨。朕这些天听闻了爱卿不少事情,据徐爱卿说那日他解开佛朗机人的谜题,也是爱卿授意的,朕还以为爱卿文攻武略,无所不能,原来爱卿也有不善之处。”

汗,皇上这话什么意思?他不是嫉妒我了吧,所以人不能太出色,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枪打出头鸟,人太出色了,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趴在地上偷偷望了一眼徐增寿,见他也是一脸后怕的表情。而另一边站着的徐辉祖仍就一副淡然样,他旁边的那个人却是嘴角露出了微笑。

朱隶忽然间明白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而那个人就是这场阴谋的策划者,前面所做得一切都是小打小闹,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

可是朱隶并不认识他,他为什么要这样害他?难道与以前的朱隶有仇?不会吧,以前的朱隶很久没有来南京了,上一次来,他还不大,怎么会与人有仇恨?

朱隶这些年都在北平,有仇恨也应该与北平的人,例如蓝……

朱隶真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猪啊!差点被人整死了都不知道被谁整的,怎么会想不到站在那里的人是谁,蓝玉,首辅大将军,凉国公,用脚指头也该想得出,能在站皇上面前,魏国公徐辉祖身旁的,还能有几个人。

怪不得他恨不得至自己于死地,北平朱隶收拾他的两个义子的事情他一定知道,就算不为那件事情报仇,他和燕王关系一向不好,自己燕王的亲信,杀了自己对他也没有坏处。

徐增寿明显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徐辉祖知不知道就不好说了,即使知道,关键时刻他也不会站在自己这边帮着自己说话。

一切都要靠自己了,一定要谨慎。

“爱卿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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