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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新星·NOVA-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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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沾上剽窃官司的某写作偶像的新书配图,完工之后接到该偶像直接来电训话:“你这图不对啊!要更灰暗一点,更绝望一点!喜欢我书的读者都是小孩子,他们就喜欢这个调调!”话语中殊无灰暗、绝望之情,倒是充满激昂得志之意。任何一个听到此番电话的人,都会立刻明白这位偶像是把自己粉丝的脑子当豆腐渣看的,完全没有指望真正与粉丝形成交流,而只是满足于一味ó?合。于是日后网上此人的粉丝屡屡爆出要泼人硫酸的极端言论,成为网际笑柄的情形,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次访谈中所见的几位偶像,从名声远扬的春树同学到曾不幸与上文提到的那位偶像共事过的Hansey同学,大小不一。让人高兴的是至少在口头上,几位都没有什么架子,对“粉丝”这个字眼的感冒程度远不如媒体。春树同学关于“辉煌时刻”的回答也很有意思,暗示了她自己也是一堆人的“粉丝”(表述方便这样称呼,未必符合她的本意),可见粉丝和偶像根本是相对身份,如同父母和子女一样。谁?也没太把“粉丝”这一说当真,也就说明谁?也没太把“偶像”这一说当真,这挺好。神说敬拜偶像是犯罪,这“偶像”更近于这个词的本意——“土木偶人”,观之尚可,求之不灵。放着活生生的人不做,把自己跟土木偶人划上等号,也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玩。不但上街需戴墨镜颇不方便,而且可能遇到更糟的事:一不小心墨镜掉了,却发现根本没有发生想像中的众人围观。前文所述及的那位偶像,就曾在某女装店(该偶像是男的)抢戴其他客人所买手套,发生纠纷后大声质问:“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对方夫妇并非80后,老实回答不识此君。如此相当无趣之余,此君居然还自报名姓,指望震慑无知群氓。谁?知对方颇关注法制新闻,立时恍然:“原?来是你,你不就是那个剽窃人小说败诉了的吗?”如此传为圈内笑谈。
  如果偶像能把自己当个平常人,对“粉丝”来说当然是件幸福的事——既能免了人格上的仰视感,又能免得因为偶像过于装逼,被其他人鄙视。但粉丝自己也不能因此就得寸进尺——你在大街上找一位普通人要个签名,他/她不会找保镖来把你胳膊拧到背后去;但你想在大街上à?个普通人问人家索要家庭地址手机号码,他/她如果不是对你一见钟情,就很可能拒绝你。因此就算偶像本人没把自己当偶像,粉丝也至少应该懂得一位普通人不该打扰另一位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当然,有些粉丝需要的其实不是能交流的偶像,而恰恰就是仰视的感觉,或者自己是某个集体的一分子、没有被世界抛弃的心理认同。至于我们其他人,粉丝也好,偶像也好,偶尔客串笑笑罢了,大多数的时候,不妨继续当我们的路人甲。
  

我是你的粉丝  文/文迪
前年逛书城,淘了一本小书。在收银台,一个小伙子排在我前面,他买了本韩寒的《一座城池》,从衣着上看,这是一个挺清贫的大学生。的确是,他只买了这一本书。
  这书装祯精美,不便宜,我问他:“这书街上有盗版,你怎么不买一本盗版呢?”
  小伙子不齿地看了我一眼和我手中的轻薄小书,然后盯着柜台上自己的那本小说,目光中流露出虔诚和坚定,他说:“他的书,我们决不买盗版。”
  这就是偶像的力量,他的话让我很惭愧,我们这一代也是有偶像的,但就算鲁迅、王小波的书,这些年我买的大多也是盗版。而且,我很主观地断定,如果王小波泉下有知,我们买了他的盗版,他一定会欣慰的,正如韩寒、郭敬明听了我上面的那个故事,也一定会欣慰一样。
  前几代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恋爱在改革开放之初,离婚在社会转型之际,??历了凄风苦雨,也没看见彩虹,年轻时的偶像无非是雷锋和赖宁,更老点的50后粉的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而阳光下成长的80后,则有太多的偶像可以选择。
  关于80后的偶像问题,这些年已??说腻了,听烦了,现在,一部分年轻人宣称:我们没有偶像,我们和身边的人、小圈子里的个性明星互为粉丝,简称互偶,她们??常说:“我是你的粉丝,爱你!”。
  这是一种必然的进步,偶像应该从小众开始,从你我开始,从“三人行,必有我师”开始。当年,超女火爆的时候,一个老男人在他的博客上说道:你们喜欢韩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喜欢文学和赛车;你们喜欢郭敬明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以3?袭为业;当你们喜欢超级女声,我只想跟你们站在一起,并且,希望你们不要嫌我老了,把我扔出去。我爱每一个红眼圈和每一张选票。因为青春如此之美,已??值得我们热爱一辈子。
  是的,玉米和凉粉们热爱超女身上不同的青春,中性的,个性的,小家碧玉的,浑不吝的,不靠谱的????前两年,超女和快男已??完成了偶像市场的细分工作。但是,还不够细。还要更小众,比如另一位85后巴赫(生于1685年),在两百多年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欧洲只有几百个职业演奏者粉他的音乐。真正的偶像,先小众后大众,农村包围城市,星星之火,可以燎??。
  卡尔?马克思曾??说过: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是资产阶级文明的主要特征。永恒之美消失了,普世的价值观缺失了,没有精神向度的青春期迷惘,就算是千百次的仰望星空,那星空之下的偶像,也只是一颗流星划过。相对而言,欧美的80后、90后却表现出回归的态势。前年,新浪文化频道的一则调查显示,美国小孩的偶像名单里,前两名居然有耶酥和马丁?路德,而在中国学生的英雄名单里,没有孔子,但有刘翔和成龙的名字。
  追逐个性偶像的80后,正在影响着初出??湖的90后。我认识几个90后女孩,她们不再喜欢周杰伦,觉得他做作,更不喜欢韩寒,以为他是作D?的名誉主席,要不是韩寒骂战的宣传,她们压根就不知道中国还有作D?这样一个东东。女文青们也不再喜欢海子,觉得他总写田园野地,以为他是开发商一伙的。
  追求个性是困难的,多数人更愿意在趋同中彼此安慰,所以,当李宇春说,她的音乐梦想是葛莱美大奖;当黄健翔对记者说,他是知识分子,爱读余华的《兄弟》;当洪晃在博客上说,韩寒就是中国的詹姆斯?迪恩????生活还需要个性和诗意吗?
  需要,而且更需要,所以才有了这些闪亮的文字,有了这些80后不同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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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音合唱  文/易丹
喜欢拿“代沟”说事儿的,有老,也有少的。
  一两个事先谋划或者偶然曝光的媒体事件,总会引起人们的关于年龄的兴趣,然后就开始在辈份上发挥。70后,80后,或者90后,相互之间似乎隔着深刻的沟壑——你们80后怎样怎样,你们90后如何如何。老的忆苦思甜,少的嗤之以鼻。如果遇上明星和粉丝的二元关系,则各霸一方水土,口水四溅,板砖横飞。大家都有点不共戴天的意思。
  当各种媒体上的议论逐渐消停,总会有新的事件又冒将出来,掀起另一阵茶±?里的风暴,引来更多的喧嚣。而曾??作为议论中心的当事人,要么不甘寂寞,再战??湖鼓弄些更极端的事情和话语,不辜负粉丝和金钱;要么销声匿迹,被媒体和粉丝μ?忘。但不管如何,关于辈份的划分,却不会停息,而将一如既往地进行到底。
  相对于80后,我这个60后几乎可以被归类化石级别,当然也就通常被划入忆苦思甜的一辈。但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在我记忆中,那些口水仗,那些势不两立的拍砖,也曾??在我的轻狂年代出现过。当我20来岁的时候,我也曾对那些化石级别的“老人”斜眼相对。所以,叛逆不关乎出生的年代,也就不关乎代沟,而关乎生命的强度、甚至荷尔蒙的浓度。
  所谓代沟,其实是一种粗暴的时间划分,硬要在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上,去定位不同的人群。但时间本身,就是一个无法捉摸的神秘延续体,以昂利?伯格é?的说法,叫做分不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延绵”。在无边无际的“延绵”里,一天24小时,一月31天,一年365天,如此等等的分割,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关于这一点,当代宇宙物理学已??有了数理模型和观察的证实。
  过去只能通过记忆来连接,将来只能借助愿景来投射,我们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由我们多姿样态构成的复杂现在。因此所谓叛逆的对象,其实远非明晰。我们实质上并不清楚,我们所叛逆的过去到底如何,也不清楚我们将要拥有的未来是什么模样。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叛逆,不是因为我们深刻地理解了过去的时代环境和过去的生活本质——我们没有父辈的生活,当然也就无法理解父辈的生命体验;也不是因为我们注定了会拥有一个比我们的父辈更美好的未来——我们所有关于未来的谋划,也许只是主观意愿的一场春梦,??济危机,更惨烈的核子世界大战,或者全球变暖,冰河世纪????这些都可能把我们对未来的期许炸个粉碎。叛逆,只是由于生命能量的无法阻挡。
  在生命之光照耀下,代沟被填平了。每一个人,无论明星与否,拥趸几何,都天然地拥有了自我的形态。弄潮,归隐,成功,μ?泊,成了必须保护的人类生态的多样化系统,就像我们现在要保护的地球生态一样。辈份差异所导致的争吵,简直就是一场我们都应该额手称庆的杂音大合唱。在这场老少混杂的音乐会中,如果真是出现了步调一致,万人同声的局面,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忧伤的三流小说  文/春树(1)
当我扯下手机的耳机,广播的音乐戛然而断后的几分钟,我听到窗外传来一阵声音,原来是下雨了。
  我打开阳台的门,探出头,雨突然而至,让我闹不清楚它是什么时候下起来的。
  那是个夏夜。我忘了从哪里回来,路过演出场所MAO的门口,看到那里聚了许多人,哦,今晚是周五啊,这里有演出。我看到一个熟人遮天坐在台阶上,便和他打招呼。他看到我,夸张地和我寒暄,我便也坐在台阶上,和他聊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个男孩总在向地上吐口水,看得我很烦。我告诉自己,别理他,就当他不存在。我想他应该是遮天的朋友,可我终于忍不住向他开口:哎,你能别老往地上吐吗?他看我一眼,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充满了不齿、悲伤及愤怒,在我看来那眼神的信息太丰富了,他没说出口的话我都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你管得着吗?于是当他接着向地上吐口水时我便说:是不是你嗓子不舒服?他没理我,我也没再跟他说话。
  中间有一个男孩走过来跟遮天说话,那男孩看起来很小,脸长得很秀气,我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尽管他长得比那个男孩秀气,但还是不一样。他浑身洋溢着青春的快乐,显得太正常了。与之相比,那个总是往地上吐口水的男孩就像是出现在黑暗中,来自于黑暗中,也存在于黑暗中。
  演出已经结束。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我突发奇想,对遮天说:“哎,要不然去我家呆会儿?”这是我跟遮天认识三年多,第一次向他发出这么亲近的邀约。
  “还在找个路边小摊喝点酒吧。”他一愣,然后说。
  “可以买了酒来我家喝啊!”我毫不气馁,这是周末,我实在想找个人陪我呆会儿。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对那个男孩非常好奇,必须要找个机会继续观察他。
  不管怎么说,我们离开了MAO,穿过马路,向对面的胡同走去。那里有许多家小饭馆,每家饭馆都卖啤酒。只要再走五分钟就是我住的地方。
  这是个炎热的夏夜,即使到了半夜,气温也丝毫不见降低,人们都坐在外面吃饭喝酒,远远望去,这条小胡同里好像都被人占满了。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很嘈杂,我一直不适应这种高密度的生活,这种没有距离感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让我头疼,并让我由衷地想到我仿佛每天都睡在大街上。和这些人离得这么近,真让我没有安全感。
  “我们还是去她家喝吧,这里人太多了,我有点没安全感。”那个男孩开口了。
  我们走向一家小店,买了十二瓶青岛啤酒,向我家的方向走去。路上那个男孩说要上厕所,然后就向着墙角走去。“随地大小便啊,”我嘟囔了一句。“你别理他,他就这样。”遮天说。
  一到家我们就打开啤酒开始喝。我带他们到楼上的阳台聊天,那个男孩叫王崴,他总像是不高兴的样子,我就叫他不高兴。另外一个比他还小的男孩总是无忧无虑的,我们叫他没头脑。

忧伤的三流小说  文/春树(2)
我总是不满意我的生活,总是想从他人身上得到一些力量。王崴一到我家就抱着吉他开始弹琴,即使在喝酒的时候也不放下。我想他一定是我们这些人中最热爱音乐的。
  中途遮天要去买大麻,他和没头脑一起出了门。突然一下子,只剩下我和不高兴两个人。我对他的好感不言而喻,尽管都是些普通的好感。尽管它来得迅速而说不清。我尽量让我的声音显得平静而柔和,问他多大了,在哪儿上学,喜欢什么乐队,家住哪儿这些人与人初相识问的基础问题。
  他们从走到回来这段时间不长不短,正好是四十分钟。在这四十分钟里,我做了什么,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人们记得的都是关键的细节,而非大段的时间。如果细化到这四十分钟我每一分钟的心理状态,也是不可能的事。能想起来的是,我回到了我的书房,他坐在我身后的台阶上,手里弹着吉他,我们断断续续地对话。只有他才真正喜欢音乐,因为他始终在弹吉他。
  遮天和没头脑回来后,我们又喝了会儿啤酒,他们便告辞了。第二天我就约了不高兴出来。他来了,还带着伞。在北京大雨滂沱的夜晚,我们撑着伞在广安门一路散步,雨淋湿了鞋都浑然不觉。我们在破旧的小饭馆里聊天,在夜晚收听同样的电台节目,主持人分别读了我们发去的短信。激情就这样增长着。
  我们相约看了期待已久的演出。所有我想看到的乐队都看到了。一进场已经是第三支乐队了,是我最喜欢的那首《KKK took my baby away》,他拥着我冲进人潮,我们跟着音乐一起POGO,差点把我头上的发卡给冲折了。我的衣服都湿透了。
  不久,我在人群中看到了“没头脑”,他是几个礼拜前看演出认识的skin head小孩,他见了我,问:“‘不高兴’呢?”哈哈,当时他叫“没头脑”而另一个叫“不高兴”。两个人在今夜的演出重逢。
  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我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漠至极,就像心脏突然沉重起来,更接近音乐了,却也没什么快乐了。我却没有再去POGO,因为我已经不在他的视线里。
  演出结束后,我与他和其他许多人坐在门口聊天。正如我们相识的那天一样。这次我们却相对无语。
  “你一会儿干吗?”我问他。
  “回家吧。你呢?”
  “我也回家吧。”
  说完这句话,我还是磨蹭了半天才站起来。我知道该走了,却不想那么孤单地离开。这个夜晚是如此荒诞,一切变得真实无比,却理不清头绪。我真是不知道怎么了。实在坐到无法继续再坐着时,我就走了。我和一个女孩一起散步到街心花园聊天,得出许多奇怪而有趣的结论。我们今夜都不太开心,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我记得有槐花落到我的短裤上,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吃着落到椅子上的槐花。

忧伤的三流小说  文/春树(3)
回到家,我捂着被子,一气儿哭了四十分钟,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突然如此冷漠?我到底哪里做错了?突然,我想到,他会不会因为我和另外一个留着鸡冠头的男孩聊天而不高兴了?找到这个很好的理由以后,我睡着了。
  那个鸡冠头男孩很瘦,他叫向阳,是punk,王崴是skin head。
  连续把一首歌听二十遍,是我每次高兴和不高兴的明显证据。第二天我终于忍不住给他发短信。他打电话过来,让我去南城的某条街边找他。
  自从成年后,就很少再去南城。当我在夜晚树影婆娑的街道边发现他光着膀子穿着条牛仔裤的身影,或多或少有些新奇。他明显是喝多了,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话。
  那夜是如何结束的我已经忘记了。或许是他在路灯下的那个剪影太过醒目,别的都被当成了背景的缘故。
  此后我常常去找他。每次坐公共汽车的时候都会觉得兴高采烈。公共汽车上的人怎么都那么开心呢?我们常常沿着河边散步,有天下车后我突然发现路边有人卖花,便挑了一束橙色的玫瑰。他很高兴,把花放回家,还拿手机拍了张照片。
  只是那天晚上我们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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