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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新星·NOVA-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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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编颜歌
颜歌,女,80后十大实力作家。现就读于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比较文学专业。
从1994年起发表作品,2000年开始在榕树下发表小说,作品广受欢迎,被众多电台杂志转播转载。2001年,加入四川散文协会。2001年,被鲁迅文学院评选为“中国少年作家小说十佳”。2002年2月,荣获“全国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同年,小说《锦瑟》被评为《萌芽》杂志2002年度最欢迎的小说之一。2003年1月,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了小说集《马尔马拉的璎朵》。10月,荣获由中国小说协会、中国散文学会等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少年作家杯全国作文大赛”一等奖。2006年,获得青年文学奖新人奖,同年8月在《萌芽》杂志发表《葡萄藤下的女人》。2008年1月,毕业于鲁迅文学院第七届全国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2004年,被《羊城晚报》隆重推为最具影响力的十大“80后”作家之一,被作如下评论:“颜歌低调,不然早出名了。”
除了以上官方的被N多媒体介绍的几百个字的简介外,除了那些“80后”、“美女作家”的标签外,颜歌还是鲁迅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班的学员,《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最为看好的作家之一。颜歌的文风变化多端,妙笔生花。早期的作品空灵飘逸唯美。后期有所转变,偏向现实和虚构交织的风格,文章简明,多采用白描的手法,想象力丰富,意象清晰,意境空灵。文坛前辈白烨甚至撰文《才女颜歌》称赞她的才情。
卷首语:Everyday is tomorrow 文/颜歌
他们说每一天都是昨天,写出来就是“Everyday is yesterday”。我想这可能与悲伤和诗意无关,只是因为“tomorrow”长得和它们太不像一家人了。关于明天最动人的描述出现在《飘》的最后,那个红头发的郝思嘉说:“无论如何,明天都是新的一天了。”——我不是没有想到明天,但我的想象力总是有限,很多年以前,我以为我最老最老也就是二十一岁了,因为卡百利的《Twenty…one》,我以为最远最远也就是二零零八年了,因为奥运会。
但是二零零九年来了,它不再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成为了一个明天,还有我们都变了,那些和我们一起跳橡皮筋的小伙伴都长大了,有一天她们给我打来电话,说在本城最近很火的一个酒吧等我去喝酒,我于是恍恍然。
《摩客》的新一期叫做《Nova!》,它的意思是超新星,或者是“超新星!”——感叹号提供了一种乐观的看法,新的一年,我们要调查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寻找艺术家们的偶像,发掘最伟大的小说家和生活家,一切都是新的,都是爆发,所以我们说:“我们的时代已经?来了!”——感叹号。
而悲伤的事情是,那些之前陪伴我们的人和事都去了哪里呢?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第一个玩具娃娃吗,你所沉迷的那些电脑游戏,你以为会永远保存着的小纸条,或者是坚信自己是个外星人的梦想——每一种事物都只能陪伴我们度过某一段时间,无论悲伤或者愉悦,它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陪伴我们,然后消失。所以他们都说Everyday is yesterday。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但我偏偏要说Everyday is tomorrow——实际上,无关韵脚,也无关我们怎么看,Everyday 就是Everyday ,你现在看到的《Nova!》就是它自己,这些事物将要陪伴我们度过某一段时间,这就是我们和它们相遇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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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畏其死 文/白饭如霜
英国小说家尼克霍恩比,和所有写小说的人一样,每一部书都比上一部烂,每一部都重复着上一部或者下一部的情节,因为??驴的悲剧,对任何非天才的创作者都适用,如你所知,天才很少。
他的作品里,我最喜欢《失恋排行榜》,除了是很好的爱情小说之外,还是很好的西方音乐普及文本,很不幸,主人公鄙视的乐队都是我的心头好,而我按文索骥,淘来一批他会青睐的打口碟和??版唱片之后,深刻地理解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实际意义。
无论如何,它首先是一部很好的爱情小说,由于我很讨厌做主要内容总结这道题,所以大家应该自己去买一本书看看。主人公在里面对他的前任女友说,我离开你是因为爱你爱到害怕你死去。
你懂得什么意思吗?我懂得。
今年我回家看我妈妈,楼下的邻居,在走廊里养了一只黑色的土狗,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没有人带它出去玩,也没有别的娱乐项目,如果它能阅读,我给它一点宠物论坛上的资讯,尤其是说主人们是如何溺爱狗们的,我觉得它会得强烈的抑郁症,强烈到要把自己的头放在狗盆子里直到淹死。我每天经?过它,它都望望我,后来我有一天就想,它这样子,真的很寂寞。
然后我又想,那家人为什么要养它呢?
最坏和最可能的情况是,冬天的时候,把它吃掉。养土狗很便宜,狗肉很补。
这个想法很快占据了我的心,我每天再经?过它,就不敢和它对望,因为有眼神的东西都有灵魂,而它会因为某人的食欲而在寂寞中度过余生,最后死去的猜测,会让我难受很久。
我想过偷偷把它放掉。我没有去做。到今天我坐在这里写起它,还是感觉得到那种难受。
那么,倘若我自己有一条狗,它被我所爱,所喂养,所陪伴,经?年累月,然后它可能走失,被人伤害,生病,发春而不得,不快乐,而且无论如何,一定将来会死去。
这种事情对我来说,就好像自己吊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自己头上,绳子很脆弱,一端着了火。我想不出生活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自虐。
所以我不养任何宠物,我养了一棵绿萝。
你会纠正我说,是种了一棵绿萝。好吧,语法上,你赢了,感情上,我坚持。
它是一棵很乖的绿萝,很多年都和我们在一起生活,搬家到新的住所时,它都要把藤蔓一直长到天花板上,好像一只猫在视察自己的领地,等我把那些藤蔓都修剪好,它就安分守己起来,该在什么地方长就在什么地方长,悠然自得,我每天和它聊聊天,内容大概就是说,你今天有没有乖。它没有离开花盆出走过,所以我始终认为它很乖。最近长太快,有一点营养不良的样子,我就操心起来,琢磨着换个大盆子,免得它不舒服。
它不需要我喂,不需要我陪伴,它是不是听到我每天跟它说话,不管用什么听,我也不清楚,但我爱它,如果它有一天枯萎,我会非常伤心,而这一天终究要来,除非它创造奇迹,活得和松树一样久。
如果一开始预见到了这一点,我不会把它搬回家。
你懂得这句话吗?
如果我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爱到害怕你死去。
。。
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 文/春树
某天我心血来潮想登陆上QQ和久别的网友聊天,这时我才发现我早就已经?忘了密码。好在还有密码的提示问题,是以前自己设置的,应该是些“我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或“我的妈妈的生日是哪天?”这样的基础问题。哪知,我当初设置的问题一出来,我就傻眼了,我当时设的问题居然是“什么是爱?”这四个字像钉子一样让我坐在椅子上完全无法动弹。
在回答了几次统统被系统告知回答错误后,我崩溃了。什么是爱?当时的我有着怎样的情怀,居然会设出一个令日后的我怎么回答都回答失败的问题。难道我已经?忘了当时的答案了吗?难道我已经?忘了什么是爱了?难道当初的我对爱的定义与现在就真的那么不同,以至于我连想都想不起来了吗?我又试着回答“爱是一道光”“爱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我就是爱”“爱就是我”,不对,全不对!
这件事太可怕了。我的所有的小说写的都是爱,我的所有的诗描绘的全是爱,我想要的也只是爱,但我居然忘了爱!我以后还怎么混啊?没有爱的一个人,难道不就是行尸走肉吗?他娘的,我现在就能背出一百句爱情诗歌,唱出五十首爱情歌曲,我也能清晰地向他人讲述我看过的最动人的爱情小说故事,我甚至记得小说里许多感人的对话,比如《白夜》里的“????上帝创造此君,难道就是,为我的心,带来这短短的一瞬?”“我的上帝,整整一分钟的幸福,难道还不足以让人享用一生吗?”
关于爱所带来的痛苦,艾略特的答案怎么样?
“给得太晚,
给了不被信奉的东西;或者,如果还信奉
也只在记忆里,一种回味的热情
给得太早,
给到了脆弱手里,被认为不需要
直到拒绝引起了恐惧。想想吧,
恐惧、勇气都救不了我们”
我恨不得一夜重新看完所有的爱情小说和爱情电影,像抽了风似的也无所谓,像偏执狂也可以,像神经?病就更好了,只要能让我清楚地、深刻地感受到爱,别人的也成啊。
“什么是爱?”这简直是千万次地问啊,我苦苦思索它的答案,却再次被系统告知“回答错误”。简直是科幻小说了,没有再比它更荒谬的事了。这绝对是上帝给我的惩罚,由于没有珍惜爱(别人的和自己的),上帝暂时收走了它。这个惩罚够严重了!
最后,沮丧的我只能承认,我不仅仅是忘了答案,我更是完全忘了什么是爱了。就是因为早就忘了什么是爱,才会让自己和别人难过。我该不会像德国作家《冷酷的心》中写的那个受到诱惑把自己的心脏换成了一颗石头心的孩子一样吧?我们的区别只在于主动和被动。忘记了爱的人是悲哀的。有一颗冷酷的心无法感受到热情的人更是可悲。
唯一欣慰的我还保留着一点点感受爱的能力。否则我不会仍然被路人打动,不会仍会抬头望着星光怅然所思,不会仍然关心身边的朋友。QQ可以不上,也可以再换一个新的,但我一定要回答出这个问题,一定要恢复我爱的能力,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啊!
五十个硬币的雨天早餐 文/ 张佳玮
她数出了四十个一角硬币,收在一个装纽扣的塑料袋里;五个一元硬币和四个五角硬币散置一旁。天色微蓝,淅沥声停了,还能闻见雨的味道。我们又数了一遍,十一元,外加最新发现的、窗台上隔壁猫叼来的一角钱。豆浆一份一元五,韭菜饼一元,萝卜饼一元,鸡蛋饼一元五。她聪明地补充说,如果买个六角钱的蜂蜜糖糕,就能用上这一角硬币了。然后她躺下缩成一团,声称自己饿过了劲,完全动不了了。具体如何搭配由我裁决。
实际上,情况远没那么糟。厨房的盘里本还有一对静物素描画似的苹果,但她认为,该水果越吃越饿,纯帮倒忙;如果拿来榨汁,则会吵醒邻居。她还认为,清晨雨后的空气过于新鲜,刺激胃口,不闻为好。尤其是,十月的雨把园里桂花濡开了,甜香得厚润实在,让她想起桂花糖芋头。
我对她说,黄昏之前,我们是没有新财源的,这一顿抵早至午,要挡过两餐去了。她于是给出意见,说豆浆不妨少买,家里茶水管够,应该油水优先,口味从权。
几阵雨洗淡天色,气候算入了秋。门口打太极拳的老爷子换了长袖。桂花的甜香发腻带油,满街游荡。水果铺伙计搬葡萄进店,野猫和狗们在街角东张西望。我去点心铺,问甜馅的包子,答说没有;菜馅的?店员脸色都做了难。一个蜂蜜糖糕两份豆浆,去隔壁买了一个韭菜饼一张萝卜饼一张鸡蛋饼一笼烧卖。店员还殷勤推销牛奶,满口夸饰“绝没有三那什么”。提着塑料袋沿路走时,狗们不知为何欢快起来,追着我的鞋跑了半条路,围绕着嗅,我怀疑它们彼此呜呜是在商量分配怎么咬我的脚。
早起买早餐总是老阿姨老先生们的活儿,菜市场里审犯人一样提着鱼和肉,目光利如刀剑,要把它们直接处决一样。街区的角落里有两间生煎店上过电视,声名远扬,价格也和声名一样扶摇直上,老阿姨们踩着拖鞋固执地等人家老板慵懒地卸门板,无视旁边油锅里不断滚胖的油条,像张爱玲小说里相信“最好吃的东西总是深巷小店里买来的”的太太们。天逐渐褪换成多云天气理应有的纯白。鸟们啾啾的鸣啭,伸头啄路上的积水,步态矜持像才华枯竭的老年作曲家。
我推开门时,她坐在窗台上背靠垫子,说桂花的香气虽然腻人,但闻来还不坏,说知道我快回来了不怕饿了,就不怕被催起食欲。我给她陈列了战利品,告诉她口袋里彻底一个硬币都没有,完美的组合。萝卜饼和韭菜饼用刀切成了两半,每人各分半个,因为我知道她馋着韭菜和萝卜丝,各要半份方便她解馋。她听得凤颜大悦,曼声说难得你想得周到,除了她点名要的余下都看赏啦。
她吐着被韭菜汁烫到的舌头,问我:上一次口袋里空无一文是何时?我想了想,答说两年前,那时我与她还得喝菜粥洒盐度日。她摇头说,那至少有热粥汤有菜叶有香米,维生素蛋白到碳水化合物一样不缺,去年她到瑞典对着9元人民币一根的黄瓜望而却步,几天不举火净吃冷食。我对她说,没得花销和没得吃是两回事。吃是缓解生理上的不舒服——主要是胃;而囊中空空基本上意味着,你在这城市里晃荡时,周遭的一切——城市里大多数东西都可以赎买——和你无关了。
我吃东西一向猪八戒吞人参果。吃完我那份后看她,细嚼慢咽刚到一半。我找到了茶叶罐,烧水喝茶。她劝我茶泡淡一些,以防没到黄昏就把胃又洗干净了。我问她为什么今天吃得格外慢,她说,吃完这一份就真的好一会儿一无所有了。假日的白天那么长,可惜饼和烧卖留了会冷瘪,不然她真想留着慢慢吃。然后她想起某情景剧里一位阿姨的话:“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吃完之后她读一会儿本雅明,眼皮逐渐下去了。她抱怨本雅明的书本来就催眠,不为了吃点东西,她才撑不了这么久;又埋怨说凌晨时我给她说的一首埃德文?罗宾逊的诗结尾太惊悚,好好一个科里绅士怎么就一枪把自己杀了呢?这种东西听了怕要做噩梦。我劝她困了就睡,别忌讳吃饱了睡会让人觉得是猪。她一点没反对,说就这样睡了——你也一起睡吧?——如果黄昏时钱没来就叫醒我,我再收拾一下家里,一定能找到钱的!
因为感冒,她睡着时发出小狗般的鼻息声。雨声时起时歇,夹杂着邻居孩子练习钢琴音阶的声音。我收拾屋子,在衣服堆里找到了三个一元硬币和两张冰淇淋提货券,一起放在了她枕头旁。每当她在梦里蹙眉时,我都希望,她不要梦见罗宾逊的那首惊悚诗,或是其他任何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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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路人甲 文/夜叉
超女最盛的那年,被一群小姑娘在路上拦住,彼时还不知道“请借手机一用”的妙处,误以为遭遇剪径,询问女侠高姓大名,被告之是“盒饭”、“凉粉”云云。这样的一个头衔,已经?替代了本来姓名,成为了粉丝乐于接受的身份标识。宣布偶像是某某,似乎其他自我介绍都是多余的了,可以说偶像是粉丝的最好名片。
其实不仅偶像是粉丝的名片,粉丝也是偶像的名片。看看在网上什么样的人为你说话,说出些什么话,即使没有接触过你的言行作品,至少也能对你的格调有个认识。如此一来颇有些偶像觉得无奈,好像自己是菜场里的萝卜,任人挑选,万一挑中自己的买家尽是男盗女娼之辈,自己岂非坐定了教唆犯的罪名?但罗贯中说得好,“当今之世,非但君择臣,臣亦择君。”粉丝就是偶像的“君”。偶像虽然没法决定具体的某个人会不会成为自己的粉丝,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才会成为自己的粉丝还是很有决定权的。
前几年盗版3?袭之风猖獗,常听到朋友说起偶像甲剽窃了偶像乙。作为爱说风凉话的典型,我当时在MSN上挂了一句“防止被人3?袭,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写出被会3?袭别人的废柴觉得好的文字来。”有点拗口也顾不上了,因为那时候满足于YY:喜欢自己文字的人拥有何等高素质,他们甚至不屑于使用“粉丝”二字,因为他们独立到不会当任何人的粉丝——喜欢一些文字、一些影像、一些音乐,与那个创作者何干?这等格调的人自然不可能做出剽窃这么丢脸的事;至于那些或因品格低劣、或因头脑糊涂去剽窃的人,也一定看不懂这般文字有什么好,有什么值得一剽。
这么想有点为“粉丝不众”找借口之嫌,但至少有一个好处:把“粉丝”当作和自己平等的人,相信他们的趣味、道德和智商,就能让人少遇烦恼,心平气和。反之另外一种态度就不那么好了:记得几年前在动漫杂志工作时,遇到一位插图作者,此君当时为刚沾上剽窃官司的某写作偶像的新书配图,完工之后接到该偶像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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