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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精灵-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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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进屠宰间来送几把他刚磨好的屠刀,见翁史美又在对着廊柱发呆,就说:“你要是不喜欢那上面刻的花纹,我就用刨子把它推平了。”
  “千万不要,”翁史美有些脸红地说,“我太喜欢它们了。”
  王爷又说:“那匹黑马不爱吃草,我看它像是病了,我下午牵它到前进村看看兽医行不行?”
  “去吧,”翁史美说,“它有个铁掌碎了,刚好再给它挂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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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1)
麦子抽穗了。天也热了起来。夏天一到,各类鸟就像赶赴歌会的少男少女一样,络绎不绝地飞在天空下。一到这个时节,屠夫们就一律穿上了短裤,赤裸着上身在零作坊干活。翁史美注意到,猪在夏季挨宰时,没有冬天绝命时叫得那么凶。也许是夏天的热折磨得它们已没有嚎叫的力气,也许是这一派幽雅的田园风光使它们觉得死得其所,实不足惜。王爷在屠宰间的窗前种了一片向日葵,它们一天天地长高,那心形的毛茸茸的叶片像手掌一样一片一片地张开,仿佛正等着接着点什么。是接那缠绵的小雨还是爽朗的阳光?想必这两样能使它们生长的东西它都要。向日葵虽然还没有绽开金黄色的像火炬一样的花朵,但它已有了一颗颗微垂着的青绿色花骨朵儿,一些花心的蝴蝶已经过早地在它们身上流连了。
  在夏季,黄昏比冬季要推迟两三个小时左右。所以屠宰开始的时候,屠宰间里还凭借着夕阳的笼罩而充满光明,翁史美就不用及早把马灯挂在廊柱上。这时的翁史美通常是在户外的庄稼地里劳作,除除田间的草,给将要爬蔓的豆角和豌豆竖上枝条,或者是给出得过于浓密的萝卜间间苗,以免耽误其生长。零作坊的屋檐下多了口圆肚形的酱缸,于是每晚的餐桌旁便少不了一碗酱。而蘸酱菜就从田地里随时摘来,萝卜缨呀、小白菜呀、青葱和菠菜、生菜呀,吃得人满嘴清香,实在比吃油腻的猪肉要清爽得多。虽然如此,餐桌上总是有荤有素,鲁大鹏和杨水离不开肉,而杨生情和李公言一不吃素菜就要生口疮。翁史美乐得这时节和屠夫们坐在一起吃晚饭,有时她也在他们的怂恿下喝上几盅酒,喝得两腮绯红,贪杯的王军就会和老板娘开玩笑,要去摘她脸上的两朵桃花。翁史美就骂:“你摘了我的桃花,我就再把你送回监狱去!”秃头王军就说:“法律可没给摘桃花的事定罪!”于是大家就笑。笑得最响亮的是王军,笑得最粗俗的是鲁大鹏,他一笑,往往鼻涕就流下来了。笑得最淫邪的是李公言,他一笑,双胯就一颤一耸的,看上去很下流。笑得最矜持的是刘铁飞,他身板端端正正的,笑容浅浅地浮现在嘴角,似乎他笑得大声了是对妻子的不忠。杨生情呢,他笑出了少年气,脸上起了红晕,并且顺下眼睛只敢看桌上的菜。杨水的笑是叽叽嘎嘎的,像鸭子在叫。因为他一笑就露出一口污垢的黄牙,让人觉得他的笑最肮脏。只有王爷,他的笑是漫不经心的,只是微微泛起,然后他就势抿一口酒,就连那微微的笑也融入酒中而落肚了。翁史美在这形形色色的笑声中有一种贴心贴肺的温暖感。这些男人虽然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但他们身上的种种劣迹在她看来都因为不加掩饰而变得可爱起来。这种时刻,大家的话就多了,话一多就容易不着边际,有的讲城里刚发生的离奇碎尸案,有的讲什么样的小姐最迷人。而他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如何能扩大零作坊的生意,他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宰猪了,他们还想做其他的买卖。他们觉得离前进村近,秋季可以大量收购土豆,磨成淀粉来做粉丝。听说在粉丝里添加“吊白块”后,那粉丝色泽鲜亮、银白而富有弹性,大受消费者青睐。他们可以在冬季时做粉丝。此外。他们还说腐竹加上“吊白块”也好卖,不然就收购黄豆做腐竹。有关食品造假的学问,李公言知道得最多。他说现在给西红柿打避孕针、给香蕉和西瓜注射催熟剂已不算新鲜事了。现在市场上卖的黑木耳是用墨汁染的、而且用的还是“一得阁”的墨。副食店卖的鱿鱼、海参、虾仁等水发品,基本都含有甲醛,加入了甲醛的水发品,不仅保质期延长了,而且分量也增加了。那些色泽金黄的鲜姜,基本上是用硫黄熏制的。紫皮大蒜的紫色是染上的。而看着很大、一捏只有鸡蛋大小的白面馒头,是用洗衣粉发酵的。葡萄酒里滴入牛血,会使其呈现金红色。皮冻里满是食用胶,韭菜中残留的农药能使人中毒,纯净水是从老鼠四窜的地下室用自来水灌制的。你看那些表情活跃、探头探脑的蚕蛹,是被喷了敌敌畏,蚕蛹受了毒性刺激,自然要痛苦地抽搐了。而黄鳝添饲避孕药后会速肥。更有甚者,现在医院开展了实施处女膜修复的手术,女人的贞洁也能造假了。还有,李公言说有一个村子的养牛户,他到山西以每头三千五百元的价钱买了十二头花奶牛,一年之后,这牛不产奶,几场大雨过后,发现牛身上的花在脱落,原来那花是染上去的,他买的不过是些青牛!这农民哭得呼天抢地,说是要领着老婆孩子自杀。李公言绘声绘色地讲这一切时,大家就感慨着议论说,以后要吃自己种的菜,喝自己酿的酒。他们也明白,这些给食品“美容”的人,对这样的东西是不闻不碰的。只要不伤害自己的利益,只要有钱可赚,别人的死活似乎都与己无关。他们毫无同情心地议论这些话题时,翁史美竟然有一种快感,她认为这些具有优越感的城里人食用非天然的造假食品是活该。只是她不想再扩大经营项目,屠宰生猪的收入一直十分稳定,而且他们从未出现过纰漏和麻烦,翁史美可不想因为新的投资而给自己带来风险。再说了,现在他们人手刚好够,若是再做其他的,就得再物色人,用不好人,这个已经凝聚的小集体一旦人心涣散,零作坊的末日也许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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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2)
猪的此起彼伏的嚎叫声有时会吸引成群的乌鸦飞来。它们也许知道有丰美的猪杂碎等待它们食用。翁史美在菜地里发现了乌鸦,就拣起一些石子撇向空中驱赶它们。想必乌鸦也有脸皮薄的,石子一飞起,有的就离开了零作坊,但更多的还是呱呱呱地叫着不走,看上去就像讨债来似的,不得到实惠绝不罢休。于是,王爷只得拿出一些劣质的肉,引领着乌鸦到麦田一侧去。这些乌鸦闻到了王爷手上肉的气味,就离开零作坊,绕着王爷飞。有胆子大的,就俯冲下来,就势啄一口王爷手上的肉。王爷活了这么大年纪了,什么磨难事没有经历过,又怎能在意几只乌鸦呢!他依然攥着那肉,一直把它们引到很远的地方,这时太阳已落到地下了,有一些橙黄的流光一条一条地横在西边天上。王爷撇下那肉,乌鸦就一哄而上,很快就把它分食尽了。吃毕,它们意犹未尽地绕着王爷盘桓不已,似乎在乞求他再施舍点。可王爷却毫不理会地点起一支烟,吧嗒吧嗒地抽起来。乌鸦只能悻悻飞走。
  天色逐渐昏暗下来之后,翁史美就走出菜地。这时把乌鸦送走了的王爷也从麦田向回走了。翁史美回到屋子洗过沾满了泥土和植物汁液的手,就点燃两盏马灯,提着它们去屠宰间。那马灯被她左右手各提着一只,看上去就像两只熟透的南瓜,呈琥珀色。翁史美每隔两三天就要用棉球擦一次灯罩,不然那上面弥漫着的煤油燃烧后蒙上的黑灰和附着的蝇屎就会使它显得昏昧、肮脏。她一进屠宰间,那里立刻就亮了起来。屠夫们汗流浃背地忙着,他们见了翁史美,总要抬头望她一眼。翁史美不说什么,只是一直走向屠宰台,翘起脚来,把马灯分别挂在廊柱上。那马灯开始时总要摇晃一番,翁史美就在这摇曳的光线中走出门。有时她在门外碰到游手好闲的杨水,她就会说:“你来了这么长时间了,就是学不会宰猪,给他们打打下手也行吧?”杨水总要很无辜地叫道:“我的老板娘,我一直在干活,只不过没有在你的眼皮底下干活。你要是大地主,还不得把我们这些长工都逼死啊!”杨水与翁史美熟了,与她讲话也就没那么多的顾忌了。翁史美对杨水也没有那么多的顾虑了,她想他也许是出来躲债的,大不了是犯了什么罪来避风声的。而且,杨水和王爷一样,不离开零作坊一步,他们俩就像最怕感染病毒而离不开无菌室的生物一样依恋着零作坊。杨水不与外界接触,使翁史美更加安心。至于他喜欢到野地和坟场转悠,她并不介意。野地的虫子和坟地的鬼是不会对零作坊构成威胁的。
  一个周末的早晨,天落着丝丝小雨,李公言进城送猪肉时,王军也搭车去了。王军进城后,通常是先回家看望儿子,然后就到大巴黎歌舞厅找小姐鬼混去了。一般的情况下,李公言出城时,屠夫们会把该办的事做完了,跟着一同回来。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王军。他有的时候会在里面玩上几个小时,然后出来乘433路公交车到汇成站下车,徒步走上三里后到加油站,由吴方帮他拦一辆汽车,再把他带到零作坊。反正零作坊离公路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不会引起过路司机的注意。王军虽然贪玩,但他从来没有误过工作,他肯定会在黄昏前如期归来。他常常说,他的生活被两样东西给搞得昏天黑地的,一个是猪,一个是女人。他从猪身上赚来的钱,最后又都用在女人身上了。他用哲学家的口吻总结说:“看来人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一个‘肉’字。”大家就笑,说他如果不想被肉折磨,就唤一群乌鸦来把他吃掉。他就说:“你们看,连乌鸦活着也是为了一个‘肉’字。”然后他又开玩笑说,乌鸦吃了他的肉,怕是以后就不会回零作坊徘徊了,它们会飞到城里歌舞厅的屋檐下了。
  王军在这个微雨的黄昏没有回来。屠宰开始的时候,刘铁飞因为找不到同伴而急得到路边张望了许久。翁史美倒是比较镇静,因为她记得有一回王军也是这样让大家等得分外焦灼,当第一头猪被捆绑起来而发出凄厉的嚎叫声时,王军打着口哨回来了。有的时候他回来得早,就睡在麦田中了。不过雨天他是不会睡在麦田中的。鲁大鹏见王军连个人影都没有,就说:“没准他这回是让儿子的事情给耽搁了。他儿子现在三天两头就逃学,整天去游戏厅和录像厅玩,考试时没有一门是及格的。”刘铁飞插言说:“我看这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这个样子,他儿子不学他学谁?他进城就和儿子待那么几分钟,又不教育他,那不等于把儿子往邪路上领?”刘铁飞是有权力批评王军的,因为他的儿子很争气,初中升高中时,他以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进了重点中学十六中。刘铁飞的儿子很俭朴,很少添置新衣裳。据他讲,儿子的一支钢笔都用破了,他自己用胶布缠上后照样使。总之,零作坊的人都认为,刘铁飞的晚年有指望了。他儿子考个清华之类的大学看来不成问题,没准将来还会出国留学,挣点洋钱给他花呢。
  

陶片(3)
王军没有回来,翁史美就唤杨水给刘铁飞当个帮手,杨水苦着脸说:“让我给猪煺毛和注水都行,可别让我接猪血!我一见猪脖子里流出红鲜鲜的血来就想吐!”
  “把这血灌成血肠你就不吐了!”翁史美说他,“我看你吃血肠比谁吃得都香!”
  雨天的时候,天比往日黑得要早,翁史美提前把马灯挂在廊柱上。当屠夫们宰了十几头猪、王军仍然没有踪影的时候,翁史美感觉情况不妙,她连忙打开了手机。她嘱咐过屠夫,若是在城里遇见了突发事件而不能回来,一定要给她打个电话。翁史美这一段很少开手机,她是怕自己加重失望。自从上次与孟十一不甚愉快的通话后,她就再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不开手机,她还存有幻想: 孟十一给自己打过电话了,可她关机了。而一旦她打开手机,期待孟十一送来那温存的声音时,她得到的往往是失望。其实她没有一天不在期待他的声音,尤其是黄昏降临之后,在昏暗的氛围中,她有一种无比的凄凉感和孤独感,她往往因为思念这个没有真实形象的人而泪流满面,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病。通过对他声音的回忆,她似乎能捕捉到他的脉搏,感觉到他的心跳。她不止一次幻想着孟十一把她拥在怀中,用湿润的唇轻轻吻她,用他纤长的手指抚弄她又黑又亮的长发。她这样想的时候,心就会怦怦乱跳,脸就像靠近了炉火似的,变得热辣辣的。她认为孟十一的手指不是普通男人所具有的那种又宽又厚、骨节突出而粗糙的手,他的手指应该修长而有韧性,它灵巧、柔软而细腻,就像他所制作的陶的质地一样。他的脚,也不会是那种像渔民似的异常宽大、松散的脚,而应是五趾围聚在一起的瘦长的脚。
  翁史美正失魂落魄地想着孟十一,她的手机唱歌了。以前她一直用的是响铃,自从孟十一认定她是个搞音乐的人之后,她就把它设置为音乐铃声。那是《西班牙斗牛士》的曲子。
  “姐呀——”果然是王军打来的,他的声音蔫软极了,“我让派出所抓起来了,你快带两千块钱来交罚款,交了罚款我就不用被拘留了。”
  “你现在在哪里了?”翁史美问。
  “就在长青派出所里。”王军可怜巴巴地说,“我给你打了十几个电话,你都没有开机。姐,你就给弟弟一次机会吧。”
  不用说,王军是嫖娼时被派出所的人给抓住了。翁史美骂了他一句“笨蛋”,然后就打开密码箱取出两千块钱。王军泡小姐时遇险,已不是第一次了,不过前两次他自己都顺利把事情摆平了,没用翁史美出面。这次看来是把麻烦惹大了,不好收场了。
  翁史美把钱装进兜里后兀自骂了一句:“狗改不了吃屎!”然后换上一条灰色连衣裙,把头发盘上,到门房去叫李公言。
  李公言已经鼾声大作了。可窗前的油灯还醒着,它依然亮着。
  “起来!”翁史美搡了李公言一把,“再出趟车,跟我进城去!”
  李公言嘟囔着坐了起来,说:“我累了一天了,踩油门都没力气了。”
  “没力气了你给我也得踩!”翁史美说。
  “进城干什么去呀?”李公言打了个呵欠说,“天都黑了,又下着雨。”
  “赎王军去!”翁史美没有好气地说。
  “他让人绑票了?”李公言大声地问。
  “是被野鸡给绑票了!我们去派出所给他交罚款领人!”翁史美咬牙切齿地说,“你们这些男人,我看改天请个兽医来,把你们全都骟了,你们也就老实了!”
  李公言嘿嘿笑了,他说:“美姐要是亲自操刀骟我们,我们谁也不会吭声。要是兽医来骟我们,我们就先把他骟了再说。”
  翁史美跟王爷交代了一下,说是王军惹了点麻烦,她和李公言进城去一趟。王爷点了点头。屠夫们宰猪宰得热火朝天的,不知谁又讲了什么笑话,笑声像出笼的鸟一样欢快地飞了出来。
  李公言和翁史美上路了。卡车很快驶出乡间小路,上了公路。公路上往来的车辆极为稀少。雨刷器像钟摆一样有节奏地运动着,车窗外的树木和庄稼已是一派模糊。李公言点了一支烟,一边开车一边吸。吸完,他摇下车窗,把烟蒂吐到路上,然后对一直沉默着的翁史美说:“我看你也不能一辈子领着我们在零作坊宰猪,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还是留意着找个男人,将来过安稳日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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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4)
翁史美有些伤感地说:“我都三十来岁的人了,离过婚,有过孩子。好男人谁蹚这道浑水,找我这样的女人?”
  “崔炎和老婆闹离婚呢,他向我打听你好几次了。”李公言说,“他在市场管理所有实权,虽然胖了点,头秃了点,嘴唇厚了点,岁数也大了点,可他喜欢你。他的‘外快’很多,我看你可以考虑考虑。要是你乐意,下个周末就跟他吃顿饭,看场电影。”
  翁史美想起崔炎就没有好声气,她说:“我就是找缺鼻子少眼睛的,也不能找崔炎这个肉葫芦吧!”在翁史美眼里,崔炎属于那种胖得无边无际、胖得没心没肺、胖得傻里傻气的人。如果你不知道肉是什么,看一眼崔炎就一目了然了。他满身的肉都像灯笼似的一盏一盏地坠着,两个腮帮子的肉鼓鼓囊囊地下垂着,下颚的肉层层叠叠地延伸着,脖子上的肉像挂满了果实的枝条似的一嘟噜一嘟噜的,手上的肉则如新出锅的馒头一样,无比地暄腾。他若是不运动还好,一旦走起路来,这团团簇簇的肉就在身体的各个部位探出头来,乱颤着,活像一群疯子在吼。翁史美暗地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他“肉葫芦”。
  卡车很快进了城。越往深处走,车辆越多、楼群越密、霓虹灯越斑斓。翁史美想,城市与乡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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