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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从未堕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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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子(1)
想走出你控制的领域
  却走进你安排的战局
  想逃离你布下的陷阱
  却陷入了另一个困境
  2007年9月15日,农历八月初五。皇历上讲今日宜祭祀,忌出行,冲马煞南。
  我记得有位带我入行的前辈说过,做这行,耳朵听到的都是假的,你一定要学会用眼睛看,看明白了才会觉得这圈子里忒精彩也忒无奈。
  我的视力从高中开始就变得很差,但我没有戴眼镜,也没有配隐形眼镜。我不喜欢把人看得太清楚,所以,我想我还是成不了前辈那样风生水起的人物。所以她去了香港做中华星的金牌经纪人,而我,只是一个在这个圈子里混得有点儿脸熟的娱记而已。
  我不喜欢酒会,尤其是这样兴师动众的酒会。AMG还是把炙手可热的李琳琳签了下来,连签约仪式都搞得如此气势磅礴,果真够财大气粗。
  照例是鲜衣怒马,一色的衣香鬓影,环肥燕瘦,姹紫嫣红。倘若是前辈在,她一定会冲锋在前,谈笑之间也不会比这眼前的明星们逊色丝毫,可是,我不会。
  索菲特酒店的海鲜自助是出了名的美味,我一个人挑了个清静的地儿坐着,饿的时候,我通常会忘记我来这里除了包里那份通稿和红包,还存了别的心思。
  “听说李琳琳傍的不是AMG的老大,是他弟弟。”
  原来再清静的角落也有闲杂人等在窃窃私语。
  “你说聂亦鹏?他不是在做唱片的吗?”
  “聂太那么厉害,是她李琳琳招惹得起的吗?老大不行,就傍老二了哟,这还不简单?”
  “她也真豁得出去,说不定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谁潜谁还不知道呢,能跟聂家老二扯上关系,她李琳琳也不亏啊。浑身上下都不知道有没有一两真货。”
  “你是说她整形?”
  “不会吧?你连这也不知道?光磨她那颧骨都做了好几次手术了。”
  “原来如此。她也真舍得下血本。”
  “哼,不然你以为?”
  ……
  声音渐渐远了,我才抬起头来。没想到在这角落里,还有一双耳朵。
  “你好,我是卓杰。”
  呵,卓杰,我当然知道他是卓杰,去年选秀出来的亚军,一副好嗓子,可惜少了副好身家。
  我冲他点点头,“过来坐?”
  他端着餐盘走过来,坐下的时候样子竟有些局促。我忍不住笑了,“我又不会吃你。”
  “瑄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一时有点儿愣神,什么时候竟成了姐字辈的人物了?我还以为被人追着吆喝着叫“小瑄,小瑄”的日子还只是昨天呢。不过,他那么年轻,二十岁。他跟所有含苞未放的事物一样,稚嫩却又让人耳目一新。
  “瑄姐,我特喜欢看你写的专栏。你什么时候采访Andy?我好想看你如何写他。”
  我突然想起,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有着跟刘德华相似的鼻梁,在比赛的时候他总是唱刘德华的那些老歌,模仿得惟妙惟肖。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自己在挥霍上帝赐予的那副好嗓子。
  “好啊,有机会帮你要签名。”
  我的随和可亲仿佛让他打开了话匣子。跟这样的男孩子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不用去猜度,不用去怀疑,甚至不需要观察,这个时候,我相信我的耳朵。
  “瑄姐,我还会算命。”
  “是吗?塔罗牌还是八字?”
  “要不你随便说个字吧,我会测字。”
  “嗯,那就用瑄吧。”
  “测什么?婚姻?”他笑得很迷人,这样的笑容不知会迷倒多少小女生。幸亏我的视力不好,否则我会怀疑他真的是在冲我放电。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棋子(2)
“不,测钱途。”我诡异地一笑,这么俗套的桥段,为什么不改良改良?
  他略有些失望,不过停顿了一下,却正儿八经地比划起来,“瑄,是吧?王字旁即璧,玉也,玉是贵重之物,施主乃人间玉器,钱途光明。瑄,左边一个‘王’,右边一个‘宣’,意为宣传才是王道。施主如想财源滚滚,须在宣传上下工夫。男左女右,施主今年的财运需从右边的‘宣’字上求解。宣,上边一个宝盖头,中间一个‘日’,下面一横,斗室中一轮太阳,光芒被屋顶所阻,财运稍有不佳,不宜轻举妄动,应该韬光养晦,伺机而行,则出头之日指日可待。”
  我听他绘声绘色地讲着,忍不住笑出了声,“谢谢大师指点迷津。”
  继而,两人不约而同捧腹大笑。
  突然,我觉得有一道目光注视过来,带着一股迫人的锐利,让人如芒在背。我没有回头,也没有抬头张望,继续笑语殷殷地对卓杰说:“你知不知道我会看相?”
  “是吗?快快,帮我看看。”这个大男孩一脸的激动,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掌心朝上,手背却大咧咧地枕在我的手上。
  我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看着他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你的眼角处有很深的桃花纹,一定会红的,相信我。”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四周突然安静了下来,我听到一段钢琴的旋律,悠长而又熟悉。原本喧嚣的场地,就因为这几个音符的旋律而变得静寂无声。
  他来了。
  我下意识地捂住胸口,因为刚才我分明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急促而又紧张。
  坐着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而分散在角落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慢慢走向场中央,渐渐围成一个圈,等待今天晚上真正的主角。
  我没有起身,只是坐在那里。因为太过熟悉,所以不需要眼睛,我也能感知到在琴键上飞舞的十指,修长而又瘦削;那首Day dream我已经听过无数次,可每一次听到我都不能自已,“在圣马可广场看到天使飞翔的特技,摩尔人跳舞但没有你。亲爱的,我孤独难耐……”
  音乐停止的时候,有片刻的安静,然后才是一阵如雷的掌声。我恍过神,面前的卓杰早已不见踪影。
  聂亦鹏挽着李琳琳在音乐停止的那一瞬间闪亮出场,说不清是此起彼伏的闪光灯,还是他俩与生俱来的光芒让人不敢正视。
  说真的,李琳琳真是不折不扣的美女。水汪汪的眼睛,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修长的身形。那件白色的镂空晚礼服衬得她越发璀璨,今晚的她绾了一个发髻,举手投足间竟也有几分贵气。
  谁说她没有演技?她把手伸向旁边的聂亦鹏。这位AMG的二少爷,鼎鼎大名的聂氏兄弟之一,翻云覆雨的人物。如今她站在他的身边,毫无疑问是当仁不让的第一女主角。
  我以前常常听那位前辈告诫手下的艺人说:“别以为取得现在这点儿成绩就心满意足了,等你们哪天成了A咖,再来我面前耀武扬威。”A咖,B咖,争得头破血流也不过是为了当个主角,而主角往往只有一个。
  比如说现在,此时,此刻。
  可是,他却把目光投向她的身后,那位从钢琴旁缓缓走过来的修长身影,“李琳琳小姐,今晚的第一支舞就由你和傅心扬为大家开舞可好?”
  有片刻的哗然,想当然被意料之外的话语打破。
  李琳琳的眼神瞬间变换,有愤怒、不解、尴尬,然后她很快笑吟吟地转身,那只刚刚尴尬地停在半空中的手又伸向了身后的那个男子。 。 想看书来

棋子(3)
音乐响起,淹没了众人的惊诧。一位寂寂无名的小子,一个连三流都称不上的男歌手,竟在李琳琳的签约酒会上与她跳了第一支舞。
  谁利用了谁?AMG今晚捧的究竟是谁?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那么冗长的开局,到现在,谜底才真正揭晓。
  我从侧厅的门口走出来,呼出一口长气。北京的夜空已经很少能看见星星,可是我知道,晦涩的星云不会遮挡他的光芒。
  初秋的北京,正是沙尘暴肆虐的季节。我裹紧了披肩,刚一抬头准备朝酒店门口的出租车招手,就听到后面气喘吁吁的声音,带着奔跑时扬起的风从我身后袭来。
  “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溜。”
  “恭喜你。”
  “恭喜我什么?”他的脸上还带着兴奋的喜悦,仿佛刚才琴键上忧伤的旋律并非出自眼前这个男子,他眼里残留的光芒还是暴露了他的内心。
  “明知故问。”我转过头,突然不想看到他的眼神,那样野心勃勃的眼神,那样企图明显的眼神,会让我觉得伤感。
  “刚刚聂亦鹏对着那帮人说AMG下一个力捧的人就是我,还说会让我在李琳琳的新戏里唱片尾曲。”
  “很好啊。”我不想在酒店的门口站着吹冷风,一路走出了大街,身后有一道长长的影子,还在喋喋不休。
  “下个月的精选集,我准备选两首你给我写的歌。”他搂着我的肩膀,走在只有车流没有行人的大街上,看上去,不是不像一对情侣的。
  “那些歌哪里上得了台面。”
  “聂亦鹏都同意了,他说写得挺好。你想,我们之前连录音棚都没有,只用一支麦就灌了个小样,现在能重新录,效果肯定比之前好很多。”
  “随便你。”
  “小白菜,你怎么了?”他扳住我的肩膀,制止了我朝前走的步伐也制止了我的心不在焉。
  白菜,小白菜,死白菜,大白菜,只有他才会这么叫我。这么多年了,那些叫着我绰号的人都已经远去,早已散落在天涯,只有他,那个带着孩童般顽皮笑容的男孩子对一个神情木讷的女孩说:“看你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以后叫你小白菜吧!”年幼的男孩为了卖弄听来的一段戏文,恶作剧般地给一个小女生起了一个名字。小白菜,杨乃武与小白菜。
  没想到,这个名字叫了那么多年,久到我以为,我真的是一棵白菜,杂草一样的好生养,然后一文不值。
  “没什么,我累得很,先回去了。”我强装起笑颜,狠狠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吧,那帮人还等着你呢。等你得空了,我再专门替你庆祝,到时候叫上琪琪和莫一一。”
  他见我若无其事的样子,才松开了放在我肩膀上的手,“那我先过去了,你记得早点儿回家。明儿我给你打电话。”
  “走吧走吧,啰嗦得很。”
  他转过身走了,临走的时候突然大声说:“不要背着我偷汉子哈,小心我回头告诉思齐。”
  他终于看不见我的脸,我颓然地放下面具,那一刻,虽然没有镜子,可是我知道我的表情一定很难看。
  风很大,一个女人披着丝毫不能抵御风寒的披肩走在北京的街道上,实际上一点儿也不诗情画意,一点儿也不哀怨悱恻,只会觉得狼狈,觉得傻,还有北京人说的“二”。
  我又做了一次二愣子,在北京的这个深秋,我几乎是狼狈地冲回家。看着镜子里被风沙刮得有点儿疼的皮肤,轻微地甩了一下头,我可以听见沙砾从发间掉落的声音。
  北京是个鬼地方,可我却鬼迷心窍地留在了这里。 。。

棋子(4)
对面的墙体上还打着“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的标语,被风吹得掉了一半,惨兮兮的。呵,一转眼,2007年都要过完了。
  他开门进来的时候,我已经醒了,但没有睁开眼睛。眼睛在黑夜总是徒劳的,因为它不能视物,更看不穿内心。
  我听见他换鞋的声音,进客厅,然后进了浴室。哗啦啦的水声传来,总会让人产生幻觉,这只是平常的一个夜晚,一个晚归的丈夫轻手轻脚地开门,洗漱,然后连卧室的灯都没有开,就轻轻地躺在了床的另一侧。他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仿佛只是为了担心吵醒早已入睡的妻子。
  但我知道,这只是幻觉。
  他的手从枕头下方穿过来,翻了个身,我就在他怀里了。
  “没睡?”他的声音清醒得仿佛清晨的阳光。
  我放弃徒劳的掩饰,睁开眼睛,“几点了?”
  “两点。”
  “结束得这么晚?”
  他没有回答,但电光石火间我明白了若干事情:结束于午夜十二点的酒会,在之后的夜半好戏才会真正上演;两个小时足够发生太过绮丽的故事,在瑰丽的演艺圈,一个眼神就足以构成一晌贪欢的理由。
  我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侧转了身,呢喃了一句,“睡吧。”
  他却在这个时候打开了床头灯,我听见打火机的声音,然后听见了烟头接触到火苗时咝咝的燃烧声,甚至还能感觉到烟雾渐渐升腾扩散的声音。在夜晚,听觉总会被无限放大,而灯光照射下来,即使只是昏黄的台灯,紧闭的眼皮也不能抵御灯光的侵蚀。
  但我依旧没有睁开眼,还是蜷缩着躺在那里。如果换成几年前,我甚至会任性地把被子拉起来盖住整个头部,但现在,我不会了。这些举动,在他看来都显得很幼稚、很任性,仿佛我是在吃醋。
  其实,与我何干?
  我听见烟头被掐灭的声音,烟雾渐渐淡去了,但依旧有光。他仿佛静止了,半躺在床上。我以为他已经睡着了,刚一睁开眼,就听见头顶上方传来一声叹息。
  他的吻就这么突如其来,一开始只是蜻蜓点水,渐渐地加重了力道,变成了吮吸,呼出的热气像一阵台风刮遍我的全身,让我泛起一阵战栗。
  伪装的睡意被轻易瓦解,崩溃,我从胸腔里发出的拒绝溢出了嘴边,竟成了一声欲拒还迎的娇吟。
  我恨这样的自己。
  或许一开始只是一场前戏,谁也没有料想过结局。可男女之间的欢爱,更像是一场战争,掠阵的那个人不见得是吹响进攻号角的那个人,谁也不无辜。不知道是谁点燃了引线,又是谁在火上浇油,最后所有的技巧和花招都没有用武之地,更像是一场力量和意志力的对峙。
  我伸出手,想关掉刺眼的灯光。他把我的手拉过来,反剪在头顶,又打开了灯。我翻了一个身,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听见他的呻吟,我抬手,光终于熄了。他狠狠地跃身而上,一把扯掉被子,拉开窗帘,窗外的光线透射进来,我忍不住大吼:“你疯了!”
  他覆在我身上,一把抽掉我埋首的枕头,用手托住我的下巴,带着毋庸置疑的声音,喘息着说:“看清楚我是谁!”
  我闭上眼睛,不用看,不用听,我都清楚地知道他是谁。那个在今晚星光熠熠的男人,那个站在舞台中央不可一世的男人。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谁?可是每一次,他都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仿佛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享受地看着一个人如何从清醒到沉迷再到沉沦的过程。如果我还有力气,一定要狠狠地扇过去,扇掉那仿佛要窥探灵魂的眼神。那样的眼神让我不安,让我恐惧,让我觉得那是一个黑洞,远比情欲的沉沦还要可怕的黑洞,一旦沉溺,就会万劫不复。

棋子(5)
我喜欢“情人”这样的字眼,这让我想起少时记忆犹深的片断。他穿着雪白的西装,站在船舷上,看着岸边的少女,湄公河的呜咽,将这两个字眼变得潮湿而又绵长。我会想起那面容枯槁的老妇人,她一生有那么多情人,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在巴黎的路灯下抛弃她的情人,在她垂垂暮年的时候带给她阳光的情人……是的,这才是情人。悱恻,辗转,不得善终。
  不是爱人,不是伴侣,不是夫妻,不是恋人,仅仅只是情人。
  只是现在,情人变得很难堪、很暧昧,甚至很廉价,是桃色的、物欲的,甚至只是一种交易。《STYLE》的主编有个摄影师的小情人,光影传媒的副总分别在北京城的四个方位养了四个情人,他叫她们小西、小南、小北、小东。呵,连名字都省了。
  莫一一常常对我说:“妞儿,咱俩再嫁不出去,你就当我的情人吧。”是的,情人,跟婚姻无关,跟先牵手再恋爱的男女朋友无关,或许是苟合,或许是萍水相逢,或许是惺惺相惜,又或许只是情非得已,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见不了光。这让我想起欧洲中世纪那种跟蝙蝠、老鼠生活在一起的生物,再美丽、再英俊,过了几百年,依旧惧怕阳光。
  而现在,我是聂亦鹏的情人。无关契约,无关承诺,无关责任。只是,情人。或许,什么也不是。
  非常意外地,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居然看见聂亦鹏还在这里。
  他坐在阳台上,茶几上放着一杯咖啡、一个烟灰缸和一沓厚厚的报纸。
  “早点买回来了,在厨房。”说完他继续翻看手里的报纸。
  我厌恶地皱了一下眉头。早点这个东西,离我已经很遥远了。我刚想转身回到卧室,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不准不吃。”
  我顿住了身子,然后无奈地走进厨房。
  北方的早点让我深恶痛绝,尤其是让人津津乐道的豆汁儿。我总是在这个时候怀念起家乡,街口的那家小面店,会在清晨的时候挤满来吃早点的人们。“老板,二两豇豆面,多要点儿泡菜。”“老板,加个蹄花汤。”我喜欢吃的早点不是烧饼油条,不是煎饼果子和豆汁儿,而是叶儿耙、冻糕、荞面和肥肠粉。其实胃才是最忠诚的,它会随时提醒你,无论走到哪里,你都是一个异乡人。
  等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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