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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年知几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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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脚发麻了,站不住了,我把遥控器找着,塞到他手里去:“开门吧,我要走了。”

  他没有开门,而是把遥控器狠狠摔在了地上,幸好地上地毯厚,我扑过去捡遥控器,而他扑上来撕我的衣服,就像疯了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狰狞的陆与江,额头甚至爆着青筋,就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以前就算他被我气得要死的时候,他也最多用更难听的话来气死我。可是他今天一定是疯了,我就知道,一提到竟知,他就会发疯。我拼命反抗,才知道自己力气比他差了有多远。他弄得我很疼,甚至比第一次还疼。第一次就是他喝醉了,把我当成了竟知,我顺水推舟把他哄上了床。然后威逼他,勒索他,拿罪恶感和道德观敲诈他,最后逼着他不得不娶了我。

  他只差没有拿刀子逼问我:“为什么你要跟我结婚?”

  “钱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哪里找去?”我恬不知耻的答:“本来你做我姐夫也挺好的,可惜我姐姐死了,你也做不成我姐夫了,只好我亲自出马,搞定你做老公了。”

  所以他恨透了我,我也恨透了他。

  可是为什么这么厌恶,还是会娶我?甚至结婚后,某些方面一度还挺河蟹的,虽然陆与江应该是有洁癖,河蟹完了就离我远远的,又不许我超过三八线碰到他。

  我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最后无意间听到陈默的一句话:“男人会把爱与性分得很开,他抱着你的时候不定想着谁呢?”

  我知道陆与江想着谁,他想着我的姐姐,叶竟知。

  虽然我跟竟知长得一点也不像,她又漂亮又温柔又善良,就像一朵白兰花,而我浑身是刺,连心肝都是黑的。

  我开始以为我忍受得了,结果我实在高估了自己,我会在梦里哭得肝肠寸断,只要他出差不在家,每个晚上我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怕得睡不着觉,怕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一回家,我又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跟他吵架,因为我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和颜悦色,因为他想起了我姐姐,想起了竟知。我一次一次歇斯底里,而他针锋相对,如果不是竟知,如果不是他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我,估计我们的婚姻也拖不到三年。

 2  
       在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的对待他。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幅鬼样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活脱脱像个恶鬼:“老娘被人劫财劫色!别提多倒霉了。”

  陈默“噗”得一笑,食指尖尖点了点我的额头:“就你这样子还有人劫色?你以为人人都是陆与江,会脑壳坏掉看上你?”

  其实他说错了,即使陆与江脑壳坏掉了,也不会看上我。
我把箱子扔到壁橱里去,大喇喇倒在他舒服的大床上:“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就以为陆与江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好几秒钟没听到陈默的回答,我翻过身来看了看他,没想到他幽幽叹了口气:“你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可以和他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可以和他结婚,哪怕离婚了,还可以一直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己。

  没功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向。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馋涎滴滴嗒,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耸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的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不回家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刚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品味!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公司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那!”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借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我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是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

  晚上的时候迟非凡请我吃大餐,是我当年最喜欢的鱼翅捞饭,他现在当总监了,那个薪水高得,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气了,吃得满嘴生香心满意足:“姐夫,还是你对我最好。”

  迟非凡只是望着我的吃相,微微笑。

  吃完饭后我陪他去逛他和我姐的母校,晚上的校园十分安静,林荫成道,我们走在路灯下,听得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

  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金澄澄的,有无数蛾子绕着路灯飞舞,让我总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里面有首插曲叫《流光飞舞》。

  半冷半暖秋天,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我还是个小尾巴,跟在他和姐姐的后头,当着硕大的电灯炮。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

  连我都觉得十分唏嘘,何况是他呢?

  上车的时候他说:“一直想来母校看一看,可是又近乡情怯,谢谢你今天陪我来。”

  迟非凡一贯就是这样,说话彬彬有礼,待人熨贴妥当,不知道姐姐当年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淘汰他而选了陆与江。

  而且迟非凡开一部奥迪Q7,是我最喜欢的车,每次看汽车杂志我就垂涎它粗犷的线条,想像自己威风凛凛开着它冲锋在北五环上,一定很爽,可惜囊中羞涩,没想到迟非凡还与我有同好。不像陆与江,他倒是一个人就有三部车,不过除了奔驰就是悍马,俗得掉渣。

  结婚第二年我实在在家闷得慌,想让他给我买部小车子出去晃晃,还是在花前月下跟他绕着弯子说的呢,结果他把脸一冷,说:“家里有两个司机,你上哪儿去用得着自己开车?”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开口找他要东西,我剩下的自尊心已经不多了,只好省着点用。

  迟非凡看着我在车里东摸西摸,一幅垂涎欲滴的表情,于是问我:“要不要开着试试?”

  “啊?”我嗫嚅:“我没带驾照……”

  迟非凡还是眉头微挑,嘴角含笑,仿佛当年纵容我大吃快餐垃圾食品的样子:“偶尔小小的犯法,是种快乐!”

  好久没开过车了,摸着方向盘我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Q7啊,银色的Q7,在夜色中仿佛一只跃跃欲试的银豹,在引擎的低鸣声中我冲进滚滚的车流,加速,换档,超车,并线……

  风呼呼的从车窗外刮过,我没有看时速表,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多快,只知道一部部车被我超越,前方的路越来越明亮,在路灯下就像条橙色的带子,让人热血喷薄,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在环线上绕了整整一圈,夜深人静,车流稀少,而我开心得想要尖叫。

  真是快乐!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抛开了一切烦恼,就像整个人轻松的沐浴在夜风中,换档换到手软,好久没这样累过了,可是从心到身,都有一种愉悦的快感。

  最后他开着车送我回家去,我把陈默的地址告诉他,他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很高兴告诉他:“跟朋友一起,挺好一姐们儿。”

  话也没说错,我和陈默,从来是姐妹情深。

  “还没有交男朋友啊?你姐姐如果知道的话,一定会替你担心的。”

  我笑不出来了,觉得心里发涩,如果姐姐知道我做的那些事情,她一定会气得从地底下跳起来,跟我断绝关系的吧?

  我就是这样卑鄙、无耻、自私的人。

  车子停在陈默楼下,我下车跟迟非凡道别,但他很有风度的要送我上楼,我觉得太晚了,怕陈默出来开门会把迟非凡吓一跳,所以婉言谢绝,正在我们互相客气的时候,花坛边的阴影里,忽然有小小的一芒红星,弹落出来。

  是烟头,就像朵流星,转瞬即逝,落入小区精巧的熊猫型垃圾箱里,我忽然有第六感似的,睁大了眼睛。

  陆与江。

  他大半个人仍旧隐在阴影里,可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他,何况还能看见他的半张脸。

  我突然手足发凉,胸口发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但我很清楚知道他绝不会是好意在这里等我。

  果然,他慢慢从阴影中踱了出来,迟非凡也看到他了,一时没有认出是谁,所以有点莫明其妙,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想我一定站在那里跟木头似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迟先生。”陆与江整个人渐渐踱入路灯晕黄的光线中,倒显得很客气:“原来你回国了。”

  迟非凡不卑不亢:“陆先生,好久不见。”

  为什么我觉得四周气温急剧下降杀气腾腾秋意萧萧,明明如今还是盛夏啊?

  果然是情敌相见,格外眼红。

  我只觉得心里很难过,连姐姐都已经不在了,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脑中飞转,要不要打电话给陈默让他先下楼来救我?

  就让这对旧情敌去拿刀互砍吧!拼个你死我活好了……

  不过陈默如果下来,一看到陆与江,说不定重色轻友,立马把救我的事忘诸脑后。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看到陆与江回头冲我一笑。

  我心中突然警铃大作,这混蛋鲜少给我好颜色看,更甭提笑了。结婚三年我就没看到他笑过几回,今天这一笑,一定大有文章。

  果然,我看他转过头去,听到他清清楚楚的说:“迟先生,还是得谢谢你,谢谢你送我前妻回来。”

  我倒抽一口凉气。

  “前妻?”素来温文尔雅的迟非凡,突然咬牙切齿,连眼睛都红了。

  “你怎么对得起她?”迟非凡咆哮着朝陆与江冲过去,狠狠就挥出一拳:“你怎么对得起!”

  我万万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陆与江估计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竟然结结实实挨了一拳。挨了这一下之后,这混蛋二十几年的散打可没有白学,不等迟非凡第二拳挥到,已经扣住迟非凡的手腕用力向右一折。迟非凡还想跟他扭打,哪是他的对手,三招两式之后就只能挨打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混蛋竟然如此欺人!

3    
        我死活拉不开他,一拉他就把我甩到一边去了,实力相差太远,眼看陆与江又是狠狠一拳,我眼一闭就扑上去,以小燕子护住紫薇的大义凛然,张开双臂仰面大叫:“住手!你要再打,就先打死我好了!”

  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他的拳头堪堪离我的鼻尖还有不到三公分,说停就停,果然是高手。

  就在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刚才迟非凡一拳把他眼眶都打青了,竟然成了半只熊猫眼。

  平常他的样子实在是道貌岸然,骤然看到他变成熊猫眼,真是太滑稽了,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从来没碰到过他半根头发,每次都是我输得一塌糊涂,今天迟非凡终于替我出了一口恶气。

  他看着我,终于慢慢垂下拳头,可是狠狠看着我。

  我向来比他更凶,恶狠狠瞪回去。

  大约有两秒钟,我觉得陆与江没准会朝我扔飞刀,嗖嗖地把我戳成千窟万洞。

  幸好他手边没飞刀,所以他只是恶狠狠的看着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嘛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打不赢他。”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的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哎哟,真是……”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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