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滛魔教师-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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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大刨当了已经有几年的校长了,或许也当出了一点经验了吧,这人的讲话水平的确还不错。这一点不能够否认。
  掌声过后,大会进行到第五个议程。那就是分配课程,就是哪个老师教哪个班,教什么科目,通常都不会变,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有的老师调走了,那么他的课就要一个老师帮忙去上,如果老师有多,当然补上去就可以了,但是倘若老师没有多,那就只能增加一些老师的课量,这个是大家都不愿意的,尤其是主课,每天几乎都有一节,如果要增加那就是每天多上一节课,一周要多上多少课,一月又要多上多少课,不用怎么计算都能够弄清楚,所以大家很怕这个。还有一种情况,当老师的也是比较担心,或者说比较害怕,那就是跨头,什么叫做跨头呢,就是一个老师上几门课程,本来是中文毕业的,应当去教语文,然而学校在安排他教语文的同时还另外要他再上一两个班或者三个班的政治或者历史或者地理什么的。这样他的工作量就增加了,一个方面是课时的增加,另一个方面是每天可能要备几门课,通常老师们都不愿意干这种事情,如果谁要是遇上了这样的事情,非骂娘不可。有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有时知道了内幕,知道自己被安排了几门课,有的同志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色相去换掉自己的几门课,目的就是只上一门课,而且是自己的专业,这在中学里不是没有的现象,据说还不止一两例呢?每当这个时候,管理课程分配的老师或者校长总能够意外地得到一点好处。
  分配课程本来可以由教务处的主任来分配,但是他必须请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如果副校长不说让他宣读,那他就得知趣,不要去自作聪明,或者代副校长去读,表面看来,可能是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担工作,为其解忧,实际上,有的时候,这种事情是吃力不讨好,有时往往付出了汗水,付出了心血,得到的可能是一顿怒斥,一脸黑色,因为副校长不高兴,于是给你脸色看,但他又不明说,就是做脸色给你看,让你不舒服,他就开心了。这古主任不是没有吃过这个亏,所以他慢慢地也学乖了,有的事情尽量请示副校长,虽然有的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请不请示就是不一样,也许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会说,这点小事你就看着办得了,这看着办其实很有学问,究竟怎样看着办呢,你就得琢磨,如果琢磨不准,说不定又得无意中挨一顿骂,可能你会觉得莫名其妙,其实副校长就是因为你没有请示他,如此以来,即使你干得再好,他也不会高兴,那么你想再往上升,当然也就没了指望,于是有的人就抱怨这抱怨那,其实不是你工作没干好,就是因为你没有及时地请示你的上级,你的上级觉得你不把他当回事,他所以记恨在心,他甚至可能给你穿小鞋,然后找一个机会把你给开了。无论是做大领导还是做小领导都不容易,既是生活,更是艺术。为什么大贪官和申能够做到那么高的位置,得到皇上的恩宠,自有他的本事,和申其实很能揣摩领导的心思,然而讨其所好,当然他的上级就很高兴了。他的官当然就越做越大了。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姓什么,叫什么名字,毛鹏程不知道,不过一看主人挺熟悉的,原来,他就是毛鹏程去校长室报到时碰到的那一位,正是他开的门。
  毛鹏程对这些似乎也不感兴趣,他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他会教什么课程,教几个班,据说有的地方有点欺生,就是新来的老师上课通常会比较多,为什么,本来是需要三个人上的课,两个老师就包了,于是工作量急剧增大,学校不会管这些,说什么现在紧缺老师,其实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理由,没有老师,或者老师不够完全可以到别的地方去招人,可是他们不这样做,少就少,于是给老师增加任务,这样的话,老师的任务就会比较重。其实他们到底在玩什么花样呢?没人知道,或许他们报上去的是100个老师,而实际上可能学校只能九十五个老师,那么那五个老师的工资谁来领,你猜都猜的到。
  一会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就正式分配课程了, 毛鹏程还算好的,只教语文,而且是两个班,初一192班与193班,不当班主任。谭莎莎也只教美术,不过他教整个初一年级的美术。初一年级一共十一个班,从183班到193班。
  第五十章  语文老师VS美术老师
  会议总算结束了,这个会整整开了近两个小时,散会时都已经近晚上九点钟了。会议第五个议程之后,汪校长问了问身边的其他学校领导:不知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道:没有。于是汪校长宣布:散会。会场立刻变得骚动起来,一片嘈杂,凳子的咣当声,人们离去的脚步声,各自的说话声,混在一起,整个一片混乱,不过反正散会了,大家都想急着离去,这个会真他妈的开得久,可是第一个会不开得久点怎么能行呢?许多问题都想借这个会议重申呢?一方面要总结过去的成绩,别一方面要对本学期的工作提出希望与要求,作出布署。所以要说的话会很多。当然这个会主要就是校长一人的说头,别人一般是不会说什么的,要说也是只言片语,总不能每个人都长篇大论吧,那样的话,不说台下的老师们会反感,就是汪校长也会不高兴,为何?因为他们如此行事,可能喧宾夺主。
  有的人早就不想听了,他们今天来开这个会最想听的就是自己教什么科目教什么年级教哪个班,别的他们真的不想听,无非都是大同小异,有的老教师可以说这样的会议讲话都不知听过多少回了,早已厌倦了,但是没有办法,还得听着,不听能行吗?不行,毕竟还要在这里教下去,如果有种不教书,有别的门路,像这样的会他们是完全可以不来的,反正不在乎那几个钱,何必坐在这里心烦。
  可是一旦入了教师这个行业要想轻易地改变自己的身份,是比较困难的,甚至可以说难于上青天,当然这是相对于大多数老师而言的,也有那的确了得的人物,可以摇身一变,自己就改变了当老师的命运,不是有很多从政当官的人就是从老师出身的吗?他们为何能够成功,原因很多,自己努力也是很关键的,其实也有些人,他们虽然是老师,但他们也能在这个平台上找到自己的发光点,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活得有滋有味。
  毛鹏程没有想太多,他也累了,这样的会虽然说不得不开,不开,这学似乎就不算真正开学,所以这种程序好象还是少不了的,但是毛鹏程没有多大兴趣,他只是机械地听着,也没有太记在心上,唯一让他关注的就是他教什么教哪个班。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是语文老师,而且只教两个班,192班与193班。而且没有当班主任,毛鹏程不知道192班与193班是什么样的班,他听到分配的结果,自己还算满意,至少没有去教副科,如果除了教语文还要去教一门副科,那自己的工作量肯定要增加不少,那样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就很少了,况且学校没有安排他当班主任,这真是随了他的心意,有的人总想着去当什么班主任,毛鹏程可不想,他散漫惯了,当班主任还不得把他给逼死了,中学的班主任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早晨六点起床,一直要忙到晚上的十一二点,时间长不说,一天之内随时都有可能有事情发生,找你的时候多着呢,只当科任老师就不一样了,许多时候,除了教书,杂事还是要相对少很多的。
  所以听到这样的课程分配,毛鹏程还能够接受,他甚至觉得还好。于是走出会议室的时候,他的心情还算不错,没有下午那般烦。一看走在身后的谭莎莎心情也不差。
  他们俩相跟着往行政楼的教务处走去,其实许多老师都往那里走去,因为向前中学有两百一十多名老师呢,这些当然也包括一些没有怎么上课的老教师,比如图书室的保管员,比如档案室的一位老教师,等等。
  他们为什么往教务处跑呢?原来他们都是去领教材的,老师上课总得要一本教材,通常学校还会买一些相关的教案及教师用书什么的,通常就是一本教材加一本教学用书,有的学校可能还订一本教参,但不会再多了,再多了,怕有的老师照着教案上的丝毫不改地照搬照抄,那样效果可就差了。不是没有这样的老师,所以学校在购买书籍时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不会随便地多买,多买无益,只会有害。有的老师白天就已经领走,但也还有少数老师没有领取课本,所以还是有不少人往教务处走去。
  谭莎莎今天心情还行,他虽然教整个年级,但也没有许多课,课并不算太多,初一十一个班,一看确实班级不少,其实许多初中,一般每周只开一节美术课,所以十一个班,一周也就是十一节课,这工作量的确也还是不算大的。而且学校没有再安排她教别的副科。所以她觉得这样的女排自己能够接受,他甚至有些高兴。因为他们是新来的老师,没有被安排教副科,这算是不错了,有的老教师教了几十年,还经常被安排教副科,比起他们,他们算是幸运的了。
  毛鹏程与谭莎莎都算是专业对口的了,一个学中文,去教了语文,一个学美术,去教了美术。我想他们也能够将自己的才学发挥到最佳水平了。
  从学校教务处领了教材,毛鹏程便与谭莎莎一起往自己的住房赶去。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各自的住房所在地,于是就都进了自己的房间,两人都有点疲惫,因此也就没有说太多的话。
  进了房间,毛鹏程也不想马上就睡觉,九点多钟对于毛鹏程来说其实是不算晚的,读大学的时候,他哪天不都得十一二点才睡觉,当然早上他通常起得很晚,除非上午一二节课有课,他才会在八点之前起床,否则不睡到十点是不会轻易起床的,所以大家都说他是夜猫子,他也不生气,他确实睡得晚,但白天起得也晚,所以他的精神还是不错的,因为睡饱了。走到床边,毛鹏程拿起刚才领回的教材看起来,这教材是大本的教材,就是16开本的那种,其实比16开的都还要大一点,好象跟一张A4纸差不多大小,毛鹏程不习惯看这样大的书,他喜欢看小本的书,记得自己读书的时候,书都是32开本的,摸在手上很有手感,看起来容易进入状态,这16开的毛鹏程看起来一下子还真有点不习惯,可是没有办法,自己是老师,不喜欢也得看呀,自己还要教这样的教材呢。
  第五十一章  回忆我的初中时代
  翻开目录一看,毛鹏程发现自己以前学过的课文还有一些在其中,比如朱自清的《背影》,老舍的《济南的冬天》,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看着这些课文,毛鹏程就陷入了沉思,也是陷进了回忆的思绪里,自己以前也读过初中,初中那会儿既过得不好,但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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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鹏程读初中那会儿是在镇上的一所初中,当时哪有现在这么气派,整个初中也没有几栋房子,因为经济不咋样,所以学校也就是这么一副光景,不过呢,学校的绿化倒也是搞得像模像样。毛鹏程当时读书还不错,初一的时候,因为表现积极,被班里的同学选为了副班长,不久,他父亲要他不要干这个副班长,说怕影响他的学习,于是他就跟班主任一说,班主任也很通情达理的,一说就同意了,于是他就没有再当副班长了,一心一意地学习起来,结果学习成绩突发猛进,有一次还考到了前十名,本来毛鹏程以前的成绩并不是太好,如今能够有这样的名次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毛鹏程的父母真的很希望他们的这根独苗苗能够学有所成,不再像自己这样开杂货店。这不,毛鹏程读书也还算争气,以前不怎样,没想到到了初中,成绩反而有了很大的提高,或许是他慢慢地长大了,慢慢地懂事了吧。毛鹏程最差的是英语,每次考试几乎都不及格。语文与数学最好,他写的作文可好了,每次写作文都能拿个八九十分,语文老师就经常把他写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上加以朗读,可把其他的同学给羡慕死了,有几次作文还被语文老师抄好后张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报的一角,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看看优秀作文是什么样的,每一次学校举行作文比赛,他都能够拿到名字,好几次都是一等奖,要不也是二等奖,从没有拿过二等奖以下的奖次,由此,可见毛鹏程的作文水平到底有多高了。他的数学成绩也不错,经常能够在单科中排到前十名。但是英语一直很不好,直到初二下期才慢慢地追了上来。
  初二的时候,班主任又给了他一个小差使,生活委员,说是生活委员其实就是饭长,专门负责发饭的。因为班上有不少住校生,他要负责发饭,一开始他不肯去干,但班主任说, 我很信任你的,你一定能行的。毛鹏程一看班主任如此信任自己,也就不好再推迟了,于是就当上了饭长。 结果毛鹏程发饭好几次出现有同学吃不到饭的情况,原来,有个别的学生,自己只订了一个饭,结果有的人混水摸鱼地却端走了两个饭,还因此,毛鹏程发过几次火,有几次差点发生了火拼事件,不过因为班主任及时赶到,事件得以平息在了萌芽之中。毛鹏程后来不想当饭长了,这差使完全不适合自己,班主任看他态度如此坚决,再者他的成绩在班上算是较好的,也不好怎么说他,也就只好随他了。
  整个的初中阶段,毛鹏程的生活其实过得挺平淡的,只是埋头读书,也没有太多的故事,不过,有一个秘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那就是他喜欢班上的黄小梅,黄小梅人长得清清秀秀,头发乌黑乌黑的,在毛鹏程的眼里,他觉得她就是一个仙女,所以自从进了初中,就一直暗恋她,可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根本上就不敢对她有什么表示,连纸条也不敢写,结果后来黄小梅被别人追走了,为这事,毛鹏程可是伤心了许多回,尽管如此,毛鹏程对于黄小梅的喜欢与暗恋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那时候的学生虽然也很调皮,但比起现在的学生来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一提,据说现在有的学生很不像话,调皮的不行,当然这些毛鹏程也只是听说而已,具体现在的学生究竟怎样,要自己真正接触了才知道,光凭道听途说的东西,是不能够完全确信的。
  毛鹏程的班主任其实就是他的语文老师,那是一个二十多岁刚从中专学校毕业的青年,戴一副很大的眼镜,毛鹏程对他很是佩服,因为在他眼里,能戴那么大的眼镜肯定很有学问。而且他的语文老师也还的确可以,教书教得不错,至少毛鹏程喜欢听他的课,不过唯一不足的是,他的普通话不够标准,经常会带一点他自家的方言与口音,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在毛鹏程心中的形象。
  毛鹏程自从小学开始就对语文特别喜欢,到了初中更是如此。加之他语文成绩好,作文写得棒,所以他也深得语文老师的喜爱。他的初中语文老师只有一个,所以在他的整个初中记忆里,印象最深的便是这个老师。这个老师对自己寄予了很深的厚望。希望自己能够有所作为,有所成就。而且当年没有考上中专时,语文老师一个劲地鼓励他,说要他不要气馁,相信他一定能行的,读高中没什么不好,还可以考大学呢。毛鹏程当时很是感动,于是更加发奋读书。
  想起自己的初中岁月,毛鹏程便不得不想起他的初中语文老师,那个老师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回忆,而且也对他不错,给予了他很多有益的教诲,毛鹏程想起这些,不禁有些感激他。
  现在自己也要当老师了,自己能够当好一个语文老师吗?自己能够教得像以前教自己的那位初中语文老师那么好吗?毛鹏程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不过毛鹏程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想起自己的初中时代,想起自己的初中语文老师,毛鹏程便有了动力。他心想,自己一定要用心教好自己的学生,要当一个不错的语文老师。
  毛鹏程坐在床沿边,本想看看新课本的,没想到,才稍微地看了一下目录,思绪便回到了自己的初中时代,时间过得真快啊,没想到自己的初中时代早已远去,今天自己也成为了一个初中语文老师,自己也要去教语文了。想起这些,毛鹏程突然觉得这生活这人生有时真有些不可思议,生活也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想着想着,毛鹏程又把目光收回到手中的语文课本里,他想认真地看一看第一篇课文。
  第五十二章   美女怕黑VS与美女同室同眠
  仔细地再一看目录,第一篇课文自己非常熟悉,早已学过,原来第一单元的第一篇课文,也是整本书的第一课,入选的文章是作家朱自清写的《背影》。毛鹏程一看这标题就有一种亲切感,因为他很喜欢朱自清的这篇《背影》,记得自己读初中的时候,都不知道朗读了多少遍,都能够背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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