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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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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几至效尤成习。而吴中民情素属浇漓浮动,即如米价腾贵,地方官既为之劝谕,筹划平粜,而匪犯顾尧年仍复挺身而出,借端挟制,岂非光棍之尤?若不严行惩创,何以示警!并拟议在苏州添设八旗驻防(未果)。
  顾尧年杖毙后,街巷出现匿名揭帖,内有立毙二十一人之语。随即青浦县罢市首犯二人也被毙于杖下。如此法外行刑,颇滋谤议。'10'
  * * *
  '1' 乾隆十六年闰五月戊辰谕:民间物价。本自不齐。祇可随时调剂。不能概绳以官法。即如人生日用最急者。莫如食米一项。今谓意在恤民。而欲官为立制。务使市价损之又损。闾阎皆得贱食。意则美矣。欲其行之于事。能乎不能乎?
  '2' 如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档案系合编《康雍干时期城乡人民反抗斗争资料》(中华书局,北京,1979)一书所示。
  '3' 《啸亭杂录》卷7《徐中丞》。
  '4' 对于此类事件,以前则往往责之于官,并不治罪于民,如乾隆九年五月,直隶总督高斌参奏滦州知州李锺俾不能体察民情,及时出借口粮,致有刁民罗天才等乘机纠众,抢割麦田,强借粮食等事。即将其掣回,并未究治“刁民”之罪。
  '5' 雍正十三年十月谕。
  '6' 乾隆四十四年三月甲辰谕。
  '7' 乾隆十三年五月己丑。
  '8' 袁枚:“上两江制府请停资送流民书”,《袁枚全集》2,页240。
  '9' 据美国学者李明珠研究,乾隆十三年(1748)出现了粮价的南北“异常”,对此也许能试着作出一个解释:这一年江南粮价的特别上涨,只是一个“个别现象”,它原因于局部的灾害,一方面,它是“真实”的,并足以造成当地价格的异涨,一方面,它又不够“大”,不能引起其他地方(如华北,如广东)的“连锁反应”(与李明珠教授的讨论及来往信件,2005年)。
  '10' 《永宪录续编》:乾隆十三年,江南米价昂贵,苏耆吁请平价,触安宁怒,立拘三十八人,多毙杖下。及后奉旨枷责,只余六人。原安宁放米出洋,暗受其贿,乐米贵,商船始来。布政辰垣奏之,斥回京。是其背景原因甚为复杂。
  六、乾隆十三年
  17。自失
  在乾隆十三年这个不祥的年头里,还发生了哪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呢?
  苏州一案是所谓“大不称心”几件事中,没有提到的一件。之后复因各省屡有聚众抗官事件,特命刑部照陕甘刁民聚众之例,立即正法。
  到乾隆十四年的秋审、朝审,皇上还一改从前的做法,不留情面,大批勾决,即行处死。
  一时大狱叠起,形成前所未有的恐怖气氛。据说,昔日时的宽仁皇帝,一下子变成了铁腕皇帝,整个朝廷为之震惊。这一切似乎都是由于丧妻后产生的一种变态心理。皇上在处决他的大臣时,不再垂泪颁谕,心中戚戚,而是怒气冲冲,心安理得。由寅畏小心,一变而为生杀予夺,逞情而为。'1'
  刘松龄的书信中并未提及此事,但他所说假如在江苏、浙江发生了什么起义的话,是否也有所指,我们就很难断言了。不过,对于“金川之役”,他却是有很多看法。
  乾隆十三年处理的另一大事,正是“金川之役”。金川处于四川西北部,地势极为险恶,气候恶劣异常。乾隆十至十二年,在金川附近的“瞻对之役”中,清廷用兵二万,耗帑百余万,结果只草率了局。金川之役则耗费了军费近二千万两(当时一年岁入惟二千七百余万),调用十万官兵(加夫役几近二十万人),死伤数万,阵亡总兵、副将、参将等将领数十人(对方只有人口一万,战士数千)。为了这场意想不到的挫折和惨败,处死了经略大臣讷亲、川陕总督张广泗、大学士庆复等。'2'战争最终以一个虚假的“胜利”结束(它成于另一个亲信大臣、皇上的妻舅傅恒之手),以之挽回在全国面前丢尽的颜面。'3'
  这在乾隆朝十几年时间里还是没有过的。
  十三年十二月辛卯,上谕:朕实为大不称心。如果说表达了对皇后丧仪风波的一丝自责之意,对这两次战争就更明显了。针对瞻对之役,上谕:
  既已失之于前,不可文饰于后。此一事,我君臣皆不得辞未曾妥酌而率尔兴戎之咎。'4'
  对于金川之役,更屡次谕及:
  朕心深为追悔,不知上年何以办理至此,岂非前谕所谓命运使然者耶?'5'朕思用兵一事,总系从前不知其难,错误办理,今已洞悉实在形势……此事错误,朕君臣同之。朕既知而速改,……乘此收局,犹为未晚。若更日引月长,无所底止,何以善其后?部库帑藏,内地民力,皆所当惜。'6'
  而更重要的则无过于对乾隆初政第一大事——粮政努力的自责。
  乾隆初年,政府成倍增加了仓储和扩大了赈恤力度,至少它在救灾中——那几年灾害颇多,'7'特别是乾隆六到八年——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但它也带来很大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如同其他许多事情一样,积因已非一日,皇上早也有所觉察,但迟迟难以下定决心罢了。
  在乾隆八年两江赈灾时,皇上就有过一番检讨。'8'但认为那不过是一个短期现象,因此只采取了一些权宜措施。乾隆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御史欧堪善重提这一问题。'9'十二月戊辰,终因“迩年以来,(米价)日见腾贵”,发动了一场对粮政和粮食问题的大讨论。时距皇七子永琮出痘而殇,尚有半个月时间。上谕:
  朕思米谷为民生日用所必需,而迩年以来,日见腾贵,……夫商贩流通,贵则征贱,间或暂时翔踊,何至连岁递增,有长无落?
  若谓囤户居奇,此实弊薮,然自地方官力所能禁,何至全不奉行,任其垄断累民?……
  若谓户口繁滋,则自康熙年间以来,休养生息,便应逐渐加增,何独至今日而一时顿长?
  若谓水旱偏灾,则亦向来所有,何以从来未闻如此之贵;且亦当歉者贵而丰者贱,又何至到处皆然,丰歉无别?
  若谓康熙年间仓储有银无米,雍正年间,虽经整饬,亦未详备,今则处处积储,年年采买,民间所出,半入仓庾,未免致妨民食,此说似乎切近,……朕反复思之,不能深悉其故,亦未得善处之方……
  因此令各省督抚“详求得失之故,据实陈奏”。'10'
  其后几个月时间里,在经过一番小心的试探之后,各省督抚纷纷把他们的意见奏告上来,共有二十余份。'11'自乾隆初年以来,这种“汇议”已有过多次,如有关矿政、水利,以及禁铜、禁烟、禁酒,'12' 等等,而这一次恐怕就是最著名的了。
  粮政方面的努力已持续了十几年时间,现在要求“下马”,这能行吗?对这样一个政体来说,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所谓“失败”了,它可能引起各种连锁反应,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因此即使没有那些政治风波,那些官员们也有充分的理由格外当心了。
  封疆大吏们各执一词,又像是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从各个角度开说着各自的道理,生怕没能团弄好皇上,事与愿违,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不过,毕竟由皇上先带了头,他们那些大胆的言论,也就不显得那么尖锐和冒失了。终于,矛头都对准了人事上的原因——采买过多。'13'或可与这些地方大员媲美的,是大学士傅恒在金川战事中如何“诱导”和“维护”皇上下定“收局”的决心的。'14'
  其时“运度驳杂”,'15'特别是“自办理金川军务以来,一切政务,未免因此分心”。'16'诸项大事交织在一起,交互作用,没想倒促使皇上下了决心。乾隆十三年七月,讷亲在金川的败报传来(同时关于粮政的大多数奏议已经上报),与其拖延下去,似不如快刀斩乱麻为好。新的决策就这样定了下来,上谕:
  迩年以来各省米价不见其减,而日见其增,反复推究,莫知致此之由,……众论颇以为采买过多,米价益昂。因思生谷只有此数,聚之官者太多,则留之民者必少,……朕既知初意之失,不可不为改弦之图……
  令各省常平仓谷悉照康熙雍正年间旧额,其多贮者,以次出粜,著大学士等妥议具奏。'17'所谓“既知初意之失”,已与“罪己诏”相去不远,跟着政策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其时,几乎接到一个败报,即有一个新的决定出台。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大学士等议复:通计十九省应贮谷三千三百七十九万石,较之乾隆年间定额四千八百万石,计减一千四百余万石。'18'
  为此皇上不惜回到雍正朝苛严的老路上去,乾隆十四年二月己亥,上谕:
  朕恭阅皇考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见批示原任浙江巡抚黄叔琳缓征一折,备悉外省官民,沽名邀誉,藉端逋欠情弊,曲中隐微。仰见皇考聪明睿智洞达治体,朕远不能希踪万一。
  迩年来各省督抚,凡有奏请缓带旧欠钱粮,朕必降旨俞允……督抚身任地方,固当爱养斯民,亦宜兼筹国计。如偶遇水旱歉收,民力果属拮据,自应据实陈奏。不然,则违道干誉之积习,与顽户猾胥之浇风,亦当深戒而切禁之,毋谓殊恩之可以滥邀也。
  乾隆十七年,谕:
  所有存贮实数得十分之三四,即不必亟资买补。其动帑委员采买之处,似可概行停止。'19'
  随后,米价也随之下降并趋于平稳。
  但此一事中,亦不免有虚夸、好名之一面,日后曾于《御批纲鉴》(卷40)中写道:
  常平亦不过救什伯于千万耳,曾力行之,终无实效……利不什不变法,废之而其怨者将益众,毋宁仍旧贯而不为其已甚,斯可耳。
  乾隆二十一年三月,上谕:
  事当据理据实,慕虚名而为多损少益之事,初年或有好名之心,今则经事久而见理真,不为此矣。
  乾隆初年的“粮政事件”就这样中止了。它前后贯穿了乾隆初政十几年时间,到乾隆十三年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以致粗看起来,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清代史书中几乎没有关于此事的记载。又像是有人蓄意隐瞒,清廷档案缺失最严重的就是乾隆朝前十三年这一段了(比照前后两个时段都少了很多)。'20'
  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从此,皇上放弃了他“回向三代”的宏大目标。一个常人对于普通的“失败”都难以接受,何况关乎到他——要知他虽未经民选,却是抱着一番信念,有理想,有抱负,而充满自信的走上这个位置的——的毕生事业呢!此刻皇上心中的痛苦,真是不可言喻。
  历史是一个大整块,在“乾隆十三年”这件事上,不能不看到皇后之死和金川之败的原因,也很难说哪一个是带有决定性的因素。而只能说,粮政困扰是时间更持久,层次不同,或者也是更应引起我们重视的一个政治事件。它的一“进”一“退”,都亟富有意义。
  皇上也多少意识到了,这一“退却”决非无谓。他后来追述说:乾隆初年,打算充盈仓储,一举解决粮政和粮食问题;实行一个时期以后,“旋因市价增长,即令停罢”。开始认识到,“陈编所载余三余一之文,固为足食本计,第在当时原属地广人稀,又列国各守其封域”;而今情势变易,“何如即以此留之民间”,政府“临时善为补偏救弊”而已;除此之外,恐“无他一劳永逸之计也”。'21'
  又说:“以君养民则不足,使民自养则有余,诚不易之论”;若“举身家衣食之切务,皆委之在官”,官米有限,“焉得人人而济之?”'22'“大概市井之事,当听民间自为流通;一经官办,本求有益于民,而奉行未协,转多扞格”。'23'
  事隔多年之后,还说:“(米粮)何如留于闾阎,听其自为流转?”'24'米粮盈绌,“总在转运流通,源源接济,方不致市价腾涌”;“若概欲官为经理,势必有所难行”。'25'
  当时还很少人认识到这一高度,唯袁枚批评流民留养资送制度时说:昔日“病在恩之过少”,今之“病在恩之过多,遍地皆赈,故转而生游惰之志”,与其如此,“何必纷纷官办”?'26'
  由此可见,乾隆十三年粮政决议的真正含义,是在政府角色的深刻转变,而并不在于粮政一个方面,以及国家粮食储备的数量多少,更不是为节约钱粮起见,或为一时的财政紧张所致。'27'
  乾隆十三年以后,随着粮政方针的改变,其他一些方面也出现了政策的“收敛”。
  如何定义这一个“收敛”和确定它的范围?粮政无疑是首要的一个,其中包括捐监的停止,'28'流民留养资送制度的废除,'29'烟禁、酒禁的解除等等。其他还有:
  停止金沙江等水利、河工及地方工程;'30'
  停捕蝗收买蝗子等“非概可经官办理”者;'31'
  改商业贸易之官办者为“仍令商办”,“而官为总摄照看”;'32'对蒙古开垦发布严厉的“封禁令”;'33'
  限制和固定“火耗归公”以来增加的地方行政开支;'34'
  定满洲相杀例,于秋审时俱入情实;'35'
  停止由大学士、九卿通行甄别现任科道;'36'
  著停止进呈经史;'37'
  著停止使用奏本,一律改用题本,“以示行简之意”。'38'
  恢复屡次免除的米豆关税;
  定关税赢余,一照雍正十三年额;'39'
  停议改铸钱文,“以不治治之”;'40'
  从初期对天主教较为和缓的做法,改为厉行禁止传教;'41'
  浙江海塘(北岸)动帑官办,(南岸)不若酌从民便,听其自为修补;'42'
  在其他一些地方,则出现了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一类的现象,……等等。'43'
  皇上为此也得到了不少经验教训,其中之一,就是经过十几年的执政,有了更多的实际经验。乾隆十四年十月戊寅,上谕:
  盖执两用中,必随时消息。当临御之初,因人命攸关,实切切而不忍,宁失之宽。今阅历既久,灼见事理。若一味姑息纵舍,则失之懦弱。裁度因时,方得权衡不爽。非有意从宽,亦非有意从严。且非前此从宽,而今又改为从严也。此中斟酌苦心,众人安能尽喻,是以详悉谕令知之。
  所谓“阅历既久,灼见事理”,或“天下事有言之近理,而行之了无实际者”,'44'“知其一不知其二”,'45'以及“务虚名而受实祸”云云,'46'大约也都是指这一类情形。
  “收敛”的那些内涵是很难用由“宽”变“严”来解释的。尽管由宽转严是一个确实存在的现象,“宽严之辨”也成为一个被多次议论的话题。
  不过,乾隆初期并不是一味从宽,只宽不严的。比如,处死曾静、张熙,比乃父可是还要“严”了;甄别僧道,也不能说就是“宽”;对于“聚众”,始终都是“严”的;在扩大仓储上,更有许多地方“严”过了以前。'47'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乙亥,上谕:
  总之办理事务,宽严当得其中。若严而至于苛刻,宽而至于废弛,皆非宽严相济之道……朕降此旨,非于即位之初申饬诸臣以示威,欲其畏惧也。
  明摆着是有其“严”的一面,并申明必要时还须用“严”的。乾隆元年以后,即发生若干从严的实例,五月庚申谕:
  朕御极以来……去其烦苛,与民休息,并非宽纵废弛,听诸弊之丛生而置之于不问也。而内外臣民,不喻朕意,遂谓法令既宽,可以任意疏纵,将数年前不敢行为之事,渐次干犯……
  朕看此等情形,天下臣民,竟有不容朕崇尚宽大之势。《传》曰:宽则得众。《易》曰:元者、善之长也。朕以天地好生之心为心,岂肯因一二无知之辈,即自改其初志。但治贵得中,若于玩法之徒,亦用其宽,则所谓稂莠不除,将害嘉禾。倘不速为整理,恐将来流弊,无所底止。是以近日处分臣工数案……
  为治之道,固当如是。朕岂忽变而为严刻者哉……总之治贵得中,事求当理。不当宽而宽,朕必治以废弛之罪;不当严而严,朕又必治以深刻之罪……则朕之百姓,可以永久受朕宽惠之泽矣。
  乾隆六年七月癸亥,谕:
  近来鄂善、喀尔钦、萨哈谅及赵国麟、卢焯等案,皆朕准情酌理,不得不如此办理者。而外人不能深知,未必不以为涉于严峻。即进言进讲诸臣,颇有以效法皇祖崇尚宽大为敷陈者,则外人之议论可知矣……
  从古帝王,以优柔寡断而致败者恒有之,从未有振纲肃纪,生杀予夺,大权不移而致败者也……夫栽培倾覆,惟人自取。或宽或严,总归一是。成心不可有,定见不可无。朕岂中无主宰,忽然而宽,忽然而严者乎?……
  若有意从宽,必且流为市恩姑息而失宽之正。则所谓宽者即严之因,而所谓严者即宽之害。是则有意从宽,尚且不可矣,而况有意于严乎?
  表明对于贪官,从立法到执法都是“严”的;而对那些部院堂官、督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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