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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孤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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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庄仲接过话,又仔细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不因为别的,只是想知道薛大爷口中“不肖的儿子”是怎么不肖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薛强又开口了。

庄仲被这么一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说:“真没事,薛大爷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就别谢了……”庄仲一面应着,一面疑惑着:薛大爷的儿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回家养老,还非要在墓地谋个差事呢?是因为他儿子“不肖”?可是看他不像那种对父母不好的人啊……

庄仲疑惑着和那个人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就匆匆地去服务台办相关手续了,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庄仲,冲庄仲异样地微笑着,弄得庄仲更不自在了。庄仲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但倒也是个和蔼的人。就这样,一天就在这心跳与忙碌中结束了。晚上薛强要请庄仲吃饭,不过被庄仲回绝了,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庄仲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儿子他更应该陪一陪薛大爷。

第二天,庄仲拎着水果来到医院看薛大爷。薛大爷身边有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守着他;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有了好多补品。老人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但一看到庄仲来了又露出了笑容,于是,又是满脸深深的皱纹。

“来看我就够了,还买什么东西……”老人说着,那个女人接过水果,把它们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

“这是我儿子请来的护工,你就叫她梅姨吧。”老人说。

庄仲叫了一声,那个女人应了一句。

“我儿子工作忙,没工夫过来看我,”老人颓唐道,“我以前好像没和你说过,我就他这一个儿子,而且我还没有儿媳妇。老伴早就过世了,和你父母葬在了同一个墓地里。“

一旁收拾东西的梅姨听到这里,同情地看了看老人,更是同情地看了看庄仲,操着浓重的乡音说:“您就别伤感了,都一把年纪了,您看您儿子多有出息,XX公司的大老板,怎么也得身家千万啊。”

老人有气无力地“呵”地一声笑了,说:“梅姨你是不知道啊,他要不是继承我的家业,哪会有现在这么风光啊。这完全是我努力的结果。”

“行啦,您还嫉妒您儿子不成,”梅姨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给老人盖上被子,“您就知足吧您,至少他没把这家业败出去。”

老人不说话了,笑了笑,看得出来略带一点自豪,转过身,问庄仲:“寒假有什么打算吗?”

“暂时还没有,”庄仲回答道,“不过应该还是要去打工。”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开口问:“如果你晚上自己在墓地里面呆着,你害怕吗?”

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就这样,庄仲带着一袋子的感伤回到了学校。学校里面的广播正在放姜育恒的《再回首》。庄仲不禁冷笑了一下,他现在巴不得不再回首,忘掉过去,以一张白纸的心去面对新的生活——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庄仲走到了学校的湖边,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喜欢这里春夏秋冬景色的变化,喜欢看湖水激荡、平静或是现在的死寂,喜欢看叶子凋零在湖里,也喜欢看树枝上泛起的点点绿色。他还喜欢看来这里读书的人,来这里哭泣的人,和哥们儿来这里互倒苦水的人,还有和恋人来这里互诉衷肠的人——这些都为他冰冷的心灵吹起一股和暖的风。

他在这里停驻了一会儿,就又径直地向前走了。穿过两个路口,一排六层高的小楼浮现了出来,他的宿舍在第三层最靠西的一间。

打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气息袭了过来,而且夹杂着一股更特别的味道。虽然说庄仲也已经习惯了,但是每次出门回来时还是不能立刻接受。宿舍里面的环境已经不能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了,换句话说,这里简直不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地方,也就是他们这些久经身体考验和心理防线构筑的“强人”才能勉强适应。其实刚入学的时候宿舍四个人还是很讲究卫生的,特别是四个人里面还有个每天都要擦两到三遍地的“洁癖男”。后来那个人因为转专业搬出了宿舍,虽然宿舍里面还剩三个人,但是没了那个卫生狂人,大家也都渐渐地懈怠了——细想一下,整个大学何尝不是如此呢,大部分人没人逼着,也就堕落了,堕落到自已都无法接受自己,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程度。

宿舍里面还有一哥们儿没走,正在桌上焊一块电路板,之前那“特别的味道”估计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吧——像庄仲他们这种学电子的,做实验非常重要,无论是以后找工作还是读研,实验总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一个工科生与那些每天研究理论的理科生的区别。

那哥们儿天生长得有点黑,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而且绝非后天的造化,因为庄仲有一次和他一起去浴园洗澡时特地看了看,发现真是从头到脚,一点不剩,全都是黑的。大家经常戏言他只有在军训的时候看起来还算正常,恰好他名字里面也有个“军”字,所以大家都叫他“黑军”。庄仲和黑军的关系很好,可以说在学生会之外黑军是他最铁的朋友,而黑军也是这个学校里面极少数知道他是孤儿的人之一。

黑军放下焊枪,按下电源,看了看庄仲,说:“呦,回来了啊。”

庄仲一面应着,一面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我这个寒假暂时不回家了,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一阵子!”黑军回答。

“那你在学校准备干吗?”庄仲好奇地问。

“做做实验呗,”黑军晃了晃手里面的焊枪,“而且还要忙着找工作,我怕到了下半学期就来不及了。”

“这倒是,是该抓紧了。”庄仲应道,其实庄仲也觉得自己该抓紧了,但是那股迷茫感还是占领了他心中的半壁江山。

“不过不知道你适不适应这味道,”黑军指了指桌上的电路板,“我估计这个假期都要做实验了,你要是不适应我去别的地方做……”

“不用不用,”庄仲打断他,“反正我也是学这个的,受不了这个味道还怎么学啊。”

“那就好,其实这些事情在家也能做的,只不过在家没有学术的气氛,而且你自己在学校肯定觉着闷啊,所以寻思过来陪陪你。”黑军又拿起焊枪,眼睛盯着电路板聚精会神地焊了起来。一股焊锡的味道随着那一缕青烟飘到了空气中,飘到了庄仲的鼻子里。庄仲不禁咳了两下,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要说他是被黑军的话感动了那谁也不信,那完全是那些飘进鼻子里的青烟搞的鬼。

本来像这种实验平时练一练是很必要的,只不过有很大一部分人以后想出国、想考研,所以他们就都去钻研书本了;还有一部分人想找个类似管理类的工作,说白了就是想跳槽,不想干实业;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懒,不想做,或是贪玩,天天打游戏——不过现在这样的人也已经很少了;最后就是想庄仲这样的了,想做是想做,但是没有一定的财力,毕竟一块自己设计的电路板打出去制作,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而且有一些功能强大的元器件,价格不比电路板低。他虽然对自己的专业挺感兴趣,但是实验总是成为他的一个障碍,经济条件是一方面,他似乎还对焊锡的味道有些过敏。

庄仲打开窗户,想散一散这里的味道,可是一阵凛冽的寒风又让庄仲不得不把窗户关上。这时的庄仲有一点后悔答应黑军可以在宿舍做实验了,可是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况且不只是他这一个宿舍这样,他们专业每个宿舍都有人做这种实验,每个宿舍都有一群穿着邋遢的衣服,愁眉苦脸地焊着电路的工科男。可是他们舍友中不做实验的那些人照样过的好好的,想着想着,庄仲就开始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了,谁让自己对特别的味道过敏呢。

庄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次对一件事进行辩驳和斗争时,他不像别人,论证着对方的错误与矛盾,恰恰相反,他会慢慢地陷入到自我检讨之中。

在宿舍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庄仲已经达到忍耐的极点,他的鼻子在这暖气充足的宿舍中已经通红了,嗓子里面也好像有什么东西卡着,弄得他不时地咳嗽一声。他不敢说话,因为他怕自己说不出话来。而一想起黑军说他要在这里做一个假期的实验,庄仲就感到绝望。但是,他实在不想对黑军说“麻烦你去别的地方做吧,我受不了这个味道”之类的的和之前的决定相违背的话——或者说,这是庄仲的一个病态,那个和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息息相关的病态的“小男子主义”。这是一个和“大男子主义”相对的性格特征,如果说“大男子主义”的弊端是过分责任感、过分霸道化带来的攻击性和冲突性,那“小男子主义”的弊端就是过分自责、过分内敛的心态带来的顺从性和消极感。另外,对于处处关心自己、处处为自己着想的黑军,庄仲也不好意思对他提出什么要求,他实在是觉得这四年自己欠黑军的太多太多了。

绝望之际,庄仲想起了薛大爷,再仔细一想,反正放假了也没找到兼职,还不如先去墓园呆一阵子,等到以后在从长计议。庄仲越想越觉得当时没答应薛大爷是个愚蠢而错误的行为。

他收拾完了一些日常的用品,和黑军道别离开宿舍后,就来到医院。老人听了他的决定后很高兴,把墓园小屋门的钥匙给了庄仲,并告诉他他要做的工作。

“工资到时候会有人给你的。”老人笑着说。

庄仲和老人道了别,踏上了那段熟悉而又陌生的路。途中,窗外的景色可以说是城市社会退化过程的洋片:从高楼到平房,从工业园到庄稼地,从宠物狗到牛羊——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时光在倒转,而庄仲的记忆也跟着倒转了。

那是一个雨后的中午天昏昏沉沉地布满了雾气,四下的气味也不太好,有一股霉变的气息。

庄仲的父亲——也是当时煊赫的老板——开着车带着庄仲和母亲去郊外兜风。当时的城市不像现在一样纸醉金迷,而当时的郊外也比现在更纯,纯得像一潭平静而清冽的湖水。好像那时,他们就走过这条路,路过那片墓地。因为庄仲的父亲好像提到过:“这儿的景色挺不错,我百年之后葬在这里也是一种福分。”

庄仲的母亲当时就露出了鄙夷的神情,嘴里嘟嘟着“不吉利”之类的话。而庄仲那时候年幼无知,还不知道“百年之后”是什么意思,甚至还认为那是永恒。庄仲现在想起这些,自己都不禁要冷笑一声。

“妈妈,墓地是什么啊?”年幼的庄仲好奇地问道。

母亲慈祥地摸了摸庄仲的头:“墓地是人死后要去的地方。”

当时的庄仲很天真,天真到认为人“死了”就是“去另一个地方生活”,于是他又问:“那墓地有家里舒服吗?”

母亲和父亲笑开了。“当然没有了,”母亲笑着回答道,“家里面是最舒服的,那里有阳光,有爸爸妈妈,但墓地里面却没有。”

“哦。”庄仲瞪着大眼睛应到。

但是世间的一切都好像是残酷的玩笑,玩弄着庄仲,玩弄着成千上万的世人。

现在庄仲还清楚地记得那个路口,那迎面摇摇晃晃地驶来的那辆轿车,还有离这玩笑不远的那片冰冷的墓地……当然,还有父亲母亲的血。

他是从母亲的怀中拉出来的,母亲的双臂抱得死死的,连久经训练的消防队员都要两个人费九牛二虎之力拉开。庄仲得救了,只受了点轻伤;肇事者逃逸了,那个丧心病狂逆行的肇事者,除了那两排车轮印,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而庄仲的父母却永远地离开了他。

年幼的他哭了,不是因为父母永远地离开了他,而是因为他受的伤把他弄疼。现在每每想起这些,他还是觉得自己欠父母的太多,连最后的哭泣都是给了自己,而不是为深爱着自己的逝者送路。

当时的侦查手段没有那么的先进,即便当时的公务员要比现在的负责任得多,但是从车轮印就想判断出凶手是谁简直是天方夜谭。于是,这件案子也没当成了悬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淡忘了。后来,也许是天意,父母阴差阳错地被葬在了这里——是那时父亲的同事给操办的,确切地说只是利益链上的伙伴——现在也都杳无音讯了。不过,庄仲还是很感激他们,没有他们,父母可能早已被医院当作无人认领的尸体火化掉了。而且这些精明的商人把事情想得很周密,甚至把庄仲所在的孤儿院的地址都告诉了墓园的负责人,大概是想到以后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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