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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姐的穿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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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好了,别哭了……”刘苏按了按自己的额角,“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

    “真的?”春兰美人的一双大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写满了期待。

    刘苏长叹一声,走近他的跟前,看着他的眼,一字一句道:“你想跟着我倒不是不可以,不过必须要改掉你的三个毛病。第一,就是不许哭;第二,就是不许自己轻贱自己;第三,就是要挺起腰板,堂堂正正!”

 4阳刚之气什么的,最讨厌了

    老天不公,真的。

    自己的灰扑扑的麻布衣服在空调君的身上,不但没有抹杀掉少年的美貌,反而多了种矛盾的风情,刘苏只想捂脸。

    平心而论,春兰洗白白了之后,还是极其有吸引力的,尤其是那一双时时横着秋波的杏眼,再加上那一把软绵绵的好嗓子,就算是生气,都会被人看做娇嗔的。

    这种人设不是应该在小说或者漫画中才会存在吗,这种典型的二次元人物误入现实到底要闹哪样,这不科学!

    而且,最让刘苏不爽的是:她的衣服,在春兰身上,居然无比的合适,唯一不合适的地方,是在腰部,有那么一些些的宽松……

    要不要这样打击人啊,你一个大男人,腰这么细干什么,难道她的身材连男人都比不过吗,不,她绝对不要相信!

    好吧,他是一个十九岁的大男人,身高和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子一样,所以,空调君是发育不正常的,一定是的!

    刘苏重新打起了精神:“你的脸,要遮盖一下。”

    “是。”空调君对她是无不应从。

    于是,两个清瘦的面皮黄黄的穿着普通的少年,骑在两只恩恩爱爱的毛驴身上,慢慢悠悠的沿着官道往前走。

    “公子,等一等,你衣服的下摆沾了点灰。”

    那是肯定的,我们在赶路,没有灰尘才不正常!

    “公子,你渴不渴,春兰看见那里有一个池塘。”

    池塘的水是生水,绝对不能喝,难道你就不怕有人在里面洗澡或者尿尿吗?

    “公子,太阳太毒了,要不要去树荫下面先躲一躲?”

    她又不是靠脸蛋吃饭的,她要赶紧去莫城找人啊,她不在,老头子绝对会把日子过成讨饭样,把家里的所有角落都摆上酒,然后一天三顿的奴役师兄!

    “公子,公子……”

    又来了!从一大早开始,这个甜腻的嗓音就在耳边不停的响起,并不讨厌,不过,这么软绵绵的声音很像催眠曲啊,日头又大,赶路无聊,她真的会睡着的!

    刘苏想了想,决定从他口中探听一些事情再说。她自出生以来,都没有出过老头子隐居的那个小山村,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子,她是一点都不清楚。空调虽然只是个小倌,可应该也知道一些人情世故。

    春兰对她的要求是无条件执行的,虽然这个问题难了些,他还是很努力的思索着:“我从懂事起,便是在藏花阁里,那是我朝最大的相公馆,就在都城。我学不会那些妩媚的法子,因此只是一个中等的小倌。相公馆里等级森严,像我这种人,就是被一流的小倌欺负的,小的时候,就是端茶倒水之类,也还好,只是等我长大了以后,容貌日益出色,那些人怕我抢了他们的风头,便日日为难我,有一些客人性情暴虐,他们便将我推出去……”

    说到这里,春兰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脸色也随之慢慢苍白,刘苏对自己无意中再次戳到他小心肝有些不忍,扯开话题:“不提这些,反正你也已经出来了,这些事情与你再无关系。不过话说回来,你长得确实很好看。”

    “真的吗?”春兰蓦地抬起头,眼里闪着光芒,“公子喜欢我的这副长相吗?”

    “呃,”刘苏挠挠头,“其实,做为一个男子,你的长相是柔美有余,阳刚不足。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以后慢慢的培养,定能将你的阳刚之气给挖掘出来。”

    “就像公子一样吗?”春兰同学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

    像你个头啊!刘苏一口血憋在喉咙里。这说明什么?她很MAN吗很MAN吗?

    偏偏春兰还无知无觉的继续道:“虽然和公子认识时间不久,却明白公子甚是厉害。远的不说,若是春兰见人在上吊,定然是会吓得晕过去,而公子却能将人救下,可见公子见识不凡。”

    你直接说我胆子贼大不就行了吗?面对自己比一个男人还要MAN的事实,刘苏还是有些转不过弯来。

    她在这个世界遇到的男人太少,老头子,师兄,村里的农夫,每一个都很正常啊,也没有看到谁这么娇弱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啊!不对不对,他们其实都不正常。老头子的心里住着天下第一美小受;师兄想和自己搅基……

    所以,她还是正常的,正常的。刘苏暗地里自我安慰着,却听到对面传来一声呼喝:“此地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噗——”

    春兰崇拜的看着他的公子爷:简直是太厉害了,面对着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还能笑得如此开心,公子,你就是我的偶像!

    刘苏从那惊悚的台词中回过神来,看着那三个骑在马上脸都黑了的凶徒,有些尴尬的拱拱手:“抱歉抱歉,一时眼拙,没有能看到几位大王。”

    三个歹徒这才稍微好过一些,为首的那个大刀一挥:“你们两个小娃娃,留下身上的所有钱财,还有这两头毛驴,爷爷我饶你们不死!”

    刘苏回头,不出意料的看见小春兰已经吓得跟鹌鹑一般,泪珠在眼里打转,偏又要忍着不掉下来,见她看他,又故作坚强的挺起胸脯。

    “喂,你跑得快不快?”

    不是让我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吗?春兰一时间跟不上她的思维,只是木然的摇了摇头。

    她就知道!空调君这么一副风吹吹就倒的模样,她都怀疑是裹了小脚的,跑得快才见鬼了!叹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纸包,塞到春兰手里,小声道:“你带着阿毛和它媳妇儿到后面躲着,如果那坏人过来,就屏住呼吸,用纸包里的药粉砸他,知道没?”

    春兰连连点头,跟护着宝贝一样,乖乖的牵着两匹小毛驴躲到了一边。刘苏这才有些欣慰:看来这个队友虽然实力不济,可不至于蠢得像猪。

    当然,面前的敌人也不至于勇猛得像老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吼道:“兀那小厮,这般偷偷摸摸的,想要逃跑吗?”

    “不,不,从几位大王手里逃跑,那不是死路一条吗?”刘苏笑得灿烂,“只是,我们两个结伴出行,钱财什么的统统放在我身上,我想和几位大王商量一下,能不能给我留一点下来?”

    “你这个小子倒是有趣,还想着存私房。”为首的大汉哈哈一笑,“把你们的财物都拿出来看看,若是够多,本大王便给你留这么一文两文的。”

    “那多谢大王了。”刘苏从肩上拿下自己的包裹,往前走了几步,那三个大汉忽然间就跟着了魔一般,扑通扑通的从马上摔落,还睁大了眼,一脸的不可置信。

    “用量太多了。”刘苏摇摇头,又掏出她的笔记本,开始记录。

    春兰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公子,他们是怎么了?”

    “晕了。”刘苏干脆利落的扔下两个字,合上本子,掏出一把锃亮的小刀,向那三人走去。

    春兰蒙上脸,却又从指缝里面偷偷的看:就见他家公子手起刀落,那三人的手臂顿时无力的耷拉下来,可却没有多少血流出来,更神奇的是,他们依旧没有醒。

    “过来,帮我把他们都弄到路边去。”

    春兰“哦”了一声,颠颠的跑过去帮忙。说实话,三个劫匪个个人高马大,他们两个文弱少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才半拖半拽的完成任务。

    “呼,累死了。”刘苏擦了擦汗水,平时这种力气活全部是师兄做的,她只要负责事后送上一杯茶水就行,再看看一旁比她还要累上百倍的春兰,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有的男人就是负责做重活的,有的男人就是负责躺在床上让人观赏的,现在她身边的,偏偏是后者……

    “公子,然后呢?”春兰喘着粗气问道。

    “剥了。”刘苏早就把劫匪挂在马背上的麻绳取了下来,“然后捆在树上。”

    “剥,剥了?”春兰一惊,“你是说,剥他们的衣服?”

    “对啊,还能是什么,剥皮吗?”刘苏奸笑,“连我们这种穷人都打劫,可见他们是很没有职业道德,为害一方的。所以,必须要废了他们的手,然后再让他们晒晒鸟!”

    公子,这么粗俗的话不应该从你口中说出啊!春兰一头黑线,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家公子很欢快的用小刀划破了劫匪的衣服,稀里哗啦的扯下来。

    “看着干嘛,还不过来搭把手!”刘苏一瞪眼,迫于她的淫/威,春兰只好磨磨蹭蹭的过去,拿起麻绳,然后三下五除二的,将一个劫匪捆绑成功。

    “公子,你看这样可以吗?”

    刘苏正在忙着剥另一个大汉,听到春兰询问,抬头一看,手里的小刀不由得一抖,在那大汉身上拉了一道小口子。

    就算她生前看过许多武老师苍老师以及小泽姑娘的那些活色生香的教材,穿越后又学医,对男人的身体构造并不陌生,这也不代表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被捆成M的形状!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黑漆漆的关键部位正好对着她,一点马赛克都没有打!

    “你,你,你,谁让你把他捆成这样了!”刘苏刷的回头,看着人比花娇的春兰,问责兼洗眼睛。

    “我,我,我,是公子让我把他捆起来的呀……”好像是做了坏事但不知道到底错在哪里的春兰默默低头。

    “快把他解了,换一种姿势!”刘苏连看都不敢看那汉子一眼,太悲催了。

    “是,公子。”春兰从善如流的上前动手,“公子你想要什么姿势,趴着吗?”

    空调君我知道你是小受,但你用得着这么敬业吗?刘苏都快趴下了:亲,你整一个正常点的造型很难吗很难吗?

    春兰同学费了些力才明白自家公子要的是个什么效果,小脸一下子红了,刘苏也不放心再放他去做事,万一又给捆出个新造型该怎么办,算了,万事还是自己动手来得放心。

    好不容易将三个大汉剥光了捆好,刘苏拿起一旁的布条淡定的擦擦手:“还有三匹马。我不会骑,看样子你也不会,如果它们身上没有什么记号的话,到下个镇子就把它们卖了换钱。”

    “是!”春兰的声音里略带兴奋:公子真的好厉害,会下药,会挑人的手筋,会剥人衣服,还会用绳子把人捆出这么正常的造型来,三个彪形大汉都不是公子的对手啊,果然公子是万能的!

    “公子,你刚才真是好棒!”春兰同学决定好好的表达一下自己的崇拜之情,“这就是你所说的阳刚之气了吧,看来春兰要学的还有很多呢!”

    刘苏脚底一绊,差点摔倒:空调君你这副星星眼握拳望天的模样到底是要干什么啊,去你妹的阳刚之气啊!

    “公子,日后我一定要跟在你的身边,惟公子是从!”春兰继续发表着自己的豪言壮语。

    日,日后……

    思想一点也不纯洁的刘苏立刻想歪了:你妹的,谁要和你“日后”啊!

 5神奇体质什么的,最讨厌了

    马儿还是很值钱的,这三匹马一共换了五十两银子,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一直到坐在面摊子前,春兰还在回味着刘苏卖马的场景。

    以前的那个主人,在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着他逛逛街的。他在马车上,也看到过一些卖东西的摊贩,都是大声叫喊的。所以,他认为所谓的卖马,也是一样的行为。可是,他没有想到,刘苏的做法完全不同。

    她先扮作要买马的客人,去到镇南的一家车马行前问价钱,然后再带着他和马儿们去到了镇北的另一家车马行。

    做为车马行的老板,对这种送上门的生意是很挑剔的。因此,那个老板开始舌灿莲花,把三匹膘肥体壮的马说得是半死不活,就是那种贴钱送都没有人要的货,最后定价,三匹十五两。他很是不服,想要辩解几句,却发现根本就没有机会插嘴。

    这时,就见他那万能的公子也不多说话,只是一根手指在老板面前轻轻一挥,那老板立刻闭了嘴,面容呆滞。然后,公子开了个价,对方便乖乖的命人将五十两奉上,连点反驳都没有的。

    “怎么了,一直在发呆。”刘苏叫了两碗面,因为现在有钱了,还特意吩咐多加了两个荷包蛋。

    “公子,你给那个老板下的是什么药?”春兰觉得,这种下药方法实在是太酷了。

    “啊,你提醒我了。这次的药效非常完美,看样子不需要再改进了。”刘苏忙不迭的掏出她的宝贝小本子。

    春兰望天。这种情形已经发生过许多次了。走在路上,公子的注意力都是在路边的花花草草身上的,偶尔发现点草药啊小蛇啊什么的,公子就一定会停下,仔细研究一番,然后还时不时的在他的小本子上补充几句。然后,公子一旦沉浸在小本子的世界中,便会对外界的事情充耳不闻,哪怕外面在打雷他也无动于衷。

    不过,那样专心的公子好帅啊!春兰星星眼,那么的投入,那么的认真,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辉,要命的吸引人……

    见她收起本子,春兰好奇的发问:“公子,你这个药好生管用,是不是不管问他要多少银两,他都会给?”

    “没错,”刘苏得意的点头,“所以我要看管好了,千万不能落到歹人手中。”

    “可是,我看那个老板也很可恶。我们的马这么好,他居然说得一文不值,在我看来,公子很应该问他多要些银子。”

    “这可不行。我之前问过了,一匹马大概在十五两左右,我们的好些,值二三十两,卖五十两,那老板其实是占了便宜。但我们的马来路不明,如果要的银两多了,药效过了后那老板报官,我们便麻烦了。现在正好,那老板清醒过来也会觉得赚了,不会太在意。而且,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会遭天谴的。”

    原来如此,春兰恍然大悟,心里对刘苏又添了一分崇拜。虽然与之前的主人比起来,公子穷了些,也矮了些,不过公子年纪小,个子什么的还能长的嘛。而且,公子的五官实在是俊秀,假以时日,公子定能玉树临风,不知会有多少人为他倾倒……

    “两位客官,你们的面!”

    摊主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春兰的思绪,他有些嫌弃的看了看那个驼着背容貌一般的人,然后再看了看眼前的那碗面:面条的量倒是挺多,上面还有个黄澄澄的荷包蛋,闻着也挺香,只是,那碗是粗瓷的,筷子也不知多少人用过,桌子上也油腻腻的……

    他迟疑的抬头看了眼刘苏,却发现她已经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由得心里一疼:这种环境,这种东西公子都能吃得这么香,以前不知道过的是什么样辛苦的日子。不过,公子能吃,他也能吃!

    于是,春兰英勇的夹起面条送到嘴里,意外的发现居然很好吃,便也学着刘苏的模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春兰,这里离莫城还远,不过有了这些银两,我们也能住好一些的客栈了。”刘苏吃完,忍不住又想起自己是有钱人了,很有点得意。

    “是啊公子。”

    “从这里往东不远,便是大名鼎鼎的北都。我一直都是听说过这个地方,这次可以好好的去逛上一逛了。”

    刘苏所处的殷朝,京都在澄河以南,人称南都,而北边的洛城,由于交通便利人烟鼎盛,也是同样的繁华,人称北都。对刘苏这个宅在小山村十六年的人来说,她早就想去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北都了,不知道跟北京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春兰脸色却是一变:“那个,公子,我们可不可以换一条路?”

    “怎么,有问题吗?”

    “我,我就是从北都出来的……”春兰低头,“我以前的那个主人,便是北都鼎鼎大名的凌恒凌公子,人称凌北都,也就是说,北都一座城都是他的地盘,就连都尉都要敬他几分。”

    “好难听的外号,”刘苏不屑的撇撇嘴,“俗气。”

    “公子只能在这里说说这话,要是到了北都,可千万不能说了。”春兰连忙拦住她,“在北都,上到衙门,下到贩夫走卒,他处处有人。各色店铺,没有他的准许就开不下去,就连卖烧饼包子的,都有可能是他的人。”

    刘苏恍然大悟:商业巨亨,原来是开沃尔玛的。这年头,开超市的都这么有权利了吗?

    春兰还在急急的说下去:“凌公子似乎是在朝中有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是从他那里出来的,如果再入北都,十有□会被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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