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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邪少-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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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当时情况,可改变陷阱打击的方向。可以改成从上面打击,和从下面打击,方法非常灵活,只要多练习一定能变幻出更多精彩的方法。”
“我说完了,兄弟们,老大这是赶鸭子上架,所以要想听更好的还是听老大的吧。唉”李东南看起来说的真的有些吃力了。(文-人-书-屋-W-R-S-H-U)
“嗯,东南说的已经很好了。他能知道和懂得这些已经很了不起了。那么这东西不宜多说,我们就先一项项的训练成功以后我再叫你们其它的。来,吃,接着吃,呵呵”唐小莫至少今天把自己推了个干净,今天他就想耍李东南一个!!!
“小壮壮以后就做龙组的厨子吧,哈哈,突然想起一句很经典的话。黑色天山小壮壮不是在杀人就是在去厨房的路上!哈哈”唐小莫突然想起了这么一句有趣的怪话。
“呵呵,老大这是哪个咖啡店的广告呀!”小壮壮只能无语。
“嗯,这个我得记下,以后说不定我会写一本屠刀与菜刀——记黑色天杀的双面变态人生!哈哈”李东南也终于找到一个垫背的了。
第183章 真正的银枪
“丫的,这个主意好。我赞成你东南。一定要写这本书。哈哈”唐小莫对这类比较无耻的事情一直比较喜欢。
“不过老大现在要是有点烈酒就好了。那才是真男人!”胖子豪情满怀。
“酒,如果在逃命的时候喝会直接要了你的命!”唐小莫马上拉下脸来。
“不过要是没事的时候兄弟们一起喝他个地老天荒那自然是痛快。胖子,要不今天我特许你喝点?”唐小莫笑呵呵的拍打着胖子圆呼呼的肚子。
“老大,我绝对不喝。我本来就扯大家后腿了,要是再喝点酒那不更误事了。打死也不干。”胖子边说边往后退,生怕谁要强迫他似的。
“哈哈,胖子幸好你没说喝,要不然你死的会很惨!”李东南则一把把他拉了回来。
“嗯,能不死吗?老大能一脚把我踹死!”胖子很有预见性。
“这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酒,我们这里只有高压酒精灯的工业酒精。所以不用老大踹你你就直接喝死了!哈哈”李东南一副很好心的样子给他解释。
“哼,我根本就不会喝,所以你别吓唬我。”胖子嘴上横可是实际还是被吓到了。
“好了,听我的安排。壮壮负责打扫战场。大个出去警戒。胖子暂时休息,2个小时后替换大个警戒。壮壮趁着太阳还在出去完全熟悉一下我们宿营地周围的环境。半径是5公里,就是以宿营地为核心半径5公里范围都要弄清楚。回来最好做一份地形情况图,哪里可以隐藏,哪里可以逃走,哪里可以继续隐蔽等等。明白吗?”唐小莫安排好这一切后就带着李东南出了帐篷往林子里走。
“老大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终南山里应该有西北狼吧。”李东南一边摆弄着他那把阴森锋利的丛林大王1号一边很期待的问。
“终南山和秦岭相连,往大了说就是秦岭一带,应该有。怎么想和西北狼单挑一下?恐怕它们不给你机会单挑,它们都是团队作战的。呵呵”唐小莫一眼就看透了李东南的心思。
“嗯,也是,不过我来长安上学之前专门研究过西北狼。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夜月狼。说实话我很向往。”李东南也并不掩饰他的意图和**。
“夜月狼,呵呵,很好听,是因为它们很喜欢晚上出来活动吗?”唐小莫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有趣的名字,不过他也能很快猜测出其中的含义。
“的确,因为它们很喜欢在有月亮的夜晚出来捕猎,奔跑,设伏,所以叫夜月狼。而且夜月狼最特别的就是他们永远都是7个一群。人们总说七匹狼七匹狼实际上就是夜月狼也就是西北狼。”李东南充满向往的描述着。
“所以你想成为一匹夜月狼?”唐小莫也陷入了思索。
“呵呵,很想。其实老大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遗憾,那就是我们龙组只有5个人,我想那应该是7个人,七个人才最完美。因为七个狼的组合无论攻击还是防守都是最高级别的。都是经过几千年甚至上万年沉积而来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一个天马行空的想法。但,又的确感觉人不够!”李东南对唐小莫没有先说出他的身世而是一直在谈狼,谈他的理想。
“嗯,你这个想法很好。其实龙组最少会是七个人。还有一个圆球,不出意外明年会来,不过我得让他提前做些特训了。呵呵”唐小莫的目光柔和起来,他又想起了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卖包子的老板娘,又想起那个他本赶出家门后的第一个小弟圆球。
“还真有?哈哈。我真是太兴奋了。不过还有一个呢?”李东南毫不掩饰他的开心。
“还有一个,虽然已经铁定给她留了一个名额,但到现在为止我居然还没有发现她的任何弱点。而她却知道我所有的事,可以说甚至比我自己都了解我自己。呵呵,有意思吧。”唐小莫也很开诚布公。
“但是她一定是龙组的一员,她以后就是龙组的眼睛,鼻子和耳朵。她就是龙组的最高机密,也是龙组最厉害的王牌。”唐小莫对这个人的评价真的非常高。
“呵呵,老大我要是没猜错她一定是个女人,还是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厉害女人!”李东南果然够机灵。
“哈哈,你还真什么都知道,难得,难得呀。”唐小莫爽声大笑。
“老大你可别夸我,因为你在说她的时候眼里都是桃花,哈哈。我再看不出来我就是瞎子了。哈哈”
“好了,不说她,说说狼,说说喜欢7匹为一群的夜月狼。我应该了解一下。”唐小莫还是很快转移了话题,他今天能给李东南透漏圆球和左思思就已经表示非常非常信任他了。而左思思唐小莫自己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了解去判断去发现去征服。这必然是一个漫长又艰苦的过程。对于没有做完的事情唐小莫从来不会多说。
“夜月狼凶猛顽强、锲而不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它们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其总能获得成功。夜月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西北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同时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在夜月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还有很有意思的一点夜月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人们总是把狼说成是贪婪的,其实是人们在为自己的贪婪找个替身,就像是人们把勇猛寄托在虎身上,把忠诚寄托在狗身上一样。狼是仅次于人类的最聪明最富有人性的动物,夜月狼更是。”
原来李东南对狼也是这么的了解和专研,只是唐小莫讲的时候他就认真的听,一句话也不说。但是现在有了这种一对一的机会他又马上就表达出来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因为他从始至终都认为7个人的龙组才是最完美最不可战胜的。5个人的则太单薄他总觉得缺些什么。
所以他这是借助夜月狼,借助讲夜月狼来讲他对龙组的期望和建议。
“嗯,你说的这些如果精炼一点,那就是西北狼,不,夜月狼它们凶猛团结,善于合作,有耐力很执着,又永远敢于直面拼搏。而且最重要的是还很忠诚。所以你觉得我们龙组最起码也应该这样对吧!”唐小莫很善于总结问题并且准确无误的提炼出精华来。
“呵呵,老大,我就是服你。什么事一到你那立马就变样。变得有条理有重点,就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你自己的东西。这种恐怖的学习能力我这辈子恐怕都达不到了。呵呵”
“说完了狼就说刀吧,说一秒三刀吧。我很佩服你能沉得住气到现在都不问。呵呵,不过我刚刚才想明白,如果我不主动说你这辈子都不会问。对吧。”
“其实也没什么每个人都有父亲都有爷爷。我的父亲就是个最平凡的老百姓。可是我的爷爷却是当年张学良东北军大刀队的副队长。他用的刀法以灵巧著称,实际就是我们李家祖传下来的李氏快刀。要说历史那可真远了,要归到元朝的时候。”
“所以我爷爷加以发扬光大,并且就有了李快刀的名号。那时候当然没有什么一秒几刀。只说一刀几命。我爷爷最高境界是一刀9命。也就是我现在远远达不到的水平。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我也能一秒八刀,也就是一刀八命,而其实我的确可以一秒八刀,却不能一刀八命,我想最多一刀两命。我最大的极限也就是一刀八个人能都受伤,而且至少能有3个人倒下。再难我就做不了了。而我也一直突破不了这个极限。”
“关于我的以前,呵呵,并不是个好学生。自从得到了我爸的许可练习一刀多命就整天向往着江湖,整天想拿着一把丛林大王去行侠仗义。就像你在新生演讲是说的,一把小片刀白山黑水快意江湖。差不多就那想法。”
“可是现实中哪有这机会?没办法我就通过各种渠道加入了一个低级别的杂牌雇佣军,叫绿鹰,呵呵,幼稚吧。就那样跟着去了很多地方,干了几次买卖,不过没杀过人只是参加过绑架什么的。后来被通缉,但我很幸运,由于那之前被我爸知道我的事,强行把握带回学校就阴差阳错的度过了一劫。虽然被同伙供出来了,不过我当时留了个心眼用的是假身份证和假名字!所以一直都没事,一直到现在。”
“我唯一欣慰的就是没有杀过人,否则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了。关于我的实力有多少,怎么样,我自己也不清楚。以后老大你会慢慢了解的。”
“基本上就这些,该说的都差不多了。呵呵”李东南说完仰面看天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其实这些他压根也没打算瞒着唐小莫,只是没想到这么早就说了。一说反而全身都轻松多了。
“呵呵,很有意思,很丰富多彩。不比我的差多少。现在说出来了轻松多了吧?是不是觉得自己这下才真真正正是龙组的人了?”
“是,真真正正的龙组人,银枪李东南!”李东南张开双臂低沉又有力的重复着。
“所以你今天的话是跟影子说的。跟影子说的最大的好处就是影子永远只听不说,所以以后有什么话都可以跟影子说。跟影子说了就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影子永远是你最忠实的兄弟,他会陪着你一生,永远不会背叛你!”这是唐小莫对兄弟铁骨铮铮的承诺!
“嗯,老大,我从不怀疑你,就是你现在一刀结束了我,我也会笑着死去。我相信你,甚至可以把生命交给你。而我决定在合适的时候把一刀多命教给你,然后你觉得谁能练好就教给哪个兄弟!”李东南非常了解他自己的位置,所以他无私的奉献出祖传绝技,他觉得他应该这么做!无怨无悔。
一万5爆发完成,明天继续,大家给点花花,拜托!
第184章 跟野猪一起特训
“你这样做我理解也尊重你,呵呵,不过这一刀多命始终都是你的。即使有一天通过我的手教给别的兄弟,那也还是你的。”唐小莫一向不强求兄弟,一向尊重兄弟自己的选择。
“谢谢老大,有今生做兄弟,有来世还做兄弟!”李东南激动的紧紧的握住唐小莫的手。
“嘘”唐小莫突然向李东南示意禁声,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李东南也赶紧迅速的蹲下身子侧耳倾听。
“好像有野猪”唐小莫的声音很小很轻,但李东南刚好听见。
“不过只是路过,呵呵。好了”唐小莫又站来起来恢复了正常。
“是吗?没遇到过我就知道野猪肉好吃。嘿嘿”李东南到很放松。
“看来你不了解野猪,曾经在山林里有这样一种说法欧洲野猪是真正的兽王,老虎、狮子都不是它的对手!但由于野猪是杂食动物,攻击性不强(相对老虎狮子),所以人们普遍对它有所误解。其实,4头野猪可以撕碎5只老虎,6只狮子。1v1的话,野猪也无敌(不包括母野猪)。”
“老大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我只听说当一群野猪与一只老虎相遇时,头猪马上带领众野猪掉头就逃,老虎却像散步似的跟在后边,等到野猪群累得精疲力竭时,老虎便下口美餐起来;
但是,当老虎与孤猪相遇时,情况截然不同,孤猪不仅不逃跑,反而将屁股往草丛中一坐,高昂着头,龇着两个獠牙,向老虎迎战。大部分情况下老虎会退却。丛林法则里,受伤往往意味着抓捕不到食物,老虎一般不会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猎杀孤猪。这并不能说明二者之间哪一个更厉害。”李东南果然他娘的够全面,唐小莫知道的他也都门清。
“呵呵,可是我要说我在欧洲的丛林里亲眼见过,而且近距离的跟踪观察了3天呢?”唐小莫微微一笑。
“那我就相信。”李东南不再有任何的疑问。
“通过跟踪和观察我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第一是吨位不同。成年公野猪体重要比老虎、狮子重第二野猪防御力远大于老虎、狮子。成年野猪经常在树上蹭,皮上挂了一层松浆、泥浆的混合物,老虎、狮子根本咬不动,唯一能咬动的部位只有尾巴、耳朵,反而会激发野猪的凶性。举个例子,54枪子弹可以从任何体位打入老虎、狮子体内,而野猪只有少量位置能够射入,如口腔、*等。”
“真的?野猪的皮真的那么厚?”李东南有些吃惊。
“尤其是公猪屁股两侧的皮,一般公猪中午在林子里躲避正午的太阳时它们就找一块岩石或者沙地或者干脆粗糙的树干来磨屁股。整天磨呀磨。它们的本意是磨厚了好在发情期枪母猪的时候不受重伤!可是最后却连子弹都打不进去了!有意思吧。”看来唐小莫的观察能力的确很变态。
“嘿嘿,这个有意思,这就叫没事也磨刀总能用得着。”李东南听的很入神。
“老大,接着说,我们龙组要彻底适应丛林就得对丛林像对自己家一样了解才行。野猪也算重要的家庭成员,接着说”李东南的理解很深刻,凡是对龙组有用的事情他就上心。
“你小子,哈哈,不赖。还有就是野猪攻击力强过老虎、狮子。老虎、狮子的攻击手段多,可以牙咬、4个爪挠。而野猪只能刺(用突出嘴的獠牙),咬。老虎的咬、挠上不了野猪,因为野猪皮厚,而野猪只要刺中老虎一下,老虎就会大量失血,如果是要害,就会立即毙命。好比两个人打架,一个人有四只锋利的爪子,还用两个手拿一个钳子;另一个人穿一身盔甲,拿着一个扎枪,显然拿枪的人必胜!!!”唐小莫的比喻也很生动。
“其实某种程度上讲,中国东北和俄罗斯交界地区的野猪倒真的是强过老虎和狮子的。因为那边一直以来有一猪二熊三老虎,和有千斤猪无千斤牛的说法,这个猪指的就是野猪,特指那种离群独居的公猪,最大的有一千两三百斤,獠牙有一尺多长,别说虎了,就算是专门打猎的,没有十几个人,都不敢惹。听老人说六几年的时候,偶尔倒还能见到这种东西,曾经有人打到过。但不是用猎枪和手枪,是用半自动步枪。一共打了十几枪,猪是打死了,但也死了十几条猎狗”
“老大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李东南已经被镇住了,他自认为在他们这个年纪他就是个最大的变态他的经历已经很传奇很狗血了,可是偏偏就遇到一个更传奇更狗血的,所以他除了震惊就是无语。
“滚蛋,这也算什么都知道。我就是在想要是我们龙组的不死金刚能不能用公野猪的办法练得刀枪不入呢。是不是让大个跟野猪生活一段时间呢。当然你也不用着急,这个待遇你也有你就和夜月狼一起亲密去吧。对了,还有壮壮就送到峨眉山整天跟猴子一起窜来窜去。这样是不是效果最好呢,或者好的特训呢!”唐小莫还真的从中得出了非常惊人的一个结论。
“老大我赞成,真的,非常赞成,这法子够绝够好。如果我们能够真正的和野猴子,野狼和野猪每天生活在丛林里,那我们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他们,然后还要防备他们致命的攻击,肯定每天都会有很多仗要打。再就是近距离的跟他们学习各种生存,捕猎,逃跑,防御的本事。真要学成了,那我们几个绝对敢称丛林之王!”李东南马上举双手赞成,他说着说着就热血沸腾了。
“不过现在老大我还想继续听听这野猪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现在对它越来越感兴趣”李东南全才就全到这,他会记住他认为有用的一切事情。
“那好,我就给你多说点。其实野猪还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本领。野猪肚即猪胃,据《本草纲目》记载,性微温、味甘,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毛硬皮厚的野猪食性很杂,竹笋草药鸟蛋蘑菇,野兔山鼠毒蛇蜈蚣,只要能吃的东西都要下肚。虽然现在科学家对野猪是否具有毒素有免疫力还没有一致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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