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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寡母-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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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说:“你叫什么名字,是几班的?我就是你们新生的班主任。”

啊?不会是我们班的吧,我真是有点害怕,我让他出了这么大的洋相,千万别是我们的班主任啊。

我小心翼翼地说:“我是一班的,叫林海,您是我们班主任吗?”

“一班的啊,”那位老师很遗憾地说,“我是二班的班主任,我叫侯永生,以后叫我侯老师好了。我教你们思想政治。”

我一听他不是我的班主任,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他朝我笑了笑,跑回宿舍换衣服去了。

侯老师一走,球场立刻活跃起来,学生们在一起玩才是真正地放松啊,也许是战胜了老师后士气大震,任凭其他同学对我展开车轮大战,我在台上依旧悠然自得、连连得手。看着一个个的对手成了自己手下败将,心里就别提有多高兴了。

突然,在旁边看了很久的一个小女孩儿开口说话了:“让我和他比试一下吧。”

我看了她一眼,她同时也正在用顽皮的眼神注视着我。那是一张很清秀的脸,说不上特别漂亮,但在眉宇之间绝对有一股灵气,短短的头发,细细的眉毛,高耸的鼻梁,微微前突的嘴巴,亭亭玉立,楚楚动人。

她对我友好地点点头,说:“我先开始啦。”

开始的时候,我有意地减轻自己手上的力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小女孩怎么能下得去那样的重手呢?几个回合下来,我发现自己大错而特错了,眼前这个小女孩儿显然受过正规训练,举手投足轻松而优美,她比较擅长高拉弧圈,球的落点古怪刁钻,在技术上比我强很多,我虽然倾尽全力,但还是连输三局。

这时,铃声突然响起,新生开始进教室了。对面那个女孩儿放下球拍,赶紧往回跑。看着她的背影,我竟然觉得怅然若失。眼看她就要消失在墙壁前面时,她突然回过头,大声地对我说:“林海,我在二班,有时间记得找我打球啊。”

当我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二班班主任侯老师站在那里。我连忙对他说:“老师好!”然后想进教室,没想到他一把抓住我,很得意地说:“和我走吧,我刚才和你们白老师说过了,把你要到了我们班。”

侯老师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玩起来的疯狂劲儿一点不亚于我们这些小孩子,因为共同的爱好我们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和他在一起,我总是很放松,进入他的宿舍就如同回到自己的家一样。那个人非常有内涵,和他相处时间久了你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萌生崇拜。他知识面非常宽泛,在他的床头堆积的都是尼采、康德等西方哲学家的著作。清晨,我们经常发现他一个人坐在宿舍前的小板凳上,捧着一本书,读得如醉如痴,那简直是我们学校最独特的一道风景。有时,我也会蜻蜓点水似的浏览几页,里面的各种新奇的观点与我们课本上讲的截然不同,那是我们那个年龄所理解不了的。

也许是年龄相差不大,侯老师非常随和,他在我们面前从来不以师长自居,就如他自己所说,他把我们每个同学都当作自己的弟弟妹妹,他就像一个兄长那样关心我们,我们又怎么会不爱戴他呢?

学校外面有一大片苹果树,春天果树开花的时候我们集体去那里照相,秋季果子熟了的时候我们也会集体去偷吃,那家主人是拿我们无可奈何的。有一次,一个同学竟然建议道:“侯老师是咱们的铁哥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现在咱们吃得这么美也不能忘记老师啊,我们应该给侯老师也偷一篮子。”同学们居然同声附和,当我们把苹果给侯老师的时候,他显得非常高兴,说:“谢谢,我正想吃水果呢,这苹果是富士吧,个头儿真大,颜色也很好。”突然,他又问道:“这是谁家的啊?”大家顿时傻了,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回答。最后,我只好如实说:“是我们偷来的。”弄得侯老师哭笑不得,东西他收下了,但告诫我们说:“下次再也不许这样做了。”

因为深受老师青睐,我被任命为班长,在排位的时候我恰巧又和与我打球的那个女孩子同桌。她叫“冬云”,个性非常鲜明,是一个你见了第一眼便会终生难忘的人。她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聚精会神,做起作业更是一丝不苟,然而如果到了课余时间,她会马上变得异常活跃,真是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很快,她就成为班上最讨人喜欢的人。那个时候,整个班级的氛围非常地融洽,大家在一起就像一家人似的相处,直到现在我还会经常想起那段时间,在老师和同学的宽容与关心下,我终于彻底地摆脱了悲伤的情绪。

在和冬云同桌的日子里,她日益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经常从家里给我带来各种各样的零食,而且会像一个小妹妹那样关心我的生活。我最大的缺点就是自己的东西摆放无序,抽屉里面总是乱七八糟的,用妈妈的话说整个一个杂货铺。自从和冬云同桌之后,她经常会帮我收拾好。我没有和她说过感谢的话语,但那份情谊我会永远记在心底。冬云从小在部队长大,突然到了农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一放学她便缠着我围着学校四处走。学校有一块儿责任田,里面种满了葡萄,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看管,可是从第一粒葡萄变红开始我们就经常在那里徘徊,每当看管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我便飞身入墙,摘下既定目标就跑,然后和冬云一起快乐地分吃。那种做贼的快乐惊险而刺激,让我们乐此不疲。

每到秋天的时候,学校都有勤工俭学,放上几天假,同学们走到田地里去拾取村民丢失的作物。有的去挖红薯、花生,有的去捡玉米和高粱,而冬云总是跟着我。我拿着小镐走在前面,她拎着口袋跟在后面。有一次我正在一片玉米地里寻觅,突然听到冬云在背后一声尖叫,我回头,原来在她脚下窜过一只田鼠,冬云吓得一动不动,张大了嘴巴傻傻地看着我。等我跑过去的时候,那只田鼠早就飞快地钻进了洞里。我突然灵机一动,田鼠洞里会不会有粮食呢,如果挖下去也许会大有收获啊。我和冬云一说,她立刻被我的想法打动了,于是我们专门在种植小豆的地里寻找,见到田鼠洞便开挖。那些田老鼠狡猾得很,把自己的小窝搭设得非常隐蔽,弯弯曲曲,还经常有假的通道来迷惑我们。有时我们要挖很深、很远,但只要坚持到最后,找到它们的储藏室,你就会发现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田鼠是一种非常贪婪的动物,它会在秋天储备大量的食物,我们曾经在一个田鼠洞里挖到整整三公斤小豆。别的同学忙活一个星期都赶不上我们挖一个田鼠洞的收获。

我们的生日比较接近,她比我晚出生三天。我过生日的时候她专门在城里给我定做了一个蛋糕,那个晚上我们全班在一起共享了一个快乐的烛光晚餐。她过生日那天,同学们送给她各种各样的礼品,堆满了她的课桌。她兴奋地翻来翻去,看个没完,而我则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直到放学时,我突然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褐色的小纸袋,递给冬云道:“送给你的,祝你生日快乐!”她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个时候出手,接过后好奇地问:“什么呀?”等她打开一看,里面装得满满的小红枣。在她生日前一天,我在放学后走了十多里的山路,在野外的酸枣丛中经过千挑万选摘下了这些小红枣。它们现在乖乖地躺在纸袋里面,一个个红得那么耀眼,冬云一把抓过我的手,看着上面被树刺扎出的累累伤痕,她的眼睛湿润了。她抓起一个小枣,放到嘴里,轻轻地咬了一口,细细地品尝,真诚地对我说:“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十三四岁的孩子,在感情上会有一种朦胧的感觉,那个时候冬云就像我的影子一样伴随在我身边。同学们都认为我们两个在早恋。无论班里有什么活动,我们两个都会被一起推向前台,新年晚会的时候我们一起主持,表演节目的时候我们一起对唱。在这种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我们逐渐能够读懂对方的每一个眼神,能够倾听对方内心的声音,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那是我非常快乐、非常轻松的一段时间,我就像一只意外飞出笼子的小鸟,陶醉于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在班上,我有好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畅想美好的将来。一群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眼前只是巴掌大的天空,但是我们通过书本了解到外面日新月异的变化。放学后,我们几个人一起去爬山,踩着柔软的青草地,一步一步登到最高点,任凭山风吹打着自己的脸庞,自上而下俯视校园,油然而生一股豪气。我们会互相鼓励着说:我们还年轻,这就是我们最大的资本,只要我们肯努力,再大的理想都有可能会实现。

到了冬天,我们组织了学习小组,每个村子的同学晚上都到一起集中学习,我家就是一个据点。

农村孩子改变自己命运的最佳途径就是考学,每位家长对自己孩子读书都投入了最大的热情。我们小组六个人,上进心都很强,吃过晚饭就来到我家,在我的房间里认真读书。偶尔我们也会描绘一下自己理想中的未来,有的同学希望自己能考上师范,做一个老师,有的则希望能读高中,将来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那时我们的想法非常的简单,就是想跳出农村那个狭小的空间,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里施展一下自己的手脚。出身决定了我们不努力就要永远地定格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只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汗水才有可能获得成功。妈妈对我的学习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我们经常读书直到深夜,无论第二天工作有多忙,妈妈都会陪我们到深夜。当我们读书觉得饿的时候,无论多冷的天,妈妈都会下厨房给我们做各种各样热气腾腾的面点。我的一个表情都会直接影响妈妈的心情,因为在学校有更多的小伙伴,我在家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妈妈的存在,一天到头和妈妈说不上几句话,可是妈妈一如既往地在关注着我啊。

那个冬天,我好多同学的手都被冻伤了,我也没有幸免。开始的时候,只是手背有点红肿,特别地痒,发展到后来,红肿的部分裂开了口子,经常疼得我晚上睡不着觉。那真是疼在我手上,痛在妈妈的心头。妈妈给我买了厚厚的棉衣,给我做了厚厚的手套,可是没有任何的效果,口子越裂越大,以致于手套上的毛经常会和伤口粘在一起,一碰就会有一种撕裂肌肤的疼痛。妈妈四处寻找治疗冻伤的偏方,她曾用雪给我擦洗伤口,当我的手变得红润的时候,妈妈的手已经肿得像个馒头。最后,不知妈妈从哪里听说用冬天地里的茄子根熬汁烫手效果很好,她便去菜园里,拨开地面厚重的积雪,挖了好多的茄根,每天晚上都要给我烫手。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伤口逐渐愈合,别的同学看了都惊奇不已,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妈妈在背后对我的照顾呢?

有的时候,侯老师会冒着凛冽的寒风来我家家访,妈妈会问老师很多关于我的情况。我间或会听到一点他们的谈话,其实,妈妈一直都在关心着我的成长,妈妈最害怕的就是我自闭,当她知道我在学校和其他同学能够非常融洽地相处后欣慰不已。侯老师通过妈妈的介绍加深了对我的了解,妈妈通过侯老师也知道了我更多的在校情况,在妈妈与老师的共同关注下我自由自在地成长着。

在初一麦收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情。

那一年风调雨顺,我家的三亩麦子长势喜人,可是一到收割的季节,劳动量也大得惊人。妈妈白天要到敬老院上班,地里的农活就靠早晚来干。早上,妈妈总是两三点钟就要起床,每次她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惊醒我们,一个人走那么远的山路去地里干活,天刚发亮的时候还要回家来给我们做早饭。在长期超负荷的劳动下妈妈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人也神情恍惚起来,终于有一天,妈妈因为拿工具时发出声音而弄醒了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每个早上对妈妈来说有多么辛苦。我挣扎着起来,坚持着要和妈妈一起去干活。清晨三点钟是人一天中最困的时候,当时我的眼睛都睁不开,洗上一个冰凉的冷水脸,大脑才有一点知觉。推开门,外面一团漆黑,拿着工具,走到地头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借着新一天第一缕亮光我们便开始了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小麦有半人多高,长得密密麻麻,麦芒扎在胳膊上是钻心的疼痛,我们一只手抓住麦秆,一只手挥舞着镰刀,在潮湿的麦地里艰难地前行,就这样辛苦一个早上也只能收割一垄。第一次走到田间,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劳动,我才真正是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妈妈的辛苦。几年之中,家里的劳动都压在妈妈一个人身上,她从来没和我们说过一声辛苦,我今天干这么一点活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和妈妈谁也不说话,只是埋头干活,她偶尔瞅我一眼,目光中充满了怜爱,我更觉得辛酸起来。我们一直干到天色发白,一看表才发现时间不早了,于是我没有吃早饭,匆匆地赶到学校,但终究还是迟到了。

那是我第一次上早自习迟到,当我走进教室,腿角还在滴水,鞋上沾满了泥浆。

冬云悄声问我道:“大早上的去哪儿疯了?怎么这么狼狈啊?”

我很随意地说:“去干活儿了,早上割了半亩地的麦子呢。”

她并不了解我的家境,不解地问:“不用这么辛苦吧,白天没时间吗?”

我和她解释道:“我家就我妈干活,特辛苦,我多做一点,我妈就可以少做一点啊。”

她又问:“那你爸爸呢,他不干活儿吗?”

我沉默一会儿,咬了咬嘴唇,对她说:“我爸已经去世了。”

冬云不再言语。

上午

第一节课过后,侯老师突然把我叫到他宿舍,微笑着问我:“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我低着头说:“知道,今天早自习我迟到了,因为家里有点儿事,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侯老师说:“我不是怪你,我听惠冬云说了,你早上三点钟就去地里干活,家里面就你们母子三人,很辛苦,可是咱们有好多同学啊,今天你带我们去地里看看,明天早上大家一起帮你干,人多力量大嘛。”

我连忙推辞道:“老师,谢谢您,不过不用了,起得太早,而且,我们很快就干完了。”

老师还要继续坚持,但还是被我婉言谢绝了。我知道这种特殊的家庭情况就决定了我们要过一种特殊的家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外力可以倚重,只有靠我们自己去开拓自己的生活。亲戚和朋友只能帮得了我们一时,却帮不了我们一世。和妈妈一起度过的这段生活虽然很艰苦,可它在很大程度上磨练着我的意志,这段痛苦的经历虽然不堪回首,但它对我一生却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第二天早上,我们依旧在那个时候起来,我的胳膊酸得动不了,前一天的劳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击垮了我,但是一种信念在支撑着我,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妈妈一个人去那样辛苦,在与生活的风风雨雨抗争的过程中,我一定要陪在妈妈身边,即使我帮不了她什么忙,我就是站在那里对她也是一个心理上的安慰啊。我没想到的是,当我打开房门,见到了一个异常壮观的场面,我们班所有的同学都集合在那里,当时只有早上三点,天知道他们是几点起来的,他们都骑着自行车,脸上挂满了倦容,这些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无论哪一个在家里都被父母视若掌上明珠,为了给我们干活竟这么早就起来,这是多么珍贵的友情啊。他们一看到我走出来便热情地挥舞着镰刀向我招手,那个感人的场面永久地定格在我的记忆当中。

我带大家来到那块地里,同学们下了车便投入到劳动当中。有的同学非常娴熟,有的则是第一次下地干活,但每个人都非常卖力,整个地里都是“刷刷”的声音。赶到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三亩地的麦子已经被大家割完、捆好了,堆在田间,如果要我和妈妈两个人干,最少也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啊。妈妈想留他们到家里吃饭,可是他们登上自行车,向我们挥了挥手便飞快地离开了。望着他们逐渐消失的背影,那种同学间互帮互助的友情像电流一样传遍了我的全身,一个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你给他一点温暖他都会铭记一生。

回到家后,妈妈很高兴,她对我说:“看到这么多同学帮你,我非常地开心,这证明你人际关系处理得很好,是一种做人的成功啊。”

事实上,每当我的同学需要我帮忙的时候我总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这是我接受教育的结果,更是受到妈妈身体力行的影响。我小的时候,家境非常困难,妈妈总是在生活中节约每一分钱,她经常是早上做一盆粥,然后分成四块,早晚各一块,中午吃两块,日子过得非常艰苦。一个深秋的早晨,妈妈打开大门,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他大概六十多岁,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里散落着灰尘,显然是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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