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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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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1)
亦靓/文
我以为,我真的找到了——他,令我心动,令我辗转,令我痴迷。
忙忙乱乱的一天下来,即使工作再有趣味,整个人浸泡在电话、传真、会议中,时间过久了,脑筋与唾液通通用尽,无论怎么看,人都像是溅上了茶水的打印纸,蔫蔫的。不是嘛,女人三十烂茶渣,呵呵呵……
终于,快熬到下班了。
长长伸一个懒腰,侧过头看窗外的天空,是这个巨大城市灰蒙蒙的黄昏。因为太遥远,感受汹涌如蚁的人流、车流,其实是一种奇怪的安静和从容。
也许是下了班以后无处可去的凄凄惶惶表情不小心流露得太过明显,一贯老好人的古芬忍不住过来表示同情:“今晚港澳中心有一个盛大的圣诞Party,碰巧我有请柬,一起去逛逛吗?”
天,圣诞?
像我这样已经26岁的老女人,脸上粉稍微抹厚一些,就会毫不留情地往下掉,每天不好好化一个妆都不敢出门,是不是还有必要跑到那种忙忙乱乱的场合,和一群激情洋溢的孩子一起等待午夜的钟声,并做一棵免费赠阅的活动圣诞树?
刚想摇头,古芬的话把我吓得不敢做声:“沈国华,不要再这样躲着人群了。即使你变成广告界女皇,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听音乐,还不是一样冷清。”
我哭笑不得。市面上有很多这样的好心女子,一旦自己顺利嫁出去,就以把天下同性送进婚姻为己任,并从中得到无穷乐趣。可是,既然自己租得起不错的楼房,穿得起名牌套装,何必非要急急忙忙把自己送到一个男人身边,厮磨着过日子?
结婚是容易的;只要双方拥有差不多的条件。我的要求只略略高一点点:不愿意同热衷求婚的张三李四随便走在一起。反正无须一个男人来养活,何妨追求一件奢侈品——爱情——哪怕他只是令我有一刹那的心动。多年以来,我频频回首,脖子已经有些酸软,总看不见伊人出现在灯火阑珊处。
看见古芬洋溢着友善的面孔,实在不敢得罪好人的一颗好心,立刻让眼睛放射出适度的光彩:“能够去那儿的人,条件应该都不错吧?”
“是呀!”她欣慰我的终于开窍,“快快回家换一件衣服,好好洗一把脸,9点钟才开始呢!别忘了弯过来接我!”
我郑重点头,并同她絮絮约好碰头的时间地点。
手中拿着一杯红酒,我把自己扔在一个大沙发里,倒开始暗暗感激古芬的善意:这是一个优雅的聚会,所有人都穿着讲究的晚礼服,彬彬有礼地互相问候。没有人拿着彩纸喷枪欢呼乱窜,硕大的圣诞树点明今天的主题。
静静坐在角落,见古芬挽着她风度闲雅的丈夫处处寒暄,看见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夫妻忙忙碌碌,看见更多的单身男女抓紧这美好机会谈笑认识,写了姓名电话职位电邮的小卡片满天乱飞,一开始觉得滑稽,忍不住偷笑。后来又感到深深的悲哀:人类就这么禁不起寂寞的打击?稍有机会就忙着推销自己。
神绪飘飞间,耳边响起一个柔和动听的男声:“人人都尽情享受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你为什么悲哀?”
“只为这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我微笑。
转身礼貌地点头招呼,我突然怔住了:这位男士长相倒未必十分出色,但是挺直的鼻梁、健美朗目,身材也算很过得去。久战商场的我看一眼就知道,此人有一份高贵的职业。最令我动心的是他脸上有一种懒散的神气——这正是我心头蠢蠢欲动,却不敢流露出来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2)
“可是你不悲哀,眼睛在寻觅。”他表情依然淡定,眼睛里透出一丝俏皮。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因为这年头,苦苦寻觅一个恋爱对象,似乎该当成笑话来说,人人忙碌的不过是买房结婚。面对这样的男人,我平时一贯脱口而出的讽刺与幽默无影无踪,只好报以微笑。
就在这对视的一瞬间,脸突然红了。
当他伸手邀请我一起跳舞,当他和我躲在窗前静静看城市的灯火,我顾不得一些熟悉的人在背后偷偷笑,只享受着从来没有过的温馨。心底那个小小的声音越来越炽热:也许,我已经找到了。他就应该这样,可以并肩看人世的繁华,即使不发一言,也能彼此默契。
午夜的钟声响起,把我吓了一跳。欢呼声中,香槟的泡沫四射。
恍惚间,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我,他轻轻笑:“你还没有给我电话。”
实在不好意思在这种场合交换名片,我想了一下:“也许,我可以顺道送你回家?”我开着公司的一辆小小本田。
我认识的大多数男人听说我有车之后,总是会有一些过激反应。但是他一点都没诧异:“谢谢。不好意思,我住的地方似乎稍微远一些……午夜已过,你的马车会不会已经变成南瓜?”
我大笑。
重色轻友从来都是人们最易原谅的弱点,我心安理得地不管古芬夫妻,任他拉着我的手,做出“纵万千人吾往矣”的亲昵姿态,一起离场。
车静静驰在深夜的街。
窗外是这个城市零下九度的冬天,窗内的我们喝了不少香槟,脸红艳艳的。沉默中,我心头却漾着难言的喜悦,就差大声告诉所有人。
他含蓄地微笑着,安静地看窗外。
眼看就要到他报的地址了,我忍不住有一些着急:“我不记得是否询问过你的名字?”
也许我可以问得再含蓄一些。可是酒精令我实在不愿意抑制自己的冲动——人海茫茫,一旦错过,未必有机会后悔。
“可是我们都会记得,圣诞夜其实也可以找到快乐,只要自己愿意。”沉默中,车已经驶到了目的地。他并没有动手推车门,几秒钟以后,像是下了决心,直视着前方,安静地开口:“沈国华,你知不知道,他们同我打赌,说没有一个男人可以与你聊天十分钟以上——除了开商务会议。”
我浑身一凉,拼命抑制住因愤怒而颤抖的手:“你觉得自己做得到,便答应了赌约?”
“他们明天会在顺峰请我一顿晚饭。”
我竭力平静自己,然后恶狠狠地笑:“恭喜你。”
他的手动了动,似乎想点一支烟,很快又停下,突然笑了,露出好看的白牙:“在Party上,你对我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人的价值绝对不止一顿晚饭。整个夜晚,我一直在考虑,用什么方式告诉你真相比较妥当一些,以便我还有机会和你继续做朋友。最后想,也许越直接越好。”
“你想告诉我什么?”
“我被一个优秀女子的魅力打动,感到自己的罪孽。”他想用幽默调节紧张气氛。
也许,我应该感谢那群好事的朋友,使我有机会度过一个这样愉快的夜晚。想通这一点之后,我的表情顿时变得柔和:“我不记得是否询问过你的名字?”
“刘明。”他一边报出自己的名字,一边掏出一个小小笔记本,在上面认真写下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撕下递过来。
也许见惯了商场的全套礼貌,接过小小的纸片,觉得格外趣致。再一看笔迹,他的字笔触圆柔清秀,毫无剑拔弩张的霸气。从字迹可以看出,刘明是一个注重细节的老派人。很无稽地,我的心又开始微微颤动。但是这个场面太过尴尬,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转圆,愤怒平息之后,一时也笑不出来,只静静坐着。
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3)
几秒钟之后,他轻轻说一声:“再见。”推开车门下去。
在这种场景,再见其实就是“再也不会见”的意思。
潮水一样的疲倦汹涌袭来,我突然觉得支持不住,头靠在方向盘上,怔怔看着他的背影。
似乎感受到目光的压力,他突然回过头来,向我挥挥手:“沈国华,夜已经很深了,一个单身女子,早早回去吧!”语气温柔亲切。
第二天上班,又是兵荒马乱的一天。直到快忘记自己身在何处,才总算是下了班。
回家路上,我特意绕到小花店,买一束血红的玫瑰。我要把它插在电视机旁的大水杯里,时刻提醒自己,恋爱是血淋淋的残忍事件。扭开汽车音响,一个男人唱:“因为有心所以才有秘密,然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些痛楚……”想到这些年来的寻寻觅觅,想到“有求皆苦、无求乃乐”,在苍凉的乐声中,泪水涔涔而下。
到平时习惯去的小店吃晚饭,坐下来,还是惶惶然。没情没绪地点了几个小菜。
“我一向不敢买玫瑰,觉得它很悲哀——艳丽、华美的悲哀。最可怕的是,人人都以为,它可以象征爱情。但它却什么也做不了。”惶惑间,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甚至不敢回头,生怕是自己神经过敏。刘明,这应该是刘明的声音。
“沈国华,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坐过来。”
呵,真的是他。绷紧的肌肉突然全部放松,我点头,嘴角已经染上了一丝丝笑意。所有的孤独、疲惫、伤心、失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狂喜。没来由的,又觉得心酸——职场拼杀这么些年,不是一样为男人没有逻辑的来来去去而失魂落魄?
接过他盛好递过来的第一碗温热的汤以后,一滴眼泪进了热气腾腾的汤里。
就是他了。这么些年来,他是第一个令我感觉值得的适龄男子,高贵斯文。所以,我会努力记住和他一起看的每一场电影,会珍惜他对我绽开的每一丝微笑,我会乖乖去见他的三亲六眷,然后为宝贵的自尊与他们个个闹一些小矛盾。只要他愿意,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手脚肥胖如藕的孩子,每天搅得我们怒气冲天……
含着泪抬头,发现他正深深地凝视我。
我简直不能掩饰脸上的盈盈喜气。
半年过去,我们变成了非常黏的一对。下班我就买回精美酒食,两个人腻在一起,他听唱片,在起伏的音符里静静翻看集邮册子,而我拿着遥控器频频换台看广告,夜深后广告稀少,便看午夜剧场的黑白老电影。
时间飞逝,我深深沉浸在喜悦之中。
突然很想结婚。
女人天性中所有琐碎的一面顿时全部发挥出来,我每天像筑巢的燕子一样,往家中叼各种零星的小东西。刘明每次过来,都忍俊不禁:“看来女人的生活中是由小物件组成的。”
我开始隐约期待他为将来做一些什么,可他并不为此费心,照样买珍贵邮票,或者一叠叠买进口唱片。期待一再落空,心里堆积了一些不甘,转念想我爱这个人,又把一切烦恼抛开。
直到那一天,商量买何处的房产,他震惊:“我们现在各自租的房子都挺好,退掉一处搬到一起不就可以了吗?”
男人!
我柔声:“总得有自己的家吧?”
“我是穷人,没有什么积蓄,如何买房?”他诧异,“如果一定要结婚,简简单单不也很好?”
“家中的开销、将来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这一段时间,为了让两个人有良好的情趣相聚,我频频买东西,开销已经不小。是否我需要这样付出一生?想想都觉得恐惧,真心话脱口而出:“其实你只要稍微省一点,每月不这样买好几千块钱的唱片、邮票,一切开销肯定充足。”
他非常奇怪:“可这是我的薪水。”
刘明此刻心中一定在想,这个小女人,还没有结婚就开始管我花钱,真正可怕。那不是意味着婚姻的一切费用都该由我负担——房子、装修、日用品……
疲倦弥漫开来。两个人合作建立一个家庭实在是个大工程,齐心合力忙碌的话,一切困难都可以充满幸福地去克服。要是他懒洋洋不起劲,尽管收入不菲,偏拒绝与将来的家人分享一切,我禁不禁得起这辛苦?
有一千个理由让自己相信,终于找到了恋爱的感觉,可是……
我挣扎着做最后努力:“像你这样的商务代表,愿意辛苦自己一点的话,挣钱不是难事。”
“那种生涯不是我的本性——挣钱是太脏的一件事。”他狐疑,“你不是因为我属于有前途的绩优股才投资的吧?”
我甚至没有力气愤怒,反而微笑出来:“现在已经不是真名士自*的年头。”
他沉默一下,伸手去拿外套:“我曾经以为你最能欣赏我。”
我没有挽留。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整个人崩溃下来,眼泪大滴大滴爬满脸。
下班后约古芬出来喝咖啡,温和地说:“我已经同刘明正式分开。”
“我们都以为这一次你终于可以结婚。”她小心地说。
我不可以向认识两个人的朋友投诉,时间精力金钱都不够,只好微笑:“到最后大家发现,相爱是容易的,相处是困难的。”
她已经明白,只能陪着我轻轻叹息。
也许,也许有一天我有足够实力买房雇佣人,不再需要男人为家庭出钱出力,刘明会是最理想的好丈夫。
看见古芬善意关怀的眼睛,我精神一振:关怀我的好朋友并不少。
等到遥远的将来,不再为衣食拼杀的时候,我会充满惋惜与温情地回想起刘明。那个曾经令我那样辗转、那样痴迷地爱恋过的男人。
怪你过分美丽(1)
亦靓/文
这个喜欢点起一支七星香烟,在浅蓝的烟雾后面轻轻垂首的女子深深懂得生命的虚幻,所以她用全部的激情去爱——爱可以让她找到失去的自己,把生命渐渐变得完满。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灵魂中丢失的碎片。
她爱上林木,就是因为从他身上可以看见更好的自己。
张薇的长相只能用“非常一般”来形容:圆圆的脸,中等的身材,五官缺乏清晰的线条,总是模模糊糊一团。一把长发倒是又浓又密,但是很遗憾,夹杂着约十分之一的白发。
当她常常和英俊得像明星的男孩子林木一起吃饭、看演出,大家才像是突然注意到,原来,张薇是非常特别的女孩子——会梳像王菲那样的朝天小辫子,会穿七年前的、厚厚笨笨的毛线大衣。只要她愿意,也可以在人群之中很抢眼。
只,不是靓丽。
到北京的第一天,张薇站在人头汹涌的北京站,眯着眼睛看了看四周,伸出手背感受了一下阳光的温度。
穿过人群摇摇晃晃的脑袋,看见来接车的老朋友李侠疲倦的笑脸。张薇拍着他乱糟糟的披肩发,立刻明白了一点:她会喜欢北京,喜欢这个巨大、繁忙而嘈杂的城市。
她在李侠的办公室里放下行李,用了半个小时弄清楚,这位当年的同学过得并不是很好,没有能力为她的工作提供什么建议。于是,她跑上街买回很多报纸,一个一个公司打电话去应征。
那个星期,总是等李侠的老板下班以后,疲倦的她才能回到他的办公室。匆匆啃一点方便食品之后,她躺在折叠床上,他躺在地铺上,时刻担心着他的老板晚上回来找资料。而她默默写着日记,用熟悉的文字安慰着自己,借以消除对经常零下二十度的遥远家乡的怀念。
张薇终于在一个很小的个人设计工作室找到了工作。她赶快租了一间四环以外的小平房,还买了一辆随时可能散架的自行车。每天上班都是天没有全亮就出门,在风沙满天的路上流着泪骑车,同自己挣扎一个半小时。
没过多久,设计室的老板就发现,在办公室里几乎不说一句话的张薇不仅打字快,运用设计、作图软件都很流畅,而且外语很好。喜滋滋之余,赶快告诉她:“何必花那么多时间在路上?你可以住到办公室来,省了房租的钱。”
这一句话解决了她最基础的生活问题。
把所有的东西搬到办公室,张薇小心翼翼地把女孩子的杂物隐藏在办公桌底下、各个抽屉里,尽量不让同事们感到不方便。一堆物品摊在地上带给她的不仅仅是繁忙,还有难堪。她努力装作平静,手忙脚乱地忙碌着。
就在这种尴尬时候,听到身后一个非常纯粹的北京卷舌口音响起来:“这乱糟糟的,是在干什么?”
张薇的心一痛。
那真正无忧无虑的声音,只有在非常单纯的环境中成长,对自己又非常自信的人,才可能拥有这种率性的说话口吻。
别的同事帮忙回答:“林木你出差回来了!快来认识一下,新来的同事,叫张薇。”
她很小心地转身,微笑着点头。
林木是非常漂亮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五官轮廓清晰挺拔,一头披肩的卷曲长发。微低头看着她,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像看一个新奇的小动物:“你是张薇?”
她点一下头,没有说话。
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压力下被挤得渐渐变形,而这个人似乎对残酷的世界免疫:林木的笑容里有着罕见的童真本色。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怪你过分美丽(2)
不爱说话的张薇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
小小的设计室并不安静,办公室里的同事分成两派,为版面风格、到什么地方接活儿等具体事情,永远纠缠得一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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