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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出书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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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三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省城士庶相习饲蚕,上游旧无杉木,臣捐募楚匠,包栽杉树六万株于城外各山。又附郭三处,俱可引水开渠,约垦田二三千亩。得旨:欣悦览之。至蚕桑树艺,尤为政之本。所当时时留心,而教民务本足用之道,均不外此也。
  丁亥,云南巡抚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奏:一、黔中无地非山,尽可储种材木。乃愚苗知伐而不知种,以致树木稀少。一、黔省自劝民养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应饬各府州厅县,酌量地方气候,从容劝导,不愿者不必勉强督责。
  七年六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栽桑育蚕,惟大定、威宁地气寒泠不宜,其余各属,均设官局试养,并于省会收茧雇匠缫织。又黔山栎树,今年饲养春蚕,亦已结茧有效,似较树桑为便。得旨:此事论之似迂,行之甚难。而若果妥协办理,则实有益于农民者也。
  十月,广西巡抚杨锡绂奏:民间种稻之外,不知兼种杂粮,每多旷土,责成各地方官劝种。缺乏耔种者,酌量借给。得旨:谷乃民天,应如是留心者。
  十二月,贵州总督兼管巡抚张广泗奏:黔省生齿日繁,臣等广劝耕织,本年于省城设立机局,纺织紬匹。得旨:劝课农桑,临民者第一要务,实力行之。
  八年七月,吏部左侍郎署湖南巡抚蒋溥奏:湖南产米之乡,考之图经,佥云一岁再获。今再获之说,已不复觏。臣拟于明春饬令一二家试种,如果有成,小民目击再获之效,便可下年照式踵行。得旨:劝民勤农,为政之本。然亦不可欲速以病民也。
  十一月丁亥,四川按察使姜顺龙奏:山东有蚕二种,不须食桑叶,散置树枝,自然成茧。臣在蜀见有青杠树一种,其叶类柞,堪以喂养山蚕。大邑县知县王隽曾取东省茧数万,散给民间,两年以来,已有成效。仰请勅下东省抚臣,将作何喂养椿蚕山蚕之法,详细移咨各省,以收蚕利。
  九年三月,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甘省苦寒,土不宜桑,种棉纺织,概置不讲,布帛之价,贵于别省。饬行各道府督率有司,购买棉子,择地试种。其实在不能种棉地方,或雇觅工匠,教民织毼。得旨:劝课农桑,为政之本。然须以久远之心行之,所谓农事无近功,而有久长之效也。
  四月,河南巡抚硕色奏:豫省咸浅沙地,虽不可种五谷,未始不宜树木。因令乡耆士民,有能劝种一千株者,给以花红示奖。州县官有能劝种二三万株者,分别记名。仍不得以欲速强民,始勤终怠。得旨:甚是之举。
  五月,湖南巡抚蒋溥奏:楚南有青冈栎木等树,均可放饲野蚕。且桑蚕每岁止获利于春,而山蚕可兼收于秋。据道州知州、辰州府同知等报称,已于四月间成茧络丝,州民无不欢忻鼓舞。并载为规条一册,臣即刊刷颁发各属,令其照依领种放养。
  九月,河南巡抚硕色奏:豫省开封、彰德、怀庆、河南、南阳、汝宁及汝州、陕州、光州等府州属,产有柞槲等树,可喂山蚕。近有东省人民,携茧来豫,伙同放养,俱已得种得法。其余祥符等七十九州县,不产青柞等树者,或植桑以养家蚕,或纺绵以织布疋。应就土俗民情所便,时为劝导。得旨:所奏俱悉。行之以实,不懈不扰可也。
  十二月,甘肃巡抚黄廷桂奏:宁夏、宁朔等处试种木棉有收。
  十年六月甲子,巡察御史和其衷奏:奉天各处,地多宜棉,而布价反倍于内地。旗民不知纺织之利,率皆售于商贾。既不获种棉之用,而又岁有买布之费,请劝喻多置纺织之具。
  癸亥,编修庄存与进呈讲章内,有播种秋麦一条。著抄录寄与直隶总督那苏图阅看,令其善为劝谕百姓,广行播植。
  十一年正月,江西巡抚塞楞额奏:江右山多田少,南、赣二府,种植桐梓,出产油觔,其利甚溥。请饬别府属,劝民栽植。
  闰三月,陕西巡抚陈宏谋奏:陕省为豳岐旧地,西、同、凤、汉、邠、乾等府州,皆可养蚕。近令地方官身先倡率,广植桑株,雇人养蚕。并于省城制机,觅匠织缣。此次呈进之缣,即系省城所织。民间知种桑养蚕,均可获利,今年计通省增种桑树已及数十万株。其山东放养山蚕之法,现已令各属导民试养。得旨:兴农桑,乃为政之要务。毋始勤而终怠,毋空言而行违。勉之。
  十二年二月,安徽巡抚潘思榘奏:臣饬劝农人,于路傍地隙,广植榆柳果树。再芦粟一种,宜于山地,不择肥瘠,六安州民种植甚广,土人称为六谷。又豫省红蓣,易莳多收。东省裨子,土名穇子,较高粱更耐水潦。臣俱谕令试种。并趁此农务未殷,疏通沟洫,以备水旱。得旨:此可谓留心本计。嘉悦览之。
  以上所述,多是省一级大吏所作所为,如同我们曾在地方志中所见(如四川等地),县一级官吏积极劝农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
  政府在各地的劝农行为,直接带动了国家权力的扩展,造成了对地方传统职守的突破。
  乾隆二年五月,上谕,重农务本,责在有司。令以农事考课督抚牧令。'2'同月,特旨准本年新进士条奏地方利弊。'3'六月,复因“地方辽阔,事务殷繁,(牧令)势难一身遍为晓谕”,令仿《周礼》《遂师》之制,于乡民中择其熟谙农务者,每一州县,量设数人,协助县令“董率而劝戒之”,“或开渠筑埝,以备蓄泄灌溉;或树桑养蚕,以资民生利用,务使农桑之业,曲尽地之所宜”。又因地方官“久于其任,与民相亲,方能区画尽善”,令谋展宽考课期限。'4'
  经济事务的职责,对地方官员一向多是名义上的,乾隆二年七月,再次申饬地方有司扩大所司职责,全面关心“留意于稼穑桑麻”。并训州县知事亲行经理,巡历乡村,所至之处询民疾苦,课民农桑,宣布教化,崇本抑末。乡愚无知则面加开导之,庶几上下之情,通达无阻,而休戚相关;亲爱之诚,油然自生,而提撕易入。如此从容岁月,始可以收循良之实效,不愧为民父母之称。'5'
  二年十一月,云南巡抚张允随因牧令熟谙农功者少,请定规条选举上农,以其“专司教导”,谕令通行各省。'6'两江总督那苏图请拣用废员,督劝农务。得旨:“牧民之官,课督农桑,乃第一要务”,不得“分其责于他人”。'7'
  乾隆六年,河南巡抚雅尔图奏,各州县择熟谙农务之老农,一县“不过三四人,以之劝率,势有不及”;'8'现行保甲设有村长,管牌民百户,“伊等皆谙练农务,拟将劝农一事,即责专管”;于每岁首春,传集州县,“先令将所管百户,各田土肥瘠,向收若干,造册存县,岁底核其功过”。'9'
  乾隆八年六月,再训督抚率属重农,谕:养民之本莫要于务农,州县考成固应用是为殿最。而向来功令不专以此课吏者,因其事甚朴,无可炫长,其迹似迂,骤难见效;又或上司之察勘难周,有司之条教易饰,不似催科、听断、捕盗等事之显而有据也。(但不知)本计既端,末事亦次第就理,民生大有裨益,即治道亦渐致郅隆。'10'
  乾隆九年,训督抚劝课州县,实行教养,复令州县“亲履田间”,深入劝导,“询问疾苦,讲求利益;度其原隰,相其泉流,审物土之宜,因闾阎之便”,兴利除害,“教养兼施”。身所不及之处,有约正、值月人等,分布四乡,代为化导,“或给之廪饩,或加之奖诱”;“务使一州一县之民,情联势合,如父子兄弟之相为扶掖,如头目手足之相为捍卫”。'11'
  又令地方宣讲《上谕十六条》、《圣谕广训》,除城中外,亦须及于集镇村庄、远方僻壤。一应有关教民谕旨,不可徒张告示,视为虚文。'12'
  并令各省督抚,将历年所奉教养百姓之事,悉心条对。并以“地方一切学校、农桑、河渠、水利诸政”,考核州县,岁终奏闻。'13'
  乾隆十年,两江请“择力田淳谨者,设为乡长,专司劝戒”,“并于州县巡查到村之日,据实禀陈,年终考核”;因“教稼劝农,地方官职所当为”,未允复设专员。'14'
  乾隆十二、十三年,定守令久任例,以使守令得“从容展布”,“实能为地方兴起教化,劝课农桑,兴利祛弊”。'15'
  这些终使得一时之内,政府之手,伸到一些从未插手过的地方,国家干预也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如果说十八世纪在世界历史范围出现了一些“共时现象”,其中之一,就是政府权力的加强。而从斯科特所说“国家的视角”观察,'16'它们皆可视为典型例证,有助于我们把近几个世纪的历史贯穿起来。
  * * *
  '1' 崔纪籍隶蒲州,习见凿井灌田之利。据云遇旱年,小井仍可灌三四亩,大井灌十余亩。前康熙庚子、辛丑,晋省连续旱二年,无井州县流离载道,而蒲属五邑独完,即井力之明效大验也。陕省富平、蒲城亦藉此免荒。因此欲据秦、晋成效,思于陕西全省推广,赵慎畛:《榆巢杂识》上卷,中华书局,2001,页61。
  '2' 乾隆二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42。
  '3' 《郎潜纪闻》二笔卷13(页577)。
  '4' 乾隆二年六月己末谕,《高宗实录》卷44。
  '5' 乾隆二年七月癸卯谕,《高宗实录》卷47。
  '6' 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高宗实录》卷56。
  '7' 乾隆二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57。
  '8' 先是,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滇抚张允随奏请奖励老农,拟有十条规则,以十得八九者为上农,即于其内选老成谨厚之人专司教导;又请定酒礼花红奖赏之例,经部议准通行,赵慎畛:《榆巢杂识》,页53。
  '9' 乾隆六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155。
  '10' 乾隆八年六月壬申谕,《高宗实录》卷195,又见《清朝文献通考》卷4。
  '11' 乾隆九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217。
  '12' 乾隆二年八月丁丑、八年闰四月丁卯,《高宗实录》卷49、卷190。
  '13' 乾隆九年二月癸丑、九月丁亥,《高宗实录》卷210、卷224。
  '14' 乾隆十年正月,《高宗实录》卷233。
  '15' 乾隆十二年四月丁丑、十三年十二月丙午,《高宗实录》卷289、卷331。
  '16' 参见斯科特:《国家的视角》(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04。
  9。国家视角,兴举各项建设
  政府应否大幅度的插手劝农等社会经济事务,在古今历史上时有争议。如王夫之曾在《读<通鉴 >论》中说,“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者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驰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日蹙”,因此“劝农”反而会导致“伤农”。自此以后,这种争议不断发生。
  乾隆五年十一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请劝农诸事:一,水田宜劝修渠堰,一,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一,树木宜多行栽种,一,蚕桑(山蚕)宜劝民兴举,一,劝民种棉织布,一,工本宜酌量借给。
  刑部左侍郎张照即提出不同意见,说:臣前目睹黔省形势,觉与所提不合。如兴修水利一条,黔地古谚有之:“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黔省自平溪、清浪以下,无地非山,间有四山不相连接,旷而且平,若四五里,即建县治。若只一里半里,即是村镇,无隙可耕。若田则多在山上,何处可以开渠?然山田无水百谷亦生者,以常有雨。是不特无地可以修渠,亦无所用修渠也。又如添种杂粮,岂不甚利?但承平八十余年,岂至今尚不知种植?则其天时地利,必有异于他省者,虽加劝导,窃恐徒滋扰累。
  张照的意见,与王夫之所批评的相当接近。大学士九卿虽不大同意他的意见,却也认为黔省无蚕桑木棉之利者,“似不尽由民愚妇惰”,而另有其具体原因。'1'
  对此两议具奏,皇上不好断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办法,无疑是征求当地官员意见。六年七月,继任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复奏:黔省各属“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不仅有渠可开,而且开之有益。因请官为督劝,借工本开修水田。并报告说,自劝民养蚕(山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2'
  七年六月,陈德荣又奏,贵阳(府)贵筑、开州、(遵义府)仁怀、(镇远府)施秉、(义兴府)普安、安南、(安顺府)镇宁、(都匀府)荔波、(平越府)余庆等府州县之各堡坪,皆可引水垦田,四五千亩不等。现亲履查勘,给本兴工。又今年饲养山蚕,亦已结茧。'3'
  为什么一定需要官府劝农?农民难道自己不会种地?政府在这里又能起到什么难以替代的作用?
  在争论发生地贵州,“耕种之外,别无利生之业”,即有条件也不知开发利用。乾隆三年,陈玉dg来任遵义知府,就任后“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历时发现当地多槲,即家乡“青、莱间树”,故想引进山蚕,“以富吾民”。“开先须人”,清代大多数地方官员出身乡间,对农业生产知识有较多的了解,由此才可能引入、发掘新的生产项目。长期实行的回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员的任职期较短(新的规定亦不过三年五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经常性的流动状况(如陈宏谋外任三十余年历十二省达二十一次),无虑也增加了生产知识的交流机会。“乡愚无知”,'4'对于许多地方来说,社会闭塞,信息不畅,更需要一定外部信息的输入。
  找到饲养山蚕这一途径之后,陈玉dg首先要做的,就是遣人回山东购买蚕种、雇请蚕师。以后几经波折,往返再三,取回蚕种。于是遣蚕师四人,分教四乡;织师二人,教民缫煮络导牵织诸法。“事事亲酌之,白其利病”,到乾隆七年终于成功。再以蚕师、织师之徒各数十人,皆自教其乡里。从此使遵义成为贵州最富饶的地区。'5'可见提供初步信息之外,引进基本原料(如种籽)及生产方法,是官府劝农的又一层作用。中国因缺乏社会中层组织,农村自家庭或家族以上,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之中,对于一件新事物的推广,可能就显得效率较低、传布较慢。看起来,总不若官府有组织行动那样雷厉风行、直捷有力。如遵义在取得蚕种后,立即就能组织四乡学习、推广,显然是借助了基层组织的协助,尽管这种组织在今天看来还很“软弱”。
  官府行为的又一个优势,是有财政方面的支持,而这是不计收益,甚至是不需还本和无息可计的。例如在山蚕的推广中,购种、运送、雇募匠师、置办器械、设立场所,在在需要花销。个体小农缺乏资本,“是无担石粮者,安肯出中人产而谋此未见之利哉”?雍正以来,清廷决定“火耗归公”,其中专门划出一部分做为地方公费,以推行有益的地方公益和经济事业。因此到乾隆初年,各地就有一定的财政力量从事地方建设。这可能也是乾隆间政府劝农较为集中而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官府劝农的另一作用,是可以弥补市场的缺环或不足,特别是在那些欠发展地区。因此政府也可于试行初期或必要之时,为产品提供一定的保护。如陕西推广蚕桑,有种桑未养蚕者,给价收买,养蚕得茧不能缫丝者,“亦许卖给于官”;“纵初行无甚利息,所亏亦甚有限,身任地方,定能不吝些须,加意率作,以为小民开衣食之源”。'6'
  总之,政府于劝农一事,可以依赖其知识信息、组织与财政的力量,进行较为直接而有力的行动,因而易于构成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方案。具体说来,从新生产项目的选择和引进(包括购入所需原料),传授生产方法(包括初级及加工生产,请匠师、设官局及组织各乡学习),提供资金(直接投资及提供借贷),以及保障销路(选择期间的包销和试行阶段的保护性措施),等等方面,都可程度不等地插手其中。经济发展,俨然已经成了当时政务的重中之重。在一时期间和若干地区之内,政府在经济事务方面插手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的。'7'
  另一方面,清代除少数的例外,基本上没有过强制性的推行。这与其他某些朝代相比,颇有区别,如明太祖曾令凡民田必“栽桑、麻、木棉”各若干亩,实与清代发展商品性经营、提倡因地制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做法,'8'不可同日而语。
  多年后皇上在《御批纲鉴》(卷41)里,就池盐设税之必要,写道:
  可知食货之经,未可因任自然矣。
  好像仍在坚定的为当年的政府干预,作自我辩护。
  乾隆初年,中国遇到了十八世纪最大的灾害,继乾隆七年江淮大水之后,八年直隶大旱。国家赈恤灾民,于江南动用上千万石(两),直隶复数百万。九年五月,御史柴潮生奏,今“天下何无备之甚也”,平日卤莽薄收,一有急,则待赈济为活计。查受灾之河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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