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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起波斯湾-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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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杰克身上现在除过一身弓手的皮甲之外,一无长物。尤其他这个模样,看起来像是奴隶多,试问谁会和一个奴隶谈什么事情。

    “当然,暂时来说钱不是问题,主要是我们需要的那些东西与原料,得要及时到手。另外,恐怕我们需要更多的十军字奴隶,我想你在这之前和阿卜杜勒。哲玛尔一起去趟紫云庄。顺便,还是要把那边商户们给我们的收益带回来。”

    杰克没有说话,只是扬扬手表示收到。

    在这儿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处于军旅之中,反而他现在的任务有些像是一个标准的买卖人那样,整天穿梭在商人们之间。

    不断把那些奶、可可、糖之类的东西买回来。马丁的实验室里也在不断的把这些东西做成奶糖,可令杰克不明白的是,到如今那些奶糖还没有换成一个迪尔汗银币。

    至于用十字军俘虏当奴隶,原因就是技术保密的原因。

    “其实我可以去,我的马也听话了”

    赵伏波一想到紫云庄,立即就想到上次与舒钰儿的旅行。对于去紫云庄,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不行,你、穆克、小约翰,你们都不可以去。你和穆克要准备好比武大赛,小约翰要帮你们两个练箭,同时他自己还要学中文,够你们忙的,只好让他们两个去!

    伏波和穆克,要准备好这次比武大赛的事情。这一次我们要羸,而且是无论如何要羸得漂亮!”

    虽然这下符合赵伏波的想法,可他并不认为自己真的老子天下第一。比如他射箭的本领,就不如杰克与小约翰。刀法,自然也比不上穆克。

    眼见赵伏波打算插话,被马丁用手势制止,要他不要打断自己的话。

    “这一次,你和穆克参加比武大赛必须要羸,因为我们要借那个机会好好宣传一下我们的阿尔卑斯奶糖,只要这一次我们的宣传到位,诸位的薪水

    等我们比武大赛一结束就会发给大家。伏波为了给大家发薪水,这次比武大赛恐怕我们不得不羸才行!”

    说到这儿,赵伏波才如梦初醒。猛然间他开始后悔,那天要不是为了追赶那些马穆鲁克骑兵,自己给他们自由,哪里需要给他们发什么薪水哪!

    抬着眼睛看着饭桌上的人,赵伏波咬着牙吸了口气,心里对自己说。

    “这一下亏了!”

第38章 惦记他的命() 
正如前章所说,比武大会的事情有许多人惦记着,不但惦记着羸,而且还惦记着要赵伏波的命。

    清晨,有着诸多树木,又常用海风滋润的赵家大宅里,总是有着一股子清新的味道。诸多的树木使整个黄沙城,都显得湿润而又气候温和。

    一些燕子叽叽喳喳的叫着,使沉睡在昨夜放纵的狂欢里的人,从睡眠中清醒过来。

    睁开眼睛的师诗迷糊了一下,随即又想到昨天夜里的竞夜狂欢,一禁多少有些羞赧。

    当然仅仅只是一些而已,对这那个依然揽着自己身体的赵大郎,不过仅仅只是利用而已。

    她从赵旭依然纠缠着自己身体的四肢里脱身而出,动作轻柔而又小心翼翼。她并不希望赵旭这时候醒来,继续对自己纠缠,她还有一些事情要想。

    身体自由之后,她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肌肉有些甜丝丝的酸楚,甚至她柔软的腰骨多了更多的酥麻。

    “昨天全便宜了他,他的体力也还不坏,虽然!”

    这样的想法里没有暧昧,也没有什么爱恋,只是一个花信芳龄的少妇对欲望的向往,如此而已。

    想着这些的时候,她掀开了薄被,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下展露着自己那曲线灵珑的身体。

    乌黑的长发斜在她的胸前,柔顺的长发遮没了胸前,上天赐予她的最好的恩物。

    尽管芳龄已近花信,但她倘若挺起胸膛的话,挺翘双丸依然要使其他女人自愧不如。

    晶莹的如同美玉一般的,即便不缠也极小巧的脚踏在赵旭屋中绵软的地毯上。那些脚指甲上,也涂着红红的蔻丹。似乎是强调那些指头的可爱。

    当她款摆柳腰走向窗前进,依然娇嫩且结实的可以支撑起宫裙的双丸轻轻颤动着荡出滟滟秋波。真个是动若兢兢玉兔,静比慵慵白鸽。

    “哗”的一下推开窗,清新的空气涌进屋里。外面的小园里,花开正红,与她的身体竞相争艳。

    这时的晨阳已经长到半杆子,暖暖的阳光扫荡着昨夜的余寒。且晨光已经大胆的探进窗来,照在她白若凝脂的娇躯上。

    这是从嫁给赵旭的父亲赵无线之前就有的习惯,她喜欢在这清晨的时候,用阳光沐浴自己的身体。

    这种感觉就像是受到,她心中的那个薄幸人的目光的爱抚。

    虽然已经那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而且她也已经嫁给了赵无极,甚至现在她还与赵旭形成此刻的情形。

    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迈开步伐,开始了复仇的第一步。

    闭着眼睛,感受着那种朦胧的红光,就好像依偎在爱人的怀里那样缠绵。这时,心底里泛起一个名字,一个使她今生永远无法忘却的名字。

    “赵纬南赵纬南”

    她的心是矛盾的,虽然想要那个男人拥自己动人的身体入怀。与他一起共尝青春的滋味,她也肯定自己会用柔情万倾,让他尝到自己的甘美。

    可同时,对那个男人,她有着更多的刻骨铭心的恨意。

    昔年作为长子的,赵伏波的父亲赵纬南,是兄弟两个里文武双全的那一个,自然也是上房丫头们暗自倾心的那一个。

    可惜最终赵纬南,却选了赵伏波上房里纯血的汉女——宁馨儿。

    不但如此,甚至对他一片痴心的师诗,连偏房的位置都没有争上。最终一气之下,做了一直暗恋她美色的赵无极的偏房。

    可这十年来,她的心中何偿有过一刻的安宁。

    这一点甚至连赵无极都看得出来,她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薄幸人。因此,这些年来她不但不受宠爱,甚至一无所出。

    “赵纬南,即便我不是纯血汉女,你也不该连偏房的位置都不给我。甚至宁愿要一个波斯女人,也不愿意要我,赵纬南我恨你,我要让你”

    即便直到今天,这些怨言始终埋藏在她的心底里。虽然她掩饰的很不好,但她却永远也无法忘却。

    纵使十年前,赵纬南带着赵伏波的母亲——那个文武双全的波斯女人,前往花刺子模开拓商路,就再也没有回来。

    纵使,在赵家随后就进行的,一系列的变迁,赵伏波也就被委曲到了马厩里生活。

    “可这不够这不够不够”

    心中的火焰几乎要完全吞噬掉她,即便是那初升的太阳,也无法软化她心底里的仇恨。

    想到这些,她突然迈步重要回到床上。甚至她也重新投入到赵旭的怀中,只是此刻她已经不再小心翼翼。

    赵旭从昨天夜里疯狂之后的极度疲惫里清醒过来,他勉力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个使他有些疯狂的身体。

    与怀中这个成熟的女人相比,他曾经接触过的那些仕女又或者买来的什么女人,突然之间就仿佛全成了失去颜色的花朵。

    尤其怀中美人的脸上,那种少女们学不来的,成熟女人的妩媚幻化出来的成熟风情,更加深深的吸引着他。

    伸手放在薄被下温软的两团暖玉,它们依然坚挺而又富有弹性。甚至在清晨薄薄的凉意里,变得坚硬的花蕾,都吸引着他想要进行更多的探索。

    “唔,别别人会听见”

    仿佛梦呓样的声音,不像是拒绝,倒似是一种热烈的邀请。

    “不要紧,我已经吩咐下人们,没我的呼唤不许来这里!”

    师诗当然知道赵旭的吩咐,而这种安静的环境里,最好进行的除了这种富有暧昧味道的人情之外,还是一个计划阴谋的好机会。

    “可是过不了多久黄沙城可是要进行比武大赛呢,你难道不为我们的将来想想吗?你兄弟可是浑身的好本事呢”

    赵旭停下在她身体上游走的手,皱起眉头来。顺着师诗的话,他已经想到他那个好武的兄弟。

    倘若他要是在黄沙城的比武里压了魁的话

    这当然是个问题,倘若真被赵伏波得了魁的话,好么以后家里的武艺还用较量吗?

    哪知他因为这件事停下手的时候,怀中的师诗却不依的催促起来。她轻轻扭动了一下身体,这一下赵旭手中握着的温香暖玉一样的宝贝,真的像兔儿一样动了起来。

    “大郎”

    轻轻的声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埋怨不会痛人的情郎那样。这些事情都使赵旭的身体起了巨大的反应,他不再想下去,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个决定。

    “那个混蛋在山上逃过一劫,那么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放他不过!”

    既然有了决定,他认为自己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诗姑娘,我们还有时间,回头得了空,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

    不久之后,当下午的阳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一只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

    虽然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湿润和凉爽的气候,但它不得不开始自己的使命。

    疾风庄距离黄沙城并不遥远,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实在不算是什么遥远而疲惫的旅途。

    不久之后,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在没有展开信息之前,他正在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

    “什么,那是马王的种?你这个混蛋”

    天马,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而与当地良马(阿拉伯)马杂交,不过是赵伏波父亲交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

    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被赵伏波的父亲赵纬南定为马王。

    “是是庄主它牙口还小,还不能”

    马夫头用嚅嚅的声音解释着,他想说马王的种,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其性如烈火快似闪电,而且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

    根据现代科学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马是纯血马,一分钟能跑行千米。汗血马奔跑速度较快,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

    “滚、滚滚滚蛋!”

    赵无极烦躁的挥了挥手,直觉中认为自己的中的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

    至于那匹已经被赵伏波糊里糊涂讨走的马王,他打算等下次回黄沙城的时候再说。

    当他展开信鸽带来的小纸条时,他的恼怒不翼而飞。因为刚刚的苦恼,恰恰被这份情报给解决了。

    他把手中的小纸条撕成碎片,接着吩咐亲随。

    “去给我把萨福万(古代阿拉伯岩石名)叫来!”

    “是,主人!”

    等亲随出去之后,他故做庄重的神色突然之间变成了某种得意。

    “哼,终于有机会干掉这个小杂种了,没有了他的话”

    一想到倘若没有了赵伏波,那么其他三个庄主恐怕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

    将来强把舒钰娶成子妇(儿媳妇),有了舒庄主与哈桑的支持,一个魏臻又能翻得起什么大浪。

    到时只消联合几路人马,不用逼近,想必三娘那样聪明的女人,就应该明白,她该如何做了吧!

第39章 萨福万是谁() 
随着亲随去叫那位萨福万的时候,赵无极来到后堂。虽然这家伙是个反派,但在这儿却得说些他的好处。

    “去给我把我的槊(长矛)拿来!”

    这时坐在后堂的吕氏正坐在窗前做着女红,身上是赵家女人们常穿的宫裙。

    她已过花信芳龄,由于保养的相当不错,却依然有着十足的贵妇气质。甚至举手投足之间,依然有当年那个上房里丫头的干练气质。

    此刻正带着几个丫头在做女红,笑声不断的说着闲话。随着丈夫脚步传来的说语,令她停下了手里的活。

    那柄枪对于赵无极代表着什么,她如何能不清楚。那是赵无极的大哥赵纬南,按照大宋的方式,给赵无极花费数年做的长矛。

    虽然她不清楚这里面有些什么故事,但她知道赵无极以前,常常对着那柄长矛发呆。

    吕氏并不知道丈夫现在怎么想起了那个,时常令他不舒服的东西,因此试探着问了一句。

    “老爷,那东西可还在阁楼上呢,要不下午”

    赵无极坐到椅子上,向那些丫头们挥了下手。

    “去拿吧,我在这儿等!”

    吕氏点点头要侍女们去了,有些忧虑的看着丈夫,她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最近丈夫有些魂不守舍,而女人们往往会把事情向坏的方面去想。

    “老爷,你这是”

    赵无极皱着眉挥挥手,示意她不要再问下去。板着的脸上,也教人看不清楚,他心中到底想着什么。

    不一刻丫头们就拿来了那柄长矛,沉重的长矛对于弱质纤纤的她们,那是沉重了些。

    不过与当地人通婚,也改变了她们的体质。虽然少了宋人女子那等的袅娜娉婷,但却多了阿拉伯女子的身体强健。

    因此,几个丫头合力之后,倒也扛得起来。

    赵无极神色复杂的看着,那装在长长皮袋里的长矛。他有一种想要伸手去摸里面的它,感受它那光滑的矛身和它所具有的那种灵性。

    “我的兄弟,这就是你将来驰骋疆场的兵器,有了它”

    可他的手指刚刚碰到那防潮用的牛皮矛袋时,心中猛然想起大哥的话。这使他的手指就像是被烫了一般,猛得缩了回来。

    “叫人送到前厅去!”

    说罢他匆匆离开,从背影看去,就像是一匹战场上落荒而逃的战马那样仓皇。

    回到前厅的时候,被人叫来的萨福万已经等在那儿赵无极。

    他穿着黑色的马穆鲁克骑兵常穿的那种袍子,脸也用黑色的面纱挡着,教他看不清他真正的面容。

    可是他的眼睛,那冷酷而又冷却着凶悍野蛮神气的双眼,却极有特色。

    赵无极看着他,目光冷冷的仿佛是一头想要择人而食的猛兽。眼神中说不出的厌恶,随即他重重的坐在椅子上长长的叹了口气。

    “你们都退下吧,让我和萨福万两个说话。”

    当前厅里伺候的下人们离开后,赵无极向萨福万发出他最不喜欢听的命令。

    “解下你的面巾!”

    这句算不得什么的话,却使眼前这位萨福成的黑色眼睛中立即暴起一阵仿佛火光一样的色彩。在黑色的瞳仁里,就像是两团明亮的火炬。

    赵无极如何不知道,面巾对于这些马穆鲁克是一件多么痛苦而又无奈的事情。

    他们不是正常的男人,按阿拉伯人的手段训练好的这些奴隶兵,在羽林庄里却学会了汉话。甚至不知不觉中,他们觉得了汉人的某些看法。

    “太监!”

    作为不能人道的男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无疑是一种悲哀。扭曲的心灵也使他们变得狡诈、狠毒。

    当面巾离开萨福万的脸时,一张年轻的脸露出来。如果不是黑眼睛里的怨毒,恐怕他还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美男子。下巴上,则如同女人那样光滑,而那恐怕就是他们戴面纱的原因。

    “哼,我知道你恨我!”

    感受到对方目光的赵无极根本不在意,他冷冷的哼了一声,对付这种人他有的是办法。

    “这是给你的,过来把它拿去!”

    赵无极远远的向亲随扛来的那柄长矛扬了扬下巴,这一次甚至他连手指都没有伸出来。

    只是他的目光落到那包着矛的牛皮袋上,却不引人注目的颤抖了一下。

    牛皮袋一如当年那个模样,只是许久没有人动,上面落满了灰尘。解下牛皮袋露了里面的被一层厚厚油纸,把整个长矛紧紧的包裹在里面。

    随着长带子一样的油纸离开,这柄矛的模样就露了出来。

    乌黑的长枪光滑锃亮,一条金色的龙纹缠绕着矛身。一直到矛头处,却是一个铜铸镏金的龙头。

    张着龙嘴里伸出矛尖来,却是一柄乌兹钢(镔铁)打造的,黑色的却有着金色花纹的,短剑一般的矛刃。

    厚厚的刃脊使它沉重而又结实,从矛头23处,有一道刀削斧凿的如同燕尾般的深槽。倘若这东西被插进肚子,血液瞬间几乎就会被放空。

    逐渐收成尖锋的矛头附近,有三个瘦金体大字——龙牙锯。

    识得汉字的萨福万这时注意到,这柄龙牙锯矛头却没有锋利的刃锋,一些细密的仿佛锯齿一样的。

    熟悉而又喜爱兵刃的萨福万眼中流露出喜悦的神情,这种锯刃虽然无锋,但在马上用起来完全不是问题。尤其借着马的冲劲,锯锋的锋利,甚至远超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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