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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出路咖啡馆-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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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车发出坦克的声响,在出口处凶狠地低吼,随时要冲出去攻打芝加哥。里昂微微在嘴角上用着劲,眉心被两条浓重的眉毛挤窄了。他不断扭头看着马路上过往的车,他脸上的表情像说这些驾八成新的“HONDA”、“TOYOTA”、“VOLVO”的人们惹他反感和蔑视:这个庞大而愚蠢的中产阶级,好像真有什么有趣的事等着他们,值当这样行色匆匆似的;他们无非是赶路回家,躺在长沙发上看电视或打瞌睡,吃低脂土豆片或无糖冰果冻。他的车猫在那里,终于瞅准一个空档。里昂一踏油门,就潜人了车流。
  开了五分钟,里昂转过脸问道:你想去哪里?
  我想他两年前就这样温和地迁就王阿花。我说:我不知道,我以为你有地方可去。
  你本来打算今晚做什么?他又问。
  你呢?
  我?他微笑起来:我没有计划赴宴。我怎么知道会有人请我吃晚饭。
  我的计划也打乱了。因为我原先也不知道我会请你吃晚饭。
  没关系。
  什么?我的头离开了车座枕垫。
  你是不是很怕失业?他眼睛用力盯着路口的红绿灯。他连盯红绿灯也会这样专注。里昂如果没有这样独特的专注表情或许是个相貌平平的人。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失业了?
  他把车驶过路口,这期间他一直紧抓着我的注意力。
  我当然知道。他说,我过去常常失业。我做过起码二十家餐馆。一看就知道你给炒了鱿鱼。我是过来人,所以要你知道没什么可怕的。
  车里暖气充足,我又把脑袋靠回去。
  我来的时候路上就想,你一定给炒了鱿鱼。一听你电话上的口气就知道了。有什么可报复的?
  什么报复?我不懂他干嘛用这字眼。但似乎这字眼用得颇恰当,准确戳在某个痛处。
  别发愁,这种工作一天可以找十个。这种糟蹋生命的工作。它也叫工作?它只能算个糊口的事由。里昂不紧不慢地说。
  车渐渐加速,但能感到它上气不接下气。开了十分钟,里昂把它停在湖滨大道边上。他跳下车,绕到车后,从后排座里拎出一个塑料油桶。他掀开车前盖,车和他一块呼出白色雾气。我钻出车门,问他用不用我帮忙。他告诉我谁也帮不上忙,车太老了,开动一会儿,就得给它添些机油。剧烈的寒冷冻得人眼珠也胀痛起来。我凑着凛冽的路灯光去看里昂,发现他独个在笑,仔细一看,那并不是笑容,是吃力地顶住寒冷而龇牙咧嘴。西伯利亚的坚韧生命雪猢和狼,都会生发这种类似笑容的龇牙咧嘴。大路上一群群车低啸着奔过,奔往某处去捕食。里昂的话我基本听不见。我大喊着问他:你刚才说了什么?
  他大声地重复:我说我一般不用车上的暖气,一用它更是毛病百出;不然这辆车一般不闹什么别扭。
  我出声地笑起来,想向他揭露一个事实——这哪里还是什么车?早就是一堆废铁了。但我又想到自己连一堆废铁也没有。
  里昂回头看看我,也笑起来。他明白我笑什么。在这样的酷寒里最好保持麻木的面部表情,因为笑是疼痛的,笑把被寒冷冻固的表情硬撕扯开来。
  他大声说:你回到车里去吧。
  我说:到车里做什么?
  他又说:你是不是笑我开一堆废铁不容易?
  我说:是不是不容易?
  他说:有一次早晨起来,发现车没了。后来在废车处理场找到了它。我现在把它停在我公寓附近,每天晚上都得在后车窗上打出个招牌,上面写:这并不是废铁。
  我说:你编笑话!
  他让我替他扶着用硬纸壳卷成的漏斗,他朝里细细地灌机油。他不解释他究竟编没编笑话。表情又变得极端专注。
  他说:不过我宁愿开废铁。
  我等了一会儿;发现他没有意愿解释他为什么有如此坚定的“宁愿”。完整的句子该是:我宁愿驾驶废铁,也不愿做理查·福茨那种中产阶级的中坚分子;或者,也不愿去干你原先那份糊口事由。他光荣受穷,穷得自豪、穷得高贵,穷出了这样雅致清秀的风度。整个物质阶级在温暖舒适而枯索无趣的TOYOTA、HONDA、BMW里面,从我们身边呼啸着错过去。我们的另一侧是密西根湖,冰冻三尺,它银灰的冷流不断参加到由天而降的隆冬里。我想问问是否发生过冻死艺术瘪三的事件。又一想,我目前正辛辛苦苦缴着学费、挣着学分,熬着三年寒窗,争取一毕业就去做个艺术瘪三。我最好不要对艺术瘪三有不恭敬的态度。
  我说:里昂,你现在还爱王阿花吗?
  他说: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想。
  我们的语词在清冽之极的冬天夜晚形成一团团白色气体,好久不散。
  回到车内,我牙关咬得发疼。里昂仔细地一下一下踩油门;扳手动档,用心听车的反应。老福特哮喘着活过来,沙哑而颤颤巍巍,又驮起了我们。里昂侧过头朝我看一眼,意思是:这老家伙帮的忙还是基本大于它惹的麻烦。或者,他的意思是:你看,我和这老东西相互虐待惯了,它最后总是弄不过我的。
  老福特渐渐恢复了气力,刚加到满速,一辆警车跟上来。很快就听见警车喊话,叫我们立刻停车。
  他们叫我们停车!我提醒里昂。 
 
 第23节 
 
 
  

  我知道。
  你这样跟他们赛跑,肯定跑不过他们……
  我知道。
  那你怎么不停啊?
  不能停。
  你会惹急他们的!
  我知道。他说着打了个左拐,离开了车的激流;拐进一条住宅区的窄街。这不能停车。他温吞吞地说。
  为什么?我问。
  王阿花一般在我逃警察的时候都帮我。我绝对不能落到警察手里。
  你反正得落到他们手里。
  他巨大的老福特在这些小街上跑得相当不错,自个认得路似的。老福特一看就是逃警察的老油条。里昂除了专注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说:我口袋里有一点大麻,万一他们搜我身,准把我弄到拘留所去。
  你怎么会有大麻?
  一个朋友送我的礼物。他秀气文弱地笑一下:他以为王阿花还跟我在一块儿,一半是送她的。我晚上排练一般要抽几口大麻。他口气十分家常,坚定地信赖自己的品德和操行。
  那你把大麻从窗口扔出去。我说,你给我,我来扔。
  我发神经啊?这么好的东西。现在根本买不到质地这么纯的大麻了。
  让警察逮住,你人财两空。我说。
  我拿起王阿花的小镜子,看警车上的红蓝灯闪得真像那么回事似的。警察哇啦哇啦地叫喊,不用心你一点也听不懂他们在哇啦些什么。
  里昂又来到个十字路口,迎面也出现了一辆如临大敌的警车。里昂一打右舵,转到一条“不准右拐弯”的路上。两边浓黑的柏树给人温柔的假象。似乎隆冬在这里暂时休止,一切冷硬的棱角和线条都虚去了。
  肥笨的警车迟疑了一刹那,跟了上来。我以为在好莱坞电影里演絮了的这个警追匪的镜头对于我永远会不切题;我永远是腻烦、鄙薄、侧目而视的一个看热闹者。而我竟会成为这场热闹本身,这大大超出我的意料。因为我变成了这场热闹的一部分,我便不再腻烦、鄙薄地侧目而视,我觉得这事还是挺新鲜、挺扣人心弦的。尤其是伴随着这个不断使自己的过错升级、从过失升级为犯罪的里昂。
  老福特突然停在路边,里昂对我一摆下巴:下车。他拉开车门,下了车,我在完全没有自觉意识的情形下复制了跟他不差分毫的机敏和快捷。我所有的知觉只够感觉里昂紧攥着我的手。他手心的冰冷从一层羊皮手套的那一边传到我手心上。
  我不久发现我和里昂已在一个咖啡馆里。昏暗的灯光使每个桌上的人都成了密谋者。我和他侧着身体NFEA2过桌腿和人腿。朦胧中感觉所有的人都对里昂不陌生,给予他知情者的会心微笑或会意一瞥。空气中有股廉价的莱汤气味,比我们餐馆的汤更廉价。奶油蚌肉汤,或者蔬菜通心粉鸡汤,不然就是豌豆汤。廉价到这程度,气味就没什么太大区别了。
  直到这时我才感觉到刚才的疾跑。我和里昂窜得那么贼快,如同一对手拉手的兔子。寒冷就在那段飞跑中被我们摆脱了,连同警察们。
  里昂看看我,苍白的脸上有了浅红的微笑。嘿,行啊你。
  我笑笑。那车怎么办?我问。
  现在它正落在警察手里。他们正在翻我的抽屉。抽屉里有四年前买的车保险。噢,还有一打罚单。起码有一打。
  他们接着会对你怎样?
  里昂耸耸肩。他把这个美国式动作做得非常忧郁,非常低调,因而有一点优美在其中。这个动作原是可以被人做得天差地别。就像芭蕾,每人和另一个人都把一套规范动作做成自己的版本。里昂就那样轻轻一耸肩,把一帮子凶猛庞大的芝加哥警察得罪了。这个耸肩的动作之所以有一点优美是因为它很配里昂。
  他们会把老福特拖走吗?
  很可能。假如他们算算费用,认为还合算的话,就会叫辆拖车来把它拖走。我反正不会去交罚款。所有罚单加在一块,比车值的钱多好几倍。
  我想着熊头熊脑的警察们围着缴获来的老福特打转,看看它的深灰身躯处处疮疤,靠近车轮的地方,铁皮锈得血肉模糊,溃烂失形。他们为它居然能挪动感到惊讶,为能驾着它在他们眼皮下飞窜的里昂感到佩服。他们最终抄走了车号和某张罚款上的地址和一切有关里昂的资料,心里完全明白里昂是最痛快得起的那类人;里昂惹得起所有人,包括有着大明星声望的芝加哥警察。
  这时我发现我的手仍在里昂手里。两个手温度都很高。我觉得手和手握在一块可以是没什么含义的,这个国家的男人女人不加细究地接吻、拥抱,因为没有含义而毫无负担。如果我现在猛一抽手(或轻轻一抽手)含义就来了:我和他都会对手拉手这个无邪的动作追究,会觉得必须为这个动作命名,为此动作对我们自己做个交待。
  里昂眼睛盯着墙上的一幅画。我见他睫毛挺着锋芒,朝向这幅没什么道理的画。他这样看它,我便硬要去看它的道理了。半分钟之后我突然看出,它是王阿花的作品。一些色块,一些笔触,然后一朵玲珑剔透的殷蓝的燕尾花和一只香槟酒杯,上端碎裂得差不多了,只有一根细弱的杯颈和脆薄之极的杯座。
  这样,我们手拉手这桩事便更没了道理,对于我们自己更是无从交待了。
  一个侍应生过来对里昂说:王阿花和海青昨天晚上来过。
  里昂朝这个讲标准芝加哥英语的亚洲小伙子看一眼。他对所有事情的反应就这样淡,表示:我听见了。我知道了。
  侍应生又说:两个人?他看见里昂拉着我的手。
  里昂的左手从右胸的口袋里掏出个信封,说:我们一会儿就走。那里面有大麻。
  侍应生把我们领到一个小桌边。这桌可以安置四个人,已有两人在下围棋,棋盘上的沙场正是难解难分。俩人正在你死我活,因此对他们不合理侵占的空间表现出绝对的无辜。
  我和里昂试图在他们余下的有限空间坐下来。里昂问我会不会下中国围棋。我说我哪会有这种时间上的奢侈,里昂不去听我话里的不赞同,只告诉我他和王阿花就在下围棋的时候认识的。我想他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但他面孔上明明没任何意思。他将我的手搁在他膝头上,他自己的手按在上面。我的手在皮手套和他手掌的覆盖下开始出汗。他的眼睛看着棋盘。侍应生端来两杯加冰块的白水和四十块钱钞票,里昂一概不理会,眼睛和全副精神都在那盘棋上。
  里昂,你和王阿花谁赢谁?我问他。
  他说:嗯?
  他转过脸,看着我。我想把话再重复一遍,又一想,还是拉倒。
  他看着我,等待我再问他一遍。
  我笑笑。
  他慢慢转回视线,又去看围棋。他当然听见了我的提问。但他认为我那样装作没事,装作不想刨根问底,装做对他和王阿花毫无女性的天然妒忌是愚蠢的。他转过脸说:“嗯?”是给我机会,把话问得聪明些。然后我便感觉他的手心有了些轻微的动作,似乎用着一股内向的力量,一股不想让我和他自己察觉的力量,抚摸我的手。因为他的动作是内向的,于是也就不完全具体,我和他的手之间相隔的皮手套因而便是不存在的,回答直接进人了我的询问。因此我和他之间相隔的皮肤、血液、躯体,也不再存在;我和他之间相隔的两个下棋者,以及一整个盛着上百号人的空间,都不复存在。一个个体和另一个个体之间,竟有如此的捷径去相遇和相识。他似乎感到了我的反应,尽管我认为自己一动不动。他手心的动作更微妙,而我想要的回答全在里面了。我作为一个女性灵肉所追问的一切,他作为一具男性灵肉都一一作了解答。我不知我问的都是些什么,但他的回答无一不准确。这个过程如同两个导体的沟通;最内在最精确的沟通,不需要借助任何物质形态的线路或渠道,不必去物质世界先兜个圈子,绕趟冤枉的弯路。
  原来什么都在其中了:为此动作命名,为此向自己作交待,全在其中,而“其中”,便是完整的一大片省略。或者:忽略。
  我不必再去看他的脸,去寻找他眼中的回答。他的脸和眼睛都是要让我兜圈子,走入歧途的。
  我感到一股陌生的渴望突然爆发,又立刻被他满足了。紧接着又是更强烈的一股渴望,他再次给予了满足。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这不就是两只手的活动吗?他持续给我的回答和我持续生发的渴求使我感到这经验奇异得可怖。我不是个毫无男女经验的女人啊!……
  我开始领会“沉溺”是什么意思。王阿花感到“沉溺”的威胁,而走向海青。王阿花是晓得厉害了。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这个清俊的亚洲男性,他抿着嘴唇和她下了大半夜的棋。他离开时她的手便被他牵住,她把自己所有的方向都交给了他。他把她牵进他的车内;那时老福特还没有彻头彻尾地苍老。那是个夏天的夜晚。一定是夏天。二十出头的王阿花只有十六岁的小脸蛋和十五岁的不谙亲吻的嘴唇。王阿花以十四岁女孩的动作,又笨拙又幼稚又积极地噘起嘴。他们的一个亲吻延续了六七个月。他们不像所有美国适龄男女那样瞎挥霍。一个吻的滋味可以无尽。里昂和王阿花肯定在六七个月之后才把吻全面完成,才迈出下一步。冬天的王阿花还是每周三次和里昂下围棋。他们的肉体在你包围我、我包围你的黑白棋子中渐渐预备就绪。裹在放羊娃大皮袄里的王阿花肯定是缓缓地抬起头,看着里昂。里昂放下最后一颗棋子,喝干杯子里最后一口白开水。他牵着她的手走出去,在走往停车场时,她的每一步都是一步小小的溜冰。里昂在启动极难启动的老福特时专注之极,跟我在今晚目睹他亡命时一样专注。俩人灵和肉的相融持续进展。他们偶尔讲一句他们自己也不懂的谈话,跟正在进展的事毫无关系。比如里昂问:冷吗?王阿花回答:还好。或者里昂说:六个月前你下棋赢我的次数比现在低百分之二十。王阿花说:不对,现在我至少和你输赢各半。他们说归说,毫不影响事情的进展。王阿花头一次感觉到下腹的抽搐——又深又内在又温存地来了一次抽搐。一些她从未意识到的肌肉运动起来,也是循着同样的内在、深奥、温存的律动。她觉得原来“不可扼制”是真有其事。她也第一次感到扼制“不可扼制”是难以言喻的美味。事情露出了最初的形状:肩、胸、腹部和小腹下的朦胧。王阿花和里昂摸黑认识着对方的肉体,那场爱抚从冬天延续到春天。初夏的一个夜晚,王阿花穿着白色T恤衫和蓝色牛仔背带裤,裤腿是一圈毛边,双膝还好,还没有太千篇一律地掏两个洞,而是磨薄了百分之七十,剩了些白色的纬线;如同神经一般牵住创口。她染了头发,染成了最深的李子那种紫黑色。她的小脸蛋白得如同一片阿斯匹林,一边吊一只红色的玻璃耳坠,晃来晃去成了两大颗永不凝固的血珠。里昂眼里,王阿花不再作为他的女朋友存在了;她这天晚上开始作为他的理想存在。她跟另一个棋手下棋,静得如同坐在那里死去了,只有两个大血珠的耳环活蹦乱跳地晃,晃得里昂脸色惨白。他眼里的王阿花可爱得命也没了。他不动声色,看王阿花在棋盘上战斗,竟然一反常态地指出了她的一步潜在的好棋。他说:这样走,苏珊娜。所有的人都吃惊地瞪着里昂——难道这小子突然忘了这里棋族的门规?里昂站起身便走了出去。跟一只犯了群规的雁,不等着雁伴儿们来轰它走便自己知趣消失掉。他在门外等了一个多小时,王阿花才出来,白衣白脸,一牙新月似的轻轻把手伸给他去牵。他们第一次来到里昂的住处。那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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