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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看小电影-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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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或怕死——此命题属伦理学范畴。命题的成立同样取决于大多数人(不管怕死还是不怕死)的一种共识:怕死是一种卑劣的品质。病菌当前,只有怕死的人才戴口罩。口罩一旦戴上,眼耳口鼻便不能以完整队形来“ 直面惨淡的人生”,是懦夫,连假的猛士也不如。
这种共识并不一定兼容于“只有病人才戴口罩”,却间接承认了戴口罩有助于自保。个别像我这样倾向于将“怕死”视同为“自爱”的人,其实更愿意相信伏尔泰的话:“自爱是我们所有感情和所有行动的基础,这句话在印度、西班牙和所有有人居住的世界里都是对的。”此说虽勉强可替“怕死”一罩,结论却郁闷至极,因为伏尔泰坚信自爱是不证自明的:“正如没有人写文章证明人有脸一样,同样没有必要向人们证实他们有自爱。这种自爱是我们保存自己的手段,就像延续种族的手段一样,对我们来说它是必需的、可贵的,它给予我们快乐,但必须掩饰它。”口罩一旦戴上,一切“必需的掩饰”顿成妄谈,你在告诉所有的人:“都来看,我很自爱啊!。”真丢脸,更何况口罩已经使我们丢失了二分之一以上的脸面。
此刻,心里的“拥戴派”再次跳出来强辩道:戴口罩不仅是为自己,也是关爱他人的表现。话音未落,“倒戴”阵营中一员大将拍马杀到,一声喝断:“呀呀呸!说得好听,全都是怕死的借口!扪心自问,主观为他人而戴口罩者,究竟能有几个人?”竟无语凝噎。虽然在传染病学上戴口罩对他人可能造成的伤害绝对比不戴的低,然而在未能如实回答上述问题之前,口罩还是捏在手里,不急于戴上的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是的,你确实有可能在道德上伤害自我同时在功利和情感上伤害到他人——不戴口罩的人。
重弹“人人为自己,间接为大家”的老调子只会把我们向后引向潘晓,一夜回到改革开放前。它和“自爱”一样,都必须掩饰。问题的尖锐性在于,即使你承认戴口罩只为自保,丝毫没有替他人着想的意思,但是你那惨白的口罩仍旧会伤人:情感上,它表示对他人的怀疑、不尊重,甚至敌对,进一步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至少属于社交上的不礼貌;功利上,更有可能误导公众对你所属区域之疫情的判断。想想那些穿著单衣在冬季的中国城市里招摇过市的外国游客,一,他们可能是“精神病患者”,二,们可能在某种意义上伤害了我们的感情;三,他们可能在室外气温的判断上误导了本地居民。
虽然我无法充份证明“方完全始终露出嘴脸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不过口罩确实无情地遮蔽了人的笑容(同时也掩盖了其余有助或有损于人际关系的表情),奇怪的是,口罩在社会学、伦理学以及心理学之外为人带来的最直接最形而下的生理困扰,即不舒服,捂得慌,不爽,却一直是被讨论的最少、甚至被忽略的部份。即使偶有人提到“自由的呼吸”,也多是用于哲学上的思辩。也许这也是不证自明的,因为饱受“戴还是不戴”之困扰的绝不限于嘴脸,一部份男性不爱使用安全套的理由与此相当接近:戴上,不爽;不戴,分分钟搞出人命。
脸面上的层层把关难敌思想上的重重困扰,在金钟罩铁布衫尚未练成之前,我的解决方案是变“戴口罩”为“带口罩”:随身携带,戴不戴视情况而定,这种情况其实与病菌无关,主要指他人的态度和取向。他人就是地狱,他人也是天堂——这一点基本取决于他人的戴不戴口罩。耍猴。也就是说,人戴,我也戴;人不戴,我就不戴,除非有人肯像座山雕劝杨子荣那样腆着笑脸劝我:“老九,来来来,戴上戴上,耍什幺小孩子脾气!”
吐一口义痰
明李贽《杂说》云:“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此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既已喷玉唾珠,昭回云汉,为章于天矣。”
文学创作的发生过程,原来与吐痰类似。当然“为文”者乃知识份子的吐痰(以此类推,偏爱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的,应属于当前最抢手的“公共知识份子”),在一般情形下,吐痰是一种公开发表的“痰话”——多数是些脏话。早就有“唾骂”一词摆在前头。“唾”者,口水也,口水是疑似的痰,是未经酝酿的痰,痰是深思熟虑的口水,是口水的Hardcore形态。出口伤人,骂人是攻击性的“话学武器”,善用者如《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只“皓首匹夫!苍髯老贼!”,便把王朗生生骂死;相比之下,唾骂堪称更下流、更超限战的“化学武器”,跟韦小宝惯用的捏阴囊、钻裤裆、拉辫子等伎俩一样的下三滥。
另一方面,吐痰比骂人的更危险之处,在于它往往能绕过语言在意义上的分泌而直接伤人肉体。我注意到,虽然武侠小说以写打架为已任,但是金庸比古龙更爱写痰。做为一门暗器,老少皆宜。老的,有“倚天”里的华山长老高老者,小的,有被陈友谅夸张为“魔教中一流高手”的韩林儿。至于欧阳锋,更是“将痰涎唾沫也当作了攻敌利器,夹在拳招之中使用,令人眼花缭乱,心意烦躁。”还有《天龙八部》里练就了五斗米神功“归去来兮”的五指山赤焰洞端木洞主,一口浓痰射出后竟然会像聪明炸弹那样在半空中拐弯,“托的一声”,把个包不同打得“一阵头晕,身子晃了几晃。”
专家称,日本国之所以能在亚洲的SARS疫情中独善其身,与国民的爱干净,尤其是不随地吐痰有关。其实,我怀疑日本人不爱随地吐痰有可能与其不善骂人有关。与其说不善骂人,不如说缺乏骂人的语汇,除“八个雅鹿”外,日语中找不到更多骂人的狠词脏字——当然,此事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民性格的压抑以及排解压力的一些特殊方式。
在我国,口腔活动一向都不比精神活动来得简单。去年年底,我在千龙新闻网读到一组报导,说申奥成功,北京市加大了整治不文明现象的力度,在政府的引导下,北京市民热情高涨,出谋划策, 将一些不文明行为归结为“新八大傻”,“泡泡随处落”乃其中第六大傻,所指包含乱扔垃圾口、乱扔瓜皮香糖,以及“乱扔”自己的痰。谁也不比谁傻。此“新八大傻”能否以段子的方式“在民间传播流传,用以讥讽和自省对推进首都文明建设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尚待观察,不过,“新八大傻”里倒有“五傻”与口腔活动有关。除吐痰外,还有第一大傻“请客吃龙虾”,第二大傻“看戏叫喳喳”,第四大傻“开口说傻X”以及第八大傻“凡事争高下”—指爱为小事争执吵闹。
说来说去,无非是为了说明控制吐痰和控制骂人一样难。有一次在香港坐出租车,司机聊到了刚下车的当地某名嘴,敬佩之心顿如滔滔江水:“他刚才在车上一路讲电话,粗口爆棚。令我五体投地的是,他讲电话时那种控制不住的‘生殖器插入’,平日一上电台讲话却可以滴水不漏,粗口被“拔”了个一乾二净,嘴巴上就像安装了Nican。”专业人士就是专业人士,业余人士未经特殊训练,很难仿效(大力发展互联网,进一步降低网费,可能是遏制随地吐痰的唯一途径)。
不健康的唾骂既难控制,正义的“痰话”更加怒不可遏。岳坟前跪着的那四个白铁佞人的裸体之上,常年布满了大方向正确的“义痰”。吐痰之外,更有人在此便溺(估计是一时吐不出痰的爱国者)。芥川龙之介在1921年写道:“据说以往到这里来参拜的人因为恨他们之奸,对于这些铁像逐一浇尿。现在他们很幸运,没有一个湿的。不过四周的土地上有几只苍蝇,这对于我们远来者暗示这里还有些不够干净。”尽管管理单位后来贴出禁止吐痰便溺的告示,并加了护栏,凭栏处,方才潇潇痰歇,但是不久前还是读到某老作家新作称“虽说有碍卫生,终究是大快人心的举动……可见流芳百世和遗臭万年,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分毫不爽。”
这般说法,我从前那两个曾在岳坟吐过痰的朋友读后理应像王朗那样“大叫一声,撞死于马下”:据二人酒后供称,一个,系因当年在女朋友面前读不出万俟氏的字,恼羞成怒顿做浓痰一口;另一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吐痰,当下便“呸”地一声确保了四佞的遗臭万年。吐痰也好骂人也罢,“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若许吐而不许随地,岂非 “将无佛处来与某甲唾”也。这就叫公道自在人心,道在屎溺,道在呃屁吐痰,至于我讲的这些如果不能算是公理,就当它是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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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的中国菜
“最美好的夜晚,是陪同妻子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
话是大卫贝克汉姆讲的,“妻子”无疑指“辣妹”维多利亚,至于“中国菜”就相当可疑了,当然毫无疑问的是此“中国菜”指的英国的中国菜,酸甜牛肉,炒面之类,而且是Take…away。无论如何,自从在报上读到小贝的这番表白之后,我一直都期待随皇马来华的小贝能吃一次正宗的中国菜。
据《太阳报》:云南官方和主办方在昆明某餐馆内筵开28桌,以10道大菜为皇马接风。第二天,《太阳报》记者伍尔登前往这家餐厅,取得皇马晚宴菜单,并点了这些菜,亲自尝一尝。10道大菜包括:臭豆腐(此乃头盆),酥脆油炸蚱蜢、“形状像蛆一样的”油炸竹虫,油炸蜜蜂,鸡块炖蘑菇(主菜)以及用主菜汤料所煮的面条。
遗憾的是,包括小贝在内的皇马客人当晚似乎无福消受这顿价值八十美元/每人的中国大菜,《太阳报》引述云南省政府一名官员的话说:“主人颇感尴尬,因为皇马队球员没有吃他招待的晚宴,(因为客人提前离席)也没有收他要赠送的礼物”。据承办这次宴席的餐厅经理透露,小贝和他的队友从头至尾都不肯动筷子,“贝克汉姆在宴会厅里呆了40多分钟,但他始终都在玩手中的移动电话”。
我猜,小贝大概是在给维多利亚发短信,关键字说不定包含有“臭”,“蚱蜢”以及“形状像蛆一样的”,等等。通过这些短信,他和维多利亚将愈发地怀念“坐在电视机前品尝中国菜”的些最美好的夜晚。据贝太亲口透露,贝克汉姆在饮食上的确有很多非常奇怪的地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大卫有些疯狂,比如我们家里有三个冰箱,里面摆放的东西都是按照他的要求,其中一个装食物,另一个装沙拉,还有一个装饮料,不过冰箱里的饮料总是对称着摆放,而且永远都是偶数瓶,如果大卫发现是单数,那幺他肯定会拿出一瓶来。”另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小贝豪宅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揭发,小贝隔几天就上他那里买速食面。“奇怪的是,每次既不多买也不少买,总是恰好20包……他最喜欢鸡味的速食面,有时候也买古怪的牛肉口味。我们不知道他为什幺买这幺多速食面”(比这件事更奇怪的是,不管好球还是臭球,踢足球的男人好象都好这一口,中国国家足球队成员对于速食面就有一种集体性的迷恋和依赖)。
身为名人,即使从基本职业道德出发,本着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也不能没点怪癖。小贝的Kingky之处不仅体现在饮食方面,又据英国狗仔队报导,去马德里之前,小贝在剑桥的一家情趣用品商店里花了近一个小时和1000镑给辣妹买礼物,一个白色胸罩和一件运动型短裤之外,还包括价值250镑的一根巧克力色、手柄处镶嵌着无数玫瑰红小水晶和一条金色链条的皮鞭。据说,当时小贝还饶有兴趣地观察过一副毛皮手铐,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我的意思是说,“云南虫宴”的菜单制定者可能在较早前也和我一样都读到这以上这些消息并且产生了某种想法或者灵感。
皇马发言人事后解释说,他们与中方有些误解,因为皇马队有自己的厨师,而且球员都有严格的食谱。“但中方官员并没未被告知,他们以为皇马球员会品尝一些当地的美味。”马是“皇马”,只吃御草料,不假外食,这个应可谅解,不能原谅的是,云南省因此已错失了一个绝佳的商机。蚱蜢、竹虫以及蜜蜂等固然是云南美食,然而小贝却不是一个对中国菜怀有(完全可以理解的)错误观念的普通英国青年,这个美食当前却“低头玩手中的移动电话”的男生,乃一超级品牌和超级媒体。看人下菜碟,对于贝克汉姆,菜碟里就应该猛下“汉姆”——现成的,明摆着,云南盛产一种可以吃而且很好吃的“汉姆”,唤做宣威火腿,两大Ham聚首,只要设法让一个“汉姆”咬了另一个“汉姆”一口,那将是多么劲爆的卖点啊!宣威火腿虽然是一个年产值接近3亿元的大产业,贝克汉姆的广告商业价值却超过了2亿英镑。与其以虫吓蛮,倒不如巧借蛮力,助我在全球火腿市场上狠狠插上一腿。
本文交稿时,皇马一行按计划应已抵京并全伙进驻北京饭店。据报导,在京的首宴,将会在北京饭店的谭家菜举行。谭家菜我吃过,除了鱼翅,还是鱼翅,从黄闷鱼翅到鱼翅泡饭,统统一级棒。我衷心希望小贝吃上一顿更加超乎他的想象同时又有助于纠正某些片面化认识的中国菜,另一方面,却又担心鱼翅这个食材届时可能为《太阳报》的狗仔队提供了又一个“妖魔化”的素材,因为欧盟已于7月5日公布一项规定,禁止为取得鱼翅而捕杀鲨鱼的行为——想找一天的麻烦,你就请客;想找一年的麻烦,你就装修;想找一辈子的麻烦,你就讨小老婆。诚哉斯言。
本鸡
第一次听到“本鸡”这个词,是前年在杭州的某家饭馆,当时正在点菜,“本鸡”想不起来是谁先提议的,只记得喝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一直都在叨念:若不是说“本鸡”的人是一知根知底的熟人,还以为是某种行业的从业者正在做自我介绍。
事实上,杭州的饭馆里除了“本鸡”,还有“本鸭”,甚至“本土豆”,等等——说到这里,似乎真的有必要由本人来对此事略做一、二注释了。“本”者,根也,木下曰本;用之以鸡,言其正宗也。何为正宗之鸡?按本来、最初、原始的养鸡方法——即以“放养”之道而养成的肉鸡。凡现代化养鸡场之“后来”出品,皆属“本鸡”之末。鸭或土豆,皆以此类推可也。
一般认为,“本鸡”较“末鸡”好吃,前者更有“鸡味,吃起来虽死尤生,盖因两者生活品质之大异。“本鸡”者,在放养或半放养的环境里度过一生,得以经常在空气品质较佳的郊野散步,且往往于散步途中觅得种种蠢蠢欲动之纯天然食品;“末鸡”者,终日以添加了抗生素的动物饲料为食(还可能受到了污染),于暗无天日的牢笼中了却残生——有的鸡,虽然它还活着,但已经死了。这种生活环境,不提也罢。
比较为养鸡者和吃鸡者们所津津乐道的,乃“本鸡”的幸福生活,来看彼得梅尔在《吃懂法兰西》一书中提到的获AOC荣誉的法兰西名鸡“蓝脚贵族”:“在中央控温的鸡卵孵化器度过五个星期后,这些鸡就被放到室外,每只鸡平均享有至少十平方米的草地。在这些草地上,它们会度过九到二十三周的时间,它们的食物靠大自然所赐虫子,昆虫,小蜗牛),再加上一点包括玉米、麦子和牛奶在内的人工饲料。接下来的几个月,就该是让它们长膘的时间了,它们被移到宽敞的大木笼子里,每天喂上两顿份量十足的饲料。显然,这就是为什幺这些鸡的鸡肉如此肥美的奥秘。”
“绣翎翻草去,红嘴啄花归。”遗憾的是,所谓的“放养”幷不是完全的撒手不管,“本鸡”在英年早逝之前,也只是短暂放荡于少年,不可能终生享受着啸聚山林,行走江湖的完全落草生活。相比之下,若言“末鸡”一生来就被判处了终生监禁,“本鸡”无非是一辈子视居住,监房面积较大,或者因表现良好而获得了一些额外的放风时间而已。“末鸡”若是行尸,“本鸡”便是走肉。
“生命在于运动”。“本鸡”之所以比“末鸡”生命价更高,亦在于运动。当然,鸡积极参与运动的目的幷不是为了鸡自己,而是为了人,以人为本。是故,“本鸡”被一向以“行动派”着称的广东人直呼为“走地鸡”——这幷不意味着其他的鸡都是终日翱翔于长空或游弋于水面,只是相对于牢笼中被剥夺了“走地”之天赋鸡权的同类而言。鸡之运动,以走为本,此事有诗为证:“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唐寅《画鸡》),分明是施施然“走”将过来的。然而,果真要追本溯源的话,“走地鸡”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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