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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爱红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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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的朋友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写现代诗歌的,一类是研究《红楼梦》的,跟写现代诗的朋友不能提“红学”,跟研究《红楼梦》的朋友不能提现代诗歌,这是我在经历了若干次被气到撞墙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喜欢“红学”的朋友,大多数也写诗,只不过写的是古体诗词,最看不起的就是现代诗歌了,他们普遍认为现代诗人都是一些“精神病人”,现代诗歌更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呓语”,根本就是不可理喻的“胡说八道”。
写现代诗的朋友,多半也看过《红楼梦》,只不过看不起研究《红楼梦》的所谓“红学”,他们大都认为,“红学”是一门专吃曹雪芹“口水”的学问,而那些所谓的“红学家”们,更是一群不学无术的家伙。一部《红楼梦》养活了多少寄生虫啊!他们总会这样的说到。
我恰好是两方面的爱好者,于是乎经常受些夹板气,后来慢慢地学了乖,不再有那一厢情愿的想法:将二者进行无谓的调和。可话说回来,“红学”真的就跟现代诗歌格格不入吗?恐怕未必!“红学”研究里,有一部分是专门来研究《红楼梦》里的诗词曲赋的,而在中国的古诗和现代诗之间,本来就有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传承关系,尤其是在某些诗歌观念方面,更是勾肩搭背外加藕断丝连。
《红楼梦》一书中的诗词曲赋可以说是一道迷人的风景。曹雪芹曾被友人比之为李贺,足见其造诣之深。与作者极有渊源的脂砚斋就曾说过:作者写此书,亦有“传诗”之意。我想作者“传”下的,除了那些幽雅哀怨、旖旎动人的诗词之外,还有就是那高屋建瓴的诗学观念,而作者的诗学观念恰好又与现代诗歌中某些流派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且容我试举一二为例:
在书中第四十八回,香菱向黛玉学诗:香菱笑道:“如今听你一说,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红楼梦》里的诗学观念是:立意为上,词句次之,形式为末。这不刚好解决了现代诗歌界一个由来已久的“写什么”和“怎么写”哪个更重要的问题吗,哪个更重要?按照《红楼梦》里的观点,当然先是“写什么”,后是“怎么写”了。
再来看薛宝钗与“橡皮写作”,橡皮写作的代表人物杨黎有一句著名的诗歌观点:诗歌即废话!我原本以为此观点为其首创,却原来在《红楼梦》里早有过更高明的说法,且看书中薛宝钗的言论如何,宝钗笑道:“原本诗从胡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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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红楼》与现代诗歌(2)
还有就是在当今诗坛上叱咤风云的“下半身写作”,也早就被曹雪芹实践过了,薛蟠那一句:“女儿乐,一根###往里戳。”足以堪称“下半身写作”的经典之作,完全符合“下半身写作”的要求:诗歌从肉体开始,到肉体为止……
等等等等,从以上三个例子可以看出,研究《红楼梦》的红学家们和写现代诗歌的诗人们,还是有着共同的话题可以探讨的,没必要泾渭分明的做不理不睬状,更没必要水火不容的做阶级斗争状,大可以像我一样,一手操着现代诗,一手握着《红楼梦》,昂首阔步,不亦乐乎!
用伊沙的方式读《红楼》
《黛玉进入我家》
黛玉进入我家
我在门口
遇上她
从此我闭门不出
头悬梁锥刺骨
日日苦读
黛玉住在我家
我在窗前
望着她
从此我躲进柴房
奋力劈柴
一丝不挂
黛玉睡在我家
我在床上
想着她
我在等她长大
我在等她
为我葬花
林妹妹
看看我吧
我不爱说话
也无玉
但诗做得好
而且力气大
这是当代著名诗人伊沙的一首诗歌,因为写的是林黛玉,我便顺手将它发在了红楼梦群里,果然不出所料,诗一贴出,便如石击水面,激起涟漪无限,那些读惯了古典的红楼迷们,面对这首后现代的解构之作,顿感无从下嘴,经过一番七嘴八舌,大家一致认为这首诗歌太差,理由是它太不像“诗”,而像“顺口溜”。对于这个结果,我并没有感到更多的惊讶,因为我已经无数次的领教过当代人对现代诗歌的敌视和冷漠。它只能更加加深我固有的看法,在当代的中国,并不缺乏优秀的诗人,缺乏的是优秀的读者。
几千年来,中国一直都是一个抒情诗篇的国度,唐诗宋词伟大的影响深入骨髓,但也后患无穷,因为它养成了我们畸形的审美观,一提到诗歌,就必须优美,就必须抒情,就必须意境……否则,便不能称之为诗,这是一个极其可恶的偏见。
诗歌之美是不可言说的,在一首好诗的面前,任何试图对其作出的阐释和解读都将是多余的。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为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鲁迅先生就曾提起笔来,写下了著名的新打油诗《我的失恋》,而在伊沙这位敢往“黄河里撒尿”的诗人,敢写“结结巴巴”诗歌的诗人,敢叫嚣“饿死诗人”的诗人的这首诗里,我似乎听到了一种遥远的回响。面对已经走上了神坛的《红楼梦》,伊沙忍不住又玩了一次解构,用的依然是他自己特有的那种,天生漂亮的好语感和“一脸无所谓”的姿态。
老子、孔子以降,中国人惯会造神,然后再对自己所造之神,行三叩九拜的大礼,《红楼梦》这部小说的命运,亦是如此,正被越来越多的人顶礼膜拜,而《红楼》中真正传承的精神却渐行渐远。读罢此诗,我想我们在面对经典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换一种方式和角度了?要知道人再优秀,也只能是优秀的人而已,决不会化而为“神”。《红楼》固然伟大,我等亦并非卑微。面对经典和大师,请直起你的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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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养活多少人
与其说《红楼梦》是一部书,不如说《红楼梦》是一家庞大的企业。它比前些年风头正健的金庸企业、琼瑶企业还要强劲有力,并且绝对历久弥新,历200年之久,长胜不衰。在《红楼梦》这家企业里,从业人员可分为以下几类。
出版社:出版社最喜欢《红楼梦》这种前无古人,后虽有鲁迅、金庸等来者,却依然无法望其项背的大部头了,因为此书,一部就能顶上一万部,可以一本接一本的出,没完没了,以至无穷。哪个出版社要是买下了各种版本的《红楼梦》及其副产品“红学作品”的版权,那可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印刷厂:有出版自然会有印刷。就连赵薇都敢口出狂言说她救活了印刷厂,那《红楼梦》还不成了印刷厂的再生爹娘?
导演:随便一个导演,如果能导《红楼梦》,甚至是些以此为题材,八竿子扒拉不着的三级片,想不出名都难,虽然想借此名垂青史有点渺茫,不过赚足自己的腰包还是不成问题的。这不,眼瞅着一伙闲人,又开始嚷嚷着要重拍《红楼梦》了,哎,闲着难受,折腾吧就。
演员:《红楼梦》场面恢宏,人物众多,实力派、偶像派、有名的、没名的都能混上个角色,有口饭吃。当然,关键的是《红楼梦》的戏能红人,趟上了《红楼梦》的水,一辈子不愁饭吃。君不见,87版的《红楼梦》使多少无名之辈一举成名,尽管这些人大多在此之后便销声匿迹了,却也算是一次性赚了个盆满钵满。
寄生虫:这类人可分成两种,一种是所谓的“红学家”、“曹学家”们,这种寄生虫的特点是不学无术,以《红楼梦》为饭碗,在字缝里掏银子。还有一种是“红楼写家”,多是些挂羊头卖狗肉的“解读”、“揭秘”以及“戏说”、“伪续”等等,我本人也属此类。总而言之一句话,凡是沾上点《红楼梦》的边,或多或少都能捞到些油水,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注:此文为游戏之作,戏仿李师江之随笔《金庸养活多少人》,得罪之处,勿怪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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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贾宝玉和韦小宝的关系说起
据一位极爱考据的作者考证,韦小宝应该是贾宝玉的儿子,证据源于韦小宝是假的“小桂子”,而贾宝玉的儿子就叫贾桂(续书中有所谓的“兰桂齐芳”之说)。此论甚为荒谬,虽然韦小宝和贾宝玉确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大家都知道,韦小宝是康熙儿时的好朋友,两个人的年龄自然也就不相上下。而依据当今红学界公认的观点,贾宝玉实为曹雪芹本人,曹雪芹是雍正、乾隆年间人,所以,韦小宝实际上要比贾宝玉大上几十岁。因此,韦小宝绝对不会是贾宝玉的儿子,不仅如此,根据我的最新考证,韦小宝反而应该是贾宝玉的祖父,理由如下:
首先,韦小宝是康熙儿时的好朋友,而曹雪芹的祖父,名叫曹寅,也是康熙儿时的好朋友,曹寅出生于1659年,康熙皇帝出生于1654年。据此可知,曹寅与韦小宝的年龄大致相当,又同为康熙皇帝少年时代的朋友,那么,即使说两个人不是同一个人,至少也会是朋友。
其次,韦小宝在康熙除鳌拜时,立了头功;而据史书载,在康熙除鳌拜一役中,立了最大功劳的恰好就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可见,韦小宝与曹寅实际上就是同一个人。只不过,一个见于正史,用的是大名曹寅,一个见于金庸的武侠小说,用的是小名韦小宝,如此而已。
以上推论,实属乱弹,不过为博诸位一笑尔。但此发现至少能说明一点,金庸的写作深受《红楼梦》的影响。尤其是金庸笔下的女性角色,多少都带着点“金陵十二钗”的影子,黄蓉、赵敏、阿朱、程灵素等都是又可爱又聪慧,与黛玉、探春、湘云、晴雯等人的个性相仿佛;而双儿、阿碧、小昭等又是另外一个类型,与宝钗、袭人、平儿等同具温柔贤淑之美。女主人公之外,金庸笔下的男主人公,也颇多与宝玉相类的,韦小宝还不能算是最相似的,毕竟韦小宝生长于妓院之中,身上沾染了“市井”气和“痞”气。与宝玉最相像的应该是段誉,此二人皆是“至情至性的真君子”,且都崇拜着“水做的”女儿性,又都刻骨铭心、至死不渝地爱着一个女人,宝玉是对黛玉,段誉是对语嫣,除此之外,不管是宝钗、湘云也好,还是木婉清、钟灵也罢,要么是一厢情愿,要么是阴差阳错,总之,都不能算是爱情。
这就难怪金庸和王蒙在谈论《红楼梦》时,说崇拜女儿是应该的,此言论亦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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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艳的化身:多姑娘儿外传(1)
众位客官好,小女子我这厢有礼了,我家住《红楼梦》里,年方……不告诉你,人唤我做多姑娘儿,全称是男人多的姑娘儿,就连曹雪芹都说我:“满宅内延揽英雄,收纳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她考试过的。”,这还是他知道的,他不知道的,那可就多了去了,荣宁二府上上下下,所有雄性生物都和老娘我有那么一腿,只不过有的腿粗,有的腿细,有的腿长,有的腿短罢了。其中最有力的就是和贾琏那一腿,最没劲的当数和宝玉那一腿。
且说合府上下,又因为我和“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香玉有着相同的爱好——“吹灯点蜡烛”,故此,又送了我一个灯姑娘儿的诨名。其实不管多也好,灯也罢,二百年来,我这“淫妇”的名声算是定了案了。人人都说我“美貌异常又轻浮无比”,最拿手的便是那“床上功夫”,“天生成一种奇趣,一经男子挨身,便觉遍身筋骨瘫软,使男子如卧绵上,淫态浪言,压倒娼妓,”,“每个男人若是遇到了我,都要魂飞魄散,命都顾不上了要。”,此等瞎说的实话,胡说的真理,不听也罢。
还记得那回巧姐出痘,贾琏溜出来与我偷欢,自此之后,我便成了这荣宁二府中的名人,两府内的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一时间,小道消息风起云涌。小厮们一见我就狂喷鼻血,丫鬟们更是眼红心热,到处追着,喊着,要我签名,比现如今的所谓“芙蓉姐姐”或者“超女”什么的,可要火多了。不过话说回来,名人也有名人的苦处,就好比我那死鬼老公,他原本也是个滴酒不沾之人,自从娶了我之后,实在架不住我大把大把地送绿帽子给他,左送一顶来右送一顶,今儿送一顶来明儿送一顶,只好躲进酒里,终日也醉不醒,最后得了酒痨,一命就他娘呜呼了。可怜我这份痴心,却没人能够理解,真是命苦啊!
我原本以为整部《红楼梦》里,也就贾宝玉能算得上是个知心的人儿,因为他总是到处和人说“我一见女儿便觉清爽,一见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只可惜我们俩郎有情来女有意的,却一直没能捞上个搞一腿的机会,后来好不容易在第七十七回里遇上了,(为了能让老娘和宝玉搞上一腿,雪芹公可是把晴雯都给搭上了啊)一见面,我就说“我等什么似的,今儿可算等着你了。”,可谁知,他原是个“银样蜡枪头”,“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个没药性的炮仗,只好装幌子罢了。”,那天任我使尽了浑身解数,他也没能硬起来,你说气人不气人。不过我也总算弄明白了,林妹妹吃不愁,穿不愁,为啥却总是泪流满面的。那时候又没发明出“伟哥”来,换谁谁不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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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艳的化身:多姑娘儿外传(2)
自从那次和宝玉搞过之后,我更加的看不起男人,原来男人在贱、好色、懒、脏、坏之外,又多着一样——无能,这也就更加坚定了我,誓将人类的妇女解放事业进行到底的决心。虽然在我的时代,我从事的事业没人能够理解和支持,但我也并不是彻底的孤军奋战,在我之前二百年有一位“巾帼淫妇”潘金莲,在我之后二百年又出了一位“美女作家”木子美。我们姐仨个,为人类的妇女解放事业,那真是呕心沥血,死而后已,鞠躬尽瘁,前仆后继,足称中华五千年之妇女楷模。
虽然我从事着伟大的妇女解放事业,但也不能不吃饭啊,你看这贾府说抄就给抄了,一夜之间人非物换,什么都没留下,幸亏老娘我消息灵通,提前逃了出来。之后,又灵机一动,用这些年苦心积攒下来的银钱,买通了官府,在废弃了的大观园上,开了一家洗浴按摩中心,名字叫做大观苑,十二位当红的小姐,人称“红楼十二钗”,那生意火的,日进斗金啊!你看这不,说着说着,又来人了,今天暂且就到这里吧,其他的,咱们下次再聊。
红楼厕所考(1)
夫子云:食色性也!其实不仅食色性也,如厕也是性也!因为吃喝拉撒,原是一体,缺一不成人生,可吃喝每每出没于口舌文章,拉撒却从来都难登大雅之堂。难怪总有人说,几千年来,中国的文学没有下半身。要知道文学即是人学,文学中的事儿便应该是“人事儿”,只有吃喝,却没有拉撒的“人事儿”,实在是非常难为人的事儿。
《红楼梦》一书对于饮食方面的描写可谓津津乐道,从种类到做法都细致入微,与之相反,对如厕的描写却明显比较隐讳,仅只一鳞半爪而已。书中第一次提到厕所,是在第四十一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随贾母畅游大观园,在“省亲别墅”的牌坊底下,“刘姥姥觉得腹内一阵乱响,忙的拉着一个小丫头,要了两张纸就解衣。众人又是笑,又忙喝他“这里使不得!”忙命一个婆子带了东北上去了。那婆子指与地方,便乐得走开去歇息。那刘姥姥因喝了些酒,他脾气不与黄酒相宜,且吃了许多油腻饮食,发渴多喝了几碗茶,不免通泻起来,蹲了半日方完。及出厕来,酒被风禁,且年迈之人,蹲了半天,忽一起身,只觉得眼花头眩,辨不出路径。”于是,误走到怡红院里了。由此段描写可知,在“省亲别墅”的牌坊与怡红院之间,只有一个厕所,这也是书中惟一一次正面提到的厕所。那么,整个大观园里,会不会只有这一个厕所呢?显然不会。
首先,让我们来计算一下大观园的大小,书中第十六回中写其“从东边一带借着东府里花园起,转至北边,一共丈量准了三里半大”,如果以“三里半”为周长,那么计算出的大观园面积应为三百六十六多亩;如果以“三里半”为从东到北四分之三周长,那么计算出大观园的面积则应为六百五十多亩。在这么大一个空间里,如果只有一个厕所,那也就意味着薛宝钗、林黛玉等小姐们每次如厕,都要走上一里多路,恐怕没病都要累出病来。
其次,各位小姐搬进大观园之时,贾母命“每一处添两个老嬷嬷,四个丫头,除各人奶娘亲随丫鬟不算外,另有专管收拾打扫的。”一次便添进了四、五十人,再加上每人原来所带之丫鬟亲随,以及另外那些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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