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回七九撩军夫-第8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徐太岁竟然惧内?”
“徐太岁,你都这么厉害了,你妻子比你还恐怖?”
“也是我军之中的?”
“她是个怎样的女人?”
“长得漂亮不?”
徐卫国默了默,“她…是个小野猫一样的女人,十分…可爱。”
远在千里之外的锦官城,宁墨家中。
宁墨专门辟了一件屋出来当作工作室。
洛神赋图首卷平放在案台上,身形修长,面若冠玉的宁墨弓着背,戴着眼镜,谨慎地开始清洗绢面上的灰尘和脏物。
高桌子的一旁放着一盆六七成热的温水,宁墨用排笔蘸水,一部分一部分地清洗画面。
林小满捧了块香瓜,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啃着,啃完一块,直接就把皮扔进了用来盛放垃圾的纸箱子里。
“宁墨,不是让你弄好了再找我么?你干嘛把我叫来,看着你干活?还有这香瓜,怎么这么多籽…阿嚏……哪个在骂我?”
因为这个喷嚏,林小满差点把几颗香瓜籽都吞下去,还有一颗差点顺着鼻孔钻进去,还好及时地伸手拿了块帕子擦掉了。
宁墨抬头,瞥了她一眼,温吞吞地道:“一想二骂三凉风…”
林小满丢了瓜,捧着脸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眼里也闪过一抹甜蜜。
“一定是徐卫国那个木头想我了。一定是,一定是…木头走了十几天了,不知道到底在忙些什么。当军嫂也好也不好,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他去哪儿,做什么,你不知道还不能问。”
“你很喜欢他?一说起他,满眼都是亮晶晶的。”
“喜欢啊,所以才赖着他,想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长长久久的在一处。”
“他很幸运。”
“哈哈,别人都说是我走了狗s运呢。第一次听人说,是他幸运遇上我。看来,你很看得起我嘛。”
宁墨轻轻一笑,好看的眉目如画卷般徐徐展开,他的嘴唇轻轻地沾了沾,似乎想说什么,到最后出口之后,却变成了谈论公事。
“这画芯是绢面材质的,所以在加固画面时也就不能用一般的纸,必须要用一种专用加固绢面的水油纸。这种水油纸在一般的市场上还买不到,我这儿也只有两张,定的话运过来,估计要一两个月,我们这次就修补两副,留三副之后补。”
林小满走过去,瞧了瞧宁墨清洗后的画面,赞赏地点了点头。
“宁墨,你这技艺不比那些老师傅差了呢。
你说得对,这种绢芯的画,只能用元熟纸,才能保证绢线画面的图案,人物不走形。两副就两副呗,反正一单结一单,干多少活,我拿多少钱。
你这画面还得晾一天才能干,干了后才能去污,你就慢慢弄嘛,我先回去了。我收的莲藕还没全粉碎完呢。”
“嗯,我给你打了把备用钥匙,你自己先拿着,你要忙的话,就后天再来瞧瞧。我就不专程去找你了。”宁墨起身,拉开了后面的抽屉,找了一把崭新的钥匙递给林小满。
“不用拿钥匙吧?我来了,直接敲门不就得了?”
“我要是占着手,正好在揭画芯什么的,就开了不门,你自己拿一把钥匙方便一些。”
“也对。完工了再还给你也是一样的。嗯,这香瓜味道不错,我抱两个回去给胖嫂和红梅姐尝尝。”林小满又捡了两个香瓜装进帆布书包里。
宁墨眼皮子也没抬一下,认真地用笔蘸水描着边缘。
“反正这些生冷瓜果,放着我也是不吃的。我家老爷子三两天都不着家,坏了都只有扔掉。你要拿,把那西瓜也抱走。”
“好好好,西瓜最爱吃。谢谢啦。”林小满挎上书包,又把大西瓜抱在胸前,笑咪咪地打开门,回头说了声再见,就蹬蹬蹬地下楼去了。
等到下了楼,才发现背着包,抱着瓜,根本没办法骑自行车了。
林小满又抱着西瓜蹬蹬地上楼,“宁墨,这西瓜我不要了,拿着不好骑车。”
宁墨叹了口气,丢下了排水笔,从桌子后走了出来。
“抱着吧,我开车送你回去。”
林小满从善如流地跟着他上了车,车子开出院子的时候,正好与一辆回来的车错身而过。
坐在后座的中山装男人惊讶直起身,指着宁墨的车子问前面的司机:“我没看错吧,那是小墨?他旁边坐着的,是个女同志?”(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二百一十三章 黄、鳝
宁墨送完林小满,回家的时候就发现宁省长已经回来了。
一袭小立领的中山装穿在宁省和身上,让他在沉着老练、稳健大方之余,还凭添一份儒雅之气。
他站在那堆满瓜皮的纸箱前,默默不语,看到宁墨回来,他又仔仔细细地把宁墨上下打量了一遍。
“小墨,我回来的时候,恰好看到你开车出门。”
“是啊,我刚刚送一个朋友回家。”
“朋友?什么样的朋友?”
宁墨摸着额头,轻轻地叹了口气,抬起眸认真的看着宁省长,“爸,您想问什么可以直接问,不用如此迂回,我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你那朋友是位年轻的女同志?”
“您明明都看到了,这不是明知故问嘛。爸……”宁墨拉长了声音叫了一声色,眼中闪过一丝淡淡的不悦。
“小墨,你是不是喜欢她?”宁省长见儿子不悦,就换了种开诚布公的问法。
宁墨顿了顿,脸上的神情也随之僵了一瞬间,他的眼神有一些些迷茫。
“爸爸,如果喜欢是一见到她就觉得似曾相识,想要对她好,见不到的时候会想念,再见的时候会心生欢喜…那我应该是喜欢她。”
“可是小墨…”宁省长眼中闪过一丝痛楚和不忍,“小墨,你不能喜欢她呀。”
宁墨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眼里的哀伤。
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没有重量的羽毛般,听在人的心里,却压抑而沉重。
“爸爸,我知道。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小墨,你来锦官城不过才几个月时间,怎么就会喜欢人了呢?过去这些年,你一直控制得很好。
爸爸知道你一直都是一个乖孩子,以前让你出门,你总是不愿意出门,可你突然说你要来锦官城陪我,我和你妈妈都有些吓着了。
这是你二十一年来,第一次说要出门,而且是一出,就要来这几千里外的地方。如果你来这里,就是为了她的话。小墨……要不,我还是送你回去吧?你这样下去不行!”
“爸爸,别送我回去。我会注意着一点的。”宁墨哀伤地看着宁省长,满眼的请求,“爸爸,不要告诉妈妈,不要告诉姑婆,不要告诉其他的任何人。我要留在这里。我必须留在这里。”
“小墨,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你怎么会一喜欢就像喜欢得不得了呢?你从来都不是一个奔放的孩子。”
宁墨这些日子,也问过自己,他是怎样喜欢上林小满的,而且是一喜欢就像中了毒般。
“爸爸,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看到她的时候,心里十分欢喜。我之前并不认识她,我只是突然心血来潮想来这个地方。
我以前也一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现在我知道了,我来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遇上她。”
“可这怎么可能?你的喜欢怎么增长得这么快,短短几个月,比你二十一年来,对我和你妈妈的喜欢还要浓了似的?你之前真的不认识她?有没有你暂时没想起来的渊源?”
事出反常即为妖,宁省长总觉得这份感情来得十分的突然和蹊跷。
宁墨没有感情经,是个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的孩子,如果有心人引诱迷惑于他…
相对于宁省长的表情凝重,多思多虑,宁墨的眼神却慢慢变得失落而痛楚。
“若说有什么渊源的话,爸爸,我想一定是前生来世我欠了她什么,所以我才会喜欢上一个不可能会喜欢我的人。”
“她不喜欢你?还不可能喜欢你?小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她跟你一样?”
“爸爸,我知道您刚刚在担心什么。您不过就是担心她是处心积虑接近我么?不是这样的,是我在处心积虑的接近她,制造相见的理由。或许在您和妈妈的心中,我是无与伦比的孩子,可是在她眼中,我永远及不上那个人。她说起他的时候,那眼睛就像是灯火突然被点亮了似的。她结婚了,在我们认识之前就已经结婚了。
她向我介绍她男人的时候,我像被雷噼透了。我那时候也不相信,我会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这样的程度。只不过短短一面,我竟然就这样喜欢上了一个人。
爸爸,我没想过要什么结果。哪怕她只把我当成朋友,我也无所谓的。”
宁省长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是这样。他无法理解宁墨这份突如其来的情感,也无法理解有人会不喜欢他的儿子,更无法理解宁墨明明知道不可能了还要继续喜欢。
“小墨,你,你怎么这么傻?”
每个父母心中的孩子都是最好最优秀的,是最应该被人喜欢上的。
他的孩子,怎么能这样捧出一颗心去被别人忽视和作贱呢?
像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宁墨又幽然道:“爸爸,不要对她做任何的事,也不要对她有任何的关注。我喜欢她,那是我的事。我愿意奉上真心,那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小墨,你这是着了什么魔?她有什么好,好到你要这样卑微?”
“爸爸,我不知道她哪里好。我只知道,我要对她好。爸爸,我要留在这里,等你任期满了我再跟你回京城。至少,这几年,你不要让我回去。”
“算了,既然你这么坚持,爸爸听你的。只要你开心。如果你哪一天,有了其他的想法,爸爸也会帮你的。”
宁墨的眼亮了一下,又慢慢地黯淡下去了。
“爸爸,除非那个男人不要她。除非她伤透了心。但我不希望她过得不开心。所以我宁愿不要这个机会。”
“那你自己把握好分寸,不要做出越矩的事。不要让自己走进死胡同。”
“嗯,爸爸,我晓得了。爸爸,中午我们吃什么?”
宁省长见宁墨不想再谈这个话题,也立马换了神情,高兴地告诉他:“今天我们去资城了,去我下乡的地方视察。
当年喜欢我的姑娘如今已是三个孩子的妈,可她还记得我一到地头的时候,那分不清楚韭菜和麦苗的事情,老拿这事儿取笑我。
我回来的时候,她男人去塘里摸了些黄鳝,我刚刚分了一半给楼下的老张头,顺便捡个便宜,让他帮我把鳝鱼剥了,今天中午爸爸炒盘鳝鱼给你吃。”
“那我赶紧下去看看,张叔杀完没,没杀完的话留几条下来,让她也尝尝。那天我闻到她捡的中药里有几味治气血虚的药,这黄鳝是补血的好东西。”(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二百一十四章 噩耗
林小满屁股还没坐热乎呢,胖嫂又颠颠地在前头叫她。
“干嘛啦,我在沥米呀,有什么事非得叫我来干?”林小满从灶头前探了个头出来,冲着门口大声问。
“你让红梅沥嘛,你出来呀,来客伙了,我这会儿生意正忙,这客伙是你招来的,不归你招待归谁招待?”
林小满走出来一看,皱眉就问宁墨:“你怎么又来了?又忘记了什么事没告诉我了?”
宁墨提着一个血淋淋的蛇皮袋子,身上的白衬衣上也蹭了一块印子,他只是笑笑地站在门前,冲她挥手,一笑就露出一口大白牙。
“我爸带了黄鳝回来,我找人杀好了,我提过来给你们加菜!”
黄鳝?哟,这可是个好东西。
黄鳝肉性味甘、温,有补中益血,补气消炎,消毒除风,治虚损之功效,且味道鲜美,肉质细嫩,不论是红烧还是生爆,那味道都是不摆了。
“那快进来快进来,我这会儿正沥米要炒菜,你这菜加得正合适。”林小满拽过蛇皮袋,拎在手里笑眯眯地带着宁墨往后院走。
抽了根小板凳让宁墨坐着,林小满提着鳝鱼去冲洗干净,切成寸段。又打揭开泡菜坛子的盖子,让宁墨起身用筷子夹点青椒出来佐菜。
宁墨应着就站了起来,拿着筷子夹了好几条泡红尖椒出来,放在碗里,端着去给林小满切。
林小满瞟了一眼,就让他端回去重新夹,“我让你夹青椒,那种胖胖的,不太辣的那种。你夹的这种是红尖椒,俗称黄金条辣子,这种辣死你。”
宁墨哦了一声,又跑去泡菜坛子边上,左看一下,右看一下,却没下筷子夹。
他看了看在灶后挽柴的王红梅,小声地求救:“那个,大姐,你帮我夹几个胖青椒啊,我分不出来。”
王红梅笑了笑,走过来,却没接他的筷子,而是指着坛子里的青椒让他自个儿夹。
可宁墨还是夹到了红椒。
他看王红梅忍笑的模样,就知道可能又夹错了,又不好意思地红着你让王红梅帮夹一下。
王红梅摇头,“我现在是双身人,夹不得酸菜,我们那儿说双身人夹了酸菜,那酸菜要软要烂要生花的。你是不是根本分不清楚红色和青色?”
“是,我有点色盲,分不清楚红和绿。”
“那你总分得出大小来嘛,你就照到大个的夹,胖胖的那种夹,不要管颜色了。再说了,不青的红的都是可以佐料的,配起来红红绿绿的还好看得很。”
灶台上的菜板上突然传来朵朵朵的声音,林小满一边用菜剁着空菜板一边问:“唉,我要的泡青椒呢,你俩个在那边摆啥子龙门阵,先把我的菜拿来喂…”
宁墨只得快速夹了几个大大东西端着过去应付差事。
林小满捡了不辣的胖椒切成了丝儿,又从菜篓子里挑了两条带花的嫩黄瓜去芯切成条,剥了两棵葱切雨段,蒜粒砰砰两下拍成块儿。
锅里烧辣了,放了二两菜油,煎熟了之后,就下了蒜粒和葱段翻炒,下鳝鱼炒香,再勾一点点黄豆酱下去翻炒翻炒,加了小半碗水焖了七八分钟。
看着鱼快熟了,她又把泡青椒丝倒了下去,炒了几铲子,就把黄瓜条也放了进去一起焖。
两分钟之后,她尝了下味道,补了点盐下去,起了锅。
想着四个人吃一个独菜不够,她又择了把小油菜,煸炒了端上桌,用葱叶子切成葱花,打了个葱花鸡蛋汤。
几人上了桌子,王红梅夹了一筷子尝了味,感觉辣劲不足。
“应该把那几个夹起来的红椒条子也炒下去,就合适了。”
林小满扒了口饭,夹了块鱼嚼了嚼,吞下去之后,才开口了。
“孕妇吃那么辣干啥子,上火了又吃不得清火药,干受罪。再说了,宁墨吃不得辣,所以我才喊他夹胖青椒。”
宁墨夹菜的筷子颤了颤,抬眸盯着林小满看了两秒,才狐疑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吃辣?”
“你连香瓜和西瓜还有生冷水果都不吃,肯定是胃不好,胃不好的人当然也忌辛辣啊。你没见,我这菜连生姜都没放啊?未必你提着菜来,我炒的时候还不考虑你的口味,尽顾着我们自己,炒盘菜让你吃了回去受不得躺医院去啊?”
“你倒是细心,这菜炒得很好吃。要是我爸忙不回来了,我以后就来这儿吃饭了啊。”宁墨顺杆爬,打算以后常来。
“唔,这儿是胖嫂的地盘儿,你要来你得问过她。按我来说,只要你不打空手来,添你一副碗筷没啥。可你要考虑我们是女同志,你一个男同志老来,也不是回事儿,是吧?”
胖嫂原本正打算满口答应的,听林小满这么一说,也迟疑着不好开口了。
宁墨想了想,惋惜无比地道:“可恨生为男儿身啊,竟然想嗅口饭吃都嗅不到。”
这事儿原本就这么打住了。
后头,宁墨又提了两次菜来,就直接跟胖嫂支应了一声儿,后院都没进,放下了转身就又回了。
王红梅就劝林小满道:“人家说的是孤男寡女才瓜田李下说不清楚,我们这儿三个妇女,他一个年轻后生,跟个弟娃儿似的,有啥大不了嘛。人家提东西来,连水都没喝一口就走了,更不像话吧?”
林小满搬家了张躺椅,躺荫凉地儿在纳凉。听王红梅这么一说,她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那他再来,就让他吃餐饭再走呗。我其实也就是随口提提,谁知道他竟当了真,真的避起嫌来了。他是个体贴的人,总不做让人为难的事。要真有这么个弟娃儿,也必是福气。”
宁墨再来的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