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总裁的新鲜小妻子(又名新鲜小情人,更新至480章 当年那个孩子没-第4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来去匆匆,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的耽搁,转眼到了晚上,翁岳天该去魏家了。
    魏婕回归的消息,在上流社会那圈子里传得特快,以前的旧识各怀心思前来参加圣诞聚会。有的成双成对,有的形单影只,但看上去都很快乐,至少表面上是的。
    魏婕和翁岳天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在外人眼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不知道羡煞了多少痴男怨女呢。
    四年前的海难,魏婕消失,大家都以为她死了,如今安然无恙地归来,于情于理,那些昔日曾在一起吃喝玩乐的男男女女,说什么也是该来探望慰问一番的。
    魏婕没有邀请太多的人,即便是这样,有些人是带了伴来的,放眼看看这厅里,也有不少人呢,年轻朝气,个个都是翩翩衣袂,矜贵非凡,场面很是热闹。
    翁岳天的到来,自然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颇有些意外,想不到翁岳天会来,外界不是说他在与魏雅伦退婚之后,已经包养了一个情妇,怎么现在……这其中奥妙是怎样,各人都有了猜测。
    魏宅今夜充满了欢歌笑语,热闹又喜庆,圣诞聚会搞得比过年还要隆重,有人戏称这难道是翁岳天和魏婕旧情复燃的欢庆会吗?
    比起这里的气氛,文菁所在的公寓里可就冷清多了。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文菁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个精美的心形盒子,上边用彩带扎着一个蝴蝶结,这一看就是小女人的心思了。里面装的是她为翁岳天织的围巾,还有她的CD。
    安静地等待着他的电话,她只记得他说,会回来接她。等待,是一种凄美而甜蜜的情怀,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当电话响起的时候,你的心就会如小鹿乱撞……
    文菁接起电话的时候,粉嘟嘟的小脸上笑得可甜可甜了……
    “喂……”文菁没有多想,直觉就是他。
    静默了几秒,电话那头竟然传来一个女声:“文菁,知道我是谁吧?今天可是圣诞,你一个人在家,不觉得太寂寞吗?”
    文菁脸色剧变,怎么会是文晓芹!
    文菁心里又惊又怒,气呼呼地说:“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我和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你不要再打来!”
    文晓芹早就料到文菁会这么说,忍着火气没有发作,她知道自己必须办成这一件事。文菁已经挂电话了,文晓芹不服气地再次拨通了过去!
    听见文菁接了电话,文晓芹用最快的语速抢着说:“文菁,你别这么大火气,我是一片好心提醒你,你的男人……翁岳天,他正在魏家会旧情人呢,你知道谁是他的旧情人吗?呵呵……就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名叫文婕……哦,不不不,应该叫魏婕,认了魏雅伦的父亲当干爹之后,改名叫魏婕了。你别不信,魏家的地址是XXXXXX,你随可以马上去看,就知道我没有在说谎了。”
    静……静得仿佛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文菁拿着电话的手在颤抖,最后实在没有力气握住,电话滑到了沙发上……TZOR。
    不……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以是真的!上天不会开这么过分的玩笑,一定不会的!文晓芹一定是骗人的!
    为什么要听见文婕的名字,知道她的消息,她是文菁最最不想看见的人!最深的伤口,最可怕的梦魇!
    文菁脸上的血色在瞬间褪去,文晓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在她脑子里扔下无数颗炸弹,将她的理智炸成了粉碎!即使她第一个年念头是抗拒这消息的真实性,但是“文婕”那名字,就是一颗隐藏的毒瘤,是文菁身体里的癌细胞,一旦被刺激,那毒菌就会不受控制地蔓延扩散!
    呵呵,文婕……她竟然会当了魏榛的干女儿,连姓氏都改了,她是魏雅伦的干姐姐?她是翁岳天的旧情人?翁岳天此刻正和她一起过圣诞?他不是去朋友的聚会而是和旧情人约会?!
    文菁陡然一下子感到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想吐!这么多年来,文菁第一次听见了关于姐姐的消息,想不到居然会是如此讽刺,如此地……致命!
    文菁全身的力气都流失了,面如死灰般倒在沙发上,握着胸口,那里……好痛……被人用带着倒刺的刀子狠狠地割着,硬生生挖去一块块血肉,再撒上一把一把的盐……
    不……不——不!!!无声的呐喊,血泪混合成的痛楚,让文菁几乎昏厥过去。她的底线,她忍耐的滴答限度是什么,以前她不知道,现在,她清楚了,就是现在,听闻她姐姐正在和她心爱的男人约会!
    文菁的心脏被击垮了,碎了,熔了……
    文晓芹的车就停在公寓楼下,她很耐心地等着……她很开心,凡是能刺激到文菁的事,她都乐此不疲,有种报复的快感。那个贱种,凭什么能得到翁岳天那种男人?她活该,活该!被气死了才好呢!
    哈哈哈哈……文晓芹在狂笑,尖锐刺耳的笑声,显示出这个女人的心理有多变态。
    深浓的夜色里,出现了一个臃肿缓慢的身影,在夜风中,她宛如迎面飘来的一片落叶,哭肿的双眼泪痕未干,她在魏小琴面前倔强着收起眼泪,干哑的声音溢出几个破碎的音节……“带我……去……”
    文菁的脑子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文婕”是她的魔障,这魔障加上翁岳天,足以让她彻底崩溃!在这一秒,她不会知道,这一去,差点搭上这条命……
    已更一万字,中午还有更新!求月票!下一章是大高潮啊!夹克男不是凭空出现的,是至关重要的人物!





     第103章 激烈碰撞!你愿意跟我结婚吗?(月票加更)
    爱读屋 更新时间:2013…3…21 23:13:10 本章字数:5852

    今天月票涨好少啊,一万五千字更新都木有人鼓励一下吗?偶滴心脏啊!
    有一种痛,即使你小心翼翼地压抑着,默默忍受着,可它就像是虱子一样依附在你的皮肉,靠着吸食你的鲜血为生!平日里潜伏着,看似无害,一旦它钻破你的皮肤就会狠狠啃噬你的五脏六腑!让你连痛都喊不出来,只能郁郁憋在胸口。爱残颚疈
    理智?冷静?三思?考量?这些人人都会说的言辞,在真正遇到巨大的震撼和伤痛时,全是空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文菁之所以会看,是因为这么多年堆积在心里的,对魏婕的忌惮与恐惧所导致,加上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本是她决定要向翁岳天好好谈一谈她的过去,谈一谈两人的将来,甚至她会问他是否会结婚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真正的家!
    如果文晓芹所说的女人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文菁也不会这么冲动,奈何偏偏就是那个碰不得想不得的名字。
    翁岳天居然会和姐姐扯上关系,不但是前女友,更是现在他约会的对象!呵呵……这讽刺,让文菁几乎咳出血来,一口闷气紧紧堵在胸口,仿佛是一个呼吸不当就会交代过去。
    车窗外掠过的景致,繁华的霓虹明明灭灭,到处都是闪亮的圣诞树,节日的气氛很浓郁,人们冒着严寒在街上行走,因着有了欢愉的心情,寒冬也染上了春天的气息。
    坐在车子里的文菁却感到空气比数九天还冷,整个人都泡在了冰窖里。
    文菁双眼无神,死寂的目光,空洞得可怕,如同没有魂魄的木偶。
    文晓芹从后视镜里瞥见文菁失魂落魄的模样,心里别提多痛快了,那个给了她一百万支票的男人,既送来了财富,又给了她这么一个报复文菁的机会,怎么说都是很划算。文晓芹这个女人相当记仇,当初翁岳天从家里将文菁带走,她就恨之入骨,后来把文菁送进精神病院又被她给跑了,再后来得知翁岳天与文菁同居……
    文晓芹就是喜欢看见文菁伤心,就是乐于见到她被伤害,越是那样,文晓芹就越是痛快。
    “呵呵……小贱/种,你一副要死不活的,真不知道翁岳天是看上你哪点,现在你有劲敌了,活该!”文晓芹又发挥嘴贱的特质了。
    文菁朦胧浑浊的眼眸,在听见文晓芹的话时,好半晌才有微微动了动,冷凝的声音问:“你特意带我去看,无非是想我痛苦,圣诞夜不去找节目,巴巴地跑来就为了刺激我,你真够贱的。”
    文菁这是第一次在文晓芹面前讽刺挖苦,一针见血,直戳要害!
    文菁的话音一落,空气里响起文晓芹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气得她差点打滑……
    简直不敢相信,文菁居然敢骂她贱?文晓芹怒不可遏地吼了几声,文菁却只是冷笑,根本不再答她的话,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不屑,让文晓芹羞愤难当,竟然被文菁鄙视了?那个曾经自闭,连句话都不敢说的小贱/种现在敢跟她顶嘴了?
    文晓芹就是那种欺软怕硬的货,她对文菁的欺凌,是因为她觉得那该是一个受气包,软柿子,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