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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烽火之寂静风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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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眠,还是失眠。

    在试验过数羊法、脑波催眠法等一系列网上收罗来的治疗失眠的方法之后,潘杨正式宣布,自己还在深度的失眠症困扰之中。作为一名一线刑警,神经粗大的潘杨睡眠质量一直很好,沾床就着可谓是刑警的一项基本的技能,平常日子里别说是躺在安静的床上了,就是行动的间隙,缩在狭小的警车后座上,那也能睡个黑天黑地的。可偏偏从三天前开始,不知是遇到了什么鬼上身的事情了,失眠这种让人无奈的感觉就深深的缠上了自己。

    这几天来,白天精神萎靡,晚上脑壳里无比的亢奋。身体疲倦欲死,但就是怎么也睡不着。眼睛一闭上,前几天的亲身经历便如同附骨之蛆一般缠绕了过来。就算是吞服了超剂量的安眠药之后,亢奋的大脑仍旧不能平复下来。杀人煮尸,多少年难得遇到一回的案子,就偏偏让潘杨给碰上了,这货杀了老婆不算,还分尸,分尸就罢了,还愣弄两口大锅把尸块当猪肉给炖了两大锅,这好家伙,熬得满屋子是一股子异香,潘杨是第一个赶到的现场,打开那口放在门背后的大锅的锅盖,第一眼就看到漂浮在汤面上的头发,稍一愣神,一个气泡涌上来,那黑乎乎的玩意翻了个身,登时一双涨得鼓鼓的眼睛就瞪着了自己,见惯了各种恶心场景的潘杨“哇”的一声捂住嘴巴跑出房门就吐了,那家伙吐得是昏天黑地,这一下就闹下了失眠症,一闭眼就看见那双浑浊的,涨得鼓鼓的眼睛……

    万般无奈之下,潘杨坐到电脑前面开始玩起那个已经安装在电脑中快有十年的老游戏寂静风暴,这款游戏虽然受众很小,但偏偏潘杨却很喜欢,反复通关过多次之后,仍将它留在硬盘里面。不仅是里面有着很多二战时期主流的武器,那种精致的造型和开火时逼真的声光效果,让潘杨对此非常着迷,最关键是回合制的战斗模式让追求精确计算的潘杨很是喜爱,而且最大的好处是随时都可以扔下电脑,回来之后继续战斗。一般遇到了什么烦心事的时候,潘杨就会操纵着里面的人物过上两关,发泄、发泄了之后便能放开一切安然入眠了,可今天这招百试百灵的杀手锏却失去了以往的效果。

    “不行!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一个鲤鱼打挺从电脑椅上跃起,潘杨利索的穿好外套,想了想,跑进房间打开衣橱,在一大堆衣物的后面打开了一个小巧的保险柜,将放置在保险柜深处的两盒7。62毫米口径的手枪弹摸了出来,放进腰间的置物包内,再往皮带上挂上两个弹夹,转身从枕下摸出那支自从警以来便陪着自己的七七式警枪。潘杨缓步走到穿衣镜前……

    卸弹夹、验枪、上弹夹,关保险、枪入套。

    “妈的!找个地方好好的发泄一下!”

    拿定主意的潘杨推开大门,跨上停在楼下的那辆已经骑了快十年的豪爵摩托车,随着125发动机刺耳的轰鸣声,黑色摩托车飞快的离开了公安局大院,融入了无边的夜色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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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潘杨要去的不是靶场,而是河边的芦苇荡,那里四下无人,正是发散的好地方,飞射的子弹不会误伤人畜,当然更主要的是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这太平年月,枪声让人敏感的很,要是让人听到枪声报了110的话,不大不小的也是个麻烦。

    老迈的摩托车勉强爬上了六十迈的速度,在骑行二十分钟后,潘杨来到了城外新墙河的大堤之上,眼前没有烟波浩渺,也没有荡漾的粼粼水波,更谈不上泛舟渔歌。放眼望去:在一片被很多年前涨水时冲积出来的的河床上只有浅浅一握的水,耸立着几只搁浅的挖沙船,剩下的是满目的憔悴和沧桑。

    看着两岸边丛生着密密麻麻的芦苇,潘杨巡视了一下四周,确认没有那种夏夜里常见的在大堤上野合的野鸳鸯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右手飞快的拨开腰间的枪套搭扣,以标准的PPC射击法快速的拔枪,拉动枪机推弹上膛,双手持枪,也不瞄准,对着那芦苇深处便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砰砰!”

    七发子弹的弹夹很快就射空,感受着手中警枪火热的枪管,潘杨总算找到了久违的安全感,在打完一个弹夹之后,闻着身边淡淡的硝烟味,潘杨按下枪笋,射空的弹夹悄无生息的滑落到左手。

    将空弹夹顺势塞入裤袋,潘杨枪交左手,摸出备用弹夹,右手上弹夹,左手单手上膛,单膝跪地,右手托住左腕,对准堤边一颗老树上的老鸹窝再度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起,老鸹窝应声四分五裂……

    “砰!砰砰!砰砰砰!”

    在留下最后一个弹夹作为备用后,潘杨一口气打完了身上的所有子弹。踩着地上滚动的弹壳,这时潘杨才多少有些觉得心疼,这可是从警十多年来存下不多私货的一大半了。这年月,警械管理越来越严格,弹药配发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两盒子弹可是一粒一粒的积攒下来的,就这么叮叮当当的听了个响声就没有了……随着枪声的停歇,四野渐渐的宁静了下来,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硝烟味,这让潘杨感觉自己的头疼突然好了不少,久违的睡意也慢慢的涌了上来,纠缠了数天的鼓胀眼睛在这时不知去向了何方。

    就好像大便突然畅通,堵塞多年的前列腺一朝摘除的感觉。这种难以言喻的畅快让潘杨感到莫名的欣喜。困扰了他整整三天三夜的失眠症在这一瞬间视乎突然就好了。

    整个人就在这一瞬间放松了下来,那几粒安眠药的药效就好像积累在这一颗爆发了开来,放松的身体给大脑带来的是一股浓浓的睡意,虽然在心底里知道,这荒郊野地里并不是睡觉的好地方,但已经足足七十二个小时没有合眼的潘杨再也顾不得许多了,一头钻进了身边的芦苇垛子里面,在零点一秒之后沉沉的睡去。

    只是熟睡的潘杨不会看到,从芦苇荡中慢慢飘过一片蓝蓝的薄雾,悄悄的将芦苇垛笼罩在内……

    &;&;&;&;

    对于穿越这种在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已经司空见惯了的情节,潘杨是能够接受的,泡在起点上足有七八年的潘杨不但是一个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甚至还玩票性质的挖过两个不大不小的坑,很是坑了不少读者,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两个陷坑都没能填满,可对于穿越这种网文中常见的情节,他还是很能够心平气和的接受的,更何况潘杨发现,这回他穿得还不错,至少还是那种和平年代的大户人家来着。

    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三天了,虽然这句身体的上一任主人的记忆还在脑海中不停的骚扰着潘杨,导致这具暂时公用的身体不时的陷入类似于“死机”的状态,但潘杨还是本着穿越者的基本素质,弄清楚了这具身体的身份和现在的处境。

    潘鹏宇:出生于美国密歇根州底特律市,父亲在排华法案之前是个非常成功的种植园主,家族在美国生根到潘鹏宇已是第三代,因排华法案的兴起,种植园被迫低价卖给当地人,全家被赶出庄园,不过好在祖上本着落叶归根的老想法,在老家湖南的岳州老宅附近置办了百十亩土地,全家遂于1933年10月15日带着变卖庄园所得不多的财物准备回国,在回国途中,发生海难,全家没有任何人生还。

    潘鹏宇在完成高中学业之后,双亲将他送到位于英格兰享有盛誉的皇家军事学院镀金。该校创建于1741年,根据校规第一条,该校成立的主旨是培养顶尖火炮军官及工兵。可到了二十世纪,该校被戏称为培养“军官候补生的摇篮”,不仅是因为这些人所受的毫无用处的军事训练,也是因为他们父母缴纳高额学费让他们上学,同时毕业生却对军队没什么贡献,大多数的学员毕业后要么就是混迹政坛和商界,要么便挂着块“候补军官”的牌子领着大英帝国政府每月八英镑十二先令的候补军官津贴。潘鹏宇以全班倒数第一名、全系倒数第二名的成绩毕业,且因为他“独立自主”的行事风格,他的指导老师对他都印象不深,他的各门功课均是低分飞过,而且潘鹏宇也承认自己对军事实在是没什么悟性,不过好歹有那么一块军校毕业生的牌子和一张英国预备役军官的证件。父母遇难之后,潘鹏宇独自从英国回国,回到位于湖南岳州的老宅,与一对忠仆艰难度日。

    虽然看不懂墙上挂着的老黄历,但是潘杨勉强算了算日子,弄明白了现在正是1936年的7月7日,正是历史上有名的七七事变前的一年……



………【【第二章】】………

    潘杨静静的躺在床上,拼命的融合这脑海里的另一个意识,在与脑海中的“潘鹏宇”做了三天的“思想斗争”之后,那个原本应该主宰这具身体的意识逐渐的减弱,最终化为一段段记忆的碎片,和潘杨的意识融合到了一起,而潘杨也总算是彻底的摆脱了“死机”的症状,真正的掌握了现在的这具身体,同时也成功的融合的潘鹏宇那段称得上纨绔的记忆。

    这段“死机”的日子,一直在潘杨身边照顾的便是上文中提到过的忠仆父子,从潘鹏宇的记忆中潘杨可以得知,这父子两人中当爹的叫做名字叫做潘忠,祖上就在潘家,也算是潘家的一房远支。太平天国年间,这潘鹏宇的曾曾爷爷是曾国藩湘军麾下的一个参将,因为战败要被“曾剃头”执行军法,不得已之下抛妻弃子远赴海外,不想却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发迹了起来,之后便将族中数十口人接到了海外,而潘忠这一支便被当年的潘老爷子给留下来负责守着潘家的老宅和祠堂,打理着留下来的那百十亩的田地。不过这每一代的长房长子都要送到美国去接受教育,待到当家的过世,长房长子才回来子承父业。也算是一种掣肘吧,这几代人过去了,虽然本地人大多都认为潘忠就是潘家老爷,但这潘忠一脉还是一直恪守着本分,对潘家本宗忠心耿耿。

    潘忠的儿子大名叫做潘志,比潘杨要大上那么一岁,八岁老娘就过身了,潘忠也没有再娶,一门心思带大了这潘志,潘志从小便和潘杨一同撒尿和泥,交情不像主仆,倒像是兄弟一般。这潘志长得虎头虎脑,壮壮实实,一笑起来上嘴唇便会翻起,给人一种厚道的感觉,人虽然有些愣,但对潘鹏宇可谓是好得无以复加。十岁那年潘忠的父亲过世,潘鹏宇的爷爷原本准备按祖上的规矩让潘志留在美国,却经不住潘忠苦苦哀求,再加上潘鹏宇的父亲力保,这才让潘忠带着他回到老家子承父业。两个发小就此分离。在这“死机”的三天三夜里,就是这个潘志衣不解带的守在了潘杨的床前,虽然做事毛手毛脚,不是给潘杨翻身时撞到潘杨的脑袋,就是喂汤时弄撒潘杨一身汤水,但说不出话的潘杨却还是心怀感激的,毕竟人家心意是好的不是?

    潘鹏宇,不,现在应该叫潘杨了。

    潘杨慢慢的睁开眼睛,整个身体渐渐的恢复着知觉,就像一台电脑重新启动一样,先是慢慢的抬了抬手指,然后又活动了一下脚趾,发现这些个零件都运转正常。正要试图坐起身来之时,却发现整个人绵软无力,想要开口说话,却发现嗓子眼里简直快要喷出火来,扭头望着屋内八仙桌上的茶壶,那短短一米多的距离在现在看来无疑是咫尺天涯。

    潘杨强忍着干渴,憋着沙哑的嗓子喊道:“阿…阿志…阿志!”很显然这比蚂蚁哼哼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完全不能惊醒正和周公约会着,涎水流满了床头的潘志。于是潘杨颤巍巍的伸出手去,试图推醒这睡得比猪还要沉的家伙,连推了两下却发现根本无济于事,万般无奈之下潘杨整个身子一运劲,一下从床上侧翻了起来,却不想把潘志放在床沿的一只空碗给碰落在了地下,瓷碗落地砸得粉碎的声音一下把潘志从周公身边给拉了回来。

    “啊!少爷,你醒了,你可算是醒了!爹,爹!少爷醒了,少爷醒了……”

    还没等潘杨把手指指向桌上的茶壶,这位一脸睡痕的大爷就一溜烟的跑出了房间,让潘杨又气又急,一下滚到了床下。脑袋不受控制的磕在了床脚上边,躺在冰冷地面上,脑袋被震得嗡嗡直响,倒霉到家的潘杨不由得苦笑了起来,苦中作乐的不由得回想起以往看过的小说,那些个穿越者们大多数一醒来就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丫头跟在身边伺候着,不是鸡汤就是清粥的伺候着,怎么轮到我穿越了就摊上了这么一位五大三粗心如棒槌的大爷呢?

    好在躺在地上的时间不是太久,很快的随着两道急促的脚步声,一张在潘鹏宇的记忆中异常清晰的脸庞俯身在了潘杨的身前,他恼怒的喝道:“你个小兔崽子,怎么把少爷给摔到了地上,要是少爷有个三长两短,我打死你个化孙子给少爷抵命!”说完一把将潘杨抱到了床上,然后一叠声的赔着小心低声的说道:“少爷千万恕罪,老奴这些天忙于俗务,脱身不得,只能叫这小兔崽子来伺候,他粗手笨脚的少爷你可千万别和他计较。”

    “忠…忠叔,水……”

    潘杨勉力的指着水壶低声哼道:“给我…水……”

    潘忠一愣,连忙端过茶壶,一试水温后连忙倒出一杯来,小心翼翼的扶着潘杨的脑袋,轻轻的将杯子凑到了潘杨的嘴边:“少爷,慢点喝!”

    潘杨如作牛饮一般喝下了三杯温水,这喉咙如遇甘霖一般,整个食道都感觉滋润了,说话也正常了。

    “忠叔,可有什么吃的?”

    “有,有,阿志,快把厨下炖着的鸡汤给我端来,不许偷吃!”潘忠冲着正站在一边傻笑的潘志吆喝道。

    潘志大声应了一句,一溜烟的跑了出去,不多时便端着一个古色古香的陶罐进来,放在八仙桌上将盖子一揭,那股子汤香顿时弥漫了整个房间,让潘杨不由得重重的吞了一口口水,不止是他,那靠陶罐最近的潘志更是重重的吞了两口,而敏感的潘杨发现站在桌边盛汤的潘忠也喉头上下蠕动了几下……

    潘杨先喝了一碗汤,又吃了几块炖的稀烂的鸡肉,最后又喝了一碗鸡汤,那腹中的饥火总算是熄了下去。

    这才听明白潘志在旁边表功式的说着:“少爷,这鸡汤味道不赖吧,我爹可是从昨天晚上就小火熬上了,他说祖宗给他托梦,少爷今天一定会醒,这不就醒了!”



………【【第三章】】………

    潘杨闻言心中涌起一阵暖流,这潘忠长得身材粗壮,日晒加上嗜酒,脸是古铜色的,神情有些木讷、憨厚。潘忠的头发有些花白,头顶大部早已牛山濯濯,加上一脸的笑容、额上多皱,像极了福禄寿三星中的老寿星。当年在美国的庄园里时,就是潘鹏宇给不到四十的他取了一个老寿星的绰号。

    年轻时,潘忠在左臂和右臂上各刺了一条青龙,潘鹏宇和潘志都喜欢看他臂上的青龙,但他轻易不给人看,夏天也不愿意多露胳膊,可他喜欢潘鹏宇,潘鹏宇要看,他总是撸起袖子光着臂膀笑着说:“看吧,可惜没法剜下来,不然,一准送你一条!”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潘杨渐渐的恢复了体力,也开始在潘志的搀扶下在房间和院内稍稍的活动着身体。

    又过了几天,潘杨的身体渐渐的恢复了正常,再也不需要潘志的搀扶便可自由行动了,一天下午,潘杨按照记忆中的画面,习惯性的走进书房,这里布置得窗明几净,茶几上摆着盆景,一部盒装的二十四史就像一扇墙一样排在右边,一溜高大的书橱里面,满满的装着线装书、诗词、文集、古籍……书房里右边临窗放着写字台,陈列着文房四宝,左边是摆设着各种古瓶、古玩的曲折木架,四壁悬挂着名人字画,看起来均非凡品。

    窗外,日已西斜,夏日的阳光留恋的照着院内郁郁葱葱的花草,麻雀兴奋的叫嚣着,远处大山上飘动着淡淡的浮云,四处的炊烟慢慢的飘起,已到了晚饭的时节。

    潘杨缓缓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斜靠在太师椅上候着,按照这些日子的惯例,晚餐会由潘志用食盒送来,而潘忠和潘志二人一直以来都与潘杨分开进食。潘杨虽然不明就里,倒也入乡随俗的享受着这种少爷级别的待遇,以免露出马脚。

    很快的,潘志提着食盒兴冲冲的跑了进来,憨厚的笑着道:“少爷一定饿了吧,我爹今天做饭晚了一点,您可千万担待。”

    潘杨不以为意的笑着道:“阿志!我们是兄弟,不用太客气,随便一点就好,还和以前一样叫我鹏宇好了,你还没吃吧,坐下和我一块吃点?”

    说完端起面前的青花大碗,把里面的白米饭赶了一半到汤碗里边,推到了潘志的面前。潘志喉头快速的蠕动了一番后咬咬牙道:“少爷我都跟您说多少遍了,我和我爹在后厨都留着菜哪!”

    潘杨看着面前两菜一汤一荤一素分量刚好的菜盘,再看潘志坚决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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