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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之大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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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高飞,今天我有约会,你在家里给我老实一点,桌上我放了二十块钱,吃饭的事你自己解决。如果让我得知你又干坏事,我一定会上报给爸妈的。”

    高飞望着身穿睡衣一边打扮一般跟自己交代事情的姐姐高燕,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姐姐’很迷人,身材高条,张的有点像张曼玉。特别是穿着睡衣的她,让高飞有种想犯罪的心理。只是明白这是他唯一的亲姐姐,**的事情他是不会干的。现在的高飞望着高燕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如果真的强暴了她算不算是**。因为高飞很明白一件事情,现在的身体只是他穿越而来的一副躯壳而已。

    现在在1982年,离2o1o年相差28年。曾经2oo6年的刚二十岁的高飞,应该说是高天明,未穿越的时候他就叫高天明,他是北京xx表演系毕业学生。相貌才艺都很突出,在学校里曾经很多人看好他,可现实与梦想之间永远夹阁之一层命运。相貌好,没用,这年头相貌好的人多的去了,再不行还有达的整容行业,只要愿意整出一个明星脸也不难。演技,更没有用,一个新人,谁***看你演技,就算好又怎么样,现在投资拍电视电影的都是大成本,根本不会启用一个新人,除非你在娱乐圈有关系。当然女生新人就不一样,只要脸皮厚,有姿色,再和某些人睡上一觉,就可能混到一个小角色。而高天明却一直是个‘跑龙套’的,而且能混到‘跑龙套’还是因为他勤快的份上。否则这年头靠跑龙套混生计的多的去了,凭什么轮到你。

    高天明本想依靠跑龙套抓住机会结识一些导演编辑什么的人物,可整整跑了几年龙套,还是没结识到一个导演编辑之类的。每天依旧是盒饭过日,一天几十块的辛苦费,运气好,遇到恶劣天气,可能会加点钱。不过混了几年也没白混,明白了男人其实也可以跟女人一样,依靠身体也能获得一些关系。因此高天明在2o1o年认识了一位年龄比自己大一倍的大姐,一脸厚厚的化装品,身体明显福,属于男人见了就会感觉自己不是男人的类型。不过高天明知道,这女人很有钱,在演艺圈也有点人际关系,只要她肯帮忙,虽然不说能帮自己弄到主角,但绝对可以混到一个有不少台词的角色。但这大姐的意图也很明显,要帮忙可以,但晚上大姐很寂寞,希望高天明陪她几天。高天明当然明白什么意思,但为了自己的梦想,再怎么恶心也只好忍耐。可怎么也没想到,在被大姐玩弄了几天后,大姐甩给了他几千块钱,而她身边多了另外一个小白脸。高天明知道他的牺牲没有让他的梦想前进,期望越高,绝望越大,因此高天明在一个夜晚选择了自杀。

    “听到没有,如果你再跟那些小混混在一起,以后就别想从我这里还有老爸老妈那里拿到一分钱。我走了,晚上我可能不会回来了,但是明天早上我回来看不到你,后果你自己清楚。”高燕见自己的弟弟突然呆好象在想什么,再次提醒道。说完也不等高飞有什么表示,就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了,最近新交了一个帅哥男朋友,自己的那些姐妹朋友们可羡慕的很呢。

    见高燕离开了自己的房间,高飞摇了摇头又倒在了床上。高天明穿越到高飞身上时就接收了他的记忆,高飞的父母经常出差,自己的家境还算好,在1982年,一年能挣个几万块,那绝对是个大数目。当然这是在香港,如果是大6,这个年代几万块可能都很多人是天文数字。要知道那时候‘万元户’可是很牛B的。

    而因为工作的原因,父母对高飞这个儿子很少管教。因此高飞在读书的时候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混混,没读多少年的书,就被混混带坏了,退了学,每天和一些地痞混在一起。打架收保护费什么的,高飞没少干过一样。前些日子和高飞一起的那些地痞跟另外一伙人抢地盘,火拼了起来,高飞也在其中,同样高飞也算是一个倒霉的人,被人暗中捅了一刀,一下子昏倒在地。等再次醒来时,高天明就接收了高飞的记忆,彻底代替了他。从医生口里得知高飞能活过来是奇迹,因为那一刀伤在重要的部位加上失血过多,医生为高飞动手术的时候就知道拯救的希望不大。而且跟医生的预料一样,在手术中,心电图的显示表明高飞真在慢慢走进地府的大门。可突然又从地府的大门急奔回到了人间,各种仪器慢慢显示高飞血压正在回升,呼吸从微弱慢慢转为平稳,因此手术很成功。

    再支付了大笔手术费,又在警局送了很多礼,高飞才从那件火拼的事件中摆脱出来。父亲高成海和母亲李玲芝也明白了在儿子身上管教不足,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但生意上脱不了身,就让女儿高燕来监查高飞。绝不允许这小子再跟那帮痞子鬼混在一起。

    这些天高飞也一直老实待在家里,这让原本不愿意看管那个痞子弟弟的高燕感到很满意。其实这些天高飞也是一直在努力接受穿越的这个事实,还有就是他现在的身份。他现在是生活在1982年的香港人了,年龄才刚满2o岁,而身为这个时代的香港人是很看不起大6人的,大6籽就是对大6人的简称。在他们眼里大6籽都是乡巴佬,没文化没教育。

    高飞突然坐了起来,望着桌面上还算比较帅气的自己,比起以前的自己,帅气程度上差不了多少。难怪这小子的记忆中,在和那些痞子一起混到时候,能把上几个小太妹。努力回想了一下,那几个小太妹身材还真不错,样子也瞒正点的。

    “哎~。”高飞叹了一口气,上一辈子活的窝囊,自杀后没想到会奇怪的穿越。而现在的自己,又是一个没有自由的混混。说实在的,现在很迷茫,现在唯一能让高飞感兴趣的就是出去约以前认识的几个小太妹出来玩玩。否则真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高飞很想再自杀一次,看看还能不能出现一次这样奇怪的穿越。不过只是想想而已,因为在2o1o年,高天明自杀的那一刻,从高楼跳下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后悔了,觉得自己死的太窝囊。死后重生的高飞可不想再窝囊的死一次。想到这,高飞突然眼前一亮,整个人兴奋起来。上一世,自己活的那么窝囊,这一次老天给自己重活的机会,而且竟然还是活在1982年。对上一世身为优秀演员的高天明来说这意味着曾经想当天皇巨星的梦想有机会实现了。只要能混进演艺圈,高飞有十足的把握能展自己一片天地,只是以现在自己这样的身份如何混入演艺圈呢。

    高飞开始立刻整理头绪,按照2o1o年自己对演艺圈的了解。一些戏剧舞台剧之类的也算演艺圈的一部分,不过高飞直接把这些类排除在外,身为表演系毕业的高飞虽然学过一些戏剧之类的,但那只是为了提高表演水平,和正规戏剧演员的水平差一大截。而高飞真正感兴趣的是唱歌,电视电影演员。当然导演编剧主持人等之类的,高飞也想尝试。想到这,高飞又兴奋起来,因为他已经想到了一个进军演艺圈的切入点。编剧,写剧本的编辑,这是唯一不需要考核就可以混入演艺圈的办法。如果现在从演员和歌手的角度切入,现在的高飞在别人面前就是一个痞子,就算有才能,但人家可能连应试的机会都不给他。电影与唱片公司选演员和歌手,都是从音乐圈子和演员培训的地方挑选。他们可没时间去看一个痞子表演。

    编剧,高飞已经决定从这方面开始下手,想到自己上一世的梦想可以有机会实现。兴奋的寻找起电脑来,准备从以前的记忆里快剽窃一部电影,写成剧本投到影视公司去。

    电脑~~电脑!高飞突然想起1982年,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这种产物。难道用手写不成,一想到手写,高飞就感觉郁闷,不是他没那个耐心,只是他非常清楚一点,不管上一世的高天明和这一世的高飞,写的字都不怎么样。上一世有电脑可以代替手写,所以字写的不好,高天明没感觉什么。这一世高飞是一个痞子,痞子要他妈能些一手好字有什么用。而要想当编剧,怎么也要字迹还过的去才行呀。

    高飞现在无法解决自己字迹好坏的问题,但他还是决定试一试,毕竟电影公司选择剧本是看内容而不是文字的好坏。

    在梳洗一翻后,高飞从客厅的桌子上拿着高燕留给他的一天生活费二十元,直接跑到楼下的小商店去购买笔和纸张。不要以为二十元很少,要知道这笔钱绝对够高飞过的很好了,这个年代大6的一个普通工人一月工资才几十元,甚至有些人连二十元都挣不到。

    这是高飞的第一次创作,应该准确的说是第一次剽窃,不过高飞很心安理得。何为剽窃,别人表过的东西,或者正在创作的东西被自己盗抄过来才算剽窃。而现在自己写的东西绝对没有那个家伙会站出来说是自己的。

    纸张和笔都买好了,但高飞没有立刻下笔,因为他正在思考到底先写那部电影的剧本好呢。高飞很明白一点,电影跟社会时代是有很紧密的挂钩的。就比如现在这个时代,如果写部什么大片,就算写的好,也可能没人理会。要知道一些漏*点亲吻的什么镜头,这年代基本可以说没有什么演员会去拍。女演员可以暗地去拍黄色三级片,但正式的片子,拍一些露骨的戏就是有伤风化,人气很可能大跌。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一些特技片,这个时代也拍不出来,现在连电脑都没有,除了人工特技,想靠电脑特技合成做一个片子,就是天方夜潭。

    突然高飞脑中有了一个更疯狂的想法,为什么要把自己限制这中国影片上,这个时代香港影片的确是正繁华时期。可后来大部分中国明星的梦想是希望能加入好莱坞,自己为什么不直接从这方面下手,而且上一世的自己,也有过这梦想,同样也很喜欢看国外大片。而且他很清楚一点,现在国际影视中,中国的功夫动作片才能打入市场。而中国的国际明星也就那么几个,李小龙算是第一个打入国际市场的功夫巨星。而他的后续人就是成龙,高飞很清楚,成龙1985年的《警察故事》系列一直不错。现在是1982年,《警察故事》肯定没有拍摄,而且应该剧本也没出来。就算从剧本变成影片,也绝不可能需要三年的时间。现在这个时间段剽窃这部作品可能是最佳时期了。

    对于好莱坞,高飞知道自己现在不可能接触的到,而就算写大片的剧本过去。也是一种很傻的做法,就算被选用了,怎么跟人家谈合同,到国外去。就算人家肯过来,合同的问题也需要经济人来处理。所以高飞不打算直接投稿到好莱坞什么的,自己身在香港,还是剽窃部可以打入国际市场的片子才是合理之道。

    所以成龙大哥的这部《警察故事》就要成为我高飞之作了,高飞也明白‘警察故事’编辑就是成龙本人,还有邓景生。不知道剽窃成龙本人的作品又把稿子寄给他会如何呢。



………【第二章 落魄的王云】………

    高飞上一世是个演员,他同样也佩服那些水平高的演员。对于他来说,看影片有时候不光是看情节构思,同样也在学习每一个人的演技。因此影片对高飞来说绝对不是普通人看电影那么简单。也正因为如此,高飞对影片的记忆也不是其他人能比的。

    整整一天一夜,高飞竟然第一次写剧本就写了这样长时间,在编写的时候,影片的剧情有如播放的形式一般,一个片段一个片段的从高飞脑中流过。高飞写着写着就感觉自己停不下笔,生怕一停下来,脑中的片段全部不翼而飞。虽然他明白自己这是再剽窃,但不得不承认,他同样理解了作者创作的时候‘灵感’这词的意思。

    第二天早晨,高燕从外面才回来,昨天一整天陪男朋友在一起,晚上的漏*点让她很满足。不过同样也很担心,自己的那个痞子弟弟不知道有没有又出去鬼混。一回到住处,就直接查看高飞的房间,看他是否在家里。当打开高飞的房门,高燕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高飞正死死的睡在床上,一动不动。

    高燕回到自己房间里清洗了一翻,和昨天一样,留下二十元在桌子上大声喊道:“高飞,今天我和几个姐妹去外面逛逛,钱我放桌子上了。如果晚上我没回来,我就是去了赵鸿家。”

    赵鸿就是高燕的男朋友,一个人又长的帅气家境又好的人。高飞死死的睡着,根本就没听到高燕的话,当然也不清楚高燕回来过。等他醒来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了,从桌子上看到二十元,才想到可能自己那个性感的姐姐回来过。洗刷一翻后,拿着钱买了些食物,又回到了自己房间的小桌子上努力的写着‘自己’的剧本。

    高飞很清楚这部作品的重要性,这部片子是成龙从民初功夫小子喜剧过渡到现代警察英雄定位的里程碑之作,同样也是也是香港动作片的里程碑。整整一个星期,高飞在修改几次后,才完成了稿子,毕竟他不是一个编剧,虽然很清楚‘警察故事’里的细节,但知道不代表就可以写的出来,因此修改了好几遍才算完稿。而自己那姐姐,这几天也根本见不到人,白天回来梳洗一下,有时候换件衣服什么的。然后留下钱就出去了,晚上基本看不到人,好象跟她叫什么来着的男朋友在一起。高飞明白,看样子自己这一阵子的时间算是取得了高燕的信任,管制的没有一开始那么紧了。

    完稿后,高飞花钱印刷了一遍,然后把稿子邮寄给了香港嘉禾电影公司。毕竟要让高飞现在联系到成龙,那根本是不可能。现在除了等待,高飞感觉也没有什么事情好做了。摸了摸口袋里这些天留下来多余的钱,买了一包烟开始闲逛起来。上一世的高飞并不抽烟,但现在这个躯体因为跟痞子混在一起,早就成了个烟鬼。烟这东西,如果有瘾。弄得穿越而来的高天明,虽然控制了高飞的身体,但无法控制他的烟瘾。

    “嘿,飞哥。”突然一小子快的跑到高飞身边,客气的叫道。

    高飞望了望眼前这小子,从记忆中知道了这小子是谁。他叫王云,别看个子小,打起架来是个不要命的种。当然只要没有人招惹他,他也不会主动惹事。高飞吐了个烟圈说道:“上次火拼你也知道,我在医院躺了一阵子。现在才出现走动走动。听说我们兄弟被那个什么什么来着的打败了,地盘都被他们接收了。我们老大那些人呢,现在在什么地方。”

    王云望着高飞手中的烟,露出贪婪的眼神说道:“飞哥,你看这。”

    不要以为混混日子好过,特别是这个时代的混混,否则高飞也不可能在这批混混中混的如此好了。就因为高飞家里有钱,没几个人不巴结的。高飞掏出刚买的香烟抽了一跟过去,王云马上接过夹入了口袋,又伸手讨要。高飞明白,这小子现在落魄着,地盘没人当然没以前那日子好过,又抽了二根给他。

    “谢谢飞哥。”王云快的接过二根烟,一跟再次放进口袋里,另外一跟叼在嘴上,熟练的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香烟,深吸了一口,泄这阵子窝囊气道:“妈的,上次跟天兴帮火拼后,我们这帮人根本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你不知道,我们老大被天兴帮的人给废了,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我们这些人也解散了,有几个人因为日子过不下去,加入了天兴帮。”

    “哦,那你怎么不也加入天兴帮,凭你的实力,也好过现在呀。”高飞奇怪的问道。

    王云又深深的吸了口香烟,露出了享受的神情,继续说道:“他们傻我可不傻,天兴帮展的这样快,很多小地方的帮派都给他们灭了。他们想做大,想把我们这三角区给吃下。但是我早就知道,警方已经关注了他们。你不是不知道,我们这种人小打小闹混个日子没什么,但过火了,那是要掉脑袋的事情。混了这么多年我也早就看透了,一但干上了这个,想脱身都难。现在算是正好一个机会吧,以后不用过那种胆惊受怕的日子了。”

    高飞再次用奇怪的眼神望着王云,这小子还会胆惊受怕,要知道他可是狠出了名的。也跟着吸了口烟问道:“‘斗鸡’,这可不是我认识的你哦。”

    斗鸡,王云的外号,因为他打架狠,大家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外号。王云没有立刻回答高飞的话,只是猛力吸着手中已经剩下半根不到的香烟。突然问道:“飞哥,能请我喝瓶酒吗?”

    “我们谁跟谁呀,走。”高飞拍着王云的肩膀道。

    ‘梦尘酒吧’,酒吧里灯光昏暗,在这里,没有白天和黑夜的区别。来这里的也都是一些小青年,而高飞和王云等一伙人曾经就是这里的常客。二人坐在酒吧的一个小角落,高飞继续听着王云的诉说。

    “其实我比谁都怕死。”王云以这句话开了头,喝了口酒继续说道:“就是因为我怕死,所以我比谁都清楚干我们这行,怕死跟等死没区别。因为谁都明白一但进入了这行,就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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