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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女穿越记-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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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到灵儿,霍霜梧笑了笑,道:“灵儿,你母后那支歌说到风筝,但是现在不能放风筝哦,姐姐教你唱支关于红梅的歌吧。”
  灵儿自是小孩子心性,经霍霜梧这样一说,对于母亲的思念也减了些。
  于是一大一小,在梅花林里边走边唱:“雪霁天晴朗,腊梅处处香,骑驴灞桥过,铃儿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
  “好花采得瓶供养,伴我书声琴韵,共度好时光。”唱到最后一句,竟然混合了一把男声!那是赵熙的声音!
  霍霜梧心里不禁暗暗叫苦,怎么自己一唱歌,这个皇帝都会出现?
  难道内功深厚的人的听力真的那么好么?
  还是这个皇帝在演古装版的《窃听风云》啊?专门偷听自己唱歌?
  霍霜梧再也不想在皇宫里唱歌了。别的穿越女主唱歌跳舞是出尽风头、受人赞赏,自己唱唱歌来娱乐身心却惹麻烦!
  霍霜梧有不良的预感。昨天唱了一首《希望》,就让赵熙情动失态;那么,今天自己唱的这首歌,恐怕又是那位温岚姑娘爱唱的歌了吧?
  怎么自己会唱的歌那个温岚也会唱?
  难道,难道——温岚也是穿越过来的?
  霍霜梧真想狠狠地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怎么现在才想到呢?灵儿说到温岚爱唱《希望》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啊!早知就不唱这首《踏雪寻梅》了。
  霍霜梧在心里懊恼着,竟然没有留意到赵熙已经走到自己身边了。
  又是一阵风起。梅树枝条上的积雪,簌簌的落下,有些飘落在霍霜梧发髻,凉凉的。
  忽然一阵暖意从发髻传来,霍霜梧抬头一看,却见赵熙伸手为自己拨走发髻上的雪花,指尖的暖意,透过青丝,传到心底。
  霍霜梧的身体不禁轻颤。
  霍霜梧弱弱的想着,这皇帝,怕是又想起那个温岚了吧?
  霍霜梧不想顶替原来的女主角跟赵熙演对手戏,便马上后退几步,也不知找了个什么借口,飞也似的跑回养心殿去了。留下一脸笑意的赵熙和一脸不解的灵儿。
  赵熙派人将灵儿送回宫,独自一人,久久站在梅林里,口中喃喃道:“霜儿,朕踏雪而来,终于寻着了你这株红梅。”
  (PS:各位亲,接下来就会进入大顺篇的言情部分了,希望能给大家温馨浪漫的感觉吧,当然,我会拒绝狗血,不让大家失望的。多多支持哦,有票票的亲给我扔点吧。。。)
  

第三十一章 中毒
更新时间2010…8…28 14:31:11  字数:3742

 却说霍霜梧回到暖阁后,再也不敢出去踏雪寻梅了——乐子没寻着,倒是知道了一点皇家秘闻,差点惹祸上身——被皇帝当做是另一个人来演对手戏也算祸害的话。
  外面更冷了,霍霜梧初中学物态变化的时候,就知道下雪不冷化雪冷,昨夜下了一夜雪,怪不得呢。于是她躲在屋里,紧闭门窗,吩咐宫女把炉火弄得旺旺的。坐在炉火边,喝着热茶,颇为惬意,倒也把刚才的尴尬给抛诸脑后了。
  霍霜梧想着,中世纪的欧洲人,冬天的时候,围在火炉边,静静地读着书,喝着茶,也许就是这样的吧?只可惜自己的眼镜还没有找回来,不能看看书,遗憾啊。
  身上暖洋洋的,霍霜梧渐渐的有了些睡意。正要回卧室歇息,却听得一声“皇上驾到——”只好前去迎驾。
  可是才走了几步,竟觉着有些眩晕,霍霜梧定了定神,想着可能是自己累坏了吧,也没在意。
  又走了几步,竟有些恶心的感觉了,这是怎么回事?
  霍霜梧还没想明白,只觉得自己四肢无力,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姑娘!姑娘!”
  “皇上,霍姑娘晕倒了!”
  赵熙眉头一皱:“传太医!”说着亲自把霍霜梧抱了起来,轻轻的放在火炉边的软榻上。
  不一会,太医赶到。正要行礼,赵熙免了,教太医赶紧给霍霜梧诊断。
  彼时霍霜梧已经昏迷过去了,原本白皙的脸显出樱桃红色,有种诡异的美艳。
  太医心里一惊,把过脉,又看了看四周紧闭的门窗和烧的旺旺的炉火,也不急着说病情,只让宫女把窗户都开了,把炉火给弄弱些,又让侍者把霍霜梧的软榻搬离火炉,给霍霜梧盖上厚厚的棉被,然后,方在霍霜梧的人中穴施了一针。
  霍霜梧的脸色渐渐褪去诡异的樱桃红,恢复了原本的白皙。只是,在赵熙看来,是有些苍白了,不禁心痛。
  “太医,霜儿晕倒,是何故?”
  “回皇上,这位姑娘是中了火毒。”
  “皇宫之中,何人敢下毒害人!朕必定彻查此事!”赵熙又急又恼,音量也提高了几分。
  太医道:“皇上勿怒。这位姑娘之所以中毒,并非他人下毒,而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啊。”
  “莫非霜儿会自己给自己下毒么!”
  太医还是不慌不忙:“这位姑娘屋内炉火烧得旺,又紧闭门窗,炉火燃烧会产生邪气。火毒上扰,此邪气属外来之邪,均为毒物,邪性属火。火毒易上窜入脑,扰乱神明。‘脑为髓之海’。髓海不定则头昏头晕,甚至不省人事。故而这位姑娘昏迷,并非他人下毒。”
  赵熙这才消了些怒气。
  就在两人说话的当儿,霍霜梧醒了,听到太医的话,也明白自己是一氧化碳中毒了,可叹自己学化学的时候就学过一氧化碳的性质,真正到了北方竟然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屋内炉火旺着,却是门窗紧闭,炭没有完全燃烧而产生的一氧化碳不就都给自己吸去了么?这样不中毒才怪呢。
  真是白学了四年化学了,给现代人丢脸啊。
  霍霜梧不禁苦笑。
  赵熙就坐在霍霜梧身边,见她醒了,喜不自胜,捉住她的手,笑道:“霜儿,你可醒了。可要把朕急坏了。”
  霍霜梧不免黑线。怎么自己升级为霜儿了,这皇帝叫得那么亲热干嘛?连文邹邹的对白都省了,直接就是生活化的语言,这,这,是要改古装剧为言情剧吗?
  霍霜梧不禁在心里悲鸣:我不要做候补女主角,我不要跟你演言情剧……我跟你演古装剧已经是极限了啊……
  瞥眼看到太医还在场,霍霜梧真的想哭了——这皇帝难道想要演现场版的话剧吗?自己无端端的就被拉来做女主角了?我不要演啊,连片酬都没有,还要承担被**佳丽围攻的危险……
  霍霜梧真觉得,自己倒大霉了,来了古代,半点便宜没捞着,只想过点平静的日子,却成了什么天下奇才,屡屡被劫、被软禁;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又撞上什么劳什子皇室秘闻,这皇帝貌似还把自己当成昔日的爱人——一片混乱啊。
  这苦日子,何时是个头?
  霍霜梧心里苦恼着,不自觉的,竟叹息了一声。
  赵熙见她叹息,心里不忍,柔声道:“是朕照顾不周,让你受苦了。”
  两人靠得极近,以致霍霜梧都能够看得出赵熙的眼神了——简直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啊,霍霜梧不禁想起了温柔似水这个成语——咳咳,虽然用来形容一个男人好像有点不合适,但是霍霜梧的的确确有这样的感觉。
  霍霜梧不会游泳,怕自己要沉溺在对方的温柔之中,想要移开眼睛,却是移不开了,也是,一个美男子深情脉脉的看着自己,那个女子不会沉溺其中呢。
  霍霜梧不得不承认,赵熙是个气质美男——什么双眉若剑啊,目若朗星啊,什么丰姿英伟啊,好像都不足以形容眼前这个男人的外貌似的——俊美中带有英气,英气中不失儒雅,儒雅中散发着刚毅——任凭霍霜梧在现代看过无数男明星,好像都比不上这个男人的一根头发呢。恰如青松傲霜,修竹映月,道不尽的风华,说不尽的神采。
  霍霜梧不禁看得呆了。
  可惜她是个大近视,这么长时间近距离的看事物,眼睛免不了酸涩,自然的,有些眼泪溢了出来。
  霍霜梧明白这不过是人体无意识的眼泪,与喜怒无关,也不在意,但赵熙没学过自然科学,不知道的,以为霍霜梧伤心落泪,不禁伸出手,轻轻拭去霍霜梧眼角的泪水。
  碰触处,湿湿的,暖暖的,霍霜梧不禁轻颤。
  太医客串演出了现场观众,觉得自己应该退场了,便清咳两声,道:“皇上,这位姑娘已无大碍,只要用些药物调理便可。”
  赵熙这才意识到原来还有个现场观众,当下也有点尴尬,恨不得太医马上离开了,便道:“有劳太医为之开药方了。”
  太医退去。一众宫人也知趣的退下了。
  屋内竟有了一时的宁静。屋外梅香,悄然入内,沁人心脾。霍霜梧忽然觉得这梅香,不仅是幽香了,简直是暖香了呢——吸一口气,好像体内每一个细胞,都变得香香的,暖暖的。
  忍不住的,霍霜梧轻声念道:“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说得真好。”
  赵熙眼神一亮,喃喃道:“霜儿,这句诗,你在何处看得来?”
  霍霜梧这才想起那个温岚也是穿过来的,看来那个温岚也是念过这句诗给赵熙听了。自己是不能再念前人的什么诗了,赵熙要念诗思人,就让他思去,不要扯上自己就好。
  霍霜梧也不敢说那就是林逋的诗,只好道:“没什么,只是在书中看过而已。其他都不记得了,只约摸记得这两句。”
  赵熙微微一笑,道:“那是因为这两句,寥寥十四字,就道尽梅花的神韵了吧。嗯?”
  霍霜梧不敢轻易评论,只好道:“霜梧才疏学浅,不懂。”话音刚落,便觉得头顶传来阵阵暖意——原来是赵熙在轻轻摸着自己的头发。
  霍霜梧看着对方脸上甜蜜的笑意,心想,可怜的自己不仅要当便宜女主,还要当道具猫啊,难道这皇帝认为,摸摸自己的头自己就会像猫咪一样乖乖地,亲昵地蹭蹭他吗?
  不过,当只道具猫也很舒服啊。
  很没出息的,霍霜梧眯起了眼睛,脸上流露出笑意,忍不住往那温暖的来处靠近,像猫一样往赵熙怀里拱拱——嗯,好温暖呢,忍不住更近些,最后,霍霜梧竟像小猫一样,拱在赵熙怀里了。她的脸贴着赵熙的胸膛,那暖意,隔着衣衫,传递给两人。
  赵熙也是半眯着眼睛,他的下巴轻轻地低着霍霜梧的头顶,柔柔地摩挲着那青丝,贪恋着发上的香味——不是梅花的幽香,而是女儿特有的气息,让人迷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呵。温柔乡,英雄冢,更何况这美人是个见识过人的天下奇才呢?
  只是要抱得美人归,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位痴情皇帝,总会因此失去什么的。当然,这是后话。
  却说赵熙任凭霍霜梧靠在自己怀里,轻轻的搂着伊人,低低吟道:
  “当时我醉美人家,美人颜色娇如花。
  今日美人弃我去,青楼珠箔天之涯。
  天涯娟娟常娥月,三五二八盈又缺。
  翠眉蝉鬓生别离,一望不见心断绝。
  心断绝,几千里,梦中醉卧巫山云,觉来泪滴湘江水。
  湘江两岸花木深,美人不见愁人心。
  含愁更奏绿绮琴,调高弦绝无知音。
  美人兮美人,不知为暮雨兮为朝云,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
  很美的诗,很美的意境。霍霜梧以前读过,从没有像现在一样觉得这首诗那样美,可能是因为朗读的人饱含感情,才能把诗中那种绵绵不尽的相思和温情脉脉的爱恋表达了出来吧?
  霍霜梧不禁道:“一切景语皆情语。诗人想是对爱慕的姑娘思念过度,才会见花若见人吧。那位女子,想是很喜欢梅花,为人也像雪梅一样神清骨秀吧,高洁端庄吧。”顿了顿,又笑道:“我以前也读过这首诗,没觉着多少感觉的,想不到听皇上一读,倒像是见着了那痴情人思慕佳人似的。真真是情真意切呢。”
  “痴情人不必思之若狂了,因为佳人就在眼前了。”赵熙的声音低低的,有着不事雕琢的光洁和柔韧。霍霜梧的心被这低低的嗓音给扰乱了。
  过了好一会,霍霜梧才定了定神,道:“皇上,你没认错人吧?”说着,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在赵熙怀里,大囧,想要离开,却是挣脱不了。
  霍霜梧无奈地想着这皇帝不穿到现代去当举重运动员真是浪费。
  赵熙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神色,说道:“君无戏言。朕思慕的佳人就是你。”那声音,竟好像带了一丝水汽,在室内的暖香中,静静地氤氲着。
  “那温岚呢?她是灵儿的母亲吧,她才是你最爱的人啊,皇上,你不要认错了,我是霍霜梧,不是温岚,即使我们都会唱同一首歌。”
  “霜儿……”赵熙不禁神色有些黯然。
  “皇上,霜梧刚刚中了毒,还是让霜梧休息吧。皇上想来是对已故皇后思念过度,以致神思仿佛吧。还望皇上为天下苍生计,保重龙体。”霍霜梧的语气很淡很淡,似乎并无情绪,却又像蕴含了多种心绪。
  赵熙无奈,只得离开了。却是一步一回头,好像看少一眼,伊人就要消失似的。
  霍霜梧想看看赵熙走了没,却对上了赵熙不舍的目光,那目光宛如深潭,看似平静无波却又暗含波涛。
  霍霜梧马上移开眼,不再与之对视。她真不会游泳,再这样下去,会遇溺的。
  只是,赵熙一走,霍霜梧有些想念那种温暖。她不禁弱弱的想着,遭了,遭了,要中毒了吗?
  (PS:各位亲,呜呜,终于码到这里鸟,好激动的说。接下来会有些纠结啊。。。)
  

第三十二章 夜深花睡去
更新时间2010…8…29 23:37:08  字数:3505

 今天实在很倒霉。霍霜梧想。身体一氧化碳中毒倒也罢了,差点就中了皇帝的毒了呢。好在,时间一过,霍霜梧倒也清醒过来了,赵熙钟情的女子,是那个如梅花一样美好的女子,不是自己。只是因为自己身上有那个人的影子,皇帝才会那样吧。
  倒也没有怎么失落的。霍霜梧很清楚,自己并没有爱上对方,因为赵熙深情款款的对自己说话的时候,自己一切正常,就像看着别人的故事一样,没有心跳加速,更没有传说中那种来电的感觉。想来,自己之所以会倒在对方怀里,不过是一时花痴罢了。呵呵,有美男含情脉脉的抱着自己,不花痴的不正常吧。
  这样想着,霍霜梧心里倒也舒坦了。
  但是恐怕赵熙不这么想啊。皇帝痴情本来是可歌可泣的,值得人民群众赞扬其深情的,但是把对象搞错,还把本小姐当做爱人的替身,那就是他不对了。
  一想到那个难搞的皇帝,霍霜梧心里就堵得慌。
  中午中的毒,经过一个下午的将养,倒也好了许多了。霍霜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那么大意,一氧化碳中毒这么悲剧的事情都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想来都怪那皇帝,要不是他无端端跟自己合唱《踏雪寻梅》,无端端蛮深情的为自己拂去头顶的雪花,自己怎么会有大好梅花不看,跑回暖阁吸入那可恶的一氧化碳?
  可是,如果不是后来皇帝发现自己中毒了,自己怕是要一氧化碳中毒而死吧,就是没死掉,重症患者好像是有后遗症的啊,算了算了,权当将功补过吧。本小姐不计较了就是咯。
  霍霜梧心里想着事儿,却忘了早又是晚饭时间了。可惜最近事多,也没什么胃口,随便扒了几口就放下了。好在霍霜梧刚入住养心殿的时候就跟赵熙打过招呼,说自己一顿饭只要一两饭,一小碟肉,一小碟菜就行了,也不至于过于浪费粮食。
  月上雪梅枝,幽光照疏影。
  古人晚饭吃的早,歇息得也早,霍霜梧来了古代约摸两个月,倒也渐渐的习惯了,只是今天歇息了一个下午,又被皇帝搞得情绪波动,怎么睡得着呢。
  可是霍霜梧再也不敢唱歌了,昨晚唱了一首歌,就引来皇帝和大侠,今晚要上再唱歌,真不知会引来什么人呢——天知道那个叫温岚的气质美女招惹了多少男人啊,咳咳,这好像有点影响人家的形象了啊,应该说,那个温岚不知有多少个倾慕者呢,她随便唱首歌都能动人心魄的。
  可是,还那么早,又睡不着,怎么办啊,总得找点法子打发时间吧。霍霜梧有些为难。忽然觉得头有些痒,顺手的取下绾青丝的发簪来搔头——也许是玉簪的缘故吧,竟然有种温温的触感,并不冷呢,怪不得汉代的李妍会用玉簪搔搔头呢。
  霍霜梧的发簪既取下了,一头青丝披散着。她想起梳头好像能促进血液循环的,说不定血液循环之后就能想到法子打发时间呢。
  而且梳头本身就能打发时间,因为霍霜梧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又长了很多了。
  霍霜梧边梳头,边想着,小说的穿越女主多好运啊,到了古代,把马子泡美男,一不小心的还能成为一代女侠,名动江湖的,白天生活精彩多多,就是到了晚上也能去逛逛古代的商业街,长长见识什么的,怎么自己就那么倒霉呢?
  不禁再一次感叹近视的不好。要是自己没有近视,早就逃出皇宫了,说不定已经纵横天下,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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