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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自传太空步-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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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两颗星星,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说道:“你说,到底是谁教你那样跳舞的?”

我笑了,说:“我想,是苦练吧。”他仍然看着我,眼里充满了敬畏。我转过身走了,那天晚上第一次真正感到满意,为我那晚所取得的成功而自豪,我对自己说,我一定做得非常好,因为孩子们是诚实的,当那个男孩夸我时,他确实就是那样想的我知道,我确实表演得很出色。我心里异常激动,马上回到家里,把晚上发生的事全都记下来,记录的结尾是与那个男孩的相逢。

汇演的第二天,弗雷德·阿斯泰尔给我打来了电话,他对我说——这是他的原话——“你真是个精灵,天哪,昨晚你让观众都看呆了。”这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我谢了他,他接着说:“你真是生气勃勃的舞蹈家,我也是,过去我曾和你一样,用我的拐杖来跳舞。”

过去我只见过他一两次,但这是他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他接着又说:“我昨晚看了演出,把它全录下来了,今天早上我又看了一遍,你可真是个精灵!”

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高的奖励,也是我唯一真心相信的,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意义深远。后来,我的表演被提名到了艾米奖的名单上,可我没得到,但不要紧,弗雷德·阿斯泰尔对我说的话就是我得到的奖,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后来,他邀请我到他家,又不断的夸了我半天,直到我羞得满脸通红。他让我给他表演了一遍《比利·金》,一步一步的,为弗雷德设计电影舞蹈动作的专家赫米斯·潘也来了,我给他们表演了太空步和其它一些舞步,他们都感兴趣极了。

这以后不久,金·凯利也来到我家拜访,他也说他喜欢我的舞蹈。这真是一次奇异的经历,那次以后,我好像已被引导进入了正式的舞蹈界一样,我感到无上光荣,我所遇到的人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崇敬的人。

摩城公司成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家人在报纸杂志上读到了不少关于我的文章,称我为“新的西纳特拉”,或者“埃尔维斯的再现”等等,诸如此类,这听起来很不错,但我知道这些报纸杂志都是反复无常的,这个星期他们还把你捧得高高的当宝贝,下个星期就会把你当垃圾一样扔掉。

后来,我把那件在汇演时穿过的光彩夺目的黑夹克送给了萨米·戴维斯。他跟我说,他要在舞台上模仿我,我就说:“给你,你想不想穿着它?”他高兴极了。我很爱萨米,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也是一个真正的舞台主持人,属于最好之列。

在《颤栗》以前,我就一直只戴一只手套,戴了有好几年,我觉得戴一只手套很特殊,是个很妙的主意,而两只手都戴手套太一般了,戴一只则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无论怎样,我一直认为过多的考虑你的穿着是最最糟糕的,因为一个艺术家应该任其风格自然发展,不应予以修饰,你不应去想到底怎样,你应该的只是去感觉。

很长时间以来,我确实一直只戴一只手套,但一直也没有什么人注意,《颤栗》在一九八三年发行以后,它一下成了最时髦的东西。早在七十年代,我就戴着它做巡回演出,在《疯狂》的巡回演出时,我还是戴着一只手套,后来,照片还登在了《疯狂》唱片的封面上。

一只手套显得很光彩夺目,我很喜欢戴着它。有一次,很凑巧,在美国音乐奖的开幕式上,我戴了一只黑手套,那天正好是马丁·路德·金的生日。有时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我承认我有一种开创新潮流的爱好,但我从没想到过穿白袜子也成了时髦的事情,不久以前,穿白袜子还是一种古板守旧的事,五十年代它曾经流行过,但在六、七十年代,如果你穿了一双白袜子,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你,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也太过时了,没人考虑穿它。

但我一直穿着白袜子,从没停过。我的哥哥们总是说我是奇装异服,但我不在乎,杰梅恩很不高兴,跟我妈妈说:“妈妈,迈克尔又穿白袜子了,你难道不管管他吗?跟他谈谈吧。”他总是苦苦的抱怨着,他们都说我是个神经病,但我还是穿着我的白袜子,现在,它又流行起来了。那些白袜子一直跟杰梅恩过不去,好像也很讨厌杰梅恩,我一想到这事,心里就暗暗发笑。《颤栗》发行以后,把裤腿高高的挽在脚踝上也都成了时髦的事了。

我的态度是,时尚不允许的东西,我反而偏要去做。

我平时在家并不注意穿着。我抓着什么就穿什么,我常常一连几天都穿着睡裤,我还喜欢法兰绒的衬衫,旧的汗衫或便装,简单的衣服等。

我一出门,就要穿上惹人注目、欢快明亮、制作考究的衣服,但在家里或者录音室里,则穿什么都行。我很少佩戴首饰——差不多没有——因为它们总是碍我的事。
偶尔的,有人送给我一些珠宝首饰,情我是领了,但东西常常不知被我放到何处,有时就被偷了。杰基·格利森曾送给我一只美丽的戒指,她从手上摘下来送给我的,但结果却是被偷走了,可这并不真让我感到懊恼,因为真正的情意比其它任何东西都重要,那是无法偷走的,戒指只不过是物质上的东西。

真正能使我快乐的、我最喜爱的是创作与表演,物质的东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尽力去做一些事,希望人们承认它们并喜欢它们,这时我才觉得很美好。

因此,我最崇敬欣赏艺术,我最崇拜米开朗基罗,崇拜他能一心一意把心血用到艺术上去,他的心里很清楚,有一天他会死去,但他的作品会流芳百世。你在西斯廷教堂看他的天顶画,你可以看到他的汗水,看到他的心血。有一次,他差点毁了他的作品再重新开始,因为他追求完美。他说:“如果酒坏了,那么就倒掉吧。”

我看着他的作品,忘了自己身处何处,那些生动的作品把你深深抓住,感染着你,你可以感到艺术家的心声。摄影也是这样,一张好的照片可以深深的打动人,它的含意是很深很深的。

前面我说过,在摩城公司二十五周年纪念汇演以后,我的生活中起了很多变化。我们得知,那晚有四千七百万人观看了汇演,很明显,他们中有许多人都去买了《颤栗》。到一九八三年秋为止,共销售出八百万张唱片,远远超过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曾经希望的超过《疯狂》销售量的指标,这时,弗兰克·迪莱奥说他希望我们再拍摄一部录像或短片电影。

很明显,下一个单独发行的唱片和录像便是《颤栗》了,这可以为导演提供许多素材,使录像拍得长些。事情一决定下来,我就马上知道了该请谁做导演。一年以前,我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片,叫做《在伦敦的美国人狼》,我知道,导演此片的人约翰·兰迪斯若为《颤栗》做导演,那一定再好不过了,因为《颤栗》的含义跟这部影片很像,也很适合与约翰·兰迪斯的口味。

于是,我们和约翰·兰迪斯联系上,请求他来做导演,他答应了下来,并提出了拍摄录像所需的经费,然后我们就开始工作了。影片的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非常高,结果,没过多久,约翰·布兰卡给我打来了电话,他是我的律师,我最亲密的好友,也是最有价值的顾问。早在制作《疯狂》的日子里,约翰就和我一起工作了,事实上,他帮了我许多大忙,当《颤栗》发行开始而我没有经理时,他为我管理了不少事务。他是极有才智和能力的人,可以胜任任何工作。当时,他打来电话,很着急,因为拨给《颤栗》的,所以,我口袋里的钱将会加倍的滚滚流出了。

但这次,约翰给我出了一个非常妙的主意,他建议,拍摄《颤栗》的同时再拍一部由别人资助的记录片,是关于《颤栗》的制作的。看起来,以前还没人这么干过呢,我们都觉得这将是一部很有意思的记录片,同时又会有人帮我们付那增加的开支。没多久,约翰的主意就成了现实,他找到了“音乐电视台”和“黄金时间”电视网来付这笔开销,《颤栗》完成以后,维斯朗公司又负责了录像带的出版工作。
记录片《“颤栗”制作花絮》的成功很令我们震惊。它的盒式录像带卖出了一百万盒,直到现在,它仍保持着有史以来销售量最大的音乐录像带的记录。

一九八三年底,《颤栗》的录像一切就绪了,二月份我们发行了它,在“音乐电视台”中首次公演, Epic公司发行了它的单曲,而整个专辑的销售量也开始剧增,据统计,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颤栗》的电影、单曲、专辑与磁带的销售量数字为一千四百万,到了一九八四年,我们一周就卖出了一百万。

到现在,我仍对这个数字感到很震惊,一年以后,当我们结束了这场《颤栗》战役时,唱片总销售量已是三千二百万张。今天,已到了四千万张。我的梦想实现了。

这段时间里,我还调换了全班管理人马,一九八三年初,我与韦斯纳和德曼的合同到期了,我的父亲也不再代表我,我开始寻找各式各样的合适人选。一天,我到贝弗利·希尔斯旅馆去访问弗兰克·迪莱奥,我问他有没有兴趣离开Epic公司,来为我管理事务。

弗兰克让我再多考虑几天,如果我真的决定下来,那么就在星期五给他打电话。
不用说,我给他打了电话。

一九八四年《颤栗》的成功真正的震惊了我,因为它同时受到了美国音乐奖、格莱美奖的数项提名。我记得我一下被喜悦所压倒,围着房子开始边跑边舞,而且大声的叫喊着。当《颤栗》被正式确定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唱片时,我几乎都不敢相信了。昆西·琼斯大叫着:“打开香槟来庆祝吧!”我们个个兴奋不已,天哪!这是什么样的感觉!经过千难万难,付出巨大代价,终于得到了成功!每个和《颤栗》有关的人都飘然欲仙了,这简直是太棒了!

我觉得我和一个运动员在撞线那一刹那的感觉是一样的。我能想象一个运动员,他拼命跑着,用尽全身的力量,最终跑到终点,胸膛撞上彩带,全场都为之而沸腾的情景,而我甚至就没进入过运动场!

但我认为我同他是一样的,因为我知道他的训练是多么艰苦,因为我知道那最后一刹那对他意味着什么,也许他将一生都交付给了这种搏斗,付给了这一时刻,然后他成功了,那是一个梦想的实现,那是无与伦比的。我有着同样的感觉,因为我理解这一切。

《颤栗》的成功也带来了其他的后果,频繁不断的出现在公众眼里使我厌烦了,所以,我决定过隐居生活,过得安静一些。我仍常常感到很害羞,你一定记得,我很小就成了童星,我是在一群不想让我长大、长得与以前不同的人们那种日夜的看护之下长大的。当我初次成名时,我长得很胖,有一张圆圆的胖乎乎的脸,这一直持续到几年以前,我开始改变我的饮食结构,我停止了吃牛、猪、鸡、和鱼,还有那些能使人长胖的食物。我只是想使自己变得好看一些,活得舒服一些,身体强壮一些,渐渐的,我减轻了体重,我的脸变得像现在这个样子了。这时,报纸开始指责我做了整容手术来改变我的形象,我承认,我只是改变了我的鼻子,像其他许多演员影星一样。而报纸则会找一张我小时候或高中时的照片,把它和我现在的照片比,在以前的照片上,我的脸是圆圆的、胖胖的,我有着一头卷发,照片上的灯光效果也差极了;而在新的照片上,我有着一张更加成熟了的、长大了的脸,我改变了发型,鼻子也和以前不一样了,而且,现在的灯光技术也先进多了。其实,进行这样的比较很不公正,他们还说我在脸上也做了整形手术,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会下这样的结论,这太不公正了。

朱迪·加兰、简·哈洛以及许多人都做过鼻子的整形手术,我的问题在于我曾是童星,人们喜欢看我一成不变。

我现在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从来没改变过我的面颊,没有使我的眼睛变大,没有使我的嘴唇变薄,也没有做过什么植皮手术,这些指责太可笑了,如果他们确有其事,那我承认,但它们不是真的。我曾经做过两次手术改变了我的鼻子,最近在下巴上做了切割手术,但就这么多了,到此为止,我不再在乎别人说什么——这就是我的脸,我知道。

我现在食素,所以我很瘦,我严格遵守饮食规定已有好几年了。我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好,更健康,更精力充沛。我不明白为什么报纸杂志对我的外表总那么感兴趣,我的脸和我的音乐、舞蹈又有什么相干呢?

有一天,一个人问我是不是很幸福,我回答:“我认为我从没有完完全全的幸福过。”我是那些最最不易满足的人之一。同时,我又很清楚,值得我感激的东西有那么多,我的确应该感谢我的好身体,我的家庭和朋友们对我的爱。

我很容易变得不好意思,在我赢得美国音乐八项奖时,我是戴着墨镜接受的,电视转播了现场实况。

凯瑟琳·赫本给我打来了电话祝贺我,但因为我的墨镜,她也难为了我半天,“你的歌迷们想看到你的眼睛,”她责怪我,“你在欺骗他们呢。”

第二个月,也就是一九八四年二月,在格莱美发奖仪式上,《颤栗》一下捧走了七项奖,看起来它马上就要得到第八项了。整个晚上我都是戴着墨镜上台领奖的,最后,当《颤栗》赢得了最佳唱片奖时,我走到台上,领了奖,然后我摘下墨镜,盯着摄影机:“凯瑟琳·赫本,”我说,“这是为了你的。”

我知道她一定在看着我,没错。

有时,你就得风趣一点儿。

第六章 爱即是一切
我本打算在一九八四年花大部分时间来实现我想拍电影的愿望,但这些计划被耽搁了。首先在一月,我和我的哥哥在为百事可乐公司拍广告时,我被火烧伤了。

着火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可笑。我们是在晚上拍片,我所要做的是当我从楼梯上走下来时,在我的两侧和身后一些镁弹爆炸。这看起来很简单,我只需走下楼梯,同时镁弹就爆炸。我们做了好几遍,每次都非常成功,镁弹爆炸所产生的光亮效果棒极了。只是到以后我才发现这些镁弹离我的头只有两英尺远,根本不符合安全规则,我站在爆炸的镁弹中间,两边都只有两英尺远。

这时,我的导演鲍勃·吉拉尔迪走过来跟我说:“迈克尔,你下来的太早了,我们要能看到你站在那儿,在楼梯上。当火光亮的时候,我们要能看到你站在那儿,所以你等一等,别那么着急。”

于是我就等着,镁弹在我两旁炸开,火星溅到我的头发上,着了起来。我正在边舞边旋转的走下楼梯,还没有感觉到,突然我抬手时感觉到了头上的火焰,我想甩掉它,结果一下子摔倒了。爆炸声一响过,杰梅恩就回过身,看到我倒在地上,他还以为我被人群中的什么人开枪打中了呢,当时我们正在一大群观众前拍片,所以杰梅恩会这样想。

为我工作的米科·白兰度第一个来到我身边,然后一下子什么都乱了套,大家简直是疯了没有哪个电影能够把那晚发生的戏剧性场面准确描述出来。人们又喊又叫,有个人喊:“快点!拿冰来!”奔跑声响成一片。大家都大喊:“喔,天哪!不!”急救车很快就来了,我被抬进车以前,看到百事可乐公司的董事们挤在一个角落里,惊恐万分,救护人员把我抬上担架时,他们吓得竟然忘了来看看我。

当时,除了可怕的疼痛,我反而觉得有点幸灾乐祸,我亲眼看到了这出闹剧的全部过程。别人跟我说我当时被吓坏了,但我记得我坐在救护车上时很高兴,我还从没坐过一辆一面飞驰一面汽笛尖鸣的救护车呢,这可是我小时候曾经想要干的许多事情中的一种。到医院时,人们告诉我新闻记者们都蜂拥而至等在外面了,我赶快要来我的白手套戴上。戴着手套从担架上向人们挥手致意,成了一张非常有名的新闻照片。

后来,一位医生跟我说,我能活下来真是奇迹。一位消防员曾说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你的衣服起火时,你很可能被毁容或者被烧死。我差点就这样,我的脑袋后面三度烧伤,差点损伤到颅骨,这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我仍算是够幸运的。

正如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事情的结果是扩大了商业宣传,百事可乐的销售量更大了,为此,百事可乐公司付给我了有史以来最高的广告签约酬金,如此的史无前例,以致《吉尼斯世界纪录》也把这条消息收进了书中。后来,我又为百事可乐公司拍了一部广告名叫《孩子》,我给他们出了点难题,让他们减少一些我的镜头,因为我感觉到那些镜头并不令人满意。后来这部广告很成功,他们也承认了我是对的。

到现在,我仍清楚的记得着火的那天晚上,百事可乐公司的董事们那惊恐万状的表情,他们想万一我真的被烧坏了,那么每一个美国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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