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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完结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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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影子我来小心保管就是。”看门人说,“一日三餐保证供应,每天还让外出散步一次。所以你只管放心,根本用不着担心。”
“可以时常相见么?”
“这个嘛,”看门人说,“不可能任何时候都无拘无束。但也不是不可以见面,如果时机到来,情况允许,我有兴致的话。”
“要是我想请你还回影子,结果会怎么样呢?”
“看来你还不大明白这儿的体制。”看门人依然把手放在我背部,“在这个地方,任何人都不得有影子,一旦进来就再也不得出去。也就是说,你刚才的问话毫无意义。”
这么着,我失去了自己的影子。
走出图书馆,我提出送女孩回家。
“不必送我,”她说,“我不怕夜黑,再说又和你住的方向相反。”
“很想送送。”我说,“好像挺兴奋的,回去也不能马上入睡。”
我们两人并肩向南走过旧桥。仍然带有寒意的春风摇曳着河中沙洲的柳枝,直刺刺泻下的月光为脚下的卵石路镇上一层闪亮的银辉。空气湿润润地、沉甸甸地在地面往来徘徊。女孩把一度松开的头发重新扎成一束。往前盘了一圈后塞到风衣里面。
“你的头发非常漂亮。”我说。
“谢谢。”
“过去也有人夸过你的头发?”
“没有。你是第一个。”
“被人夸是怎样一种心情?”
“不知道。”说着。她望着我的脸。双手插在风衣袋,“我知道你在夸我的头发。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我的头发在你心中构成了别的什么——你莫不是在说那个吧?”
“不不,我是在说你的头发。”
女孩淡淡一笑,仿佛在空中寻觅什么。“别见怪,我只是还不大习惯你的说话方式。”
“没关系,很快就习惯的。”我说。
女孩的家在职工住宅区。这个区位于工厂区的一角,颇有些荒凉。其实厂区本身也一片凄凉光景。往日大运河绿水盈盈,货轮和游艇往来穿梭,如今已水门紧闭,水干见底的河段随处可见。白花花硬邦邦的泥块,犹如巨大古生物布满皱纹的死尸一样鼓涨出来。河岸用来装卸货物的宽大石阶,现已派不上用场,唯见丰茂的杂草顺着石阶盘根错节。旧瓶子和生锈的机器零件从泥土中探头探脑,平甲板的木船在一旁日益腐朽。
运河岸边,寂无人息的废工厂接连不断。门扇紧闭,窗口玻璃荡然无存,墙壁爬满常春藤,安全楼梯的扶手锈迹斑斑,杂草从生。
穿过沿河排列的工厂,便是职工住宅。清一色是五层旧楼。女孩告诉我,原本是有钱人住的格调典雅的公寓,后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已被分割成条条块块供贫苦的职工居住。但这些职工今天已不是职工。他们赖以就业的工厂差不多都已关门大吉。一身技术也已无用武之地。顶多按照镇上的要求做一点零碎活计。女孩的父亲也是职工中的一员。
过得运河最后一座带有矮扶手的石桥,便见女孩家所在的地段。楼与楼之间以长廊连接,使人联想起中世纪攻城用的云梯。
时近午夜,几乎所有的窗口都已没了灯火。她拉着我的手,活像逃避头上吃人巨鸟的视线似的、快步穿过迷宫样的南路。随后在一栋楼前站定,向我道声再见。
“晚安。”
言毕,我一个人走上西山坡,返回自己住处。
07。冷酷仙境……头骨、劳伦·巴克尔、图书馆
我是乘出租车回到住处的。走到外面时天已黑尽,街上到处挤满下班的男男女女。加之细雨霏霏,好半天才拦住一辆出租车。
即便不遇上这种情况,我拦出租车也颇费时间。为了避开危险,我要至少放过两辆空车才行。据说符号士们往往开出几辆伪装的出租车,把刚刚结束工作的计算上捡上车去,直接拉去什么地方。这当然不过是传闻,无论我还是身边任何人都未有过如此遭遇,不过还是小心行事为妙。
因此,平时我尽可能利用地铁或公共汽车。但此时实在人困马乏,况且天又下雨,一想到要挤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时的电车或公共汽车,便觉不寒而栗,于是花时间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当中好几次险些昏睡过去,勉强咬牙挺住。心想车上万万睡不得,在车上睡过于危险,要睡等回到住处睡个够好了。
这样,我把精神集中在车内收音机中的棒球赛转播上。职业棒球我不大懂行,姑且决定声援正在进攻的一方,而怨恨防守的球队。可惜我声援的队以一比三落后。从二出局二垒倒击中两球,但由于奔跑的人在二三垒间失足跌倒,以致成为三出局,未能得分。解说员大为惋惜,我也感同身受。谁都可能忙中跌倒,但不该在棒球比赛当中跌倒在二三垒之间。或许士气受此影响,投手竟对对方的一号台球员投出自讨苦吃的直球,结果被对手往左打入本垒,以一比四失利。(站长评语:这段简直是骗稿费嘛)
车开到我公寓眼前时,比分仍是4:1。我付了车费,抱着帽盒和昏昏沉沉的脑袋推门下车。雨差不多已经停了。
信箱里什么邮件也没有,录音电话也没留下口信。看来没有一个人有求于我。也好,我也无求于任何人。我从电冰箱取出冰块,做了一大林加冰威士忌,又放了少许苏打。然后脱衣上床,靠在床背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起酒来。虽说现在昏昏欲睡,但这一天中最后的美好节目却是省略不得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上床到入睡前的这短暂时刻。一定要拿饮料上床。听听音乐或看看书。我分外钟爱这一片刻,如同钟爱美丽的黄昏时分的清新空气。
威士忌刚喝到一半,电话铃响了。电话机放在离床头两米多远的圆形茶几上。好容易才钻上床,我实在懒得特意起身走过去,因此只是呆呆注视那电话机不动,任凭它响个不停。铃响了十三四遍。我满不在乎。过去的动画片上,曾有过电话机随着铃响而瑟瑟发抖的场面,其实根本没那回事。电话机稳稳当当地伏在茶几上,任由铃响不止。我则边喝威士忌边看着它。
电话机旁边放着钱夹、小刀和作为礼物拿回来的帼盒。我突然想道:此刻是不是该打开看看里面是何货色。说不定应放进电冰箱,也有可能是活物,或者是稀世珍品也未可知。问题是我实在果得一塌糊涂。况且,若果真如此,对方也该向我负责地交待一句才合情理。等电话铃响完,我一口喝干剩下的威士忌,熄掉床头灯,闭起双眼,旋即,睡意如同一张早已张口以待的黑色巨网自天而降。我昏昏沉入梦乡,管它三七二十一。
睁眼醒来,四下若明若暗。时针指在6点15分。我弄不清是早晨还是傍晚,便穿上裤子走到门外,往隔壁房间门上看了看:门上插着一份晨报,由此知道现在是早上。订报在这种时候大有好处,看来我也该订份报纸才是。
10个钟头。本来身体还在要求休息,加上反正今天整日无事,再睡一觉其实也无所谓。但我还是决心起床。,同崭新的纤尘不染的太阳一同醒来时的惬意之感是任凭什么都无法替代的。我用淋浴精心洗罢身体,刮了胡须。又一如往常地做了大约20分钟体操,开始吃现成的早餐。电冰箱里已空空如也,需要补充食品、我坐在厨房餐桌前,一边喝橘汁,一边用铅笔在便笺上开列购物清单,一页写不下,又写了一页。反正超级商场尚未开门,外出吃饭时顺便采购即可。
我把卫生间衣篓里的脏衣物扔进洗衣机,拧开水龙头哗哗啦啦洗网球鞋。这当儿,我陡然想起老人送的那件谜一样的礼物。于是把右脚那只尚未洗完的网球鞋扔在一边,用厨房毛巾擦擦手,折回寝室拿起帽盒。较之体积,盒子依然那么轻,轻得令人不无生厌,委实轻得出格。有东西触动了我头脑中的那根弦。这并非有什么具体根据,不妨说只是一种职业性敏感。
我转身环视房间。房间静得出奇。仿佛声音已被消除殆尽。我试着咳嗽一声,咳嗽声倒还真真切切。我掏出小刀,用刀背敲敲茶几,同样笃笃有声。一旦体验过消音事件之后,一段时间里总是难免对寂静疑神疑鬼。打开阳台窗扇,车声鸟鸣随即传来,我这才一阵释然。进化也罢什么也罢,世界还是充满各种音响才对头。
接着,我用小刀划开包装胶带,划得很小心,以防损伤里面的东西。盒的最上边塞满揉成一团团的报纸。我展开两三张看了看,全是三周前的《每日新闻》,不见任何特征。便从厨房里拿来塑料垃圾袋,将报纸一古脑地扔了过去。报纸着实塞了不少,足有两个星期的份数。无不是《每日新闻》。除掉报纸,下面是小孩小指大小的软绵绵的东西,不知是聚乙烯还是泡沫塑料。我用双手捧起,一捧接一捧放进垃圾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虽不晓得,麻烦事却是添了不少。去掉一半聚乙烯或泡沫塑料之后,从中又落出一个报纸包。我不由有些厌烦,折回厨房从冰箱里拿来一罐可口可乐,坐在床沿不紧不慢地喝着,用小刀尖不经意地削着指甲。阳台飞来一只黑胸脯小鸟,像往常一样咚咚有声地啄食茶几上散落的面包屑。一个祥和的清晨。
不久,我又鼓起精神面对茶几,从盘中轻轻掏出报纸包裹的物体。报纸上左一圈右一圈缠着胶带,使人联想起一件现代派美术作品。形状如同长得细长的西瓜,仍无重量可言。我把盒子和小刀从茶几撤去,在宽大的茶几上小心翼翼地剥去报纸,里面出现的竟是一块动物头骨。
莫名其妙!老人怎么居然想到我会为接受一块头骨而兴高采烈呢?何况以动物头骨送人一事本身就已相当荒唐,无论怎么看都断非神经地道者所为。
头骨的形状与马头相似,但尺寸比马小得多。总之,根据我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判断,这头骨应当存在于生有蹄甲、面部狭长、食草而又个头不很大的哺乳动物的肩上,这点大致不会有误。我在脑海中推出几种此类动物:鹿、羊、羚羊、驯鹿、驴……此外也许还有一些,但我已无从想起。
我决定暂且把头骨放在电视机上。虽然不大雅观,可又想不出其他位置。若是海明威,必定把它同壁炉上的大鹿头并放在一起,而我这房间当然没有什么壁炉。别说壁炉,连地柜也没有,鞋柜也没有。因此除了电视机,再没有可放这莫名其妙的头骨的位置。
我把帽盒底所剩的填充物统统倒进垃圾袋,发现最下面有个同样用报纸包着的细细长长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老人用来敲头骨的不锈钢火筷。我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火筷与头骨相反,沉甸甸的,且颇具威严,恰如威廉·富特文格勒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用的象牙指挥棒。
我情不自禁地拿着火筷站在电视机前,轻轻敲了敲动物头骨的额头部位。“咕”——一声类似巨大鼻音的声响。我本来预想的是“通”或“砰”那样硬物相撞之声,因此可以说颇感意外,但毕竟不便因此而说三道四。既然作为现实问题发出的是如此声响,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一来声音不至于因说三道四而出现变化,二来纵使出现变化也不会带来整个情况的转变。
头骨看得厌了敲得烦了,我便离开电视机在床沿坐下,把电话机放在膝头,拨动“组织”正式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以确认工作日程。负责我的人接起电话,说四天后有一项任务,问我有无问题。我说没有,为确保日后万无一失,我很想向他强调使用“模糊”的正当世。但考虑到说来话长,只好作罢。反正文件正确无误,报酬也够可观。而且老人说过未曾通过代理人,没有必要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来。
况且从个人角度我不大喜欢负责我的这个人。此君30光景,瘦瘦高高,总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我可不愿意使自己陷入必须同这等人物交涉棘手事的境地,除非万不得已。
三言两语商谈完事务性工作,我放下电话,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一罐啤酒,放录像带看汉弗里·勃格特的《基·拉戈》。我非常喜欢里边的劳伦·巴克尔。《数点一二三》里的巴克尔固然不坏,但我觉得《基·拉戈》中的她似乎多了一种其他作品所见不到的特殊气质。为了弄清到底是怎样的气质,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但终究未得出正确答案。或许类似一种为将人这一存在简单化所需要的寓言性。我无法断言。
老实看录像的时间里,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电视机上的动物头骨上面。这么着,我再也不能如平时那样聚精会神地盯视画面,在哈里肯出场时关掉录像,转而边喝啤酒边愣愣地看电视机上的头骨。凝眸之间,我发觉对那头骨似乎有点印象。可又全然想不出究竟是怎样一种印象。我从抽屉掏出T恤,把头骨整个罩起,继续看《基·拉戈》。这才总算得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劳伦·巴克尔身上。
11点,我走出公寓,在车站附近的超级商场随手买了些食品,又去酒店买了红葡萄酒、汽水和橘汁。接着在洗衣店取了一件上衣和两件衬衫,在文具店买了圆珠笔、信封和信笺,在杂货店买了纹路最细的磨石。还到书店买了两本杂志,在电气品店买了灯泡和盒式磁带,在照相馆买了立拍立现式照相机用的胶卷,顺路进唱片店买了几张唱片。结果我这辆小型车的后座给购物袋堆得满满的。大概我天生喜欢购物吧。偶尔上街一次,每次都像11月的松鼠买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物品。
就拿我这辆车来说,也是百分之百的购物车。所以买车,就是因为购物太多拿不过来。当时我抱着购物袋,走进刚好撞见的旧车出售场,发现车的种类实在令人眼花镜乱。我不大喜欢车,加之不懂行,便说什么样的无所谓,只想要一辆不是很大的。
接待我的中年男子为便于决定车种,拿出了很多样本给我看。我告诉他自己没心思看什么样本,我需要的纯属购物车,既不跑高速公路,又不拉女孩子兜风,更不为全家旅行之用。既不需要高效引擎,又无需空调无需随车音响无需天窗。要的只是转弯灵活、少排废气、噪音不大、故障不多、足可信赖、性能良好的小型车。颜色以深蓝色为最佳。
他推荐的是一辆黄色小型国产车。颜色诚然不甚理想,但坐上一试性能不坏,转弯也相当敏捷。设计简练毫无多余设备这点也适合我的口味,而且由于车型旧,价格也便宜。
“车这东西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中年推销员说道,“不客气地说,人们头脑都有点神经兮兮。”
我说我也有同感。
这样,搞到手一辆购物专用车。很少用于购物以外的目的。
采购完毕,我把车开进附近一家餐馆停车场,要了啤酒、鲜虾色拉和洋葱片,一个人闷头吃着。虾太凉,洋葱片水分过大。我环顾一圈餐厅,没有发现哪个食客抓住女待发牢骚或往地板上摔碟摔碗,便也不声不响地一扫而光。有期望才有失望。
从饭店窗口可以看见高速公路。路上各种颜色和型号的汽车奔流不息。我一边看车,一边回想昨天打交道的奇妙老人和他的胖孙女。无论怎样善意看待,我觉得两人都是远远超越我想象的另一个异常世界的居民。那傻里傻气的电梯,那壁橱后面巨大的洞穴,那夜鬼那消音作业,没有一样不异乎寻常。不仅如此,还居然把动物头骨作为我归家礼物送给我。
饭后等咖啡的时间里,由于闹得无聊,我逐一回想了胖女郎身上的有关部位——方耳环、粉红色西服裙、高跟鞋,以及大腿和脖颈的脂肪附着状况、面部神态等等。我可以使以上每个细节历历浮现在眼前,然而当把这些归纳为一个整体时,其印象却意外依稀起来。我猜想这恐怕是最近我未同胖女性睡过觉的缘故。惟其这样,我才无法完整地想象出胖女性的身段。我最后一次同胖女性睡觉,已是差不多两年前的事了。
但正如老人所说,同样是胖,而胖法却千差万别。往日——大约是发生联合赤军事件那年……我曾同一个腰和大腿胖得堪称离谱的女孩睡过。她是银行职员,我们经常在窗口面面相觑,一来二去便亲切地搭起话来,一道出去喝啤酒,顺便睡了。直到同她睡觉时我才发觉她的下半身委实胖得超乎常规。因为,平时她总是坐在柜台里面,根本瞧不见其下半身。她解释说是学生时代一直打乒乓球造成的,我却不明了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从未听人说过打乒乓球只胖下半身。
不过她胖得极富想力。把耳朵贴在她胯骨上,竟觉得像在天晴气清的午后睡在春日原野一般。大腿绵软得如干爽的棉絮,顺势划一个轻盈盈的弧形静静通往隐秘之处。我一赞美她的胖法——我每次遇到开心事都马上出声赞赏——她则只说一句“真的吗”,看样子不大信以为真。
自然也同浑身胖得不成体统的女性睡过。同全身长满结结实实肌肉的女性也睡过。前一个是电子琴教师,后一个是天马行空的文体评论家。的确,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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