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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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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表妹立即就喷了。旁边站的女服务员喷得更厉害……
115、捡了个祸害回来? 02
考虑到野生狼的口味怕是与人类的有差异——没准这只小狼是为这个时空史上的第一只家养生物,口味肯定与现代家犬差异很大。
咦?史上第一只家养生物!
一想到这个孙志新就觉得自己挺牛B,他再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同时又想到这史前第一只家养动物肯定不如现代的家养动物能适合杂食,所以给它做的东西里没有添加太多的调料和配菜,主打便是肉。
既然打算长期养,适当的改变它的口味还是有必要的。习惯熟食的生物会对人类更加依赖。而且依照史前的情况,一是因为种种意外不可能顿顿有肉,而且迟早会发展出耕作收获食用农作物,让它适应除了吃肉以外也吃别的杂食会很有好处。
抱着这个想法,孙志新一边用两口锅做吃食,一边又寻了一只罐子放上肉块和一丁点儿芋头用火煨着,把它们煨烂成肉汤模样,以适应小家伙的|乳牙。
孙志新做饭的手艺那可不是盖的,在这史前时代,他敢称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说是第一。
老孙家的帐蓬现在也是部族营地的大户,有两口陶锅……呃,本来是首富的。可由于上次新型瓷器的烧成,做为族长家的‘亲戚’又不拥有分配到东西的权力,使得两边部族除了老孙家以外也有拥有两口锅的家庭了,人家两口锅里还有一口是瓷锅,老孙家便被比了下去,仍然是大富,却不是首富。
扯远了……意思是孙志新可以用两口锅同时煮东西。
两口陶锅同时往外冒香气,人还好点儿,毕竟嗅觉没动物那么灵敏。小家伙就受不了,开始抬起头来,敏感的伸着鼻子四处嗅,寻找香味的来源。
孙志新得意的冲它挥舞勺子,也不理它能不能看懂手语,就冲它比划手势:小样,知道爷的厉害了吧!赶紧过来亲近我,不然晚餐没吃的!
小狼当然不理会他,反倒因为他挥舞勺子的举动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瞪着孙志新。然后又慢慢的放松,准确的用灵敏的鼻子找到了香气来源,开始很不争气的冲着那边流口水。
它那模样逗到了孙志新,孙志新开始一边无意识的在汤锅里搅着,一手撑着下巴在寻思给这小家伙起个什么名字。
小狼?
太直接了,不好,放弃。
沃尔夫?就是英文里狼这个单词Wolf的音译。好像也不好,太西洋化,显得很假。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一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一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一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更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一红一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一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一红一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多。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一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一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一样疼你!
…
…
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一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一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一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么重。
换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会这么好相处。但小狼毕竟还小,正处于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孙志新一切的举动都换来了它的好感,所以孙志新再一次给它换药时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孙志新两口就作罢。其余的时候要么就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的味道,不满的一直喷鼻,要么就是和脖子上的绳子搏斗,它讨厌被拴住。
孙志新用皮革碎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家伙在里面溜哒了两圈,在边上尿了一小泡标注自己的领地后安静的呆在里头。它很精明,知道那里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静的呆着,因为畏火尽量让自己远离火堆的方向,一颗毛绒绒的头颅转向孙志新的方向,拿一对圆滚滚的眼睛瞅孙志新,眼里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转变成好奇。它整个儿的表现就像人类的小孩一样,好奇心严重大过警惕心,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好奇。
孙志新看一会儿PDA,抬眼瞅一眼它,继续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会心的微笑,对现在这种身边有陪伴的感觉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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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得一会,布库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叫道:“吉玛,帕帕他们回……咦?”
布库一下就瞧见了被拴起来的小狼,眼神迅速转成戒备:“这东西哪里来的?”
孙志新打着手势:“捡的,可爱吧?我打算养他。”
见布库冲进来,小狼机警的从窝里站起,身体下蹲,屁股翘起,做出一副扑击攻敌的准备。
孙志新连忙拉着布库让他离小狼远些,布库正要说话,又见帘子掀动,纳鲁三人鱼贯而入。
纳鲁往里迈着步子,注意力被喷香的肉汤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问:“小新,晚饭吃什么?嘿,我闻到了肉的味道!我们饿坏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头牛!”
纳鲁在行为上被迫赞同泰格与自己共享一个吉玛,心理上却是大约永远都不会舒服,两人重新回归到大方向和平共处,局部战争却是硝烟不断的局面上。听见这话便忍不住皱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针锋相对的顶他几句。却见到泰格的楞楞的看向孙志新的帐逢角落里,脸色有些微变。
“小新!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东西?危险!”泰格疾声道。
纳鲁顺着泰格的眼光看运去,顿时脸色大变,失声道:“雪狼?!”
小狼霍然抬头,眼光不善的盯着同样以不善的眼光看向自己的泰格与纳鲁,龇牙咧嘴的发出了幼稚的咆哮,同时威胁性的龅出自己的|乳牙。它从这两个散发着凶性与血腥味道的两脚怪身上察觉到了危机,迅速从自己的小窝里爬出来,拖着断腿本能的向着孙志新移动。
很好,这两个二货的到来逼使得它选择了孙志新寻求庇护,不能说不是好事。
孙志新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正紧张的盯着纳鲁和泰格,难得没有反嘴过来用|乳牙去咬孙志新。
孙志新安抚性的摸它,心里怔然。雪狼?咱老孙家的孙小鲁同志的真实品种竟是这么牛气哄哄的?对着这样一只幼狼,孙志新可没多少忧患意识,打手势问:“什么是雪狼?”
纳鲁脸带紧张的道:“雪狼的全名叫丛林雪原狼,部族的人喜欢叫它雪狼。这种狼凶残狡诈,又喜欢群体出没,是极其危险的野兽。”
泰格点点头,眼光已经在找孙志新长刀,他也认识这种狼,知道它是不好相与的。少量的几只还好说,一群的话,它们绝对拥有毁灭性的力量!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纳鲁看着孙志新打手势,道:“你想错了。丛林雪原狼的群体意识非常强,而且非常的护犊,有小狼的地方不仅有母狼,还有公狼,甚至狼王都有可能在。一但它们失去幼仔,整个狼群就会寻着气味出发寻找,如果发现它落进你手里,招来的就是整个狼群的进攻。小一点的狼群部族还能对付,要是是一群大型的狼群呢?现在又是入冬时分,狼群也在四处寻找食物,性情燥动残暴,一但被它们寻到营地来,肯定会出事!”
孙志新大惊,他倒是没想到这点。看来,孙小鲁是养不得了。
“怎么办?”孙志新打手势问。
泰格灰白的瞳微微一凝,冷声道:“杀了!”
孙志新心里打了个突,他实在喜欢这个小家伙,要让他下杀手,他可舍不得,就算不是自己动手都不行。眼光看着孙小鲁同志查觉到了泰格散发出来的那种凌厉杀意,正惊恐的缩向自己腿边,孙志新看向纳鲁:“别杀它,我舍不得。送回去行不行?我在哪里找到它,就送回哪里去。”
纳鲁与泰格对视一眼,犹豫一阵都点点头。没办法,纵然知道事情这样办不妥,不如杀掉省事,可两人都宠孙志新,纳鲁便道:“它肯定是留不得,你送回去吧。我去抹除气味,别让狼群追踪到营地来。小新,你找时间将它送回去。”
泰格点头,道:“我东,你西。”
奥格道:“我也去吧。”
三人猎人果断的分头行动,孙志新看着威胁解除后又机灵的溜回自己的小窝的孙小鲁,直是摇头无声的苦笑,看来这家伙怕是留不住了,明天便送回去吧。
小狼瞅瞅孙志新,把自己蜷成了一团,虽是不再惧他,却也不肯无缘无故亲近他。孙志新又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终究是和这小家伙无缘。
()
作者有话要说:
孙小鲁这只幼狼是个引出后故事的伏笔。另外,呃,俺本人很喜欢狗,从小到大一直养狗。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那毛绒绒的模样也着实招人得很。家里最先养的是一只土狗,母的,名它叫做海狼。它生过很多小狗崽,它的后代几乎遍及俺家小时候方园好几里范围……太能生了,以至于以前俺家每年都得为小给小狗崽找个好人家而大伤脑筋。
后来养过一只拉布拉多,一只哈士奇。拉布拉多是我见过的长相最萌的狗,活脱脱就是一只萌物,它看人的那眼神简直谁也抵挡不住;而哈士奇则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狗,一看到它我就想到穿燕尾服的英俊中带着点英气逼人的绅士,还坏坏的有点邪气那种,哈哈。
最后发一张在网上无意看到的漫图,觉得很像想像中纳鲁与智者奥瑞克呆在一起的模样。呃……看图以前,请先行脑补他们穿上衣服的模样……
116、孙小鲁的何去何从
第二天一大早,孙志新喂饱了孙小鲁后就出发打算将小狼送回到原来发现它的地方。
布库本打算跟着去,孙志新却不让他跟着。尽管布库很机警,史前的环境让他很小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可无论怎么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再机警也不见得就能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昨晚纳鲁和泰格就分析过,孙志新把孙小鲁送回去时会遇见狼群的可能性微忽其微,所以他们两人对孙志新的举动虽不是完全放心,倒是并不是很担心,只仔细叮嘱孙志新出行的时候要小心谨慎一些,实在不行就把小狼杀了,自己保命要紧。
孙志新紧记在心,出发的时候也准备了更多的东西,用以应付可能发生的险情。他这次背了一个柳条筐,把孙小鲁装在里面拴上。另外配备了野战刀、电击枪、火把、望远镜等等,加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一整筐。那个本是用来保护喉咙的极具□视觉效果的项圈他更是将它重新加固,听说狼都喜欢用前腿搭住人的肩膀,待人回头时就咬他的咽喉。有个这样的厚项圈,安全系数会增加一些。
准备妥了这些,孙志新又在全身上下抹上纳鲁连夜找来的狼毒草——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药草,不仅有很奇怪的名字,更是拥有奇特的效果。孙志新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它,它看上去模样很平凡,除了顶端快要开败的茎状花序,整体模样就跟普通的茅草似的,闻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剌激味道。但用它来对付狼好像却有着神奇的效果,反正孙小鲁同志闻到了狼毒草的味道后就使劲的打喷嚏,还显得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还是一只幼狼就对它反应这么大,换了成年的只能反应更厉害。看来这确实是一种效果优良的防狼剂,不能对付色狼以外,对付别的狼都挺好用。按照纳鲁的说话,它更可以在涂抹后在身上形成一层类似于无形的气体防护罩似的东西,以消除人类自身的味道,把自己保护起来以躲避狼的敏锐嗅觉。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便出发前往目的地,一路往发现孙小鲁的那个小山坳走,孙小鲁呆在柳条筐里,被孙志新身上发出来的狼毒草味道剌激得有些瘫软,正努力趴着柳条筐把头伸向远离孙志新的方向拼命想要呼吸到没有狼毒草味道的新鲜空气,这个动作使得它粉红的小舌头伸得老长,嘴巴里像得了哮喘的老头儿一样直喘气。
来到小山坳里,把孙小鲁放出来,小家伙立即逃得远远的。孙志新正在心里大是舍不得,只道从此再也见不着孙小鲁了,却见那小家伙并没有跑远,只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狼毒草影响的范围后就停下来,两只圆眼睛瞪着自己这边,竟是不跑了!
孙志新大喜,看来认真的对它好以后,它还是记得自己的。
同时心中又一动,狼毒草对小狼的影响这样大,对成年狼的影响就会更大。有着狼毒草的气息,它们只怕是不会向着这边寻找。
可狼毒草这种效果又是保护自己的气息,孙志新想了一阵,找了一个隐蔽的又易守难攻的地方涂上狼毒草的气息,还布下一些障碍和陷井,这才用携带的水把自己冲淋一遍。这样的话,他可以在这里为孙小鲁布置一个等待的环境,而如果他感觉到什么危险,就可以提前奔到那个他先头布置好的地方躲避。
等冲刷掉身上的狼毒草气息,孙小鲁伸鼻四处嗅了嗅,在孙志新身上不再能嗅到它讨厌的气味后才重新慢慢的移动着向孙志新靠过来。
它的动作还是显得很谨慎,不过和昨天相比,警戒心已经少了太多。等孙志新将给它准备的那只小碗拿出来装上喂它的食物,孙小鲁就完全放下了警惕心,毛球也似的迈着着四条小短腿瘸拐着奔回来,满意的哼哼着趴那里享用。
孙志新又拿了一些肉布置在孙小鲁的周围——这些算是礼物吧,只期望找来的狼得到了这些食物后会不那么垂涎自己的身体。
然后才缩回自己布置的那个地方,等待孙小鲁的父母来把它找回去。
孙小鲁肚子就那么大点儿,不可能永无止境的吃。吃饱了后竟是抬起头,眼巴巴的四处地找孙志新。一时没瞧见孙志新,孙小鲁显得有些着急,哼哼唧唧的叫了两声,开始漫无目的的瞎转。
空气里还留有一点孙志新的味道,它捕捉到那一小点孙志新的味道,依着这个方向寻来。走了一小段之后又被狼毒草的味道迷惑了方向感,便停了下来,继续漫无目的乱晃。
孙志新躲在岩石后瞧得清楚,不禁有些头痛,他显然忘了给孙小鲁拴根绳子让它呆在原地。它是撒腿跑了怎么办?不仅会让它的父母难以找到它,自己要再找它也难。
正头疼呢,却见孙小鲁晃了几圈就不晃了,一瘸一拐的又回到碗边,守着那只装有肉汤的小碗。
如此甚好,孙志新大松一口气,伏在岩石后静静等待。
结果一等就是一整天,别说狼群,除了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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