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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纪元-第7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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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阿狄那望着老人摇着头冷笑了几声,随即在她的命令与雷神令人恐怖的怒吼声中,一名身着绿色神官服饰的女侍,怀中抱着一个用精美襁褓包裹起来的婴儿缓步走上了大殿。

    “董国平,龙神王族的下任继承人,也是你唯一的儿子。呵呵呵!我想,现在,您应该可以老老实实说话了吧?”

    阿狄那脸上依然带着似乎永远也不会消失的笑容淡淡淡地说道。只不过,由于其所站位置光线的原因,使她那张美妙得令人发抖得脸蛋看上去似乎有些阴冷。

    “放开我的儿子,你们这些卑鄙的下等神族。放开他,把他还给我!”

    老人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力气,刹那间猛然从两名神兵死命往下压的手里挣脱出来,仿佛他根本就没有受伤一般,以猎豹样的敏捷和速度直起身子,两眼通红地朝着那名几乎已经被惊呆的女神官跃去。

    “你个老东西,到死还这么不老实。找死!”

    随着一声来自近旁的怒骂,一支殿上神兵统一装备的三叉戟突然从空中横刺过来,猛地扎进了丝毫没有防备老人的身体。痛苦的惨叫在那一瞬间响彻了整个大殿。待到众神回过神来的时候,只看见英俊的牢狱之神考森正用脚狠狠踩着老人的肩膀,把三叉戟巨大的叉头努力从里面拔出后,再次死命地将锋利的钢叉以最大的力气捅进了已经躺在地上伤者的身体。

    这是眼明手快的他从一名正站在原地发楞神兵手中抢过的武器。

    “别做无用的挣扎了,你还是老老实实说吧!灭神剑究竟在哪儿?”

    微笑中的水神经此变故后眉头一皱,扬手发出一团白色的寒光罩向老人的下体。顿时,一块硕大的坚冰凭空出现在地板与老人身体之间,将这两部分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的物体牢牢粘连在一起。很快,寒冰就已经蔓延到了老人的胸口,其下所有身体部分,也都被透明的冰块完全包裹。远远望去,仿佛就像是一块人形的琥珀静静地放置在那里。

    暴躁的雷神早已耐不住寂寞大步走下了宝座,拎起他那巨大的圆刃巨斧二话不说照着完全被冻僵老人的左肩一轮,冰块顿时被劈成了两片不规则的半块。而它所包含在其中老人的身体,则相应地出现了一个红白相间的骨肉剖面。与之相对应的,是一整只还在被冰块所包围,从左边肩胛全部断裂开,掉在地上丝毫没有任何生气的手臂。

    “我没有耐心和你继续玩下去。老家伙,说话啊!告诉我!灭神剑究竟在哪儿?在哪儿?在哪儿?你******到是说话啊!”

    暴怒的雷神丰富一只被激怒的狮子,一把推开手持三叉戟别进老人身体的考森,疯狂地以巨大的力气拼命转动着三叉戟的枪身,希望能够以这样的举动给可怜的囚徒带来更多更大的身体伤害。不过这样做的效果似乎并不是很明显——完全被冻僵的大龙神莫顿根本感觉不到身体遭受创伤带来的痛苦。他唯一能做的,只是用自己满含悲苦的眼神默默地看着女神官手中的婴儿。

    “你要我说什么?我能说的已经都说了?求求你,放了我的儿子,他还小,他甚至连一岁都没有。如果你执意要认为那把根本不存在的灭神剑会带给神族灾难的话。那么,我愿意用我的身体,用我的性命,用我的一切,来换取我儿子,龙族最后血脉的延续。我愿意低下我高贵的头颅任你处置,只要你答应放了那个婴儿。可以吗?这样,总应该能够让你相信灭神剑的存在根本就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了吧?”

    说这番话的时候,老人眼中根本没有了之前曾经的桀骜不逊与对众神的蔑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无望的悲哀与伤痛。这样的眼神是众神在龙族身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就算是在他们攻陷龙族都城的时候也没有从任何一名龙人身上看到。而现在,他们的王,大龙神莫顿,竟然为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去恳求那个粗俗不堪的雷神阿斯卡。这实在是一种文明面对暴力无可奈何的悲剧。

    “看来他说的应该是真的。”

    水神脸上早已没有了那副诱人的笑容,眉头微皱的她悄悄贴近傻大黑粗的雷神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细小话语轻声说道:“为了一个婴儿,这老头竟然愿意放弃尊严主动要求受死,这样的事情从我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我想,可能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也许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灭神剑仅仅只是一个传说,它根本就不存在。”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一时间没了主意的雷神手足无措地问。那表情活像一头空有蛮力的天界野猪。

    “怎么办?好办!杀了他!”

    水神阿狄那脸上紧张的神情仅仅只持续了不到几秒钟就一个容易受惊的精灵般逃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则仍旧是那副似乎永远也不会褪去的微笑。面对浑身肌肉实力强横但脑子里显然没有多少油水雷神傻乎乎的问题,她只思索了短短数秒后就得了自己的答案。

    “杀了他?”雷神带着满脸不可思议表情惊讶地问道。

    “没错,杀了他!这是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唯一办法!”

    阿狄那充满笑意的眼光中忽然闪现出一丝狠辣。只见她飞快地环视了一圈周围众神后猛然贴近雷神的耳畔悄悄说道:“现在我们不能不动手了。天神一族攻下龙族大陆的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尽管这是大多数神族的意思,但自从一开始就有不少人反对。虽说你的实力在众神当中最为强悍,可毕竟也架不住人多。更何况莫顿这老家伙在天界的朋友也不少。暗黑神与死神就一直就我们在对待龙族的手段方面颇有成见。幸好当初出兵的时候是以寻找灭神剑为理由,获得也大部分天神的支持。但照现在的情况看来,那把剑根本就不在莫顿的手上。所以,与其让他活下来满口胡言乱语,倒不如狠狠心把这个老鬼一刀宰了,免得留下祸根。”

    “……可是……可是,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神,是个正式的神。就这么杀了他,根本就是违反当初创世神所定规矩的啊!”

    “蠢货,简直就跟猪没什么区别。不,就连猪都比他要聪明得多。真是想不通,我怎么会昏了头竟然和这么蠢的家伙呆在一起,而且还跟他上了床?”

    阿狄那在心中暗暗骂道,可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善意微笑的样子,耐心地对面前曾经自己一起**的人形傻瓜解释道:“创世神?我从一生下来就没见过这个家伙,你见过他吗?试问一下天界所有的神,有谁看见过这位传说中伟大的神?恐怕谁也没有。既然是这样,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非得遵守一大堆他所制订下来的所谓规矩?为什么,不由我们来制订一些新的,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新规矩呢?”所以,与其让他活下来满口胡言乱语,倒不如狠狠心把这个老鬼一刀宰了,免得留下祸根。”

    “……可是……可是,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神,是个正式的神。就这么杀了他,根本就是违反当初创世神所定规矩的啊!”

    “蠢货,简直就跟猪没什么区别。不,就连猪都比他要聪明得多。真是想不通,我怎么会昏了头竟然和这么蠢的家伙呆在一起,而且还跟他上了床?”

    阿狄那在心中暗暗骂道,可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善意微笑的样子,耐心地对面前曾经自己一起**的人形傻瓜解释道:“创世神?我从一生下来就没见过这个家伙,你见过他吗?试问一下天界所有的神,有谁看见过这位传说中伟大的神?恐怕谁也没有。既然是这样,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非得遵守一大堆他所制订下来的所谓规矩?为什么,不由我们来制订一些新的,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新规矩呢?”

第815章 阴谋

    阿狄那在心中暗暗骂道,可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善意微笑的样子,耐心地对面前曾经自己一起**的人形傻瓜解释道:“创世神?我从一生下来就没见过这个家伙,你见过他吗?试问一下天界所有的神,有谁看见过这位传说中伟大的神?恐怕谁也没有。既然是这样,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非得遵守一大堆他所制订下来的所谓规矩?为什么,不由我们来制订一些新的,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新规矩呢?”

    “对哇!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粗神经的阿斯卡顿时恍然大悟。

    “更何况,你还是天界最厉害,实力最强悍的雷神。你说的话,根本就没人敢顶撞。你所定下的规矩,也根本就没有人敢于违反。难道不是吗?我亲爱的主神大人?”阿狄那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娇嗔着把柔软的身体贴紧了雷神庞大的腰躯。

    “美人,我听你的。你说得对,莫顿这个老家伙的确得死。他要不死,咱们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心情大慰的雷神满足地在自动贴上来的美女屁股上狠狠捏了一把后,忽然仿佛想到什么似的拉起阿狄那白嫩的小手,急匆匆地走回了宝座,凑近其耳朵悄悄说道:“对了,我差一点儿忘了。杀了这该死老东西,那小东西该怎么办?我们连白龙斯维娜都已经杀掉了,总不能再把他的儿子留下吧?”

    “恰恰相反,尊敬的主神。我想,这个叫做董国平的小家伙我们倒是可以绕他一条性命。不,不是可以,而是应该,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动他一根毫毛。”随着迷人的声音在阿斯卡耳畔响起,水神的眼睛里也泛出一片阴险与狡诈的目光。

    “哦?这是为什么?”智商发育不足的雷神显然无法了解美人内心盘算的计谋。

    暗自在心里再次将对雷神母亲进行了千万遍反面问候后,阿狄那不得不再次对雷神阿斯卡重新进行一次新的阴谋与策略教育。

    “我们是神,神是做什么的?是掌管世间一切事务的唯一主宰,也是善良与光辉的唯一代言人。因此,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要有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就拿杀掉大龙神莫顿与剿灭龙族这两件事来说,如果不是传说龙族拥有灭神剑,可以威胁到我们的存在,那么这样的决定肯定不会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同样的道理,既然现在已经证明灭神剑只是一个传说,那么杀掉莫顿以绝后患也会得到大部分神的同意,更何况这还是莫顿他自己要求一次来换取那个小东西的生命。所以,目前我们绝对不能动那个婴儿。”

    “可是,就这么放了他的话,如果日后这小子长大来找我们报仇怎么办?”头脑简单的雷神冷不防冒出这么一句。

    “看不出嘛!这个蠢货忽然还能想到这一点?”水神颇有几份惊讶地重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情夫,同时也在脑子里很快地盘算了一下后,带着自己特有的招牌式微笑慢慢说道:“尊敬的主神,您好象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一个自身能力低下的人,是无法威胁到任何一个神存在的。”

    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只要是在有人居住的地方,正义与欺骗总是会伴随着繁荣一起,以双胞胎的形式出现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这句话尽管说的不是那么很正确,但就其意义而言,也多少可以看出人类的智慧究竟有多少被运用到合理的方面。尤其是以赫亚这样一座临海的商业贸易都市来说,更是显得这位早已化为白灰先哲的过人之智。

    贩卖奴隶、逼迫妇女****、盗卖各种珍贵的物品……几乎所有人类社会中所能想到的丑恶行为在这里每天都有发生。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此抱以赞成和许可,也并不是所有的道德卫士都能容忍此类事件的发生。甚至就连政府,一些这块大陆上的国家也纷纷颁布各种法令,禁止在本国领土内进行此类所谓的“贸易活动”。但是却没有任何人能够抗拒金钱那无与伦比的强大诱惑力。也难怪,从事这类肮脏龌龊的买卖所获得的利润实在可观。如果要以从事正经生意的行当比较,其中的获利已经超过了十倍还不止。在这样难以抵挡的诱惑下,各地的国王与领主们也纷纷在自己的领地内开设了一个个“自由贸易都市”,并且声明:“在此类城市中进行的任何商业活动均属合法。”由此,也就不难看出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表面上和暗地里对这些背后交易的实际态度。

    有人计算过,如果是以在各个王国间进行的传统行业——运输粮食生意相比较。同样是拿出一百枚金币为成本,所获得纯利润不过十二、三枚金币,最多也不会超过十五枚金币。这还必须得是在年成好、运输途中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才能有这样的收获。而贩奴则不然,你只需要用同样多的钱从奴隶贩子手中买下一个健壮的家伙,用皮鞭让他免费给你种上一年粮食,那么其中的获利至少也有二十枚金币。如果你嫌这样钱赚得还不够多、不够快的话,还可以交纳一百枚金币的费用,跟随一些民间捕奴团,越过大洋到对面那些未经开化的蛮荒大陆上去,抓他十几个野蛮人回来就可以发财。以一名奴隶一百枚金币的市价计算,一趟下来怎么着也能赚个千把枚金币。以赫亚所在中央大陆两个铜币就能买到一袋五十公斤重大米的生活水准,和一枚金币兑换一百枚银币,一枚银币兑换一百枚铜币的汇率,根本就已经是一名小型富翁的所有财产。要知道,一枚铜币那可是能换一百个角子。这笔钱足够一个三口之家很好的过上一个星期了。

    所以,在赫亚这座临海的港口城市里,除了一些从远道而来的大型商队和其它国家开来的贸易船只,几乎根本就看不到一个正儿八经,老老实实做生意的本地人。从事“另类贸易”活动的人占据了这里居民数量的百分之九十,而剩下的则是一些以从事酒馆、旅店生意为主的聪明人。当然,他们口袋里的钱也并不因此就见得要比别人少。掺水的劣质大麦啤酒和肮脏得几乎连整年都不曾洗过一次的白色床单,都说明了这些看上肥头大耳的家伙脑袋里其实并不完全都是一团没用的豆腐渣子。

    “有钱就有一切,没钱谁会拿你当人?所以,尽管一杯大麦酒只值两个角子。但是老子仍然要把它兑上四杯水,再加点糊弄人的调料,变成五杯。而且价格上也得随行就市,卖它十个角子一杯。别怨我,我也不想一下子就把它涨价五倍。这都是赫亚商业行会规定的法律哦!”

    这是位于赫亚城东南角一家名为“红斗牛”酒馆老板坎森。诺威尔的生财之道。眼下这个精明的家伙正满脸堆起过度夸张的笑容招呼着一帮子刚刚迈进酒馆大门的财神爷。

    每个行业都有各自固定的经营对象。就像妓院的熟人是嫖客、菜市场欢迎家庭主妇一样,酒馆也有其固定的一批客人。小商贩、冒险者、还有凭武力吃饭的雇佣兵等等,所有这些非主流职业的人都喜欢光顾坐落在中央大陆各地的小酒馆,特别是在赫亚城里像“红斗牛”这样位置靠近码头的铺面。倒不是因为这里的酒味道好或者价格便宜,恰恰相反,所有喝过坎森。诺威尔卖出大麦酒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觉得这家伙的心黑透了。把一杯香浓可口的啤酒弄得跟放糖的凉水一样,还能卖到那么高的价钱。这种行为根本就和那些以盗卖死人尸体为生的掘墓贼没什么两样。像坎森。诺威尔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透了。

    尽管如此,坎森。诺威尔的“红斗牛”酒馆里,依然每天都坐满了一群群肩扛大刀,身穿盔甲的佣兵。被白蚁蛀食得到处都是斑驳孔洞的木桌上,也依旧摆满了一杯杯价格不菲的掺水饮料。当然,天底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甘心忍受欺骗与压榨的顾客也不是那种钱多了没地方花,硬要往别人口袋里塞的傻瓜。他们之所以呆在这里喝着淡而无味劣酒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出得起大价钱,雇佣自己做保镖的主顾。一方面让他们出钱为自己买更多的好酒,另外一方面也能够让自己口袋里那几个可怜的角子数量增加一些。

    现在走进酒馆的这批人显然正是能够令雇佣兵们心动的角色。

    一袭充满异国风情的白色长袍,一张蒙在干净丝绸围巾后面不知究竟的脸,一双透射出谨慎与小心光芒的眼睛。所有的一切都表明,这个刚刚走进酒馆大门的客人来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大陆。

    仔细探究别人身份是雇佣兵们一般都不会去考虑的问题。他们最关心的就是钱,就是对方能够出到多少钱来买自己的命。而这个异国客商显然属于那种很有钱的主儿,这一点从他手上戴着的钻石戒指就可以看得出来。特别是跟在其身后那几名随从腰间沉甸甸的钱袋更是让几名潦倒的佣兵瞪得鼓出了自己的双眼。

    “哦!我说怎么今天房顶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原来它是早就知道有贵客上门啊!呵呵!尊敬的客人,欢迎光临本城最好的酒店。相信您一定是听过‘红斗牛’独家釀造大麦酒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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