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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鲁伊之王-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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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下级关系暂时制约麾下的部队。这才是亡灵们屡屡伏击得手的关系,习惯了靠英雄之证确定周围的英雄所在的普通英雄们常常下意识忽略可能潜伏在暗中的亡灵英雄。

    当然,现在在场的三位英雄没有任何一位隐藏起了自己的英雄光环就是了,而精灵王子殿下和兔子等人的英雄之证尚未激发,也是不算的。

    左侧的草原精灵听到了那人族骑士的话。顿时就有些无语的低下了头捂住了脸,不过他还是很快就勉强的重新振作了起来,向野狼公国的要塞大声喊道:“我是草原精灵一脉的格伦!奉命前来迎接精灵族的使者!请你们放行!”

    爱德华顿时又插话道:“不同意就揍你们了!快开门!”

    结果画蛇添足的爱德华顿时就被格伦赏了两拳,然后两个家伙就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嘻嘻哈哈的打闹了起来。

    被完全蔑视了的要塞守军们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默默的打开了一道侧门放行了。

    即使是炼金部队,他们也还是很珍惜生命的,无意义的战斗他们也不会想打的。

    罗杰立马带着一行人迅速穿过了关卡。来到了两位英雄的面前。

    “怎么是个人类?格伦!你会不会记错对象了?”爱德华用手肘撞了撞格伦,用所有人都听得到的声音“小声”说道。

    格伦白了爱德华一眼。翻身下马,上前两步恭敬的单膝跪倒:“草原精灵族。格伦。皮瑞里见过王子殿下!”

    结果等格伦行完礼一抬头,却发现眼前的人变成了原本站在一旁的一位人族游侠。

    感觉自个的好友兼姐夫遭到了戏弄的爱德华脸色顿时就有些黑了。

    罗宾王子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罗杰一看到格伦的动作就急忙一把拉过他换了个位置,他都还来不及解释什么呢。

    “初次见面,你好。”罗杰偷笑了两下,站在王子殿下身旁的他可不想引起什么误会。立即解释道,“我是暗夜精灵族的杰克。罗。这位才是你的王子殿下。”

    单膝着地的格伦有些困惑的看着明明是个人类却自称暗夜精灵族的罗杰,又瞧了瞧依然是游侠沙迪克形象的罗宾王子。显然有些搞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把扶起了格伦,依然保持着游侠沙迪克模样的罗宾王子很是无奈的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还是先离开吧。”

    格伦看了看依然是严阵以待的野狼公国边境要塞,再看看保持着人类游侠模样的罗宾王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不过这短短的一段路程,罗杰和罗宾王子殿下两人着实是走得相当的难受。

    那个叫爱德华的独角兽公国将领,一直就那么死死的盯着罗杰和罗宾王子两人,而后面的艾莎等人他连看都没看一眼。

    我瞪!我再瞪!上瞪、下瞪、左瞪、右瞪,我转头再瞪!

    无论格伦怎么打眼色甚至小声劝说。死心眼的爱德华就是怎么恶狠狠的瞪了罗杰和王子殿下一路,一副我就是要用眼神杀死你们的模样。

    这让躺枪的罗杰哭笑不得。

    而罗宾王子也有些受不了了。原本罗杰抢先展示英雄身份就是为了掩饰他的身份,结果却搞成现在这样子,着实是让本就有些内疚的王子殿下很不高兴。

    于是等一行人终于到了野狼公国要塞边的瞭望塔也看不到的位置时,罗宾王子殿下直接解除了欺诈宝珠的伪装,传奇级的强大气势直接镇住了爱德华。

    格伦很无语的抬头望天,一副我不认识他,王子殿下你随意的样子。

    看着对面那个满脸络腮胡,一头乱糟糟的亚麻色头发的落魄中年人族游侠。突然变成了有着一头华丽的金发,英姿飒爽的精灵帅哥,单细胞的爱德华顿时傻了眼。

    啥情况啊这是?

    所有人都能清楚的看到他脸上的迷茫。

    原本气势汹汹的王子殿下顿时摇了摇头,缓缓收回了气势。说实话。这一刻的王子殿下,真的感觉和这么一个傻乎乎的大笨蛋计较的自己,实在是太掉价了。

    “单纯的人类。狡猾的精灵。”小百合撇了撇嘴,身为情报头子之一的她早就知道这两位英雄的大名了。北地双雄。如雷贯耳啊!不过等真正见到真人,她才明白。那份传回来的情报的形容实在是太贴切了。

    独角兽公国的第三继承人爱德华确实是傻乎乎的,而独角兽公国范围内的草原精灵将领格伦,也是确确实实的有礼有节,成熟稳重得不像一个精灵。

    “这两人的脑子完全装反了吧。”艾莎翻了翻白眼,接下了小百合的话头。一直被爱德华无视的她们着实是有些不高兴的,不过和王子殿下一样,现在的她们感觉和这样的一根筋计较实在是太掉价了。

    同样的,这一路上都是敌人目光的焦点的兔子也很是不满,这段时间以来还没有人敢这么无视她呢!眼见王子殿下终于爆发了,兔子正准备跟着一起施放传奇级的气势,一旁的可儿直接把手伸了过来,一把揪住了兔子的两只兔耳朵。

    要害被抓的兔子立马偃息旗鼓,泪汪汪的看着可儿。

    淡定的向兔子摇了摇头,可儿这才把手一松,静静的继续跟在罗杰身后。

    深深地叹了口气,格伦一把揽过了爱德华,再一次向自己的好友解释了起来。

    一开始他是将领头的罗杰误认为精灵王子了,不过当罗杰报上了身份后,他也琢磨出个**不离十了,唯一奇怪的只是精灵王子殿下为何要隐藏身份而已。

    暗夜精灵族的事格伦也有所耳闻,起码身为自然之子的翡翠城城主是个人类,身为草原精灵族第一战将的他还是很清楚的。

    不过草原精灵族一脉和西南方的精灵王室一南一北隔得太远,虽然名义上依然是遵从精灵王室的领导,但是事实上草原精灵族平时并不怎么关心来自南方精灵族的情况。

    对于暗夜精灵族的成立,草原精灵们更多的是当成饭后闲聊时的小小话题而已。

    身为将领的格伦要比草原精灵族的平民们了解得更多一些,不过也就是知道暗夜精灵族是由精灵王室第三公主、月神的宠儿露娜殿下和自然之子共同建立的而已。

    事实上他并不怎么在意罗杰。毕竟天南地北的,而且现在暗夜精灵族不过和草原精灵族一样同属于精灵分支而已,地位上完全是平等的,格伦完全可以无视这位自然之子。

    但是罗宾王子殿下的态度却是他不得不考虑的。

    “我说姐夫,为啥你看起来这么怕这位莫名其妙的精灵王子啊?”听完了格伦的解释的爱德华挠了挠头,却问出了一个完全无关问题。

    抽了抽嘴角的格伦叹了一口气,“我应该有和你说过吧?现在的精灵族城市中的生命之树全是由精灵族王城新绿城的那棵生命母树的种子发芽而来的!先天上所有的精灵族分支,除了地下的卓尔,都要受制于那棵生命母树!虽然精灵族王室从未动用过生命母树的力量,但是每一系精灵分支的族中高层都不会怀疑这一能力所能产生的影响!”

    “精灵族王室的权威不容亵渎!自现代精灵族诞生以来就是如此!”

    “另外,现在的第一刺客正是守卫精灵族禁地的那位传奇幻影射手!真要冒犯了这位王子殿下,惹出了那位传说中的存在,咱可没那个能力保住你!”格伦板着脸很是严肃的说着。

    爱德华撇了撇嘴,他才不信精灵族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派出传奇幻影射手呢,毕竟传奇兵种每一位都是各大势力的心头肉,独角兽公国的那位传奇兵种就是被每天吃好喝好的养着呢,那待遇连身为独角兽公国第三继承人的他都有些眼红。

    不过很清楚是他自己搞错了情况的爱德华倒也干脆,很是诚恳的向罗宾王子等人老老实实的道歉。

    看在其后那一脸的哀求之色的格伦的面子上,罗宾王子很是无奈的拍了拍这个单细胞笨蛋的肩膀,直接放了爱德华一马。

    毕竟这其实原本就不是什么大事,精灵王子还没那么小心眼。(。。)

第一百零六章 美味兔子()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

    咦?草丛里怎么蹲着个人?

    仔细一看,原来是独角兽公国的第三继承人爱德华殿下啊。

    此刻,爱德华殿下正相当猥琐的躲在草丛中,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的紧紧的盯着不远处的一只长耳兔,嘴角隐隐可见一丝晶莹。

    爱德华殿下出现在这大草原上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在解决了一些小小的矛盾后,大家就很是和和气气的一起来到了独角兽公国边境处的一座小镇:牛角镇。

    虽说是小镇,但是这座城镇除了规模小了点,完全就是一座缩小版的要塞型城镇。

    毕竟独角兽公国比邻兽人酋长联合王国,时常要面对来自兽人们的威胁,城镇不建设得坚固一点是不行的。

    这座牛角镇并不是炼金城市,所以城中并没有驻扎炼金军团,只是有不少的民兵而已。

    当爱德华和格伦带着大军来到的时候,牛角镇的镇长还以为兽人军团来袭了呢,闹得牛角镇是一阵鸡飞狗跳。

    当然啦,在爱德华和格伦出面后,牛角镇的镇长立刻就认出了两位英雄,当下就打开城门迎接罗杰一行人。镇长的做派让爱德华殿下大感脸上有光,顿时就一扫刚刚的憋屈,整个人又得意洋洋了起来。

    已经明白这货的个性的大伙齐齐无视了这个傻蛋。径直的进入了镇上唯一的一家旅馆。

    至于飞马射手们和地行龙骑士们,则在觉醒的军官们带领下分头打猎去了。

    毕竟小小的牛角镇显然是无法供应这么一支军团的吃喝的,尤其是地行龙们。吃得那叫一个多。

    所以靠打猎维持给养早就成为了独角兽公国相当一部分部队的日常习惯了,也幸苦北方大草原各种物产极其丰富,即使是龙族部队的大胃口也能够满足,这才勉强供养了独角兽公国的强军。

    好面子的爱德华殿下原本打算大请一顿的,却被旅店老板告知由于最近都没有商队到来,现在店里的食材已经不是很充足了,恐怕只能是准备一些简单的料理了。

    这怎么能行?爱德华殿下还打算跟精灵王子就独角兽公国的各种独特的美食上吹吹牛呢!

    于是不愿意失了独角兽公国的脸面的爱德华殿下。就决定亲自动身打猎去了。

    此刻他就盯上了北方大草原的一种美味:疾风长耳兔。

    这种低阶魔兽在大草原上是处于食物链最底层的一员,实力不仅弱,而且还没什么攻击能力。为了生存和繁衍。这种长耳兔学会了快速打洞这一项秘技,那双长长的耳朵会时刻警戒这周围,一有风吹草动,长耳兔就会瞬间消失。只在原地留下一个深不可测的洞。

    往往一阵草原上常有的疾风一吹。上一刻还在四处活动的长耳兔们就统统消失了,只在原地留下一个个坑洞,所以这种小兔子才会得名疾风长耳兔。

    风吹的速度都赶不上它们打洞的速度。

    可又正是由于这个特性,使得长耳兔的肉质又特别的鲜美,导致几乎所有的掠食者都相当喜欢捕食这种兔子,使得长耳兔的数量一直不多。

    以长耳兔制作的各种菜色乃是独角兽公国的顶级宴席上的主角,一向深受各国美食家们的好评。

    所以在发现这一只长耳兔的瞬间,爱德华殿下就完全进入了状态。他已经决定了,今天的午餐的主角。就是这只美味的兔子了!

    战斗状态下的爱德华殿下完全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原本那单纯的傻气已经完全从他的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决定严肃认真的神情。

    如果他不是将头紧贴着地表,却高高翘着臀部,相当猥琐的趴在草丛里的话,说不定远远观察着这边的两位就会对他有所改观。

    精灵族的视力一向是顶尖的,此刻罗宾王子殿下和格伦就正远远的观望着爱德华的狩猎活动。

    不过看着爱德华的动作,罗宾王子着实是哭笑不得的问着格伦:“这位殿下经常做出这种傻事么?”

    而身为草原精灵的格伦只能是无语望天了,如果不是爱德华的姐姐嫁给了他,格伦还真的是不想带着这个笨蛋到处跑呢。

    虽然长耳兔很是机警,但是在身为顶阶巅峰的人族英雄爱德华的全力偷袭下,这只兔子还是相当顺利的被爱德华活捉了。

    看着头上顶着不少杂草却浑然不觉的朝着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兔子的爱德华殿下,罗宾王子终于是忍不住先行告退了。

    他实在是相当担心自己会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得意洋洋的爱德华小心的抓着长耳兔,一路狂奔回了旅馆,正好在旅店门口碰上了正要外出的一位红发女剑士。

    记得这位好像是“红莲剑士”来着?

    已经决定要和精灵族的使者们搞好关系的爱德华很是兴奋的向“红莲剑士”挥舞着手中的长耳兔说:“你看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红莲剑士、有着“兔子”昵称的火之英雄歌妮斯看到了爱德华手中的长耳兔,顿时眼中就泛起了小星星。

    误以为对方也和自己一样非常的喜欢吃长耳兔料理的爱德华顿时大喜过望:“你也喜欢?这真是太好了!这兔子可是我花了好大的功夫才终于抓到的!哇哈哈哈哈哈!我真是太厉害了!”

    兔子眼睛都已经变成了心形,小心的凑近了爱德华手上的兔子。

    如果爱德华这时候能够顺势将长耳兔交给兔子的话。或许就真的能够轻松的获得两位元素英雄的友谊了。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如果。

    爱德华哈哈大笑的继续说了下去:“现在这个季节的兔子最是肥美的时候!你看看这只兔子,多么的肉嘟嘟啊!一看就知道肉质非常的好!你喜欢什么样的长耳兔料理呢?我最喜欢烤长耳兔了!那只滋味真的是让人难以忘怀!不过兔肉火锅也不错!或者你更喜欢清炖长耳兔?”

    浑身一僵。脸色也变得越来越黑的兔子缓缓的低下了头,手一阵阵的颤抖着。

    出门前,可儿已经是千叮万嘱的交代过她要注意收敛,不要像在野狼公国的一个小镇时,因为一时气愤就毁了整条街。

    除了“红莲剑士”的名号,其实兔子的另一个名为“火焰魔女”的称号更响亮一些,不过没人敢在她面前提起这个词而已。

    不过兔子现在真的是有些忍不住了!

    浑然不觉的爱德华依然是哈哈大笑着说出了一大串有关于长耳兔的独角兽公国名菜。见“红莲剑士”一直低着头,误以为这位女剑士已经馋的受不了的爱德华又径直的做了个大死。

    他哈哈笑着将长耳兔的手伸到了“红莲剑士”的面前晃了晃,相当开心的说道:“你要来点兔子吗?”

    不过不等“红莲剑士”有所动作。爱德华王子就把手伸了回来:“不行不行!这兔子我要亲手烤!到时候我会分你一些兔子”

    “分你个大傻瓜!”

    脸色黑沉沉的兔子猛然间眼角精光一闪,伴随着她那响彻整个小镇的怒吼,熊熊燃烧的两把大剑已经向着爱德华殿下招呼了过去!

    神经大条的爱德华顿时就是一愣,不过过人的反应能力使他在大剑及身前就顺利的闪避开了。

    挑了挑眉的爱德华将手中的长耳兔丢给了身后的护卫。反手也取下了腰间的长剑:“虽然你是精灵族的使者团的一员。但是你想抢这只美味的兔子,也要先问过我手中的剑!”

    中途强行收了手,没有真正下狠手的兔子,这一刻,脑海中那代表理智的线终于是绷断了。

    “美味的”

    喃喃的嘀咕着什么,兔子全身都猛然间覆盖上了熊熊的烈火!这情景顿时让不断作死的爱德华真心是吓到了。

    隐隐的,缺了好几根经的爱德华殿下能够感觉到,自己似乎又做错了什么

    “抱歉了可儿。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在心中向可儿道了声歉,兔子猛然间激活了身上的英雄之证!

    澎湃的火元素之力瞬间爆发开来!那股强大的气势顿时让爱德华殿下的眼皮直跳。

    喂喂喂!不是说这位“红莲剑士”和我一样是二十级巅峰么?这股远超一般传奇的可怕气势是怎么回事?而且。这位“红莲剑士”居然还是一位英雄?

    不过这个阵营以前根本没听说过啊?元素阵营?

    为了防止暴怒时的自己出手过猛,兔子及时的激活了早就戴在身上的英雄之证,以此限制了自己身为元素领主的大部分能力,以免造成难以收拾的场面。

    “没关系,你就好好的大闹一场吧。其他的,我会负责收拾的!”仿佛是听到了兔子的心声,因为有些担心而悄悄跟着兔子身后的可儿低声的诉说着。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火之歌妮斯会这么喜欢兔子,但是作为元素英雄中关系最好的两位,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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