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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的伤-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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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麽!为什麽不告诉我!”
  陆不破死死抓著西门的肩膀:“为什麽那时候不告诉我!你得了,得了脑癌!”然後他紧紧搂住对方,大哭出声:“你这个混蛋!混蛋!为什麽要瞒著我!你这个混蛋!”
  “对不起。”环紧怀里吓坏的人,西门竹音亲吻少年的脸颊,“对不起。”
  “混蛋!混蛋!我不原谅你!我不原谅你!”少年崩溃了,狠狠咬住男人的脖子。
  “对不起……”
  
  Xxxx年1月1日
  
  今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口袋里装著我打算情人节那天送给华的礼物。在镜子面前演练了几百遍如何把这枚戒子戴在华的无名指上,而现在,我只能让它永远地都留在我的口袋里。今早圣玛丽医院给我打来了电话,检查结果出来了──脑癌。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开车回来的,连我自己都惊讶於自己的冷静。刚才华跑来问我我去哪了,怎麽他打电话我也不接,我居然还能若无其事地告诉他我忘了带手机。还好华并不细心,不然他一定会发现我的异样。
  
  脑癌,这就是我最近总是头疼的原因?实在无法想象,一个肿瘤在我的脑袋里生长,它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会让我头疼、恶心、呕吐,视力减退,记忆力下降甚至癫痫。当我在网上把脑癌会引起的所有症状看完之後,我心里只有一种担心:华,怎麽办?
  
  我有点不舒服都会让他担心不已,一旦让他知道我得了脑癌,他会受不了的。而我,也无法忍受自己在他的面前一天天虚弱,带著他的不安和害怕慢慢走向死亡。华的父母去世那天,华哭倒在我的怀里,我不能再让他经历一次这种痛苦。无数个念头在我还算健康的脑袋里闪过,我想到了最好的方法。
  
  Xxxx 年4月1号
  
  华哭了,在我面前愤怒地摔坏了我的电话机。我想抱住他,一切都是假的,我根本不爱那个女人,我甚至连那个女人的模样都没有记在心里,虽然,她怀了我和华的孩子。上帝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在我快死之时,我知道我爱的人同样爱我。这一刻,我甚至开始祈求上帝,让华恨我,恨得远远超过他对我的爱,这样他就不会痛苦,不会在我死後伤心。
  
  头仍在痛,不过症状并没有加重,也没有出现异常的状况,很好。我的大脑虽然不争气,但在对待华的问题商,它选择了偏向我,让我能有足够的时间和体力逼走华。医院那边不停催促我过去接受治疗,我拒绝了。治疗也顶多延续几个月的生命,我不能冒一丁点的危险让华知道我病了。
  
  我当然知道若兰的背景,在她刻意接近我时,我就知道了。这样很好不是吗?我收集了她所有的犯罪证据,放在庞德那里。我需要她帮著我演戏,需要她为我和华生下孩子。等我死了,庞德自然会告诉华所有的一切。那时候华会痛不欲生,会怪我,但为了我们共同的孩子,他会坚强地活下去。我会给若兰一笔钱,但她必须交出孩子的抚养权,我不怕她和若连启玩什麽阴谋,在我死之後,若连启会被杀手干掉,而若兰不想坐牢,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
  
  华,对不起,我知道你不喜欢若兰,但再忍忍好吗?为了我,再忍忍。你离开美国,去世界上其他的国家,或者去我送给你的天堂。不要哭泣,因为我爱的,只有你。若兰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和她交合下的产物,那是用你我的精子和买来的卵子培育出的属於我们的孩子,我希望那个孩子像你。
  
  你一定会骂我,但我知道你不会气我太久,我会在天堂继续守护你和我的幸福。
  
  Xxxx年4月6号
  
  我不敢相信,那一刻我竟然想杀了华。想到若干年後他会渐渐忘了我,想到若干年後会有别的男人或女人进入他的生活,和他一起照顾我们的孩子,我就嫉妒地抓狂。华是我的!是我的!今天,我看到华和他的一位朋友有说有笑地进了餐厅,想到华变心了,我就想冲上去把华紧紧搂在怀里,大声告诉对方:他是我的!
  可是我不能,除了躲在车里像个跟踪出轨老婆的妒夫那样啃咬自己的手指,我什麽都不能做。我後悔了,不想把华一个人留在这个诱惑太多的世界,他是我的,他本来就是我的。
  心里有人对我说:西门竹音,你这个孬种,华是你的,你要把他抢回来!
  另一个人对我说:西门竹音,你就要死了,不能剥夺华的幸福。
  
  两个人在我心里拿著锯子左右拉扯,当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买了一把枪。急忙开车回到那家餐厅门口,华和那个男人都不在了!我开著车四处寻找华,一直到天黑,我都没有找到他。他不在我们的公寓,也没有去段羽那里。想到他可能还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或者做一些其他的事,他就想杀人。
  抱著试试看的心情回到公司,发现华的车居然在停车场,他马上冲了上去。刚走到办公室门口,他就听到了华和那个女人的争吵。我鬼使神差地开门进去,当华要杀那个女人时,我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华,和我一起走好不好?
  
  枪响的那一刻,我惊醒过来。我居然伤了自己最爱的人,他的眼中是不信,是绝望。我做到了,华对我的恨会超过对我的爱,可为什麽,我的心里只有悲哀?
  
  Xxxx年5月21日凌晨1点
  
  我的世界完全覆灭了。齐伯在电话里告诉我华死了,被若连启的保镖打死了。昨天早上我还看到他了,他瘦了许多,我以为他终於要离开美国了。我知道自己又一次伤了他,我不希望他看到我和别人的婚礼,因为我的新娘今生都只会是他。我没有让若兰给我戴戒指,我知道她起疑了,那又如何?是她不怀好意地来接近我,就要承担後果。可是华死了,我做得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的心在放下电话後就死了,在我的大脑开始恶化前,它死了。把段羽的咒骂关在门外,我把赤裸冰冷的华抱在怀里。他的後背有几个弹孔,我可以想象那有多疼。
  
  华,我的华,你怎麽这麽冷?我用西装包住他,不停地搓他的四肢,他仍是浑身冰冷,不愿睁开眼睛看看我。
  华,我的华,我错了,大错特错。也许那天我该杀死你,让你和我一起走。华,我真地该杀死你,不该在开枪那一刻心软。我们就是死,也应该在一起。可现在,你先走了,我怎麽办?我不能自杀,自杀了,我就只能在地狱哀嚎,无法去天堂见你。
  华,求你,等我,我很快就会去找你,你一定要等我。等我把後事安排好,把伤了你的人处理好,我就去找你,你一定要等我。华,求你。
  
  Xxxx年5月25日
  
  误诊!圣玛丽医院的脑科主任今天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很抱歉地告诉我他们的实习医生错拿了我的检查结果,我的脑癌是误诊。我双手掐住他的脖子,我要杀了他。他们是凶手!是害死华的凶手!不,我不会放过他们,我一个都不会放过。我会动用所有的能量,把凡是与此事相关的医生全部毁掉,他们杀了我的华。
  
  误诊,我不是脑癌,只是普通的偏头痛。上帝,您又跟我开了一次玩笑,而这个玩笑却让我亲手毁掉了自己最爱的人。
  华会一直等著他吗?不,华没有耐心,肯定快等不下去了。他不是脑癌,他暂时死不了,那他的华怎麽办?他怎麽办?
  
  为什麽自杀的人不能上天堂?他要怎麽样才能让自己去天堂找华?他怕去晚了,华不认识他了。
  
  华,我相信你在天堂看著我,求你,等我。
  
  
  ────
  
  写到这里,伤的情节中最让我痛苦的部分基本上都写完了,我的胸口啊,T…T

  谁是谁的伤:第四十章

  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全部爆发,陆不破用力拳打西门竹音的肩膀,嚎啕大哭。这个混蛋!这个混蛋!这个自以为是的大混蛋!他怎麽可以!怎麽可以!怎麽可以这麽对他!
  西门竹音把大哭的人紧紧拥在怀里,任他打。他错了,他以爱为名伤了他最重要的人。若不是他的灵魂穿越到了另一个人的体内,他会在痛苦和悔恨中走向死亡。再也没有机会亲口告诉这人,他有多爱他。
  “我不原谅你……我不原谅你……”
  陆不破哭得快晕厥过去了。西门竹音慢慢向後退,把崩溃的人扶到沙发上坐下。一手搂著他,一手给他擦眼泪。
  “我不原谅你……我不原谅你……”
  “好,你永远不要原谅我。让我用下半生为你道歉。”
  “我绝对不原谅你……呜呜……”
  “好,不要原谅我。”
  “你这个大混蛋!”
  “我是混蛋,是大混蛋。”
  “呜呜呜……”
  “不哭了,不哭了,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陆不破哭得嗓子都哑了,眼睛什麽都看不清,四肢发麻。但他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绝对不原谅这个大混蛋。
  “不哭了,不哭了,逸华是你我的精子和买来的卵子培育出的,不是我和若兰的孩子。”
  “我不是因为这个!”
  泪眼模糊地“瞪视”对方,陆不破哑著嗓子道:“你为什麽要瞒著我!为什麽总是替我做决定!”
  “我错了,今後再也不敢了。”
  想到什麽,陆不破又开始掉眼泪:“如果,如果你,你就是来天堂找我我也不原谅你!”
  “今後再也不敢了,有什麽事我都告诉你。”
  “你这个大混蛋!大混蛋!我不原谅你。”
  “好,不原谅我。”
  哭泣的人突然紧紧抱住大混蛋:“西门……你怎麽可以这样对我……”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抱住哭得伤心的少年,男人啄吻他的唇,“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改。”
  “从现在,开始,你要锻炼身体,和我一起,打篮球。”
  “好,都听你的。”
  “哪怕我和你,生气,你也不许抽烟,不许,不吃饭,不许不睡觉。”
  “好。”
  “乖乖听医生的话,手术结束後,我说你可以出院,你才能出院。”
  西门竹音没有立刻回答,犹豫了两秒,他开口坦白:“这次的检查结果,我只是肺炎,没有肿瘤。”
  陆不破突然不哭了,推开男人愣愣看著他。西门双手捧住他的脸:“对不起,我骗了你,我怕你走,怕你不理我,而我又笨,无法亲口和你说出当时的原因。所以只想了今天这个笨办法。打我吧,我保证这是最後一次。”
  陆不破唰唰两下擦干净脸,危险地眯起眼睛,抽泣地问:“你的肺部,没有肿瘤?”
  “没有,只是肺炎,加上抽烟过度。”
  “你又抽烟!我不是说了,不许抽烟!”
  “我以为你走了,我要去天堂找你。”
  “你来找我我也不见你!你为什麽总是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男人拉过少年的手:“今後你监督我。”
  少年吸吸鼻子:“真的,是骗我?没有肿瘤?”
  “没有肿瘤,不必动手术。”
  又吸吸鼻子,少年突然双手按住男人,张口就咬:“你又骗我!”
  男人微微勾起嘴角,任少年拿他的脖子磨牙。“我保证,这是最後一次。”他知道,少年原谅他了。
  咬著男人的脖子,陆不破同学的眼泪又涌了出来,自从和男人再次相见後,他变得越来越能哭了。放开那块被他咬得皮下出血的肉,他抱紧男人:“西门,头现在还会痛吗?”
  西门竹音抱住声音发颤的人:“想你的时候,很痛,每天都痛。”
  “现在呢?”
  “你在怀里,我什麽病痛都不见了。”
  “有再去医院检查吗?”
  “这次出院前,我让怀特给我做了全身检查,等伤口长好了,我就完全健康了。”
  把头埋在男人的颈窝,陆不破左手伸进男人的衬衫内,小心抚摸那道伤口。刚才他一时气昏了头,忘了这人身上有伤了。
  隔著衬衫把少年的手和自己的伤口按在一起,西门竹音保证:“有你在我身边,它很快就会好。等它好了,我每天都陪你打篮球。”
  “你保证,今後不管遇到什麽事,哪怕是悲伤的事,你都不隐瞒我,都告诉我。”少年的泪浸湿了男人的衬衫。
  “我保证。生离死别,所有的喜怒哀乐我都和你一起承受。我会努力健康地活著,活到我们两人生命终结的那一天。”
  “你保证,有什麽事都和我商量,不自己烦恼。”
  “我保证。对你说不出口的,我就写在日记里,你看我的日记。”
  猛吸鼻子,少年抬头:“你保证,今後再也不骗我。”
  “我保证。”男人握住少年的手,亲吻,“我保证什麽都听你的。”
  少年的泪不停涌出,凝视了男人许久,他突然前倾吻住男人,说出他埋在心里,让他疼,让他痛的话。
  “西门,我爱你,从来,没有改变。”
  不顾伤口的疼痛用尽全力把少年拥入怀中,西门竹音激烈地吻上少年,吻上他重生的爱人。爱你,华,我爱你,从来不会改变。
  仅穿了一件睡袍的陆不破很快赤裸了。这一次无需男人给他下药,虽然依旧不适,依旧羞赧,他却在阳光明媚的光天化日下,双腿勾住同样赤裸的男人,让男人爱抚他、亲吻他、占有他。
  “不破,华,我的不破,我的华。”
  不能自抑的男人激动地与他的爱人亲吻,这一次,上帝没有抛弃他。
  “西门……我不,唔,原谅,你……”
  “嗯……好,不原谅。”
  做著原始动作的两人让太阳公公都羞红了脸,扯过一片云朵遮住了自己。
  ……
  躺在沙发上看电影,陆不破听著厨房里的声响动也不动。不是因为他还在生男人的气,而是不知节制的做爱让他想动也动不了,更何况他还是雏,刚被开苞的地方肿肿痛痛,让他只能侧躺,走路就别想了。
  两个人一个是病人,一个是竹竿,激情了那麽多把肚子自然会饿。西门竹音当然也会感到疲惫,可心情舒畅的他满足地在厨房做早中饭(早饭和中饭一起吃)。
  有人怀疑了,西门大少爷会做饭吗?当然是不会啦。不过把熟食和微波食品弄成能吃的,他还是会做的。他可不是临时起意带陆少爷来这座小岛的,之前他已经让秘书把这座别墅的冰箱和厨房塞满了吃的。
  二十分锺後,西门竹音成功的做出了五菜一汤,汤是把半成品的汤包丢入烧了开水的锅里轻松搞定的。把饭餐全部端到沙发前的方形茶几上,西门竹音把“病美人”扶起来,给他垫上好几个小丑抱枕,再给他盛了一碗汤。
  “我自己来。”放下遥控器,陆不破接过汤碗,“你也吃,吃完饭记得吃药。”
  西门竹音听话地给自己盛了汤和饭,和不破一起吃。
  “纽约的超市有中国菜?”陆不破边喝汤边问,他不记得有啊。
  “是从香港空运来的。你不是说伯母做得菜很好吃吗?我想你一定吃不惯西餐了。”
  “嗯,我现在只喜欢吃中餐。”喝下玉米浓汤,陆不破咂巴咂巴嘴,“还是老妈和干妈煮的汤好喝。对了,说到中餐,你以前为什麽总带我去吃西餐?害我那麽多年都没有好好吃过干妈做的菜。”
  男人沈默了两秒,淡淡道:“我喜欢和你单独一起用餐,可是中餐馆的环境不是特别好,口味也不地道。吃西餐的时候,你会把不喜欢吃的洋葱给我,会把我盘子里的胡萝卜拿走,我喜欢那种感觉。吃中餐的话,你就不会这样了。”
  陆不破很想说句“变态”,不过他忍了,只是撇撇嘴。“我喜欢吃中餐。老妈说中国有四大菜系,口味各不相同,她会做的不过是凤毛麟角。你要带我吃遍中国四大菜系。”
  “好。”男人淡淡笑了,“我去学做饭,做给你吃。”
  “不要。你做的一定比不上我老妈和干妈,你还是用多出来的时间锻炼身体吧。”少年被男人吓出後遗症了,“在纽约,我去你家吃;在香港,你来我家吃。而且香港的中餐馆绝对正宗 。”
  蓝眼幽幽,男人靠过来:“不破,你放假就来纽约看我,你上学的时候我去香港看你。”
  少年喝汤,在男人有点焦急时,他咬咬嘴:“我,要在香港陪老爸和老妈。毕业了,可能也不能来纽约定居。”
  “我知道的。”出乎少年的预料,男人仍是淡淡笑著。“等你毕业了,我们半年在纽约,半年在香港。这样伯父伯母,我爸我妈他们也有时间去旅游。这样好不好?”
  少年心动了。“可是,逸华怎麽办?他现在还小,我们可以带他来回跑,等他上学了,就不能来回跑了。”
  男人道:“没关系的。爸妈喜欢孙子,近几年他们不会离开逸华。我们在他上学前带他两地跑,等他上学了,让他先在纽约,只是半年而已,他会习惯的。等他长大了我们让他自己选择,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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