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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宝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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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这么多翡翠,为何单单看中了这两块呢?”
一个声音极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下意识地,听到这个声音,她浑身一颤,转过头,看到一脸笑意的韩宜栩正站在她身后。
“你怎么会在这里?”许尽欢被骇了一跳,大惊失色地说道。
“美女,我们不过初次见面,为什么如此怕我?”韩宜栩有些疑惑地问道,他看了看四周,“从进这大厦开始,我便注意到了美女,美女能够只看一眼便能知晓赌涨赌垮,真是令人好奇。”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泛着精光。
“是,是吗?”许尽欢缩了缩身子,尽量让自己离着韩宜栩远一些。
“我叫韩宜栩。人生得意须尽欢,宜栩和尽欢,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还真是一对呢。”韩宜栩用他特有的磁性嗓音说道。
“我不认识你。”许尽欢脸色有些苍白,她觉得自己的身子在颤抖,条件反射一般地倒退了两步。
“恩?”韩宜栩微微蹙眉,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女人会这么抵触自己。论长相,他自信能与电影明星相比,也凭借着磁性声音和长相迷倒了不少女人。但从来没有一个女人会在他面前是这种反应。
而且,这个女人,能够一眼看出翡翠原石的种地,绝对不是简单人。
“喂,美女……”韩宜栩还想跟许尽欢继续说话的时候,却发现许尽欢已经落荒而逃。
“呵呵,逃了。你觉得你还能逃得了吗?”韩宜栩看了看那两个纸箱子,高深莫测地一笑。
第二十三章 :精石
韩宜栩的出现只是一个插曲,除了许尽欢之外,似乎没人在意。
许尽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反应这么激烈,在没见到韩宜栩的时候,她几乎能够控制内心的仇恨和悲愤。
但是,在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她刚刚平静下的内心再次涌起波澜。
终究,即便是她在温水煮青蛙的短暂平静里,尽量让自己沉浸在幸福之中,但那些赤果果的,曾经刻骨铭心的仇恨和悲愤,是永远都无法释怀的。
重生回到这个时候,她有很多很多次在想那还未到来的日子。那些曾经以为的巧合,或者莫名其妙的被人盯上,或者遇见奇奇怪怪的事情,这些都是人为的。上一世曾经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事情,联系到韩宜栩和林海欣的种种,她也大概明了了种种。
下意识地,许尽欢往四周看了看,韩宜栩却像是凭空失踪了一般,在整个大厅里再也找不到他的影子了。
许尽欢有些疑惑,她四处寻找也找不见韩宜栩的影子,但他最后那句话却始终萦绕在脑海中。
“你觉得你还能逃得了吗?”
这句话,深深地刺进了许尽欢的内心最痛处。
重生回到这个时候,除了最开始的那几天还带着悲愤和痛恨之外,这些日子以来,她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每天白天去林叔那里打工,与宋瓷一起欢笑,探讨,与林叔一起做饭,进货。
每天晚上则与母亲说说贴心话,看着以前为沈亦言写过的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情书进入梦乡。
这么多天以来,她几乎都忘了韩宜栩这个人的存在。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
都说居安思危,但是到了梦寐以求的幸福乐园,那些仇恨似乎都变得有些无关紧要了。
当然,这些无关紧要的前提是,韩宜栩和林海欣不再做伤害她家人的事情。
“喂,阿欢,走了。”
模拟公盘结束之后,林叔拽了拽正在发呆的许尽欢。
“买了两块石头,不打算当场切开吗?”林叔问道。
“不。等回去之后再说吧。”许尽欢紧紧地抱住怀里的石头,这两块石头,一块花了八千,一块花了两千。
其中八千块钱的那块是茅茅想要的,而两千块钱的那块,则是她碰运气买的。
“欢丫头,你年纪轻轻,为什么经验如此丰富?”在路上,林叔突然问道。
“啊?”
许尽欢微微一愣,“大概,是我运气好吧。”
“运气?”林叔轻轻一笑,随后点点头,“说的也是,赌石,除了经验和理论,运气占很大一部分。赌这种东西,原本就是在赌运气。”
林叔听到许尽欢的解释,并没有多说什么。
赌石这种东西,在某种程度上,是和赌博是一样的。
在赌石界里,没有人能够每次都会赌涨,每次赌垮的人却不在少数。包括他,做鉴定这么多年,也不能保证每次都能赌涨,也不能保证永远不走眼。
“欢丫头,有一件事,我想我应该和你说清楚。”
过了半响,林叔开口说道。
“恩?”
“是关于宋瓷的。”
许尽欢正在用意识和茅茅对话。听到林叔这句话,不由得竖起了耳朵。
“宋瓷怎么了?”
“呵呵,别紧张。”林叔见许尽欢一脸紧张的表情,轻轻一笑,“关于宋瓷,这十来天的时间,我都在默默地观察着他。”
“怎么样?”许尽欢依然有些紧张。
“从宋瓷住进我家之后,我便派人调查了一下宋瓷。”林叔说到这里的时候停顿了一下,“别误会,我是请一个私家侦探朋友悄悄调查的,绝对不会对宋瓷构成伤害。”
“林叔,宋瓷到底怎么了?”许尽欢问道。
“别着急,欢丫头。”林叔轻轻地说道,“宋瓷是被人遗弃的,关于他的亲生父母,我虽然有了一些线索,但毕竟过了十五年,即便是有了线索,也不能立马就找到他的亲生父母。”
“这段日子以来,宋瓷在孤儿院的事情我都打探清楚了,真是个好孩子。欢丫头你也知道,我孜身一人。”说到这里的时候,林叔无奈一笑,儒雅的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哀痛。
看到这样的林叔,许尽欢微微一愣,想起上一世林叔偶尔流露出的寂寞和无奈,她的心微酸,想要开口安慰的时候,只听林叔说道。
“若是有可能,我想收养宋瓷为义子。”
“什么?!”
许尽欢一震,手里的石头跌落到车厢里面。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观察宋瓷,他的确是个好孩子。难得的是,他对珠宝、钻石、翡翠等珠宝很有兴趣,也很有天赋。若是有可能,我会将我所有的手艺和知识传授给他。”
听林叔说完这句话,许尽欢陷入了沉默之中。
她万万没想到,林叔会提出要收养宋瓷为义子。
对于宋瓷来说,这是绝好的选择。虽然林叔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的身份,但重生一次的她深刻地了解到林叔的强大以及权威。
“这件事,林叔还是跟宋瓷商量一下吧。毕竟,这是一件大事。”许尽欢思考了一会,郑重其事地对林叔说道。
林叔点点头,的确,宋瓷虽然无父无母,养育他的老院长也已经去世了。但是,他已经十五岁了,有了自己的主见,这件事,还是要听听他的意思。
林叔并没有回珠宝店,而是向着许尽欢家的方向驶去。
“欢丫头,这段日子辛苦你了。今天回家好好休息,等明天将料拿到店里,我让老钟头帮你切开。”
在许尽欢下车的时候,林叔笑眯眯地说道。
“那就麻烦林叔和老钟叔了。”许尽欢关上车门,顶着大日头,对林叔挥手再见,林叔等她走进楼道里才掉头离去。
这个时候母亲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舒舒服服洗了个澡之后,许尽欢迫不及待地来到自己的小房间里,锁好门,意识一动,整个人消失在屋子里。
空间里依然是灰蒙蒙的一片,周围像是有一层薄膜缠绕着,灰色比上次要透明了一些,空间也大了一些。
“喂,女人。”茅茅趴在云朵上面,毛茸茸的身子和云彩融为一体,细长的毛令人忍不住想要摸一把。
“茅茅。”许尽欢看到茅茅,心里有些激动,她一把将茅茅抱起来,“太好了,你没事了吗?”
“女……女人,你放开我……”茅茅的狐狸脸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喂,女人,男女授受不亲,小爷我男子汉大丈夫才不会喜欢被人抱……”
“茅茅,你没事真的太好了。”
“女人,小爷我怎么可能有事?”茅茅挣脱开许尽欢的手,跳到她的肩膀上,“笨女人,果然是笨女人。”
“诺,那些灵草已经活了,度过了最初的成长期,现在它已经在慢慢释放灵气了。”茅茅用狐狸爪子指着生长旺盛的天灵草说道。
“虽然有天灵草释放灵气,但治标不治本。若想要空间彻底稳定,你必须要找到金木水火四种元素。”
在茅茅说话的时候,许尽欢早已经来到了天灵草面前,天灵草幽绿幽绿的,挂着点点露珠,那些露珠慢慢地滴落在云层里,和云层化为一体。
“刚开始的时候,是空间给天灵草补充灵气。”茅茅说到这里的时候,狐狸眉头一皱,“长到一半的时候,释放的灵气和吸收的灵气是持平的。现在天灵草已经成熟,释放的灵气要远远多于吸收的灵气。”
“原来是这样。”许尽欢蹲下,摸着叶子肥厚的天灵草,感觉到丝丝灵气从指尖传到四肢百骸,一种奇特的舒适感传来。
“你身体的杂质还需要再次清理,有没有感觉最近精神状态好了一些?”茅茅坐在地上,双手相抱。
“是啊,多亏了茅茅。我明显感觉到皮肤变好了,身材也轻盈了。就连老妈也年轻了不少。”许尽欢坐在茅茅身边说道。
“哼,笨女人,你夸奖小爷,小爷才不会高兴呢。”茅茅忸怩着,扭着身子说道。
“对了,女人,把那块石头拿过来。”茅茅蹙了蹙眉,接过许尽欢花了八千块钱买的石头。
“这是块废料,里面根本就没有翡翠,害我白白花了八千块钱。”许尽欢撇了撇嘴说道。
“笨女人。”茅茅撇了撇嘴,不理会许尽欢,径自将那废料拿到溪水边。
茅茅用小爪子沾了几滴溪水,慢慢地滴到那石头上。
那水滴慢慢地渗透进石头里面,那白花花的石头开始溶解,坚硬的石头,在溪水的滋润下,竟慢慢地变成液体。
不过片刻功夫,那白花花的石头已经被溶解完毕,只剩下一颗闪亮闪亮的墨绿色珠子在茅茅手心里。
茅茅站起来,将那块墨绿色的珠子放到天灵草的对面。
“笨女人,你还真是幸运。竟然找到了精石。这种精石,主人从前不屑一顾,但是现在却能救命。”茅茅说道。
“什么是精石?”许尽欢问道。
茅茅翻了翻白眼,“怎么说呢?主人曾经说过,这颗星球是一颗废星,灵气极为稀薄。一些灵气会蕴藏在山川大海之中,精石就是其中一种。这种精石,也叫灵石,是主人原来那个地方的通用货币。”
“原来是这样。”许尽欢点点头,似懂非懂。
“那这精石有什么作用呢?”
“笨女人,当然是设阵法。”茅茅说到这里,突然一愣,“有人在敲门。你快出去……”
“喂……”
许尽欢只来得及叫这一声,整个人便从空间回到现实中来。
第二十四章 :你爱上了她?
果然有人在敲门,许尽欢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走出去开门。
敲门的是隔壁胖婶,胖婶正在炒菜,发现没有酱油了,过来借点酱油。
许尽欢去厨房给胖婶拿了半瓶酱油,送走了她之后,这才发现已经是下午六点多钟了。
夏天的六点多钟还有太阳,但大部分人家都已经开始做饭了。
许尽欢看了看厨房里,菜已经没有了,油也已经见了底,米缸里的米也快没了。距离母亲发工资的日子还有半个月,若是再这样下去,她和母亲真要喝西北风了。
摸摸口袋里,只剩下五百块钱。那是她卖出去一套一万多的首饰林叔给她的奖励。
但是五百块钱根本不够用。
许尽欢叹了口气,想起包里的文徵明真迹,看来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卖出去才行。
天色还早,距离母亲回来还有一段时间。
许尽欢从地下室里推出自行车,去菜市场买菜买米。
买米买油买菜买肉,将这些全都购买完,天已经暗了下来,她晃晃悠悠地骑着自行车穿过马路,看到人行道上正是红灯便自觉停了下来。
这样连续了几次,许尽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却说不上来,那是一种非常不自在,却有不知道为何不自在的感觉。
许尽欢蹙着眉头,一边思考一边骑车。
“喂,小姑娘,前面是红灯!”身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
许尽欢闻言,赶紧刹车,红灯这两个字像是惊天雷一般闯入她的脑海之中。
对,是红灯。
前世的时候,她从来都不能分辨红灯和绿灯,每次都等着行人走的时候就跟着走,行人停下的时候她也停下。
前世,她眼中的红绿灯,永远只有绿灯。
但是,今生,她竟然能够分辨出了红绿灯。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前世她分辨不清红色和绿色,医生便诊断她为红绿色盲,并指明,这种病如果父亲不是红绿色盲的话,女儿一定不会是红绿色盲。若是女儿是红绿色盲的话,父亲一定是红绿色盲,母亲可能是红绿色盲,也可能红绿色盲的携带者。
许尽欢对于父亲的印象比较浅,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红绿色盲,也从来没有询问过母亲是不是红绿色盲。直到母亲出事之后,医生出具的证明里,竟然说母亲也是红绿色盲。
上一世,对于一家子都是红绿色盲这件事,许尽欢虽然有过怀疑,但是医生说出这样的话,她也只能认了。何况,这种遗传自基因的病,即便是纠正了,也不可能完全康复。所以她也听天由命,认为自己就是有红绿色盲这种遗传病。
但是,现在,她却能清清楚楚地看清楚红绿灯。
甚至,她还能看到红色的花,红色的霓虹灯,红色的大楼,氤氲在天边的夕阳……
以前她没太注意这些事情,现在重新审视一番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红色是如此温暖热情的颜色,像是喷薄的生命,一涌而出,奔放而运动。
这是前世不曾拥有过的。
“嘀嘀嘀……”
伴随着一阵按喇叭的声音,一辆山地车出现在许尽欢的右手边。
“许尽欢。”
一个温润的声音传来。
听到这个声音,许尽欢微微一愣,转过头,看到一身运动装的沈亦言正骑着山地车行在她旁边。
“沈老师?”许尽欢惊愕地看着运动装的沈亦言,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看,穿什么衣服都有气质。
穿着运动装的沈亦言,温润如玉里多了些运动,整个人也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我参加了一个骑行队,今天才刚刚回来。”沈亦言似乎很高兴,他上上下下打量了许尽欢一眼,嘴角轻笑,“几天不见,阿欢好像白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真好。”
“阿欢”
许尽欢被这句话给惊呆了。
听到沈亦言后面的话,她整个人也被石化了。
这话,是沈亦言说的么?
这种话,竟然出自沈亦言之口?
沈亦言在夸奖她?
许尽欢大脑转不过弯来,她看向沈亦言,沈亦言温润的眸子里带着笑意。
“是,是吗?”
“沈老师,我到了。”许尽欢转过脸,不敢看沈亦言那温润的眸子。
“呵呵。”沈亦言轻轻一笑,“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拿不了吧,我来帮你吧。”
“不,不用了。”
许尽欢脸色通红地说道。
“这么多东西,你要怎么搬上去呢?”沈亦言说着,接过许尽欢手中的油和米,“你拿着那些菜,我帮你把油和米送上去。”
许尽欢看了看那堆东西,的确,凭她一个人是绝对拿不上去。何况,她家住在六楼,而且没有电梯。
终于到了家门口的时候,许尽欢正想开门,门却打开了。
母亲正围着围裙,正在忙活着什么。
“阿欢,你回来了。这是……沈老师?”顾婉青看着许尽欢身后的沈亦言,沈亦言手里还提着米和油,以为许尽欢接受了沈亦言的资助,当下有些不高兴。
她虽然穷,但是还没穷到需要人资助的地步。
“妈,你回来啦。今天林叔给我发了奖金,我看家里没油没米了,就去菜市场买了油和米,回来的时候恰好碰到沈老师,沈老师看我一个人拿不上来,就帮我送上来了。”许尽欢自然知道自己的老妈在想什么,她一口气将话全都说完了,免得老妈误会了。
“原来是这样。”顾婉青松了一口气,脸色好了一些,“沈老师快进来,辛苦你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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