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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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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没有一个刚工作的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帽儿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脑子就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我还没兴趣!
再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了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夏旸家。
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地“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和他们每月仍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儿“可怜”的生活费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说了“bye bye”!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更严峻的一关得过,但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吧——等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地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励!
1990年的春天如期而至,我也像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炫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的确与生俱来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非常适应!每天中午睡醒来,小院儿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早就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地大声笑念孔明隐居期间每天起床时常念的一段儿诗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概,那阵儿的我们俩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吧? 。 想看书来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3)
紧接着,夏旸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立马儿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Hard Rock或Heavy Metal的唱片,然后,我们俩就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却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我们俩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一个据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去朋友家串门儿,去公园,纠集一帮朋友在马路边坐成一排“看人”,你得静下心来用心体会才行——人难道不是这世上最难研究的一种动物吗?而我们干的最为频繁的一件事儿,就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第一回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当时兜儿里带的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鞋帮上面还特意露出一截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夏旸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夏旸喜欢女孩儿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时的我几乎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买过裙子和任何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俩就像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夏旸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我们大步流星地走着,印象里那时候夏旸走路总是那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又总是不肯被落下地紧跟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脏兮兮、一缕一缕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种“懒惰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队伍”的一种污辱。头发随着走路的节奏轻盈地飞扬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高的“回头率”——90年代初在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儿,当然没法儿不让人“回头”!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就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看夏旸新弄来的一盘国外某乐队现场演出或Video的录像带,那种时候夏旸总是聚精会神,很少说话;还有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儿书,那会儿我们正在“狂啃”王朔,觉得他颇具摇滚气质,而且是离我们的生活最近的作家,我最喜欢他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空中小姐》《永失我爱》,夏旸最喜欢的则是《顽主》和《千万别把我当人》。然后,我们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书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只是偎在一块儿发呆;还有一件我们特别喜欢的事儿是打游戏,我们经常会比赛“俄罗斯方块”或合作“打坦克”。“俄罗斯方块”我永远比夏旸得分高,而“打坦克”他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后者,他总让我守“老窝”,自己则在前面横冲直撞,嘴里还一边儿喊着:“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命’了!快去吃那个☆!小心!” 。 想看书来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4)
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会听到院儿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又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晚上,我就会去歌厅上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夏旸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护花使者”。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地跳上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地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着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当然,后来的我根本数不清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次数了,那辆二八的永久牌黑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爱意,就像对他。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像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可是,我们的爱情没能永久——也许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吧?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
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能感受到那种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温暖滋味。再后来,打车越来越多,连自行车都很少骑了。可是,有时候偶然看见一个男孩儿骑车带着一个女孩儿一闪而过,我仍会情不自禁想起那些最初单纯而又朴素的日子——何勇在《钟鼓楼》里写的那句: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我觉得实在是太经典了,大概每一对儿爱在北京的年轻恋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触吧?
还记得,他总爱把车骑得飞快,我总是有点提心吊胆……后来,我渐渐爱上了他带给我的那种似乎随时都能飞起来的感觉,渐渐地,我反而会主动要求他:“快点儿,快点儿,再快点儿!”那种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用两只胳膊紧紧揽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然后,再闭上眼睛,一边儿想象飞的感觉,一边儿隔着厚薄不一的衣服感受他年轻有力的心跳,还有,享受他身上那股让我无比眷恋的味道……
那时候,我们俩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晴空的颜色,谁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她)会“掉过头去”。
那年春天,我们拍了第一组合影照。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那种类似情侣照的照片,照片洗出来后,我们都觉得自己在那些照片里的表现实在是太不放松、太好笑、太不“酷”了。唯独有一张我坐在长椅上低着头在玩手指,夏旸侧过头来看我的抢拍的照片还算让人满意,夏旸就把它用摁钉儿钉到写字台前的窗棂上。
后来,在我们屡次争吵中,那些照片都被我们撕掉了,只有那张照片,两个人都舍不得撕,成了唯一能让那些日子再次清晰起来的见证……那张相片已经被搁置在我的某一本相册中长达十几年之久了,有时候偶尔看到它,我总会惊讶于自己也曾有过那样饱满圆润的面颊,我就会微笑起来……那种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伸手触摸一下自己脸上如今已变得消瘦,苍白里透着灰、黄的同样位置。岁月自自然然带给我这些表面上的变化,而这一切,反而让我更加确定那些曾经有过的飞扬日子的真实性,反而让我更加坦然,因为,我知道——我的确曾经用心对待过那一切,也的确拥有过无比年轻、无比纯粹的快乐和忧伤……
我知道,所有的改变都不是我们最初的期望,因此,我的青春是无悔的。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5)
由于夏旸的影响,我的Copy歌手生涯的演唱曲目几乎从一开始就偏向英文歌。不过,我的这一选择绝不是没头脑地模仿夏旸,而是我那些英文歌确实比大多数中文歌有种更高级、更特别的味道——我当然不是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不过,坦白地说,那会儿大陆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刚刚迈出短短几年的脚步,好作品确实是凤毛麟角;至于港台,虽不排除优秀作品的存在,我相信能写出那些作品的创作者除了天赋之外,绝对是因为“见多识广”而更具宽泛思维和表达能力。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儿现代流行音乐发展历史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那个路线基本上是日韩学欧美,港台学日韩,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键是你要将所学的“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儿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很多人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修养、演唱或演奏技巧、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配备等各方面来说,都不能不承认到位得多……所以,对于一个刚刚起步从事歌唱行业的新人,在她必经的路途上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此“沾沾自喜”一下,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倒还真得感谢夏旸,在我入门的阶段,他确实在不知不觉中给了我方向性的熏陶。
我们这一拨儿选择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很多并非科班出身;而且,我们这一拨儿人小时候也没有几家花得起钱,也很少有人想到让孩子去接受一些较为系统的音乐教育。那时候,全中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大概不超过十家,我们的音乐基础大多是在中小学课本里学到的极为有限的那么一点点……那是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年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在大城市,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因此,有一些年轻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也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他们还是作出了决定……那些年里,我周围很多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奔着自己热爱的理想就不管不顾地出发了。
对于我,情况也大致是这样——已经退了学,开始唱歌了,才发现自己的底子实在差得挺远!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再加上“霓裳宫”的乐手、歌手业务水平都相对较高,因而得以激发促进和耳濡目染,家里又有夏旸可以帮我。我渐渐知道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不过后来我又发现,无论如何感觉都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就是将歌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传递给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另外,也不必过于强调发声方法,因为自然的才是最美的。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些“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 Carey、Celine Dion,个人认为这一类型里Whitney Hoston就比她们好得多——喜欢她们的歌迷请别介意,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准、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炫耀自己的高音的歌手。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ney Hoston、Celine 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明明拐一个弯儿就行了,偏要没完没了地拐来拐去,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在唱歌还是在显摆——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地一听到高音就兴奋,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哪个歌手要是“含蓄”了点儿,他们就喝倒彩,完全没有耐心也不懂得聆听——我觉得那种人去看音乐会的出发点根本就是去凑热闹,他们眼里的“好歌手”倒是蛮适合去当足球比赛拉拉队的超级大领队的!唱歌不是用来炫耀技巧的,也不是靠几个高音讨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地有感而发,像那些淳朴的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6)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较之于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那些自自然然、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伍,也许会让你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的——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多会表演!当然,真要是玩儿到家倒也罢了,起码还算个偶像派,让人眼睛舒服了。能玩儿出“创造性”的另当别论,因为那就属于视觉派的范畴了!最可怕的是玩儿得不伦不类、学得半桶水晃来晃去,把一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地瞎往身上裹,看那种演出,才真叫人倒胃口呢!
另外,我们这儿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这本来也无可非议,因为作为一个登台表演的人,对自己在人前的形象适当“重视”还是必要的。不过,我们这儿的那个“服装分”的标准让我十分困惑:我也曾参加过一次歌手大奖赛,唯一的一次,在1992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还记得那次,我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比赛开始前,一位待我不错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儿。她说:“那怎么行?你这身儿也太‘随便’了(可是我一点儿没‘随便’呀,那可是我和夏旸事先设计了半天的,我们都觉得那身儿特有范儿,也很适合我的演唱曲目),赶紧去换衣服!”可我抽的是三号,已经来不及了。说起来可笑,那年头儿的“演出服”,女歌手是清一色的蓬蓬裙、晚礼服,男歌手则是清一色都套着件艳俗的西装,不知这是哪儿来的标准?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
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什么发卡、缎带之类,只是自自然然地披散着。现在这样当然并不稀奇,可在90年代初的舞台上这绝对算是少见了,跟自己在生活中的差别不太大——其实,我对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因为和夏旸看多了那些国外乐队演出的录像带——那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天地,奇异、隆重、朴素、华丽,随意想象发挥。而就我个人审美来说,我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等,我觉得这倒有些不自信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操纵者用来骗你兜儿里的钱的——何况,刻意“追”来的,反而是“过时”的!
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的与众不同。
父母那一关终究是得过的。
退学半年以后,当学校屡次寻人不着,诸如通知我参加补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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