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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祭-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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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对付。

    眉头微皱,亨利想了想开口,脸上带着一抹凝重:“这里属于平原地带,魔兽原本就很少,就算有,最多也就是一级魔兽而已,加上附近的佣兵都赶了过去,我想应该不碍事。”

    “二叔,反正我们也不急,那魔兽可是凶残的畜生,我们还是绕着道走好了,真要碰上那就倒霉了。”莫肖脸上带着同龄人般的惊恐说道,他有预感,那魔兽定然很厉害。

    传说二级战士就能够对付一级魔兽,而且厉害一些的二级战士完全可以**斩杀一级魔兽,但今天在集市上遇到的那些佣兵,除却马车上受伤的二级战士,其他一级战士都有六七个。

    这样的一群人,对付一级魔兽显然很简单,毕竟作为佣兵他们也都不可能选择和魔兽硬碰硬,陷阱、手段能用就用,这样情况下都有人受伤,而且受伤的还是个高手,那魔兽显然不简单。

    “也好,那我们就走小路绕过前面两个城镇好了,就是路有些不好走。”亨利也明白魔兽不好惹,随即就答应下来,和莫肖一起吃过饭菜后,躺下休息了。

    ……

    天色渐渐漆黑下来,天空中一轮明月洒下道道银色光芒,将夜晚变得更加宁静,安详!只是亨利完全睡着以后,莫肖却丝毫没有睡意。

    他这几天晚上的确睡得不安稳,但体内气血浑厚,加上经脉中早已被斗气填满,就算赶了一天路也并不会觉得多么疲劳,加上这家旅店有些问题,他反而不敢就这般放心睡去。

    果然,等到时间进入午夜时分,一连串极小的声音在房间外面响起,很快他就看到房门缝隙伸进来一直细小的竹管,而后便吹进来一阵青烟。

    “迷烟?好家伙,这旅店还真是家黑店。”赶紧闭气呼吸,莫肖一双眼睛带着冰冷,嘴角微翘。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房门被一把尖刀缓缓挑开,三道人影轻点着脚尖走了进来,如此一幕让他双眸冒出丝丝冰冷。

    “都睡死过去了,小的留下明天给那几个大老爷送过去,大的直接解决掉!”三人尽皆穿着黑衣,蒙着面,先是把门窗打开散去迷烟后,走到床铺前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的才是低声说道。

    拿着尖刀的人影点了点头,回道:“放心吧掌柜,我们知道怎么做。”说了一句,这人已经向着床铺上的莫肖伸手抓过来。

    只是他的手刚刚伸到莫肖面前时,整个人却一下顿住,愣在那里一动不动,脸色猛地苍白,只觉得自己手臂不知为何,忽然被人勒住,力量极大,浑身上下的力气都不知为何仿佛消失不见,连呼喊的力气都没有了。

    莫肖眼中带着冷笑,一只手已然扣在这人手腕的命门上,命门是重要穴道,下方更是有一条主要经脉,力量猛地一震,这人立即软倒在地晕了过去。

    “不好,点子扎手……”

    其余两人显然被眼前的一幕惊讶到,刚刚发出声惊呼,就看到床铺上原本应该被迷烟熏晕过去的莫肖化作黑影冲了过来。

    “找死!”

    看到莫肖冲过来,两个大汉当即看清出手的竟然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没有丝毫畏惧,其中一人抄起身后的菜刀就对着莫肖砍过来。

    “笑话!”

    莫肖如今的体格加上体内斗气,就算没有真正的作战经验,对付这种连元气都没有修炼的大汉完全是手到擒来,身子一矮,还不等菜刀砍过来,已经一拳将这大汉打晕了。

    “啊!”最后一人发出声惊叫,刚转身想跑,就感觉到脑后一麻,身子随即倒在了地上。

    两人的身材虽然魁梧,哪里又能是莫肖的对手,这还是他没有经过斗气运转的训练,否则一出手估计别收打昏了,就是打死也是易如反掌。

    “好家伙,整家店都不是好人,看来是贩卖人口的,不过手底下也不缺冤魂。”看着躺在脚边的三人,莫肖的脸上带着一抹森然。

    刚刚这两人一见到他有动作,几乎本能就挥刀砍过来,那反应显然早就练就了,说不得刀下有多少亡魂。

    将三人脸上的黑布打开,果然是伙计和老板,至于另一个刚刚动刀的莫肖没见过,但看两只手背上很多滚油留下的烫伤,这个人应该是旅店的厨子,否则也不会用菜刀做兵器了。

    看了一眼已经被迷烟熏晕过去的亨利,他又是轻轻摇头,如果不是他没睡觉,就算是有着斗气在身,只怕现在也已经和亨利一样,下场估计好不到那里去,转身将三人都移到了后院。

    在后院的一间房里他感受到浓郁的死气,甚至整个旅店中的死气尽皆都从那个地方传递出来,直到他推门进去才发现屋子里有一个地窖。

    “看来这几人把尸体都放在了地窖里,也不怕被人发现?”把地窖打开,他的眉头立即皱起,一股浓烈的**之气和死气扑面而来,几乎要把熏晕过去,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三个人都扔进了地窖里。

    他能够在树林里用玄阴煞咒坑杀几十口人,早已说明他对杀人并不排斥,只是黑店里的三个人他连杀都不想杀,把这三人丢进地窖,其下场只怕比杀了他们还要凄惨。

    又是在地窖门上压了一口盛满水的大水缸,莫肖这才转身离开,但并未直接回到房间,而是径直向着掌柜的房间走了过去。

    入门就是一道带着雕工的木质屏风,其中家具也大部分为木质,并且看其上的漆工痕迹也不会便宜,很多家具上甚至都能够看到金银点缀的装饰,显然是花了大价钱。

    “这家伙做的不是正当生意,家底果然不菲,可惜却要便宜我了。”进了房间,莫肖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仔细看了看后,立即开始胡乱翻找起来,只是找遍了房间也没看到一枚钱币,就算值钱的首饰也一件都没有,这就很奇怪了。

    这样一个匪首绝不可能没有积蓄,而且不义之财也最有可能就在房间里,这一点莫肖很清楚,一般这种人是不会把财物放在其他地方的。

    想到这里他又是仔细查看了一下,最后才把目光落在了那张比寻常床铺大了一倍的大床上。

    这张床并不显眼,可绝对是整间屋子里最大的东西,而且和寻常的床铺也不同,他床铺下面留有的空间极小,一个人钻进去都有些费力。

    目光闪烁一下,莫肖一把将床铺上铺着的床单掀了起来,果然在下面铺着一块木板,而木板上有明显的扳手设计,伸手将木板整个都拉了起来,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乖乖,这就是个土豪啊!”

    木板下是一层储物的空间,里面摆着各种各样的首饰、盒子还有一个个小钱袋。他随意查看了一下,发现光是这些钱袋里,就有着足足四百多金币。

    在卡尔特城邦,六枚铜币可以买到一只老母鸡,六枚银币就是一百只鸡,六枚金币就是一万只鸡!三百金币那就是五十万只。

    四百金币不说其他,按照购买量换算成人民币那至少也要上百万,如果是卖金子的话,这价钱还要翻几番!这对于莫肖来说不论是上一世还是现在,都是一笔巨款!

    “都说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话说得真是一点都没错。”看着眼前的巨款,莫肖忽然发出一句感叹,随即又是看了过去,除却这些金币以外,里面更多的反而是一些首饰。

    住店的人也没有几个会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就算带着,那样的人也绝对不是这家店敢动的,所以这些财务中大部分依旧是首饰和装饰品。

    “嗯?”

    就在他拿着众多首饰把玩时,一枚银制的戒指落入他的眼眸,让的双眼冒出一道精光。

    这一枚戒指看上去很是普通,甚至与这里的众多首饰相比也算不上特别,但莫肖却一眼发现,戒指上雕琢的花纹很不简单。

    那花纹虽然看上去像是装饰用的,但却更加复杂,他脑子里有卡尔特留下的诸多杂乱记忆,在这些记忆中,便有着一种名为空间戒指的特殊宝物。

    哪怕记忆并不是非常清楚,他也依旧一眼看出了这一枚不满花纹的戒指,和记忆中出现的空间戒指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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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捡到宝了
    空间戒指是什么?

    那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空间戒指就是一个可以随身携带,没有重量和空间显化的仓库,虽然看似是个戒指,其中却蕴含一个或大或小的空间,而且这个空间是可以打开且存取物品的。

    使用空间戒指的条件反而并不高,只要精神力足够强大,再将鲜血滴在空间戒指上,就能够让空间戒指认主。

    一旦空间戒指吸收鲜血认主后,其他人根本无法开启。这是最佳的移动藏宝库。当然……还是有其他办法能够打开别人的空间戒指,那就是杀死对方。

    对方死了,空间戒指便就是无主之物,到时候其他人再滴血认主成为空间戒指的新主人,自然可以重新开启。

    空间戒指在莫肖的获得的记忆里,提到的地方并不多,只是说明这种东西来自极为久远的时期,如今这个年代已经根本造不出新的空间戒指,可以说数量早就恒定,用一个就少一个,除非是主人死了,否则便几乎不可能出现新的空间戒指。

    也就是说空间戒指相当于实用性古董,且是不可再生也不可模仿的一种东西,如今大陆上的空间戒指都是久远年代流传下来的,数量自然是不会多。

    其功能这般恐怖,一般人也根本无法获得,同时也绝不会有人会将这种东西出售,钱!已经无法用来衡量这种东西了,它是无价的。

    “是与不是,滴一滴血不就知道了。”心中忐忑,莫肖又是仔细看了很长时间,却依旧无法百分百确定眼前这戒指就是空间戒指,只是鉴别这种东西的方法却十分的简单。

    “呼……”

    深吸口气,莫肖咬破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滴落在手中这布满花纹的戒指上,目光死死盯着戒指,盯着滴在上面的那一滴鲜血。

    “咻!”

    在莫肖的注视中,这一滴鲜血就像是滴在海绵上,竟直接渗入了戒指中,而且其上的血渍被吸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来没有血滴在上面一样。

    “果然是空间戒指……”

    莫肖感觉喉咙有些发干,在自己的血被戒指吸收的同时,他感觉到识海中央的舍利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一股股金色的精神力不受控制轰入戒指里,随即他感受到一个足足有着十几立方米的空间出现在了自己识海。

    这是一个泛着淡黑色的房间,让他立即起了那一天晚上遇到卡尔特·希尔斯的地方,只是这个房间和遇到卡尔特的房间有些区别,这个房间的墙壁就像是半透明,外面全是五彩缤纷的水流,不断变化着颜色。

    而且这个房间的地面上还有着无数灰白色的粉末,想来应该是当年存放在空间戒指里的物品,只是岁月实在太久远,早已**了。

    “呵呵,我还担心这些金币和首饰要怎么带走,现在就给我来了一个空间戒指,这家客栈的掌柜真是个送财童子,缺什么你给我送什么!”莫肖脸上再次露出笑容,开始研究起手中的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的玄奥自然不是他能够明白,但使用方法却很简单,只是控制自己精神力进入戒指,就能够打开或者关闭这个空间,并且把东西存放进入和取出。

    同时这种存入和取出的过程对于精神力的消耗微乎其微,且戒指还有一个极为实用的功效,呆在手指还能自行缩小或者放大以此来适应手指,这倒又是给了莫肖一个惊喜。

    将所有金币和首饰完全收入空间戒指里,莫肖又把周围的东西逐一整理好,这才回到了房间睡下,没有了威胁,这一夜他睡得极为香甜。

    外面的天气非常晴朗,虽然因为入秋变得冷清了很多,天一亮外卖的街道上已经响起了各种各样的叫卖声。

    直到中午的时候亨利才悠悠醒来,迷烟的功效其实更像是安眠药,本身并没有什么毒副作用,加上亨利这些天也的确累得够呛,那迷烟对他而言反倒起了一些安神的效果。

    莫肖这个时候早已醒来,因为旅店里的几个人都被他关进了地窖,旅店里早就有旅客在抱怨了。

    旅店不单提供住宿,吃饭自然也是一样,这个时候还没有饭吃,小二和老板反倒齐齐消失不见,不少旅客骂了几句后便都离开了,甚至有些脾气暴躁的,直接把柜台里的钱币都拿走了。

    “小七,旅店出什么事情了?”亨利带着疑惑走出房间,看着一些旅客问到。

    莫肖心中一笑,脸上却也是带着抹不解,指了指柜台:“二叔,这家旅店的老板和伙计今天早上起来就不见了,连厨师都没了踪影,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这些人就是因为这件事,才会这样的。”

    “人不见了?!”

    亨利闻言一愣,随即立即转身上了楼,片刻后才是背着两个包裹下了楼:“还好包裹没丢,看来这家旅店的老板是有事离开了,反正我们的房钱都给过了,我们先去吃饭。”

    对于老板消失不见,显然没有什么人真的在意这件事,包括亨利在内的所有人住客,尽皆在发完牢骚外就全部离开了。

    “你们听说了吗?帕金斯昨天死了,听说用光明魔法都没有救回来。”

    “帕金斯?二级战士帕金斯?不可能吧,他可是镇上的第一高手,谁能把他杀了?”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认识帕金斯佣兵队里的人,他告诉我,杀了帕金斯的就是德尔镇最近闹得很凶的那只魔兽。”

    “我的天啦,难不成那是二级魔兽?那可是三级战士才能消灭的东西呀。”

    坐在饭馆里,周围所有的食客似乎都在谈论着同样的事情,而这件事情似乎和昨天受伤的佣兵有关系。

    “小七,我们快点吃,也好赶紧离开,这些人说的那个德尔镇就是原本我们要经过的地方,既然魔兽在德尔镇我们就绕道过去,也真是奇怪了,平原地区怎么会有二级魔兽。”亨利皱眉对着莫肖开口,周围这些人的谈论让他的心情变得很不好。

    “嗯,我知道了。”莫肖也是点头,对于魔兽他还是非常好奇的,但如今显然不是一个观看魔兽的好时候。

    在祁连大陆上,魔兽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常见,整个大陆除却海洋中的魔兽外,便只有深渊峡谷、死寂之地和血月森林中有着大量魔兽。

    而这三处也分别都是大陆上人人皆知的禁地,传闻其中的魔兽都极为可怕,九级乃至十级的魔兽都栖息在其中。

    三个地方每一处面积都大得惊人,就算是最小的血月森林,它的面积也要比布莱尔王国大很多倍,甚至从来没有人能够横穿血月森林,哪怕是战神、法神这样的存在也没有成功进入血月森林最深处,相传那里有着神级的魔兽。

    除却这三处禁地外,整个大陆其他地方的魔兽极为罕见,能够出现个一级的魔兽就很不容易,二级更是几乎不可能。

    布莱尔王国地处大陆的平原地带,国土内森林并不多,就算有森林也只是小型的,早已被人类探查过,其中很少会有魔兽能够诞生出来,因此出现一头二级魔兽是一件大事。

    魔兽身上的宝物有很多,单单是尸体能够有各种各样的材料,且一般魔兽的血肉都极为的美味,价格不菲。

    最珍贵的要数他们体内的魔晶核,魔晶核绝对是宝物,单单一级魔晶核的价值都达到数十金币甚至上百,而二级魔兽晶核的价值,至少是一级魔兽晶核的三倍。

    因此二级魔兽的魔晶核是一笔巨款,加上魔晶核也是整个大陆的硬通货!黄金、白银都有贬值的可能,但魔兽晶核永远不会贬值!

    吃完饭,两人在城里购买了一些干粮便上路了,只是亨利并没有注意到,莫肖右手无名指上多出了一枚银色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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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路遇【求收藏!】
    将手中只剩下果核的蜜果扔到路边,莫肖肩上扛着两个包裹走在亨利身旁。

    离开小镇已经三天了,这些天亨利也逐渐看出莫肖的年纪虽还不大,但力气和耐力都远远超过了他,索性把包裹给了莫肖,自己乐的个清闲。

    莫肖因为斗气在身,两个包裹在他手中几乎没有重量,倒也无所谓,如果不是因为亨利在,他都想要把两个包裹放在空间戒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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