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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LA流浪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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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太好了!”妮基如获至宝,高兴地抱住我:“你们东方人最神秘、最好了,康永,快教我怎么培养毒虫!”
  “我?我又不是‘猫女’,怎么会养毒虫?”
  

流浪做冥客(3)
“啊?你不是猫族吗?唉……”妮基很失望,“那你可不可以帮我跟猫族女生借一只毒虫,拿去放在我男友的里面呢……”
  “你上次偷喂你男友吃泻药还不够狠吗?赶快说冥客斯教授跟苗女舞者的故事。”我催她。
  “他们两人热恋一阵,后来就结婚了,结婚照还登在UCLA校报的头版,听说果然是郎才女貌。但是据说结婚三年后的一个早上,冥客斯教授在早餐桌上看报,苗女舞者也跟平常一样,把早餐做好了放在丈夫的面前,然后她坐下来,坐在丈夫的对面……”妮基停住了。
  “然后呢?”
  “然后,苗女拿出一把手枪,放进自己的嘴里,开枪,把她自己的头轰掉了。”
  我听了,呆掉。妮基继续这个悲惨的故事——
  在早餐桌上,亲眼看见美丽的妻子,开枪把自己的头给轰掉,从此之后,冥客斯教授就变得不一样了。
  他变得沉默寡言,常常有学生发现他半夜三四点,穿着睡衣,在电影系馆的各层厕所刷牙洗脸。这种作息虽然古怪,但反正也没有妨碍到教学,像他这种曾享盛名、出过几本学术著作的教授,系上养着也还是有助声势。
  冥客斯教授变奇怪以后,就不曾再当掉学生,导致他的课更加受欢迎。有一天,我发现我的报告上黏着教授的指示便条:“本周六上八点,请到我办公室报到,共进晚餐。”
  我向众同学打听一下,发现只有我一个人受到邀请,心里止不住微微发毛:
  到底我做了什么,难道竟让他想起了他的亡妻吗?
  周六晚上,系馆空荡荡,我找到了冥克斯教授办公室,门关着,我想象着:我一敲门,门自动缓缓打开,办公室里……冥克斯教授倒在满地血泊中,后脑开了个大洞……手上的枪管还在冒烟……
  我收住想象,镇定心神,敲门。
  门开了,还好,教授穿着上课时穿的西装,我本来已经有心理准备他会穿着他有名的条纹睡衣,跟我共进晚餐的。
  他招呼我坐。我谨慎地瞄了瞄这间传说中的办公室,像单身汉的宿舍。
  教授从微波炉里,拿出两份盒餐来。
  “我特地为你买了中国料理的外卖。”他悠悠叹了口气,问我:“要肝脏?还是要肋骨?”我头皮一麻,很普通的两道菜,被他说出来,就十分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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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做冥客(4)
“呃,随便,都好……”我说。“教授,我为什么有这个荣幸,跟您共进晚餐?”我想趁他还正常的时候,把这顿饭给快快吃完,不然等他开始换上睡衣刷牙,就有点难收拾了。
  “呃……康……是康永吧?康永,听说你在编剧课上,编了一个中国的爱情故事,说有个男人,为了测试他妻子对他的爱,使用魔术停止了呼吸,装死……”
  原来是这个故事惹了祸,我心里暗叫不妙,也不知是哪个大嘴巴说给冥客斯教授听的。
  这下好了,这故事肯定打开了冥客斯教授心里的哪扇门。天知道那扇门后面,躲着什么怪物。
  “那个魔法师主角,应该是庄子吧?”他问。
  “是。”我吓一跳,冥客斯竟然知道这故事原本是藉庄子的名字流传下来的。
  “这个庄子,先假死,让妻子把自己给下葬,然后又变化出另一个英俊有钱的年轻贵族,假装来参加自己的葬礼,其实是来勾引自己的太太?”
  “是……故事是这样的。”
  “这是很残忍的测试,不是吗?”冥客斯教授问。
  “是。”
  “结果庄子的太太果然动了心,爱上了这个陌生的帅哥?”
  “呃,他又帅,又有钱,又年轻,应该是很……很吸引人的吧?……”我实在很怕说错话,惹他发疯。
  “这样还不够?这个帅哥,还要假装疾病发作,需要立刻服用热腾腾冒着烟的人脑,才能治病。”
  “故事是这样子没错。”我实在不想在他面前提到“人脑”这两个字。
  “哈哈哈,餐桌上出现了人脑,还可以治病,哈哈哈……”他忽然大笑了。
  唉,如果没有人讲笑话,却有人大笑,事情就麻烦了……
  我有点想告辞了,还有两个同学在等我去找下礼拜拍外景的地点。
  冥客斯教授这时却打开抽屉,拿出了一粒小东西,放在桌面。
  “这颗子弹,穿过了我亡妻的脑袋,嵌在我家饭厅的墙上。”他说。
  餐桌上出现了这颗曾经穿过师母的头的弹壳,我想这才是今晚的“主菜”吧。
  我把动都没动过的中国料理移开,挪出位子来供奉这颗子弹。
  “我娶她的时候,对她迷恋无比,没有她根本活不下去,好像中了邪一样。”冥客斯教授追思往事。
  “到了要登记结婚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根本没有合法留在美国的资格。她只是学生的舞蹈社团私下请来,教大家跳点东方少数民族舞蹈的舞者。不是正式的老师。”教授摇摇头,“但她的舞跳得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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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做冥客(5)
“教授,你很介意她是个非法移民吗?”
  “我不介意啊。”冥客斯教授停了一下,“直到我发现她原来的丈夫,仍然跟她保持着夫妻关系。”
  “她已经有丈夫了?”
  “也是一名中国来的舞者,很帅的。”教授说。
  “所以,她跟您的婚姻?……”
  “对我来说,是个婚姻。可是,对她来说,只是取得美国身份的一招骗术吧。”教授幽幽回忆,“我被她耍了,可是她也不能得逞,她要从非法移民,摇身变成合法公民,她应该去迷倒移民局局长才对,她迷倒我这样一个教授,有什么用?”
  “那,就分开吧?”
  “不,我爱她,为什么要分开?”教授忽然生气了,坐直起来,他瞪着我:“她是苗女,她是不让人遗弃的!我怎么能遗弃她?她选中了我,我必须好好陪伴她,给她一个不同的人生!”
  冥客斯教授有点激动,我开始在脑中默默构思要立刻告辞的藉口。
  “康永,我是心理系第一名毕业的,我要把一个身边孤单单的女人逼得发疯,并不是什么难事,对吧?”
  “教授,你不用告诉我这些事……”
  “不,我知道你告诉大家那个劈棺材的故事,是想转个弯告诉大家我的故事,我知道你们的民族习惯用迂回的方式暗示一些事情,对不对?你知道是我把她逼疯的,是哪个中国人告诉你的吗?这件事在他们少数民族舞蹈界流传得很广吗?他们还在讲我的事吗?”
  “教授,我讲那个故事,只是应付编剧课的作业而已,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连一个苗族人也不认得……”我有点语无伦次,我站起来,背上背包:“教授,谢谢您的招待,还有同学在等我……”
  “康永,你记得上礼拜我们在课堂上看的希区考克的《迷魂记》吗?”冥客斯教授忽然恢复平静了。好像有哪个开关被关掉了。
  我僵在原地:“我记得。”
  “你知道在美国,我们怎么认定一个人精神状况有问题吗?”
  “……靠精神科的医生认定吧?”
  “你知道,我有多少朋友,是受敬重的精神科医生吗?”教授显然引导我达成一个结论。
  “教授,如果您想细谈,也许我们下次多约几位比较了解这件事的人,一起讨论吧,我真的必须走了,我迟到了。”我赶快往门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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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做冥客(6)
当我进了电梯,按好钮,等待电梯门关拢时,冥客斯教授慢吞吞地晃到了电梯前。
  我心跳疾速加快。所有的动作片悬疑片恐怖片,电梯门都关得太慢,慢到杀手一定来得及用手把电梯门卡住。这时,冥客斯教授也轻描淡写地用手拦住了电梯的门——
  “康永,《迷魂记》看起来很神秘,其实只是讲一件事情:一个男人的妻子死掉的时候,又有谁能确定那是自杀,还是他杀呢?”冥客斯教授说完,手放开,电梯门轰隆隆地阖上了。
  我一个人呆呆站在电梯里。
  不管我对这次见面的感觉如何,有一件事改变了。从那星期开始,再也没有人,在半夜的系馆,撞见穿睡衣的冥客斯教授在刷牙了。听说,他终于搬回自己家去睡了。
  我退掉了他的课,我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吃“肝脏和肋骨”。
  

多猫流去哪(1)
麦锁门同学平常造型就非常像街头流浪汉,可是,以男生的标准来看,麦锁门甚至可说是很爱干净的。有一次我开车载他时丢了张口香糖纸到车窗外,结果被他掐住脖子逼我停车,走回去把那张纸捡回来。
  “不准乱丢纸屑。”他说,“这是一个伟大而脆弱的国家,禁不起我们乱丢垃圾。”
  麦锁门受聘于一家好莱坞的三流小杂志,以流浪汉的造型,在洛杉矶街头晃来晃去,拍些大明星出没的照片。他说当狗仔队最累的是守候,等很久都不见得拍得到照片,还好他喜欢看书,可以靠看书打发时间,可是有几次看得太入神,又错过了拍照,差点被杂志社开除。
  麦锁门实在缺钱的时候,就会到大明星爱去的餐厅附近,很夸张地逼近大明星、摆大动作拍照,藉以激怒明星,看能不能拍到明星比中指、或者动手打人的照片。
  “不过,一定要选他们没带保镖,又喝得很醉的时候。”麦锁门提出专业的观点。
  “有一天,你会变大导演吧。”我有一次问麦锁门。
  “会的,康永,肯定会的。”麦锁门答。即使发音麻烦,麦锁门也坚持用我的中文名字叫我,他说任何国家的人,都不需要为了迁就美国人,而改变我们的名字。
  而且麦锁门觉得“康永”两个字的发音,很有中国大皇帝的派头。我想他是把我的名字,联想到康熙、雍正这些人的头上去了。他高兴的时候,还会把其余他听过的亚洲君王封号,一股脑都加在我名字的后面,变成“康永天皇成吉思汗”这类不知所云的称呼,反正我知道这是在叫我就对了。
  最符合我们电影学生的副业,恐怕并不是麦锁门同学的当狗仔队,而是犹太男孩迈可?多猫的工作。迈可?多猫拥有黑卷发、骆驼睫毛、说话轻声细语、走路蹑手蹑脚、常常咬指甲,看起来像直接从《惊魂记》这类电影走出来的、人格分裂的店小二。
  多猫同学本来并没有打算告诉我们他的工作,是公牛君有一天跟女友共同观赏一部租来的片子时,竟然在片头的工作人员名单里,看见迈克?多猫这个名字。
  这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呢?是部色情片。
  迈克?多猫,打工担任色情片的摄影助理。
  如此文静神经质的多猫,竟然在这么生猛的行业工作,实在出乎大家意料。不过想想也有道理,摄影助理的工作之一,是要替摄影师对焦距,为了把焦距对准,摄影助理必须用伸缩尺,确认被拍摄物体与镜头之间的距离,色情片常常要拍某些部位的大特写,摄影助理多猫就要拉着伸缩尺,一一去触碰测量,若不是文静又神经质的人,似乎也很难把这么惊险又琐碎的工作做好。
   。 想看书来

多猫流去哪(2)
迈克?多猫渐渐有了烦恼,下课的时候,不管他走到哪个角落,哪个角落就会展开一场小型而即兴的色情电影研讨会。如此安静沉默的一个人,竟然老是被同学簇拥着,形成本班又一奇观。
  有一次,大伙儿在比赛谁看过的色情片最省钱、拍得最马虎。我在旁听了一下,忍不住开口了——
  “我看过一部我的国家自己拍的色情片,拍到最紧要的关头,忽然有人按门铃,叫屋里的人开门、签收挂号信。结果男主角只好起身,去开门收挂号信。”
  我讲完,以为大家会笑,没想到很多人都露出一点点的忧伤。非洲来的黑人女生赞那布同学说话了——
  “康永,片子借我。”她说。
  “很难看的。”我说。
  “我是要拿到我修的一堂课去,放给大家看。”她说。
  “什么课呀?”
  “那堂课叫‘第三世界开发中国家的电影困境’。”她说。
  这下大家笑了,我也笑了,但是有一点点的忧伤。
  

她亦懂流浪(1)
电影系馆的前面,有一座雕刻花园,布满了贵得要死的各类雕塑。
  这一天,我隔着铜大肥女的腿弯,看见另一座雕像的旁边,坐着一个好看的东方女生。
  会在UCLA遇到潘,我实在很意外。
  潘跟我进的是同一家私立小学,我们两个当时常常被选作学校典礼负责上台的学生代表,被搭配着上了几次台,当然就渐渐被“配对”了,潘从小就是美丽优雅的女生,从小被训练成出色的吹长笛小孩,我就会被梳上西装头,穿上小西装,拿着花束,等她演奏完,上台把花束献给她,在台上抱一抱。
  小学毕业以后,我们就没再见面。我偶尔听说一点她的事,知道她跟一个律师订了婚。那个律师小时候也跟我们念同一个小学。
  我以为潘就会这样结婚、生小孩、偶尔吹吹长笛,完成又一个起码看起来很幸福的人生。没有想到会在UCLA遇见她。
  我跟她打了招呼,她开心地笑了,说她在念咨讯所,邀我周末去找她。我去了,在她家,我遇见了一位没有双腿的、五十几岁的东方男人。潘说:“这是我的未婚夫。”
  我很确定这个男人不可能是那个跟我们小学同学的律师。我跟这位男士聊天,他是电脑工程师,从印度来到洛杉矶,他的腿是十五岁那年,出车祸,锯掉了。
  我那晚吃了顿愉快的晚餐,跟我们小学时相处方式差不多。何况潘整晚都很忙,她的未婚夫坐轮椅,动作有时不方便,潘都很利落地解决了。
  这顿晚餐后的一个多月,我竟然接到潘的妈妈打越洋电话给我。我真的很讶异,小学毕业后,我就没见过这位潘妈妈了,我不知道她要跟我说什么。
  “康永,我一直希望女儿是跟你结婚的,你们从小就配好了的……”说到这里,电话那头的伯母就哭起来了。
  “……后来,我让她跟那个律师订了婚,我也就放心了,可以了……可是,她一到美国,就变了,原来订的婚也不管了,竟然,竟然跟一个年纪那么大,又没有腿的男人在一起……还是印度人!……”她边哭边说,说到这里,泣不成声。
  我尴尬地保持沉默。当然我能理解这种妈妈的心情,但我真的觉得发生在潘身上的事,绝不是件悲哀的事。
  “伯母,你不要哭了,我看见过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样子,潘有点辛苦,可是她看起来很快乐,你让他们结婚吧,这是潘第一次为她自己做的选择。我想她终于明白为自己选择的快乐了。伯母,再见。”
  

她亦懂流浪(2)
我把电话挂了。
  

流浪遇见神(1)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费的空气,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国人,白种人,苍白如纸的白种人,象牙小时候演过一部电影,《他乡异国》里的小配角,连开口说对白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然记得那张脸。等到开学前,我去UCLA的学生住宿服务中心报到时,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没道理的熟悉,我哪会想到这熟悉感觉并不涉及什么前世记忆,只不过是我看过他小时候演的电影而已。
  安德烈?象牙很惊讶我记得那部电影,可是他没兴趣多谈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皮老妈,出卖孩子,好换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记录之一罢了。”这是他为他演的电影下的注脚。听起来,他们家的习惯就是用大麻当作“度量衡单位”。
  安德烈?象牙进的并不是电影制作的研究所,他进的是医学院的药学研究所,研究麻醉药物的。我觉得他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来研究麻醉药的吗?你确定你不是来研究迷幻药的吗?”我问他。
  “康永,亏你还是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嬉皮之祖寒山子的故乡,竟然会妄想要分开麻醉药跟迷幻药?麻醉药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药解放你的灵魂。你知不知道东南亚最近走红一种药,是我们药界专门给兽医阉狗时用的麻醉药?万流归宗,没有人是孤岛,分什么麻醉和迷幻药?”
  “你的祖国,英国,有悠久的嗑药传统,你又何必跑到加州来研究迷幻药?”我问。
  “迷幻药的研究嘛,没错,我们英国算是领导过一点风骚,大小说家赫胥黎写的《众妙之门》,正是研究LSD的老经典……”
  “咦?《众妙之门》是那个赫胥黎写的?”
  “是啊,就是写《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写的啊。”
  “UCLA电影系出过一号超级摇滚巨星,叫吉姆?摩里逊,不就组过一个乐团,叫做‘众妙之门户’的?”我问。
  “正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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