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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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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国药之害(1)
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匆匆踏上往生之路的他,能否真正放下尘世的罪孽……
  郑筱萸其人
  郑筱萸生于1944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
  大学毕业后,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第一制药厂做了10年多的技术员。1979年3月,郑筱萸到杭州民生制药厂任安全环保科副科长,开始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到1991年2月离开民生制药厂时,郑筱萸是该厂的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1年开始,郑筱萸从企业转向仕途。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他先后任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主席、党组书记。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郑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2003年5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典型的南方人面孔,清秀的国字型脸庞,并不显臃肿的身材,浓密而蓬松的头发。不用见人,从郑生前留下来的照片上看,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儒雅。 眉宇间隐约透露出政客特有的果断和灵气。
  郑筱萸的儒雅,不仅在于他的知识分子出身,更在于他几十年生活情趣的培养,个人爱好的熏陶,他对音乐和书画十分喜好,广泛的爱好使他具备了南方文人的文弱和儒雅。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书法是他业余生活的爱好之一。作为国粹,喜爱书画是中国许多官员的私人雅兴。
  郑筱萸也很愿意在公开场合向别人宣扬他的金钱观。他曾对着媒体表示:金钱可以买到图书,但不能买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食物,但不能买到食欲;金钱可以买到床铺,但不能买到睡眠,一个人去世时,能带走的一定不是金钱,而留在世上源远流长的也不是金钱,是人的品格和精神。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此后,郑担任中国科协旗下的中国药学会的理事长。
  改革饱受诟病
  1998年的机构改革中,成立了直属于国务院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后易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成立伊始,郑筱萸开始大力推行药品标准地标转国标行动。
  1985年以前,我国的中成药药品标准由国家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地方药品标准占90%以上。由于历史原因,1985年10月31日以前这些品种的生产都是省级行政监管机构审批。
  在一次中成药地方标准转为国家药品标准的工作会议上,郑筱萸强调,由于各地审批的药品缺乏统一遵循原则,所批品种质量标准参差不齐,相互仿制现象比较严重;由于质量标准内容差异也很大,许多品种存在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较大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也影响了中成药走向国际市场,因此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的工作。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郑筱萸:国药之害(2)
这一说法当然非常合理,从另一角度讲,地标升国标的背后,是郑筱萸希望把地方的审批权力上收。为了尽快实现权力上移,国家药监局专门组建了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办公室,并明确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工作要集中在国家局。郑筱萸解释说这是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各地方局和企业的负担,简化工作程序。
  从2000年开始,国家药监局在全国开展了地方标准药品专项整治,然而,这一本来有利于民的行动,却成了药监部门部分官员与某些企业进行批文批发而大发其财的大好机会。
  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标准药品原本都是地方性和非公开的。地标升国标过程中,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标准药品都连同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报送至负责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工作的国家药监局下属药典委员会。
  这一过程给某些不法企业创造了很大的寻租空间。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吉林一家制药企业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等行贿800万元,拿到全国各省市所有上报的药品质量标准及生产工艺。在盗取资料后,这家企业选择了100多种生产厂家少、市场潜力大的以注射剂为主的品种,然后再买通吉林省药监局分管注册的有关人员,补回了1996年以前的这些产品文号(1996年以后各省再无权批准药品)。然后该企业将批发来的文号及资料上报至国家药典委,从而换回了200多种国家标准的药品批准文号。
  由于拥有强大的审批权力,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竟受理了10009种新药审批,平均每天审批29种之多。而这其中绝大多数是郑筱萸上任之初所要求控制的仿制药品,这种反差无异于自己打自己嘴巴。而同年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新药申请。
  由于仿制药过多,常常出现十几家甚至几十家企业争夺一个批文,而最终审批权在药监局,批给谁不批给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批人员手中的权力。所以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曹文庄*是肯定的。因为对于企业来说,新药注册司的权力太大了,不经过注册司的注册和批准,新药就不能够上市。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管制被俘获,因为要尽快拿到批文,最便捷的办法就是行贿。
  而另一项饱受诟病的改革就是GMP认证制度。
  所谓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其原意为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1998年前,中国的《药品管理法》与其他国家一样,只要求企业进行GMP自愿认证,但自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GMP认证成为其工作重点之一,得到了郑筱萸最大程度的重视,并在1999年做出强制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
  从强制推行GMP认证开始,就有不少医药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此持不同意见,建议GMP认证本身应回归自愿原则,尤其考虑到中国企业的具体情况,强制推行只能增加企业成本,推高药价。
  但郑筱萸却态度异常强硬,在多个场合强调GMP认证的重要意义,并称坚决将不符合GMP要求的企业淘汰出局。一时间,中国制药企业人心惶惶。从全国范围估计,GMP认证使全国制药企业耗资在3000亿以上,造成了制药成本的剧增。

郑筱萸:国药之害(3)
另外知情人士透露,药物在研制、临床实验和生产中都要经过药监局的多项认证和审批,能不能批、什么时候批对于药厂来说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有时晚几个月就涉及到巨额利益。为了能让药监局“高抬贵手”及时放行,制药厂挖空心思不惜重金。
  一家制药厂听说药监局正在考虑减低其进口配额,于是辗转找到郑筱萸,出了一笔钱,果然保留了以前的配额。郑筱萸在法庭上承认,曾经因为收了钱,而照顾了行贿药厂的利益。而由此衍生的各种费用最终都被加到药价里由百姓买单。郑筱萸涉案的8项受贿起诉中最大的一笔有290万元,在单笔贿赂中这样大的数额相当鲜见。
  曾有举报药监局黑幕12年的举报人高纯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GMP认证,把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一个企业做GMP认证,要花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还有一个药品流通企业的GSP认证,把标准定得很高,这样的后果就是99%的企业达不到这个要求,结果就是作假、行贿,给权力部门留出了一个很大的空间,也对具体的设备和生产方案提出高要求,企业为了有口饭吃,不得不去买药监部门推荐的高价生产设备,这些成本都打到药价里面了,直接导致了药价的升高。
  2006年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部分患者使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经初步调查,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据广东省卫生厅对外公布的消息,截止到5月22日,齐二药公司生产的假药亮菌甲素造成了9人死亡。
  随着调查的深入,人们发现,生产假药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还是经过了GMP认证的企业。在其后国家药监局的调查通报中,强调齐二药违反了GMP的相关规定。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为通过GMP认证,齐二药于2002年投入数千万元进行硬件等多方面的改造。曾在该厂工作30年的员工指称,在此期间,相关的数据多为伪造。齐二药通过一家办公地点设于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的咨询服务公司,在2003年1月通过了黑龙江省药监局的GMP认证和国家药监局验收,获得国家药品GMP证书。
  随着越来越多内幕被披露,舆论开始奇怪,全国所有药厂耗资几千亿的GMP认证,为何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虽然齐二药事件只是个案,但其中的问题值得关注。而郑筱萸一直力推的GMP认证和认证程序,也被形容为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郑筱萸案的伏笔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涉足药品销售领域的汤旭东和汤晓东兄弟发展神速,得益于两位关键人物。
  一位是现任总裁助理的贺晓华。汤氏兄弟和这位原金华七一农场下属一家制药厂的供销科长建立关系后,取得了该厂的药品代理权。从这时候开始,汤氏兄弟依靠贺晓华及其掌握的销售资源,药品销售生意逐渐变大,几年时间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在贺晓华的牵线下,汤氏兄弟从金华来到杭州。1996年前后,他们在这里结识了另一位关键人物,时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的郑筱萸。郑执掌的这个部门后来和卫生部药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合并组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郑则出任这个副部级单位的第一任局长。
  早在1998年之前,汤氏兄弟就开始涉足药品销售,并由此结识了时任金华七一农场下属制药厂供销科的贺科长。贺的手中握有药品销售资源。这时,由于国企药厂的体制僵化,部分资产出现严重闲置,药品的巨大利润驱动着流通取代了生产成为医药企业的决定性因素。当时汤氏兄弟从包销感冒胶囊开始,慢慢从贺科长处取得该国有药厂的药品代理权。

郑筱萸:国药之害(4)
民营企业在医药企业异军突起,他们中的许多企业“另辟蹊径”,通过省级药监局将批准仿制药手续改成1998年之前的药,并由此获得了很多“宝贵”的新药批号,并借此获得了批文所带来的自主定价权,这批崛起的民营药企自身研发能力不强,主要依靠在实验室中分析和仿制进口药品的成分,并取得国内批文达到合法上市的目的。精明的汤氏兄弟怎能放过这一发财的机会,他们不再满足于药品代理,在他们眼里,只要能拿到批号,就有了药品上市的“准生证”。
  汤氏兄弟向郑筱萸及其妻、子发起强攻,他们胜利了,迅速成为令国人瞩目的药企明星。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汤氏兄弟收购一家当地企业,成立了海南康力元药业有限公司。两年后,海南康力元出资73%成立了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而汤旭东在其中占有26%的股份。汤氏兄弟从此由药品经销进入到生产领域。
  2005年,康力元进军房地产。在东北的房产公司开张后,康力元称其“走多元化产业之路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03年的“非典”,让这家后起的民营企业一夜成名。康力元分别向香港和北京捐赠了价值人民币500万元的注射用利巴韦林冻干粉针剂。当时这种对于“非典”具有明显疗效的药物,受到了全国各地医院的追捧。
  骄人的业绩源自这家公司迅速获取新药批号的能力。2005年,他们的新药批号数字达到顶峰,一年内拿到200多个新药批文。即使在汤氏兄弟岌岌可危的2006年,依然拿到了40多个批号。公司现在生产的有165个品种、286个规格的产品。与此相对照的是,杭州的另一家国企制药巨头——正大青春宝集团,在2006年未能获得一个新药批文。
  汤氏兄弟按照自己的规划,精心营造着心目中的药业帝国,将包括负责生产与研发的药业集团及负责物流配送的药都集团。而海南的医药集团将成为药业集团的主力,是集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制造型工业企业;浙江江南药都集团以医药物流为主的商业公司,规划全国设立24个配送中心,2000个配送站。
  汤氏兄弟的工作重心开始向流通领域倾斜。2006年11月,集团对药业集团和药都集团的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全国各省招商队伍由药业集团统一管理,河北、山东、广东、江苏、安徽、湖北、浙江地区的省级物流公司以及深圳物流公司的管理权归属药都集团。并且同时也决定对浙江药都集团增资。
  谁也没能料到,康力元的急速膨胀现在成为有关部门侦办郑筱萸案件的一条重要线索。在2007年10月份中纪委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成员出任组长的飞行检查中,康力元成为重点的调查对象。“检查组有备而来,看什么、查什么,好像提前做好了计划。”海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目击者说。此后不久,工作组再赴海口康力元,直接封存了部分新药申报资料,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也被收回。
  对郑落马真正有着非凡意义的,是2005年11月广州天之骄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张平案发。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称,张实际上被抓了好几次,一直不肯招供。后来有关部门把他带离广州,到了西部省区青海。张因此而害怕,一周多就全招出来了。
  在张平交代的一长串受贿者名单中,包括曹文庄和郑筱萸的名字。

郑筱萸:国药之害(5)
曹文庄,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曾任郑筱萸的秘书,是郑的得力干将,多年把持着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悉,目前全国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办理的。据称曹文庄不仅检举郑筱萸有功,郑之多笔贿款亦与曹文庄有关。
  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筱萸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并于5月29日作认定郑筱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郑筱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7年8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的死缓判决。
  【案例分析】
  郑筱萸其罪当诛
  备受关注的郑筱萸案,以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而尘埃落定。这样的结局可谓是合法律、顺民意,大快人心!郑筱萸为了一己之私,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儿戏,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伤天害理,是自作孽,不可活。
  判处郑筱萸案死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
  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多年来的受贿和失职渎职,使无数滥竽充数的所谓新药以高昂的价格陆续粉墨登场,一方面掏空了老百姓腰包,另一方面让老百姓饱受假药、劣药之苦。有一个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郑筱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依法严惩。
  依法判处郑筱萸案死判,顺民意,得民心。郑筱萸受贿了600多万,群众损失的何止千倍、万倍!由于假药、劣药和低质贵药,多少家庭倾家荡产,堕入困顿;多少家庭痛失亲人,阴阳两隔。郑筱萸的行为用草菅人命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多少受害者历数起他的罪过就声泪俱下,泣不成声,恨不得剥其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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